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深藏功与名
我此时才有机会弯下腰,开始捡起我的那些散落的书本。
我一边捡,一边在想:“都说这个社会雷锋多,可是就在我和阴艳艳对峙的那会儿,怎么就没有一个雷锋叔叔或者阿姨,把我的书给捡起来呢!害得让天子亲自弯腰去捡书,真是……太过分了!……”
我正要捡起一本书,突然发现它被一只脚踩住了!
那只黑色皮鞋,油光锃亮,光可鉴人。谁?这么大胆?
我慢慢抬起头,发现一个身着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的男生,挑衅似的站在我的面前!
这人是谁?我从来没有见过!
“同学,请让一下,踩着我的书了!”我站起来,对他说道。
“哦,是吗?那就太对不起了!”这个男生竟然语气生硬,虽然嘴上说着“对不起”,但一点也没有抱歉的意思,反而是一副挑衅的表情!
就在这一瞬间,我的大脑在飞速旋转:我在学校的这一个月内,难道得罪什么大神了吗?没有啊!
我招惹哪位漂亮女生,引起旧情人吃醋了?也没有啊!
在球场上得罪什么人了?没有啊……
百思不得姐啊!今儿这是怎么了这是?
“对不起,请您把脚让一下。”我压抑住内心即将喷薄而出的怒火,平静地说道。
“你大爷我今儿要是不让呢?”
呵,这货还来劲儿了是吗?
我知道今天恐怕有事情要发生了。我在XX一中呆的这一个月来,还从来没有过违法犯罪的记录呢,这是让我重蹈覆辙吗?
“请问我哪儿得罪大哥了吗?”我一边在头脑中认真搜索着面前这张棱角分明的脸,一边客气地问道。
“小子哎,你哪儿也没有得罪你大爷,可你大爷今儿就看你不顺眼!说白了,找你的茬来了。小子,咋样,咱约个地方?”
“哦,你早这么说,我就明白了。”听这小子这么一说,我还真的听出来什么了。
凡是说“找茬”的人,一定是我在某个地方得罪过与他们有关联的人。而这个人是个缩头乌龟,当面又找我报不了仇,只好用这样的间接的办法出口气,借别人的手来让自己心里舒服一些罢了。
好吧,既然找上门来了,我也不能认怂,对吧!不然也对不起自己的“天子”身份。
打架,这件事儿,是我的老本行了。从小学打到初中,从初中打到高中毕业。现在我是高四的学生了,刚刚想改邪归正,没想到树欲静而风不止,爷欲离开江湖而孙不准啊。
“好啊,既然是有备而来,那就请先说吧,咱约个时间地点。”我虽然心里在盘算,面上却表现得很镇静。
“今晚七点半,石碑角,谁不来谁是王八蛋!”那人说着,把我的书用脚碾来碾去,还算比较新的书,几乎就被碾压得不成样子了。
石碑角,说的就是上文提到的偷偷树立的石碑那地方。看来这家伙对学校的角角落落也门儿清啊,可能是本校的学生。
“兄弟,我的书和你无冤无仇,就用不着下手那么重了吧。”我故意把“手”说得很重,但是好像没有什么用!这样的修辞手法,这家伙不懂。
“都不准带兄弟,不准带兵器,谁带谁是狗!”这家伙好像没有听见我的话似的,只顾自己说道。说完,这家伙把脚下的书踢向了我。
啧啧啧,好高大上啊,“兵器”!
“好啊,一言为定,不见不散。”我弯腰捡起自己的那本已经破碎不堪的书,尽量平静地说道。
我目送着这位公子哥儿一步一步地离开,心想:英雄又有了用武之地了!我的手脚早痒痒了!想当年……
想当年,我的小学是在村里上的,由于我特殊的身份,村里的孩子们也不大愿意和我玩。
不和我玩,我就独来独往。家里养着一只狗,随时听候我的调遣。
一次有个坏小子用石头打我的狗,被我看见了,我一直追打他到了他的家里!而且当着他爹的面儿按着他狠揍了一顿。他爹呢,虽然在场,却无法帮忙!
因为我和他儿子在他的家里从这个角落打到那个角落,最后还是我自己停手了,他才拎着我的耳朵把我扔出了他家门。
而我呢,临走还放出狂言:“有种你等着,十年之后,老子再和你们爷儿俩大干一场!”
就这一架,打出了我的威名,不仅在本村,就是邻村,我也是小有名气了。谁不知道老天头家里有一个小阎王呢!
这一架的后果,除了名声大了以外,我还收获了几个死党。都是家里经济条件不大好的,穿衣脏兮兮的那种,愿意跟着我混。
可是我这人,也不想整天走到哪里都前呼后拥的,感觉太张扬了。我一直是一个低调的人,就召集他们开了一个会,然后把他们各自遣散了。要不然,我的队伍发展到今天,恐怕也是陈胜吴广起义的规模了吧。
呵呵,意淫一下,聊以为乐。
上了初中,我的很多死党都不上学了,我觉得也离开了自己的家,就应该夹着尾巴做人。所以就收了性子,有时候遇到一些让人气愤的事情,我也忍了。譬如说,街上的个别混混儿(也是学生)找到我,让我给他买包烟之类的事情,我也就做了。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啊。忍了忍了……这怎么可能呢!
有一天晚上,我终于找到了机会,等着混混儿其中的一个晚上上完夜自习走出校门,我就在旁边一个箭步上前,从后面撩起他的衣服套在他的头上!迅速拉到暗处,拳打脚踢一阵!估计打得差不多了,一溜烟溜之乎也!
等那个被打的人反应过来,我早没影儿了!
也就是这样收拾了几个之后,校园开始传说有人专门收拾街上的学生的事情。
学校也加强了巡逻,甚至校长在大会上也讲了大家要注意安全之类的话,可是我听到的私下里的议论却是“活该”的话。能够在人群中,不声不响地做个英雄,不能不说是个让人心里美滋滋的事情。
于是我就在初中的校园里,默默无闻地做了近三年的绿林好汉。直到快毕业了,我曾经收拾过的好几个小子成了我的死党之后,我一个不小心,把秘密给捅出来了。
那天我对其中一个说:“哥们我,曾经把你脑袋蒙着,揍过。”
“啊?……”我至今记得他惊讶地下巴快要掉了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