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西班牙,马德里。
西班牙是个经济很繁华的地方,这个国家的历史深厚,曾经也荣耀过很长一段时间,以西班牙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数量仅次于第一的英语国家,这足以证明一切了。
玛尤拉泽格酒店就在机场不远的地方,几个人打着出租车直接就过去了,他们要在这里呆上几天的时间,然后出发前往另外一个地方。
“川渝人家?啧啧,华夏人民果然已经渗透到了全球各地了吗,看着都舒服……”
诸葛应龙趴在车窗上嬉笑着说道,将来总有一天,就算只会汉语,也能够畅通无阻走遍全世界也说不定呢。
高楼大厦现代建筑居多,其中也有几栋西班牙特色的建筑,尖顶教堂式的建筑和红陶筒顶瓦手工抹灰墙的具有年代感的建筑,总之,还不错。
这里是西班牙,一个热情似火,古老而又现代的国家。
因为担心青羊博物馆的事情会带来一些麻烦影响进度,所以李安直接带着几人直接从蓉城坐飞机赶到这里,一路上几乎没怎么休息。
得知要在这边休息几天的消息之后,几个人都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好像他们是在逃亡一般。
马德里作为西班牙的首都,经济自然是不用说,文化内涵也是肯定有的,这一段路,他们就见到了不少以前那个时候的历史建筑。
来来往往的,不仅有各式各样的车辆,竟然还有以前时候的马车,对于几个第一次来这里的他们来说,算是个稀罕事儿。
一说到西班牙,一般想到的,就是球队海鲜饭斗牛士,事实上这三个也足以代表西班牙的主打文化了。
“我以为欧洲都是白种人呢,看来西班牙是个例外嘛……”
诸葛应龙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说道,虽然也是高个子挺鼻梁,但是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是皮肤黝黑的。
“他们本来就是白种人啊。”
林朝暮看着大街上的人来人往说道,西班牙大多数人种是卡斯蒂利亚人,他们算是白种人。
白种人黄种人,并不是像诸葛应龙这样以肤色来区分的。
爱斯基摩人就长得很白,但是事实上他们是黄种人,印度人很黑,但事实上印度人是白种人。
白种人黄种人,事实上是从多个方面来判断的,肤色反而是最不被考虑的范畴。因为肤色容易受环境的变化影响。
李安和司机打了声招呼,车子不多一会儿就到了酒店的门口。
酒店外表看上去很豪华,整个建筑修得也很奇特,整个建筑呈三角形的柱体结构,大门设立在一个三角形的角上,两边是街道,远处看就好像是和受气包小媳妇一样,被两栋大楼夹在中间。
上面插了各个国家的国旗,大都是欧洲国家的国旗,李安付了钱,几个人提着随身的东西走了进去。
空房间还有不少,李安一挥手订了四间房,服务员作为西班牙人对于他们这些外国人不仅没有想象中的歧视,反而是很热情,亲自带着他们找到了房间。
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当地时间六点钟了,几个人放了东西,便一起朝外面走,出来逛逛街吃点儿东西,算是来了一趟了。
李安来过一次这里,那是在唐朝的时候了,实际上他并不是没有出过华夏,但也就只有一次而已。
在唐朝的时候,有很多大批的商队也从蓉城出发,穿过高地,草原,沙漠,海岸,最终到达西班牙,将他们带来的丝绸和瓷器高价卖给沿路的人,再从沿路带回当地的物产回到华夏进行高价销售。
一个商队如果从华夏京城出发走到这里,整个完整的过程需要花上十三年走上一个来回,实际上一个商队并不是从华夏带东西到西班牙来售卖,而是在做沿途的生意,他们从华夏带上商品,一边在沿途售卖的同时一边再收购一些沿途的特产,这条路上的生意都是这么做,商队的马车上基本上没有空着的时候。
但即便是这样一条路,李安也只走过一个来回,而且因为不会说他们的话所以没什么太多的兴趣再多走上几遭,因为身体的特殊,他实在没有心思死在外面,所以即便出去过,也不会停留太久,大都是走马观花。
“奇怪,这都什么点儿了,这些餐馆儿怎么不开门诶?生意都不做了嘛……”
诸葛应龙看着这一家一家紧闭着的店门好奇的说道,这个点,不应该下了班吃晚饭的时候么?要是放在华夏,现在餐馆儿人都坐满了。
“正常,八点半开门。”
林朝暮看了一眼店门上面的西语标牌说道,大多数餐厅,上面写的都是晚上八点半开门营业。
西班牙人的作息是比别人的国家或者地区要晚的,睡得晚起得也比较晚,大半夜的西班牙街头还都是人头攒动。
西班牙的饭店也都是和他们的作息一样,开门很晚,午饭基本都是下午两点,晚饭基本都是晚上八点。
所以这个点,街上的人都相对较少,餐馆儿也都没有几家开着的,他们这是出来得早了,只能说作息不一样而已,几个人还是习惯了在这个点吃点儿东西。
