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以真心换真心

番外:以真心换真心

是夜,晚上九点半。

繁华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临近伊水的这一片别墅群却截然不同,明明灯火通明,却静寂无声。

这一片最近才修筑成功,出自魏氏集团之手,据说房子早在一年前便宜被悉数瓜分,住进来的全是些权势极大的人物,仅仅是房价便已经是一些自诩成功人士为之咂舌的天文数字,更为关键的是权势,没有人争,更没有人敢争。

所有上流圈子的人都心知肚明,魏氏背后本就不容小觑,更何况其身后还站着李家。

回归正题,金钱至上。他们付出钱财,为了不就是求一个安心吗?

一辆酒红色的跑车迅疾掠过路口,在电子带发出滴的一声后,车子早已绝尘而去,无影无踪。

辛以晗手握方向盘,车子显示一到100码,好歹是夜晚,路上没有什么行人,他也就十分不客气的在别墅区里飙起了车,而且很好地把握了度,在引起别人不满之前,车子飕的一声冲进车库,一个帅气漂移像归鞘的剑,车子也瞬时戛然而止。

感受着胸腔里激烈的跳动声,他嘴唇一掀,勾出一个邪气的要命的笑容。

那群傻叉!

想到又被自己甩在跑车后面的狗仔队,他心道一声。

此时他已是国际上的知导演。

二十六岁入围,以一部处女作《双面》一举斩获国际最佳导演奖。之后声名鹊起,又陆续导演一部系列知名影片,登上国际杂志《十号楼》首封封面。

当时著名评论家卡里克斯称赞他的作品。

“他是个珍宝,是上帝的宠儿,值得拥有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一切。哦,我的小王子,他的活力与热情能将人彻底淹没,他那漂亮的脑壳里装满了智慧,那是如此美妙,我敢猜测,伊甸园里最饱满娇艳的花朵都比上比不上他的一瞥,炙热的叫人迷醉。”

与他的声名相比的是他的绯闻,他与多个男人纠缠不清。

是的,他是个gay。但这丝毫不能影响他。

他自己也说过,爱上同性没有错,玩弄才是恶魔。我已下定决心修正错误,请诸位祝福我们。

当时社会渐渐开放的,甚至因此他俘获大半女性的芳心。她们甚至是猜测他与他与那位神秘爱人的故事,是谁将这位邪恶的王子带回人间。

而现在,这位鬼才导演将在此刻见到他的恋人,不,他的老公。

去年10月,他们在荷兰结婚。

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现在这枚戒指正戴在他的左手无名指上,偶尔划过一抹流光,绚烂至极。

而娱乐圈里的记者在看到他戒指那一刻,像是嗅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拥而上,他们不会成功。

大门前,辛以晗苦恼的皱眉,随即吻了吻戒指,老天保佑。

房子里灯火通明,他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男人。他就那样静静坐着,璀璨水晶吊灯下俊美立体的五官光影交错,垂敛着眉目,散发出一种无言的温情。

可他却一下白了脸,讪讪道:“啊,我好累,我要睡觉了。”

他佯装疲惫地伸了个懒腰,一眨眼便被人紧紧箍住了,梏桎在怀里。

惨了,在劫难逃。

他像一只受惊的小动物乖乖的被他抱着,乖巧又可爱,纵然知道有大半都是他装的,可是宋安臣到底还是软了心,无奈又宠溺地将人带到沙发上:“明天就让助理把你辆跑车换了,你以后就让老陈专车接送。”

辛以晗一下子炸毛了,“我才不要。”

那辆跑车可是今年最新款,他的爱宠,凭什么他一句话就把车换了,他绝对不会同意的。

宋安臣面色波澜不惊,阴鸷的眸子盯紧了他,“你还敢不要,大半夜泡吧被狗仔队发现穷追不舍才想到跑到我这里来避难,辛以晗你在外面花天酒地,还有没有良心了?”

