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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从骄阳似火变成乌云密布时,沈沧舟正呆在自己依山建造的小木屋里。

准确来说,是坐在二楼阳台上,晒太阳。

十八年前他还是万千大学生中普通的一员,在高数课上熬不住,终于先睡为敬,岂料他眼睛一闭一睁,莫名其妙就穿越到了这个修□□。

不知道是不是胎穿,反正醒来时是婴儿形态,估计还刚出生不久,看着自己肉胳膊嫩腿的沈沧舟,很是绝望。

顺利活了十八年,一事无成,他倒只确定了一件事。

这个世界,貌似是他曾经看过的一本起点升级流小说,而他,应该直接穿成了里面的气运之子?

气运之子,又俗称主角。

主角有N多定律,什么主角不死定律,主角出门必捡宝定律,主角修炼必跳级定律……数不胜数。

而沈沧舟,作为一个“优秀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在明确了这个问题后——

他选择咸鱼瘫。

谁规定升级流里主角就必须勤勤勉勉修炼了?二十四小时修炼一点都不爽,他试过,浑身经脉难受就算了,坐一天下来,腰酸背痛,jio也坐麻了,揉了半天都没好。

不如吃好睡好,佛系就好,闲暇往深山一钻,各种灵兽在弱鸡的他眼前上演“守株待兔”式撞树,随便捡两只上街买了,换来钱财美滋滋。

生活极度舒爽以后,沈沧舟就当自己是来这个世界度假,每天吃好睡好,认真避开各种隐藏剧情和撞上来的主线剧情。

有路上小贩倒卖法宝,再便宜也不要,谁知道里面是不是住了一个老爷爷?

同理可得,有人招呼他哪个秘境开了,一句“不去”走天下。

至于书籍,当沈沧舟从一本地摊货戏折子里抽出来一个夹层……他当即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把那夹层塞了回去,谁知道又是什么要他修炼的玩意?

就这样活了十八年,哪怕自己身怀顶级火灵根,沈沧舟愣是连炼气期都没过,水成这个样子,他不信天道还能拿自己怎么样。

要他去通关那些又危险又刺激,听上去不错,走起来却三天两头受伤嗑药的升级路,还不如让蹲深山里长蘑菇。

两层小木屋坐北朝南,依山傍水,冬暖夏凉,除了没WiFi电脑,简直完美,只要他爹不逼着他修炼,其他时候他都是在此地宅。

大部分时间又是在二楼阳台的竹椅上躺着宅。

拨拉过桌子上的竹筒,沈沧舟喝了口鲜榨果汁,懒懒散散地翻着戏折子,还没翻几页,天黑了。

抬头望天,天穹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紫黑色的雷噼里啪啦,一道又一道,看上去架势十足,还有点吓人。

似乎,要下雨了?

沈沧舟心宽,瞄了一眼就把视线又放到了自己的戏折子上,同时感慨,这个时代修仙者满天飞,仙侠文写得可真是好,一看就比前世的要真实生动。

果然是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如果生活中没有……那还是瞎几把想象吧。

又翻了几页书,沈沧舟喝完果汁就准备搬着竹椅回屋,搬完椅子,想起院子里晒着的衣服来,又悠哉悠哉出门收衣服。

别问他一个火灵根怎么不直接把衣服烘干,他懒。

而且,自然晾干的衣服都带着太阳的气味,穿起来超有幸福感。

院子里种着一垄垄新鲜蔬菜和水果,天然无公害,边缘垒着半人高的岩石围墙,拉了三根晾衣绳,沈沧舟的衣服就是晾在那上面的,今天太阳很好,早上晾的,下午就干了。

实现了前世宅男的最高理想——田园生活,沈沧舟一边收衣服一般感慨,这小日子真是滋润啊,如果后面不跟着一个天天要他修炼升级的天道,就更加美好了。

收着收着衣服,头顶突然传来“轰隆——”一声巨响,声音之大,有别于打雷,沈沧舟呆呆地转过身,正看见一个白衣胜雪的男子从天而降,一脚踩在他小木屋屋顶……二楼塌了,一脚踩在他菜园子里……菜园子出现了一个深坑,一脚踩在……啊!葡萄架你绊得好,摔死这毁了自己屋子的男子得了!

木屋塌了一半,沈沧舟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而后他想起无数个建造时的日日夜夜,一颗心都在滴血。

白衣男子即将与泥地亲密接触的前夕,或许是得知要形象不保,竟使出一道灵力,刹那地面冰冻三尺,而男子在光滑洁净的冰面上滑稽地打了个滚,一滚……就滚到了沈沧舟面前。

好吧,这大哥也是挺惨一男的。

沈沧舟勉为其难去拉他一把,想着如何讨要赔款——修木屋!

这一拉,沈沧舟才发现这男子虽一身白衣干干净净,立起来整一衣服架子,白衣俊逸出尘,配上清冷的眉目,十分仙风道骨。特别是那双净如琉璃的眼睛,让人一眼望去,如见谪仙。

看得仔细点,沈沧舟才发现这人嘴角流着一点鲜血,衣角也似被什么东西烤焦,露出点毛边。

最后赔款还没开口要到,天穹直劈下来一道紫黑色雷电,有手臂那么粗!竟是笔直朝眼前这男子劈来!

雷电贯穿全身时,某咸鱼锈了十八年的脑袋疏忽飞速运转:

乌云压顶,是有人在渡劫。

这人在渡劫,而自己正好在他雷劫圈。

天道都没有误伤自己,而自己居然手动去拉渡劫者。

……

如果世上有一种死法是蠢,那么他可能就是被自己蠢死的。

从未度过雷劫的沈沧舟捱不过一秒,躺晕。

.

青山绿水间,一幢二层小木屋埋没在密林里,隐隐约约,看不真切。

隔得近了,才会发现那木屋早已损毁大半,碎木板插.在毁坏的菜园子里,绿油油的蔬果伏地碾碎,形状凄惨。木屋房梁倒塌,大门再也合不拢,晚风吹得其吱呀作响,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

门口放着张和屋子一般破烂的板凳,一个白衣胜雪的男子坐在上面,姿势闲散,吊儿郎当,高难度地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支起手撑头。

他眉头紧锁,露出一副愁苦深重的表情。

男子旁边放了张凉席,席上躺了个人——如果还看得出那是个人形的话。

那人似刚从火灾现场拖出来一般可怖,浑身焦黑,衣服破如碎布,血迹在焦黑的皮肤下流淌,最后黏湿凉席,流了一地。落日余晖照到那人的脸上,显现出几分死去般的安详。

“穿越已经够玄幻的了,没想到还给老子整一个,互换灵魂?早八百年都不用的套路了好么?”暑气随日落消退,沈沧舟长长地叹了口气,感到焦灼。

于是,那场景便成了——白衣胜雪的男子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焦人地抖腿,偏偏那张脸如清风明月,双眼净如琉璃,不染纤尘。

画面十分喜感,可惜深山老林,无人欣赏。

最终,在醒来的一个小时后,沈沧舟坐不住凳子,几步走到了院子里。

雪白广袖里伸出来一只手,他仔细瞧了瞧,发现这只手肤色白皙得近乎透明,手指修长,指节分明,连指甲修剪得整齐圆润,透着淡淡的粉色。

光是看一眼,沈沧舟都嫉妒了,因为他知道,这样的躯壳,可不是什么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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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反派互换灵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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