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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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离开白驼山,独自一人来到沙漠,两个月后我身无分文,为了糊口,我做起了专门为人介绍杀手的中间人,那年我二十三岁,不是刀客也不是剑客,是一个在此停留的过客——我叫欧阳锋,多年以后人们更愿叫我——西毒欧阳锋。
沙漠,这里注定是一个无情的地方,也埋藏了太多的故事。
我常常对来这里的人这样说,他们对此也不置可否。
我来的目的——我早已经忘记了,如今我的目的很单纯——就是赚钱——不让自己饿死在这沙漠里。
当时我更本就没有想到多年以后我会成为一个名满天下剑客,其实我更喜欢用刀,痛快淋漓。
两年来我的生意一直不好,原因是没有人愿意住在这荒蛮恶劣的沙漠里,人人都向往着春暖花开,桃红柳绿的南方,住在这里的人除了老弱病残外,更多的是杀人犯、土匪还有一些失意的人,想从他们的手里弄到钱是十分困难的。好在每年都会有几个关外的富人来沙漠里找我,要我为他们找杀手解决麻烦,因为他们我的日子还勉强过得去。
沙漠的天气反复无常,常常早上还晴空万里,中午就很可能刮一场沙尘暴。沙漠的生活就像这沙漠一样这一刻不知下一刻会怎样,人人都是过一天算一天,活一时是一时,从不抱怨也不奢求,人活到这个份上却是十分可怜却又很可敬。那些外来的自然就不一样了,他们是被迫来到这荒蛮的鸟不拉屎的地方来的,与之相比他们更向往繁华奢靡的都市生活,至少人多东西也多,**自然就更多。
半年前,我这里来了十几个刀客,听口音像是关西那边的,关西其实和这里差不多,只是沙漠少点,更多的是黄土,环境也十分的不好。从那时起,这十几个刀客几乎每个月都会到我的店里聚集,毫不避忌的畅谈一些他们耳闻或者亲身经历过的奇闻异事,其实更多的是关于杀人者和被杀者的事情,因为这是他们的职业,更是他们的生活。
杀手的职业是一个很痛快的职业,也是一个很危险的职业,没有一个人是自愿或者是天生就想做杀手的——杀手都是被逼的,只不过原因不同罢了,而经过和结果却都异曲同工。
这十几个刀客每次来都会带不少的银两,不过他们从来只喝最便宜的酒吃最便宜的菜,他们很小气太吝啬,不过他们能来照顾我的生意我已经很感谢了,我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因为我知道从不满足的人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便宜的酒并不是参了水的酒,而是烈酒一种烧嗓子的酒,那是一种土烧,北方的人几乎人人都会做。我这里的规矩是东西只有贵贱之分绝无真假之别,我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货真价实的,绝不会参一点的假,这是我的原则,这也是为什么我的店能在这里开这么久的原因——童叟无欺。其实做生意很简单。
我喜欢看。他们旁若无人,肆无忌惮的说着,我就静静地坐在门口在一旁放一碗酒一小碟花生米,一边喝一边看。我观察了一个脸上满是烫伤疤的中年人很久了,每次来一进门其他的人都会把头上的斗笠摘下竖在墙角,而他从不摘头上的斗笠,即便是喝的满脸通红,大汗淋漓,别人都将上衣解下露出酱红色的一身横肉时,他也绝不摘下,衣服也不脱,最多至胸前的衣服撩一撩,让风吹进一点,更奇怪的事从来没有问他为什么。后来,我才明白原来他是这帮刀客的老大,他之所以这样并不是老大就要与众不同,而是因为他这人一向小心谨慎,他的仇家很多,所以他每时每刻都活在危险之中,他这样可以随时动手。
可是如果仇家真的找上门来,自然也就不会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而不杀他,这次他就没有那么幸运,而我也因此失去了一批送钱的财神。当时的心情自然不是很好,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是开店的不是杀手,自然不能将他的仇家杀了,那样的话我就会有麻烦了。
九月初九
重阳
有风大风
冲猪煞东
宜嫁娶纳财
忌出行丧葬
这天的风沙很大,而且从昨天开始就没有停过,我并没有开张,因为我知道这样的天气是不会有人来的,可是我错了,中午时分,天依旧十分昏暗,风夹着沙将屋顶和门拍的啪啪响,他们就从风沙里冲了进来,一边抱怨恶劣的天气一边拍打着身上的沙尘一边吩咐着上酒上菜。
有生意做我自然高兴,何况是在这种不该有生意的时候来的生意,这就是外快。我很高兴于是转身进了厨房去炒菜,酒他们自己会拿就摆在楼梯口和货架上。店里就我一个人,还很闲,因此就根本没必要请人,恰恰我也没有多余的钱。店也没有名字,因为我并没有将它当作是店,这是我的栖身之所,也不能称之为家,我们的传统是结婚生子才算是成家,才可以有自己的家,住的地方才能称之为家,而我差一点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不过那都是往事了,我不愿再提。
他们依旧喝的酣畅淋漓,头顶冒烟,再也不抱怨这鬼天气了,吸引他们的是其中一个留着两撇鲶鱼胡子眉飞色舞的说的一件事情。
我就坐在墙角,静静的喝着酒吃着花生米,看他们的动作听他们说话,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因为我可以从他们的谈话里得知外边情况,还可以知道他们是哪一种杀手。杀手只有一种,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原则的,一类是没有原则的,有原则的的无外乎老弱病残不杀,妇孺不杀,好人不杀,穷人不傻等等,这一类人是比较有身份的,所谓的身份其实就是别人对他的看法,另一类人则是给钱就杀,认钱不认人。其实这两种人很好分辨,除了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外,从他们的气质和眼神中也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出来,前者,倨傲冷漠,后者贪婪血腥。而我面前的这些,就是这两类人中的第二类。
我之所以来到沙漠,并不是因为躲避仇家,其实是不愿面对一些事情和一些人。这里虽然是实实在在的沙漠,也有着实实在在的人,但却更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我就不愿从中醒来,说不清为什么。
在场的人除了那领头以外,其余的无不瞠目结舌,面容僵硬的盯着两撇胡。因为这件事情他们也有耳闻,只是没有他说的如此详细罢了。故事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因为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所以就只能当作故事来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