噗嗤——

纵然知道他是真的生气,可辛以晗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这话怎么听怎么像怨妇。

果然,抹着泪花的时候一撇就看起来自家老公那张黑如锅底的俊脸。

不过想起那天在酒店看到了情景,他便再也笑不出声了。

据理力争道:“我花天酒地,那你呢?整天左拥右抱一群人玩的不亦乐乎,你那个女秘书裙子都开到大腿根了,下面——”

辛以晗一下子就被他压住了四肢,咬住了嘴唇,是真的咬,那副恶狠狠的样子,如果不是披着人皮,简直就是一头野兽,好像下一秒就要将他活活的吞嚼下肚。

嘴唇刺痛,还有温腥的液体流了出来,肯定是破了,辛以晗反唇相讥,又被他用嘴唇反咬自己,两个人都是成年男人,宋安臣的力气却很大,几乎将他压制的死死的。

可耐不住辛以晗狠,张牙舞爪不捂嘴他竟然也反击成功了,白森森的牙齿咔嚓一口,嘴里就开始发甜,他嫌弃的一掀嘴唇,不逞甚让的吐出一口血沫了,“他妈的你不就是仗着我喜欢你,我爱你吗,宋安臣我告诉你,这日子我不过了。”

说完,他甩门而出,发出哐当一声巨响。

宋安臣没有追过去,他点了一支烟,淡黄的烟蒂沾染上嘴唇上的血渍,变成了棕红色,丑不拉几的,他看了一眼,一下子摁到烟灰缸里。

然后整个人像是倒塌的山一样,支棱棱的倒在了沙发上,他睁着眼,水晶灯显然太亮了,刺着眼很不舒服。

他从沙发底下扒拉出一个小药箱,说是小药箱,里面什么都有,杜蕾斯,口香糖,消炎药……

一会儿竟然真的被他找出一瓶眼药水,看着还没过期,他给自己点了点,倒在沙发上闭着眼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

夜风飒飒。

辛以晗开着他那辆跑车满大街乱转,也亏得是半夜没有什么行人,搞不好就要弄出什么时候事来。

他心里憋着一股气,散不开,直到车子没油了才停下来。

拉开车门,一股凉气直冲脑门,妈的,什么破地方!

其实这地方挺好的,眼前一条波光粼粼的伊水河横贯而过,青砖地上一水的汉白玉护堤,杨柳依依,袅袅婷婷,旁边还置着几把长椅,挺好一地儿,但架不住辛以晗心里有火啊,这么幽静的地,生生被他吐槽成了偏僻荒凉的犄角旮旯。

所以说,相由心生,让他再多看几眼,一定会认出来,这是他和宋安臣一同逛过的伊水河边,也是在那里救了abligale,可是他现在肝火旺盛,当然是瞅啥啥不顺眼,眼睛红着像是得了疯牛病,咚咚几脚下去,新买的爱车破了相。

几个硕大的凹坑闪着光,爱宠立刻变成了过去式,如果宋安臣在一边一定会骂他败家子,几千万的豪车一脚下去,少说也要砸进去十万的修车费吧。

他自嘲的笑笑,嘴唇一阵钻心的痛,痛得他眼泪都下来了,止不住的哗啦啦的流,像坏掉了的水龙头。

他知道自己被他宠坏了。

以前在辛家的时候,他多忍辱负重,阴谋诡计那是玩得一溜一溜的。可是现在,倒像是被宠坏了的小孩子,脾气不好,喜欢大吵大闹,可是他没办法,就算是明知道一条绝路,他也会一条路走到黑。

他们根本就不应该走到一起吧。

他这样想着,心里又是一阵落寞。夜晚的风很凉,气也被吹去了大半的,辛以晗老老实实的找了张长椅坐上去,身体蜷在一起,还不忘拿出一个口罩,将脸捂的死死的。

他才不要把这么狼狈的一面露给别人。

什么都不想,放空脑子,竟然也没心没肺的睡着了。

当宋安臣驱车赶到的时候,他就斜斜的躺在长椅上,歪七扭八,一看就是很不舒服的姿势。看到的男人当时就心疼了。

再坏,再不好也是他家的,折腾到这种地步,最心疼的还是他。

将人抱在怀里,才发现他瘦了很多,腰也瘦了一圈儿,好像一折就能掰断似的,白嫩的下巴也有了尖,摸上去就能摸到骨头,要补补。

即使他放缓了动作,辛以晗还是醒了,他没想到他能追出来,毕竟当时他说的话太过火了,换了他绝对不会出来的。

这么一想,眼睛里竟然有了湿意,他慌忙把自己的头埋进他的怀里,闷闷的声音,这才传出来:“你怎么出来了。”

男人没说话,把人抱进后座,最后吩咐司机:“开车,回家。”

卧室里,春意盎然。

别看辛以晗一路上都是一副蔫蔫的样子,到了家里立马生龙活虎,大战300回合都没问题。

几乎是在门关上的那刻,辛以晗的身子就如同一条灵巧的蛇缠上他,口罩早就丢在路上了。

从浴室到卧室,水渍蔓延了一路,还铺满了衣服碎布。

战况激烈,那张辛以晗最喜欢的圆形吊帐床让他晕天胡地,两个男人像是野兽一样撕缠,带着一股毁天灭地的邪性,浓郁的荷尔蒙味道在床榻间翻涌。

爽!

