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任重道远

第十八章 任重道远

两个人午睡了一会儿,来到楼下的时候,客栈里面比平时热闹。

任辛要了个土豆辣子鸡,红烧茄子,椒盐蘑菇,毛血旺。

周慕云对他的饭量,已经习惯了,他点了一例乌鸡汤,米饭直接从任辛的饭桶里,小心翼翼地打了一小碗。

他昨天被诗词鬼吸走的一点阳气,已经恢复如初,疲惫感一扫而光,可是饭量还是很小。

相对任辛牛饮地喝着米酒和茶水,他也仅仅是在吃完饭后,用茶杯喝了两小杯。

喝完茶,看到任辛还在吃饭,他还顺手把餐后水果帮着任辛切成了小块,放了两根牙签在盘子里。

“慕云老弟,身体就是读书的本钱,更何况现在世道不太平,你要多吃点的,万一遇到鬼物吸你血,起码还能多坚持一会,我去救你不是?”

任辛语重心长地说道。

今天周慕云摸了他的脸,看他的眼神还有点发光,最关键的是,这小子像个娘们一样把水果切成小块。

这些举动集合在一起,让他压力有点大。

苹果和凤梨,当然是大块吃才过瘾,小块拿着牙签吃,算怎么回事?

任辛一边吃着水果,心中一边吐槽,他偷偷地瞟了几眼周慕云,“要不把日月观想法传给他?”

日月观想法中三层熬血炼骨,等他有了大块头,成了肌肉男,生理影响心理,身心应该会健康一点,像个正常男人。

任辛心中暗搓搓地想着,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嘿,你们是不知道,那头妖魔足足有几百丈,直入云霄,它张嘴一吸,整个天地变色……”

有个食客,正在声情并茂说着,他旁边一起的人,更是大气不敢喘一下。

“那样可怕的妖魔,到底为什么会出现在我们炎阳县啊?”有人轻声嘀咕了一下。

立刻有人好奇道:“后来呢?”

“后来……据说是一位镇魔司的前辈高人,以一己之力,和妖魔拼了个同归于尽。有人看见镇魔司的大人们在原地跪拜,神情悲伤。”

“不过,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县里中心区域死了不少人,甚至像王老爷家里,听说和其他好几个大户人家都被灭门了。”

“姓王的坏事做尽,巧取豪夺,死了活该,就是可惜了他那刚娶进门的小妾,据说虽是农家出身,却是美丽动人……”

有人吃了一口猪头肉,嚼着,一脸苦闷,他三十二岁了还是个光棍,王老爷六十多岁的人了,却有一个大老婆,两个平妻,三个年轻妾室。

人比人气死人,现在他心里面隐隐有些爽快。

任辛听着身后的议论声,对周慕云说道,“慕云老弟,你看妖魔在城内肆虐,咱们此去京城赶考,恐怕一路上也不太平,干脆你和我一起修炼功法算了。”

“修行之路,很艰难,很多人几十年的时间,连入门都没机会,我……以前简单的武技都修炼不来,恐怕修炼任兄的神功,更不太可能了。”

周慕云神情有些苦涩,他在家的时候,也曾经在家里的演武场偷看别人练功,可是,身体孱弱,人又笨,几个招式学了小半年,最后只好放弃了。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呢?”任辛觉得《日月观想法》修炼起来简单,还速成。

“我先传你一个口诀,你拿回去背熟。”

他刷刷刷地就写下了《日月观想法》的口诀,递给周慕云。

看着周慕云收好了,两个人这才朝着百凤阁走去。

两个人刚刚走出门,就来了一队衙门的捕快,“城内戒严,你们两个快点回家去。”

带头捕快厉声呵斥道。

听到这话,本就不想出门的任辛正准备转身回去。

那捕快走近了一些,看到任辛的面庞,感觉有些熟悉,仔细一回想,才想起来今天早上在庄园查案的时候,打过照面。

“原来是举人老爷,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带头的捕快态度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脸上挤出了笑容。

整个炎阳县也没几个举人,县令见了也要客客气气。

更何况眼前这个任举人,一句诗,小半天的时间,已经传遍了整个炎阳县的文化圈。

就连县令老爷,也是夸赞不已。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县令老爷朗诵了好多遍,就连他们这些捕快也是耳熟能详。

任辛说明了去意,捕快头头立刻就放行了。

“城内乱哄哄的,两位举人老爷要去听听曲,打发时间,理所当然。”

百凤阁距离客栈不远。

两个人到了百凤阁,才发现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文人雅士。

当然,还有一些城内的富户豪绅。

看到任辛和周慕云进来,众人纷纷侧目,任辛的光头太吸睛。

等他们在二楼落座之后,有熟悉周慕云的,这才认出任辛,立刻就有书生主动走上前,打招呼,敬酒。

“任兄好酒量,周兄好风度。”坐在他们身边的一个书生主动恭维道。

今天唱曲的内容和往日发生了一些变化,换了三个人之后,最后上来的女子手里抱着一把古琴,刚一出场,众人就噤声了。

她一身浅绿色小衫,行走之时轻轻飘动,身法轻盈而曼妙,每次出步甚小,只见她模样清丽秀雅,莲藕一般的胳膊露在衣袖外露出半截,约莫十七八岁年纪,双眼之中,却是含情脉脉的媚劲。

她走到台上坐下的时候,若有若无的看向在场诸人,目光还在任辛的身上停留了一下。

“任兄,这姑娘是百凤阁的清倌人李清婉,卖艺不卖身,不仅容貌绝美,一颦一笑,动人心弦,这曲子,更是让人迷醉。”

任辛身边的书生,一脸陶醉,“这清婉仙子今年刚刚十八,应该很快就要出阁了,要是我能一亲芳泽,死也无憾了。”

这种清倌人,所谓的出阁就是有钱人花大价钱买下做小妾。

当然也有愿意留在青楼的。

李清婉坐在古琴面前,开始弹奏,她整个人随着琴音身子摇曳,琴音时而高亢,时而哀伤,就连任辛这种对音乐不理解的大老粗也是听出来了,这少女的琴技高超。

这女子演奏完毕,又含情脉脉地轻轻鞠了一躬,然后这才离开。

任辛对甜点不感兴趣,要了一只烧鸡,正吃得满嘴流油,老鸨走了过来。

“任公子,清婉姑娘邀请你去房间一叙,不知您可否赏光?”

这话周围的几个书生听到,立刻两眼放光,就连周慕云都是神色错愕,只是那错愕,又很快变成淡淡的失落。

任辛看到周贤弟这幅神色,心里面突然一喜,周贤弟果然是对女人感兴趣的,只是一般货色不入他的眼,难怪他带自己来这种地方。

这可是个把他掰正的大好机会,他不想慕云老弟沉迷女色,耽误读书,更不希望他对男人感兴趣,此刻,这清倌人相邀一叙,可以培养周老弟正确取向,还不伤害他的身体,这岂不是两全其美?

任辛这样一想,立刻对老鸨说道,“清婉姑娘容颜绝世,胜过月宫仙子,我虽读过几本书,却也是大老粗一个,更对琴艺一窍不通,周贤弟精通琴棋书画,还是让周贤弟代我赴约吧,和清婉姑娘交流心得吧。”

任辛递给周慕云一个眼神,“周贤弟,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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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寒窗,才发现世间有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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