“就这里吧,也没得选啦。”
林朝暮站在一家店门口挽着李安的手臂说道,出来旅游,特别是和李安一起,她的心情格外的好,一路上怕是拍了不下三百张照片了。
这是西班牙当地人开的餐厅,罕见的这个时间点竟然也在营业。
厨师兼店长是一个大胡子的大叔,热情似火,不过听不懂汉语,但没想到的是林朝暮竟然能用西班牙语和他交流。
“我以前学过西班牙语哦,不过不是很精通就是啦。”面对几个人投来的诧异的眼光,林朝暮显得有些害羞。
对于这美丽的东方少女竟然能够流利的用他们的语言和他交流表现的很诧异,连连竖起大拇指夸赞着林朝暮。
来西班牙不能错过的当然是海鲜饭了,其他的东西还不错,也算是当地的一些特色菜了,火腿奶酪香肠土豆蛋饼。
和正宗西班牙餐厅一样,这里吃饭依旧是分餐前主菜餐后等等步骤,不过相对于法国菜要简单一些,礼仪什么的,他们可以用不着这么讲究,因为没有这个必要,吃顿饭嘛,怎么舒服怎么吃就好了。
“这里有什么好玩儿的地方么?”
诸葛应龙拿起一块奶酪往嘴里塞说道,他是不懂这些地方的餐桌礼仪,不过见嫂子都用手拿着吃,他也就装模作样跟着学了。
“歌剧院斗牛场足球场。”
林朝暮想了想说道,马德里的歌剧院不少,斗牛场也有很多最大的斗牛场文塔斯斗牛场就在不远,足球场每天都有球队比赛,在很多年前就是这样了。
“斗牛表演?有点儿好奇诶……”
诸葛应龙睁大眼睛说道,斗牛表演他只有小时候在电视里头看过,现在电视里头都不放这个了,没想到当地竟然还能看到真人的。
斗牛用的牛都是非洲纯种公牛,一种血统纯正的野性动物,一般是生性暴烈。它们由特殊的驯养场负责牛种培育,经过四到五年即可用于比赛。
公牛那好斗的本性不是经人训练出来的,而是其天生的。
“那我这件红衣服进去不得被拱成筛子啊……”诸葛应龙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件红色的短袖说道。
“你想多了。”林朝暮摇摇头。
其实斗牛选用的公牛都是色盲,所以无论你拿什么颜色的布去展现在它眼前,斗牛都是没有感觉的,只有摇动的物体才能激起它们的斗志。
所以并不是因为斗牛士手中的布是红色的原因,而是因为斗牛士不停的晃动手中的布,才让得它们激起了心中的斗志。
“我小时候看电视就很好奇,为什么要杀它们?它们做错了什么?生下来就要被人们拿来活活刺死?”
诸葛应龙好奇的说道,他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这玩意儿会成为一项知名活动,小时候他看街头杀老黄牛都有些于心不忍。
“这……这……他们可能是想表现不畏艰难勇敢面对的精神吧……”
林朝暮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她对欧洲并不熟悉,虽然来过,但大都是一些工作需要来,逛的时候很少。
“变态的消遣方式罢了。”李安平静的说了一句。
在唐朝的时候,西班牙就已经有斗牛场了,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个东西,那得从更久远的时候说起。
在以前的时候,牛的地位是很高的,古西班牙,在大航海时代,那个时候的牛只是用来宗教祭祀活动用的,除此之外一般不会杀牛。
而在另外一个帝国,古罗马帝国,领袖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人们一般尊称他为凯撒大帝。
从凯撒大帝起,古罗马视斗牲畜为乐趣,是贵族的消遣,那个时候的古罗马,贵族们开始模仿凯撒大帝以斗畜生为乐。
而在另一边不远的古西班牙,把这个活动引了进来,把古罗马的斗马,变成了斗牛,同样也是贵族的消遣活动。
谁也没有想到,斗牛活动竟然会持续了这么久的时间,而让它能够持续这么久的,出了贵族们的无聊之外,斗牛还被赋予了各种各样高贵的精神。
可笑。
虽然在现在,斗牛的批判性越加高涨,以斗牛最大规模的西班牙,也有个别城市开始明令禁止了这一项运动,但是想要彻底废除这个东西,不说毫无可能,起码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吃完了饭,几个人拍拍肚子心满意足的走出了这家店,外面天是已经黑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也开始多了起来,三三两两的有说有笑。
街边上的各个餐馆儿也都陆续开门了,这个时间点,才是西班牙最为热闹的时候。
“那两个人是个小偷。”
诸葛应龙眼睛瞟向那边两个人仰仰头说道。
“你怎么知道,凭什么说人家就是个小偷了……”林朝暮白了诸葛应龙一眼,这家伙自个儿长得就像个小偷,还毫无依据的说人家是小偷。
“嫂子你不信啊?”