爆发那瞬,辛以晗整个人都遏制不住的向上掀,身下床单早就拧成了麻花,男人炙热的汗水滴在皮肤上,像一场大火,火势蔓延一路燃烧到他盛烈的欲,望。

“嗯,你说你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辛以晗迷糊的回答:“过。”

男人没有再做,等他清醒过来。

做完再说,已经成了他们家的传统。

这些年辛以晗都在外拍片,哪一次见面不是隔了十天半月,吃素吃得眼都绿了。哪一次见面不是先大干一场,等两个人都发泄的舒爽了才开始在床上说事,竟然意外的很舒服和谐。

重重的情潮退去后,留下的是发空的寂寞。

辛以晗赤身裸,体被男人紧紧抱着。

宋安臣才向他解释:“你那天看到的不是真的,有人给我下药,我把那女的手给卸了。”

他如果知道那件事会惹得宝宝如此生气,恐怕他的连去都不会去,不想因为一件破事惹得他们吵架,收购那家公司的价格要再压一下,谁让他自己作死了。

当时辛以晗连夜订下机票,刚下了飞机就直奔那里,为了给自家老公一个惊喜,没想到看见那样淫靡的一幕,他转身就走。

惊喜成了惊吓,连口水都没喝,直接飞去了大洋彼岸。一连三个月,竟然没有回来一趟。

这次新片杀青,一群人去酒吧庆祝,开包厢,没想到会被狗仔队发现还差点整个人都栽进去,他回到就知道会面临什么情况,可他知道即使没这事,他们也迟早会爆。

他心里藏了太多的事。

可是尽管如此,他还是邪气一笑:“你真血腥。”

可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好货,残暴又冷血。

宋安臣实在想不通他在纠结什么,或者是在逃避什么,略显疲惫的叹气,“你可以瞒我一时,但你瞒不了我一世,我不管你在想什么,只要你记得你是我的爱人,我们已经结婚了。”

“放tm的屁!他妈的政府不承认你在国外领的结婚证,我随时随地都可以和你分手。”

“别闹了,乖。”宋安臣摸了摸他的头,知道他是在装腔作势。

辛以晗不再说什么,枕着他的胸口睡着了。

天光大亮,辛以晗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了人,再摸被窝都已经彻底凉掉了。

他起床看了看床上的挂表,十点半,再过几十分就要吃饭了,他摸了摸肚子,还不饿,迷蒙中有人扶起目光困顿的他,泛着奶腥味的液体直接送到他嘴边,他貌似在迷茫中解决了早餐。

那人一直都很贴心,他一直都知道。

辛以晗穿上衣服,迎着太阳走了出去。

明明一身都冒着邪气,偏偏他穿的干净,外貌上看上去像是天真的在校大学生,配上那副邪肆的气场,任谁都知道这个人不好惹。

有他的影迷认出来,知道他的性子没敢上前,远远的拍了几张照片,刷刷的传到微博上,瞬间飘红,以压倒性的优势稳占头条。

#路边惊现盛世美颜,竟然是——#

正在刷新闻的助理林姐看见了,点开一看,居然是真的,倒吸一口冷气,噔噔噔穿着五公分的恨天高跑上楼。

“总裁出事啦!”

她以为这又是一场火拼,为了不殃及池鱼,她赶紧上报,没想到Boss只是冷冷一扫,丝毫看不出担心的样子。

继续工作,看文件。

林姐心里咯噔一声,心道:坏了!

你问她为什么?

眼瞎啊,没看见文件上的字都倒了,你们家总裁看文件是倒着看的啊。

宋安臣知道自己演技很好,要不然也不会在那个家里存留下去,直到几年前,他才净身出户,彻底和家里断绝了关系,可他到底还是小看了这些人,竟然还有脸来找他说什么为他好,又关心起他的终身大事,说是补偿,要为自己找一个好妻子。

痴心妄想,没见着他都有老婆了吗?

