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旷世奇才
旷世奇才
大约在一百多年前,苍虚城曾出过一名惊才绝艳的弟子,他本来是一个弃婴,遗落在南疆,被当时云游四方的掌门遇见,掌门见他幼小可怜,便收养起来,带回师门,以祖师爷的姓,取名李清扬。
李清扬没有身世,从小在苍虚城长大,他不仅长得眉清目秀,仪表堂堂,而且天资聪颖是一个绝佳习武奇才,十几岁便能熟读道家经典,把苍虚城的武学精髓全部掌握,二十岁就寻觅大道,步入圣人,连当时的掌门也称赞说:修道一途自己再没什么能教给他的了。
除了修道天资极佳以外,更难得的是李清扬心性也好,从不恃才傲物,蔑视旁人,不但对师长尊敬有加,而且还经常把自己修行得来的体悟分享给同门师兄弟,为他们答疑解惑。
这样一个绝世的人杰,整个宗门当然将他视若珍宝,道祖转世,铁定的下一任掌门。其他门派也嫉妒得恨不得当初是自己收养了他,认为苍虚城肯定要在他手里发扬光大,凌驾于万教,成为天下第一大派。
一次华山论剑中,李清扬以一舌之威将儒家,佛教许多成名已久的圣人辩得哑口无言,心悦诚服,再以一掌之力击败称雄一久的魔教教主,之后,他的名字传遍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任谁提起都不由的赞一声好。
快到三十岁,李清扬便通读了苍虚城所有的道藏,把它们融会贯通创造出一套心法,更能体悟大道,在宗门祭祖大典上把它献给师父,那套心法至今都是苍虚城每一个入弟子的主修心法。
之后李清扬觉得自己继续留在宗门已经领悟不到任何东西了,就向师父请辞,下山游历,体验世间百态,正是这一次游历让他走向无尽的深渊。
天地间能真正毁掉一个人的,不是生老病死时的无助,不是天地浩劫下的弱小,而是爱而不能得的无奈,是心爱之人倒在怀里的不甘。
下山这些年,李清扬不仅翻越过无数景色秀丽的名山巨岳,也漂渡过无数波澜壮阔的江河湖海,不仅到过皇都朝歌那样规模宏伟的千年古城,也曾到过独门独户自成一方的犄角旮旯,但它们却远远没有漠北那么让他刻骨铭心,记忆犹新,因为哪是他和她初次相遇,人生交汇的地方。
游历到边塞的一个小镇时,李清扬褪去了自己的书生装扮,转而化装成一个头戴皮帽,身穿紧身束腰的皮袄,足蹬皮靴的胡人模样,接着他又买了两匹骆驼,自己骑上一匹,一匹载着清水干粮,在悠悠的驼铃声中缓缓驶出边关,向漠北深处驾去。
两天后,李清扬在一片漫天蔽日的风沙中救起一个衣衫褴褛,口渴得昏死过去的胡人。
胡人名叫拓跋詹,据他说自己是漠北一个部落的皇子,这次跟着商队来中原贸易,没想到在半道上让马匪给劫了,绑做俘虏带回去做苦力,费尽心思才逃到这里,让李清扬遇着,救了一命。
说完自己的来历后,拓跋詹极力的邀请救命恩人到自己的部落做客,顺便送自己回去。
李清扬打扮成胡人的模样,本来就是想到大漠深处游览一番,体验塞外风情,见拓跋詹邀请自己到他们部落做客,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
没几天,拓跋詹便带着李清扬沿着自己记忆中路线,来到了这个驻扎在绿洲上,名叫拓跋的部落。
部落首领见自己的儿子灰头土脸的回来,面色十分冷淡,非但没有高兴,还上去踹了两脚,用胡语骂到:“老子怎么生了这么一个废物,去中原交易非但没把布匹粮食换回来,还把肉干毛皮以及运货的骆驼弄丢了,还有脸回来,真他丫的给老子丢脸。”
拓跋詹看着愤怒不堪的父亲,连忙说了自己被马匪打劫的经过,又指着天发誓自己早晚上门把那帮给马匪灭了,再指着李清扬添油加醋的说,这个人是个英雄,怎么怎么单枪匹马的就打倒七八个马匪,把自己就了出来,现在被自己的魅力所折服,追随自己。
首领听李清扬一个打倒七八个马匪,顿时眼睛一亮,而且现在这么一个英雄追随自己的儿子,终于转怒为乐,大笑着拍了拍拓跋詹的肩膀,又看向李清扬夸赞他厉害。
李清扬因为听不懂胡语,见首领先是绷着个脸一上来就给拓跋詹两脚,再是拓跋詹说了些什么,首领又高兴的拍拍他的肩,看着自己大笑的说着什么,虽然心里万分的疑惑不解,但还是笑着礼貌的点点头回应。
