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击杀血尸,地狱摄魂刀

第六章 击杀血尸,地狱摄魂刀

“好大的口气,今天要你死无全尸!”

王怀志冷冷一笑,在他掌握了妖怪的力量之后,顿觉百无一用是书生。

可是在内心深处,他还是嫉妒能够去京城参加春闱考试的其他学子。

十八年的执念,哪能那么轻易放下。

他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他身形一动,宛若一道血色魅影,眨眼功夫冲到了任辛身边,双手一挥,那原本光秃秃的手指上立刻长出刀锋一般的指甲。

萦绕着黑雾的指甲朝着任辛的脖子划去。

“轰!”

伴随着任辛猛然朝身后的墙壁一撞,一声闷响。

土墙轰然碎裂,土块翻飞,朝着王怀志和任辛身上掩来。

王怀志双眸之中闪过一道嘲弄之色,“想利用糯米土墙对付我,你想得太简单了,那些傀儡行尸惧怕糯米,你以为我会怕?”

他浑身一抖,砸向他身上的土块全部化为灰粉。

那粉末之中的糯米,在他的身上冒出一道道白烟,随着他血红色的皮肤下,一条条蚯蚓一样的气息游走,那原本被腐蚀的地方,立刻恢复原状。

“哈哈哈,这种小把戏……”

王怀志突然瞳孔一缩,双眼之中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你……”

他看到任辛一把推开灰头土脸的周慕云,手中斩骨刀以一个非常怪异的姿势,朝着他的眉心位置斩了过来。

他的眉心位置,那是山魈吸食脑髓的地方,也是他的致命伤。

“你怎么知道的?”他惊呼道,血尸之体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是罩门那个地方,却是他的弱点。

任辛轻声一笑,“糯米粉不是伤不了你,而是你恢复的速度太快罢了。”

“可是你忘记了,受过伤的地方二次受伤的时候,会和其他地方有些许区别?”

“尤其是受过致命伤的地方。”

“找到我的罩门,你也别妄想伤我……”

任辛真气催动到极致,一刀斩下。

火花溅射,巨力碰撞下,斩骨刀在接触到血尸额头的那一瞬间,直接被崩碎。

碎片纷飞,其中一颗黄豆大小的碎片,却直接射入王怀志的眉心之中。

先前还气势如虹的王怀志,瞬间发出一声惨嚎,双手抱着头颅,发出了刺耳的哀嚎声。

那声音仿佛来自于地狱。

王怀志在地上不断翻滚,他罩门被破,原本刀枪不入的肉身,也好像燃烧的蜡烛一样,开始快速融化。

“米来。”任辛朝着客栈掌柜一喊。

掌柜的立刻钻入厨房,捧着一大盆糯米跑了出来。

糯米倒在血尸的身上,他的尸身好像被无数的散钢珠打中一般,很快化作一团臭不可闻的血水。

随着血尸被灭,一道足足有小儿胳膊粗细的白气,从他的身上飞出,钻入了任辛丹田之中。

任辛下意识地运转日月观想法,融合新增加的修为。

刹那之后,他全身气血涌动,血肉发生了玄妙的变化,通过真气,可以控制修复每一块血肉。

他的骨骼变得好像玉石一样透亮,不仅坚硬如钢铁,而且蕴含了可怕的力量其中,有无坚不摧的气息。

“冰肌玉骨,这是日月观想法第六层,熬血炼骨的小成状态。”

任辛感受了一下体内的变化,心中咂舌,这种吸收怪物修为的方式,修炼速度堪称一日千里。

“吸收日月精华是修炼之道,猎杀怪物吸收它们的修为,同样也是修炼之道。”

他心中感受着恐怖的力量,突然,感觉脑海之中一阵恍惚,随后,他的记忆之中,多了一门刀法。

“地狱摄魂刀。”