以后见一次打一次,不长记性就扔“狼窝”。

“狼窝”是一家夜总会,很特殊,专做□□生意。

坐了几分钟,他终于忍不住掏出手机,搜索一下热门新闻,他蹙紧了眉头。

出门坐了20分钟,到达的时候已经人去楼空。

正巧短信发过来,署名小宝贝,是他。

错爱。

辛以晗坐在吧台上,酒一杯一杯的往嘴里灌酒,胸前衣服湿了一片,夏日小里轻薄的布料根本遮不住他一身瓷白的肌肤,两颗红缨漂亮又可爱。

可能是没人敢上去。

他喝得太猛了,面前摆了七八个酒杯,怕鱼没吃到,反惹一身腥。

宋安臣一进门就看见了他,拧着眉把人抱起来。

瞬间,大坝决了堤。

肮脏的呕吐物吐了他一身,散发着酸臭的腐气。

他眉头拧的更深,像是打了结,心里却不是气,是心疼。

小孩儿有胃病,怎么能喝这么多酒。

找来酒保去了单独卫生间,把两个人都好好清洗了一遍。

辛以晗彻底醒了。

他头晕得厉害,软着身子趴在沙发上,这会儿身体难受得紧。

看着宋安臣忙前忙后,他一眨不眨,浑身上下唯一精神的是那对眼睛,清亮的能映出整个人来。

“我们分手吧。”

宋安臣手下一顿,一杯热水差点儿泼到自己脚上。

“吃药,再喝点热水。”

辛以晗不动,不理他,重复说道:“我们分手吧。”

宋安臣脸色瞬间阴沉下去,心里好似狂风过境,哗啦啦刮的一丝不剩。

“你这么做没意思。”辛以晗用手捂住了脸,声音发闷。“我已经知道啦,你不喜欢我。不用再委屈一次了,我走,房子什么的都给你,我什么都不留,成不?”

黑沉沉的阴影压过来,完全挡住了天花板上的灯光。

宋安臣脸色凝然,眼睛里冒着血丝:“你整天胡思乱想什么?我告诉你,你这辈子下辈子都别想离开我!”

“是我对不起你,我当初把你掰弯了,现在这样活该我遭报应,为了我这样的人渣搭上你宝贵的时间,太不值得,这几年都是我自食恶果。”

他说完就要起来,被宋安臣狠狠卡住了腰身,像嵌在沙发上一样,根本拔不出来。

“辛以晗,如果你说的是那些事,我告诉你,早在我们酒吧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当时我就想这个人怎么就这么邪呢,你以前的事情我都知道。”

他掐着辛以晗的下颌,强迫他看着自己,“一开始我是想和你玩玩,我就想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我怎么也不至于欺骗你,我喜欢你还来不及,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这个人好的坏的我都喜欢。”

辛以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男人的话像一记重锤,将他的心脏炸的稀巴烂,汹涌的情绪在血液里翻腾,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憋住没丢人的哭出来。

这是他的心魔。

辛以晗不是什么好人,以前不是现在也不是。

他是天生的gay,由于小时候的经历让他对感情产生了巨大的厌恶心理,后来又被辛父接回家,遇见宋安臣之前,他是个喜好玩弄感情的恶魔,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最喜欢玩弄人心,直到碰上宋安臣,他自己以为自己是猎人,殊不知,他是自己是猎物,酒吧再见时,他满身大汗淋漓的趴在钢琴上,那所有一切都是他的伪装,他故意设计让他看见自己如此脆弱的一面,当时他已经和辛以薇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他是私生子,几年经营手里到底还是没有什么权利,于是就瞄上了他,或许更准确的说是他的身份。

果然是报应。他栽在这个男人身上,彻底。

然而过往的事情他不敢说。因为在乎,因为爱,所以害怕,所以失去,害怕失去他。

“晗晗,你对我就那么没有信心吗?”

“我怎么不知道你对我的设计,一开始或许我们都在说谎,可你后来的作为我难道真的看不出来吗?你舍了一颗心捧出来,我也只有把自己也捧出来,以真心才能够换来真心,不是吗?”

辛以晗彻底崩溃了,脸上泪如雨下。

后来的后来,他们还是吵吵闹闹,但再也没有怀疑过彼此的感情和爱。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某天某日某时,辛以晗翻阅到这样一首诗,不禁挑眉,嘴角掀起一抹招牌邪笑,然后拿起签字笔直接将后两句划掉,写上自己心里的两句诗。

若为痴爱者,无忧亦无怖。

彼时光阴散漫,容颜已逝,未老的是人心,一如从前,爱至深处甘若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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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古早狗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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