原来这时的漠北,大部分的部落都尚未开化,生活风俗十分的原始野蛮,喜欢吃生肉,喝生血,茹毛饮血习惯了个个都长得高大凶悍,而且他们崇尚力量,一切皆以实力为尊,不论是地位财富还是衣服食物,每一个部落的首领都是部落里最强壮凶悍的男人,他们同样不尊中原的伦理道德,男女杂居,婚姻混乱,有兄妹通婚,姑侄同室,甚至是父亲死了,儿子就娶母亲为妻,哥哥死了,弟弟就娶嫂子为妻。
部落与部落间更是攻伐频繁,即使是怀有身孕的妇女也会挽弓搭箭,手持兵刃和敌人拼个你死我活,几乎人人喜欢暴力血腥,而且他们还会把战死沙场的敌人的尸体抢回去,一个个开膛破肚,掏出内脏,挂在树杈上风干当做食物,和牛羊肉一起混着吃。
李清扬在这个部落呆了一段时间,发现了这个原始野蛮生活状况,于是,决心留下来,用道家教义来开化他们,改变他们违背伦理的婚俗陋习,放弃违背道德的吃人恶行,教他们尊老爱幼和其他部落友好相处。
在漠北和李清扬有着同样想法,想要改变胡人部落原始野蛮的陋习,开化他们的,还有一个他未曾谋面的姑娘。
不过,不同的是这位姑娘不是用各种伦理道德来感化胡人,而是以武力的手段来征服,强迫他们遵从自己的意志。
当李清扬还在跟拓跋詹学习胡语,慢慢的传授教义,谆谆教导时。姑娘征服的铁蹄已经横扫了大半个漠北,兵临拓跋部落。
面对数十倍于自己的大军,悍不畏死的拓跋部人第一次感到恐惧,这种恐惧是面对绝对的实力而深深发自灵魂的,妇女儿童都躲藏进帐篷里面不敢露面,战士们的手也在握着兵器打颤,一脸茫然看着营地外这黑压压一片的大军,心里提不起丝毫战斗的意志。
“叮铃铃,叮铃铃…”
浩浩荡荡的大军向两边分开,让出一条丈来宽的过道。
一个身穿玄色凯甲,背披貂皮大麾,头扎马尾短发,二十来岁英姿飒爽的姑娘,骑着一匹血红色的高头大马,带着两骑忠勇的护卫从大军深出缓缓的驶出。
随着大军的再次回笼,女将军驱马来到了阵前,举起手中银色的长枪,指向面前弱小不堪的敌人,用胡语大声喊到:“降或者死。”
“降或死,降或死…”
接着,是千上万的大军,大声的,一遍又一遍的,震天撼地的嘶吼。
“嗯嗯…”
拓跋部里传出了一声小声的哭泣,接着是一个又一个妇女儿童的哀嚎。
“哐当”
一个年纪不大战士终于忍受不住敌人强大的压迫,丢下武器,跪倒在地上。
“哐当,哐当…”
紧接着拓跋部的战士,丢下武器,跪倒在地的声音犹如雨点一般,不断的连续起来。
最后,站在最前面的,部落里最强壮的,最凶悍的男人——部落的首领,也无奈的放下手中的大刀,单膝跪地,不甘的向女将军低下了头颅。
“嗒嗒…”女将军高傲的扬起头,驾着汗血宝马走进拓跋部的营地。
随身保护她的两骑黑骑护卫也在马背上俯视着跪倒在地上,彻底臣服在自己马下的众人,他们很享受这种征服他人感觉,和少主出来一统漠北后也无数感受到这种快感。
“嗯?你是谁?为什么不跪下,臣服于我?”流风千月看见跪倒一片的众人之中还有一个傲然挺立,没向自己屈膝,大声的质问。
她身后的黑骑护卫见状,连忙驾马朝那人围了上去,举起手中的长矛就要将他刺穿,威慑众人。
“哈哈哈…,为什么其他向你下跪,臣服于你,我也要和他们一样呢?他们跪下是因为他们畏惧你,而我心向道无所畏惧!”
李清扬一边洒脱无比的大笑着说,一边伸手抓住刺向自己的长矛,迅速飞身一跃,运功把他们压垮在自己身前。
看着自己的贴身护卫被一个长得看起来和自己一般大的年轻人,连人带马一起压倒在地,动弹不得,流风千月心想:难道这就是探子打听到的那个和自己有着同样想法的人。
围在拓跋部外的大军也注意到里面的情况,几位排头的领兵将军看见平时武艺高强的左右护法都被一个年轻人放倒在地,就下令发起进攻,马踏拓跋部。
拓跋部落的人看见营地外黑压压的大军向自己压倒过来,一个个颤抖着,身上直冒冷汗,一些人更是闭上了双眼,祈祷自己死后,灵魂能够得到神的眷顾到达天堂。
“停下”
流风千月察觉到身后大军的动向,大声出言呵斥。
军队里的几名将军虽然有点不明所以,但还是纷纷下令安抚军队,停下进攻的脚步。安抚好军队后,但他们自己还是纵马上前,警惕的看向营地,以防少主有什么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