这头血尸不仅提供了大量的修为,居然还吸收到了一部武技。

关键还是刀法武技,他刚刚拿着斩骨刀,一路乱砍,把他的恐怖的力量完全发挥了出来。

可是他只是单纯依靠力量砍杀,最后甚至为了杀死血尸连那把颇为顺手的斩骨刀也废掉了。

如果掌握了刀法武技,技巧上更加灵活,不仅能够发挥出更强的威力,那把刀也不会损毁了。

“地狱摄魂刀为凡品武技,一共六招,以我现在对身体的控制力,非常容易学习。”

“这刀法应该是王怀志生前修炼的一门武技,虽是凡品,却能够以强大力量发挥出可怕威力,那个王怀志,真的是个笨蛋,有这种刀法不用,居然和我肉身硬碰。”

任辛思索了一下,如果对方用刀法,攻击范围增加,那他就很难近身,那样就算发现罩门,也很难洞穿。

“实力强大,也要足够谨慎,王怀志就是例子。”

“任兄,你居然以单纯的力量杀死了血尸,这太匪夷所思了。我爷爷说,练武之人,就算到了先天宗师,想要击杀血尸,也十分困难。”

周慕云满身尘土,露出两颗眼睛,一脸惊叹地看着地上的血水。

“先天宗师?那是什么实力?”

“大多数练武之人,终其一生,都在后天境界,后天真气修炼始终需要体外循环。而先天宗师,以一口先天真气可以在体内完成调息。”

“到了这个境界,就算很长时间不呼吸,也根本没事,而且寿命会大大增加。只要一口先天真气不灭,可以活到一百五十岁以上。”

周慕云一脸神往,又叹了口气,“我爷爷要是能踏入先天就好了。只可惜他年纪大了,生机开始衰败,这辈子可能没希望了。”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时候活得长也不见得是好事,你爷爷儿孙满堂,也没什么遗憾了。”

周慕云:“……”

任辛很真诚,相比他前世,跳河救人,结果英年早逝,大多数人已经很幸福了。

他一辈子不喜欢洗澡,没想到最后却溺水而死,也不知道老天爷是不是故意的。

随着血尸被消灭,二楼那些被杀死的商人,本来呈现出怪异变化的尸身,也化作了血水。

整个客栈二楼,臭气熏天已经没办法住了。

“唉,我一家三代在此地经营客栈,前后五十年有余,没想到终究还是坚持不下去了。”

客栈掌柜深深叹了口气,好像一下子衰老了十岁。

任辛拿出狐狸皮要给他作为补偿,掌柜的摇了摇头婉拒了,“小兄弟,今天要不是你,我们全都得死,店里损失的那点酒坛子和猪油根本不算什么。”

他深吸了一口气,脸上挤出笑容,“我儿子在炎阳县城,有一家小馆子,早几年就不让我辛苦了。如今这样,正好提前回去养老了。”

王福海悲戚的在房间收拾了同伴的褡裢,那些包袱上都有每个人的名字。

他出来的时候,拿出一块巴掌大的翡翠玉石递给任辛:“任兄弟,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东西值点钱,就送给你了。”

任辛也没拒绝,直接接了过来。

这次客栈死伤惨重,二楼不能住了,血水还顺着木地板渗到了一楼。

剩下的人,一起协作拿了被褥和草席,在院里收拾了一块空地,就地入睡。

任辛本想打坐修炼,可是今晚真的疲惫了,就和周慕云躺到了一张被褥上。

他躺下之后,很快就睡着了。

周慕云提了提被子,借着月光盯着任辛看了一会,心里面一阵胡思乱想,最后也睡着了。

睡梦之中,任辛做了个梦,在梦境之中,遇到了前世的女友。

开始,对方站在河边哭泣,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

后来,两个人一起在厨房做饭,女友把面糊涂到了他的脸上。

再后来,两个人去滑雪,天寒地冻,在雪夜之中,拥抱着对方,很柔软,很温暖。

抱着抱着,一缕阳光照射在脸上,有些刺眼,任辛醒了过来。

他缓缓睁开眼,看到周慕云的脸几乎要贴到他的脸上,正在大眼瞪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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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寒窗,才发现世间有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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