“嘴里嚼着口香糖,眼神四处游荡,目光大都在这群外地人身上锁定,双手揣在外套口袋里。”
诸葛应龙自信的说道,他常年混迹在下九流的圈子里,对于这些人,再熟悉不过了,小偷这个职业,在全球各地都是一个鸟样……
“我猜他要朝那对情侣下手,赌不赌。”
诸葛应龙转过头来对着几人笑道,反正无聊,找找消遣也是不错的嘛。
“赌就赌。”林朝暮表面上看上去是个恬静的女孩子,实际上是个虎妞,这一点李安早就认识到了。
那两个年轻人穿得也挺不错的,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小偷,而且就算他们是小偷,也不一定会对那正站在橱窗外面聊天的那对情侣下手。
“嘿嘿,一千欧,就这么决定了,你们来不来?”
“你身上有一千欧嘛?”扎西靠着墙壁看了看诸葛应龙这身打扮。
“呵,瞧不起人,区区一千欧,本道爷还是拿的出来的。”
“那就一千欧,我就在这儿看着。”林朝暮双臂趴在栏杆上说道,这个位置,正好处于黑暗之中,那两个年轻人看不见他们。
一千欧元对于她来说不是什么问题,她就是想和诸葛应龙抬杠争一下,教育教育这大叔,别狗眼看人低。
“没兴趣。”
李安瞟了一眼那两个年轻人,走到靠边一点儿的地方,一个人坐在栏杆上,掏出一根烟安静的抽着,等待着这场赌注的结果,没多一会扎西也拿着烟过来了。
马德里的小偷确实多如牛毛,不然也不会荣获世界扒手首都这个不怎么光荣的称号,如果一个人告诉你他在欧洲被偷了东西,那不是巴塞罗那,就是在马德里。
这句话虽然有些夸张,但足以证明马德里小偷的猖獗,从他们的穿着打扮,你根本无法判断对方到底是做什么的。
不过从言行举止,还是能够看得出一二的,这两个青年人,李安可以百分之百肯定他们就是小偷。
诸葛应龙说的没错,他们的目标确实就是不远处那一对年轻的情侣,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
少女身上的香奈儿外套和背上的香奈儿迷你书包,手中的iPhoneX都透露着金钱的味道,最重要的一点是,男生放在外套里的钱夹,都从口袋里露出来了一个角了。
“准备动手了。”
诸葛应龙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左边那个青年一仰头,他就知道他们已经准备要开始动手了。
两人一前一后朝着那橱窗旁边的情侣走了过去。
这对情侣,正在一个婚纱店的橱窗面前,他们或许是在对未来的结婚充满了想象吧,穿上这套婚纱,一定会是最美的新娘。
两人手指紧扣四眼相对含情脉脉,在西班牙这个热情开放的国家,当街接吻不算是什么很奇怪的事情。
如果忽略了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的话,那么这对情侣今晚一定会很开心今天见到的各种有趣的东西了。
领头的人戴着一顶鸭舌帽,嚼着口香糖朝那对情侣走了过来,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拿到这个钱夹,这种情况下当然是不要打扰了人家的雅兴了。
在路过的瞬间右手轻轻将那男人冲锋衣口袋里的钱夹拿了出来,往后一抛,根本不做丝毫停留的朝前面走过去了。
而后面那个穿着灰色卫衣的年轻人毫无意外的接住,顺手放进自己的唯一口袋里,整个过程快速行云流水般自然,看得林朝暮都瞪大了眼睛。
这两个人的配合,真的是太有默契了,一定是练习了很久的结果。
“怎么样?是不是开了眼界?嫂子,你活在向阳的地方,阴暗面的小虫子,你当然看不到了。”
诸葛应龙笑了笑说道,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这种手法,在扒手界算是再正常不过了,一人夹包一人装包,两人分工合作,大大的降低了风险成本。
就算那男人过了几秒钟之后反应过来追着鸭舌帽跑,到头来依旧是在他身上翻不出个什么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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