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钟情于锦绣的男人
“婉儿,你来的可真是时候!”
揽月从马车里探出头对婉儿说道。婉儿微微一笑并未回应。坐在婉儿身边的阿丑将揽月的头推入车内,对婉儿道:“我不是告诉你说这次任务姑姑已经交给了我。这会儿你怎么还留在上阳。”
婉儿一扬马鞭喊了一声“驾!”随后道:“我不放心你一个人。所以偷偷留在上阳打算助你一臂之力。”
“婉儿,做的对!”
揽月再次探出头来对婉儿道。阿丑呵斥揽月“快进去。”
揽月呆呆应了声“哦”退回车里。阿丑对婉儿接着道:“总之我不需要你帮忙。送我们到了安全地方,你就赶快会京城去吧!”
“驭!”婉儿拉扯缰绳停下马车,揽月再次探出头道:“怎么了?”
阿丑视线扫向揽月,揽月自觉退回车内。
婉儿看向阿丑道:“我知道公子关心我。可是婉儿也担心公子。让我留下吧!我可以帮公子做很多事。求你了公子。”
看着婉儿期待的双眸,阿丑突觉不忍。
“留下她吧!”
揽月再次探出头来“我屁股上还有伤呢?若是婉儿走了,谁来帮我上药。你吗?男女有别你可别想占我便宜。”
揽月说到重点,阿丑羞臊道:“那好吧!你就留下来吧!”
“多谢公子。”婉儿微笑感激,揽月同样欢喜。
入夜,锦绣再次黑衣蒙面来到兰馨房里。此时房中空无一人,正是锦绣偷取账本的好时候。
打量整间屋子,不仅没有发现像账本的东西,就连一张纸,一支笔,一台磨都没有。
这么重要的东西,兰馨一定会带在身边绝不会放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放眼整个百花楼,唯一有可能藏账本的地方只有兰馨的卧房。可是卧房就这么大,若是账本真的藏在房里,不可能找不到。难道这房里有密室。
想到这,锦绣一一挪动可以当机关的东西。可是试了几处,却都不是。
密室的开关究竟在哪呢?
就在锦绣迷茫之际,门外传来脚步声。慌乱之际锦绣躲到床后,却意外发现机关所在。她轻轻转动床上机关。墙壁移动,出现密室。锦绣赶紧躲了进去。与此同时,墙壁恢复如初,兰馨推门而入。
摘下面具,兰馨走到梳妆台前坐下。准备卸妆的她突然发现梳妆台上的胭脂盒被人移动过。警觉的她从凳子上站起。四下看去,屋内摆设虽别人看不出与平时有何不同。但兰馨却可以清楚看出有人动过那些摆设。
怀疑潜入之人已经进入密室,兰馨拔出墙上宝剑试探性的向那面会移动的墙走去。
就在她转动床上机关的瞬间。锦绣推开那面墙出来,一扬手里白灰遮挡兰馨视线。
“什么人!”
兰馨挥散面前白灰,锦绣趁机跳窗逃走。兰馨想要追去,却在窗下看到锦绣掉落的丝帕。
那条丝帕她看了十几年,她再认识不过。那是锦绣的丝帕,是锦绣从小一直带在身边的丝帕。
手握丝帕,兰馨已经猜出逃走的黑衣人是谁。转身走回密室,果然同她想的一样,账本被锦绣拿走了。
紧握丝帕,兰馨目露凶光。在心中道:锦绣,你究竟要纠缠我到什么时候!
芍药带人追杀锦绣至街上。锦绣被芍药带的人包围其中。
“交出账本!”
芍药喊话,锦绣持剑直接向芍药刺去。
跟随芍药而来的人一起出手。锦绣因之前受伤难以招架。就在她即将被擒之时,麻九现身救下锦绣。
没有蒙面隐藏身份,麻九被芍药一眼认出。
“麻九,你敢背叛兰姑!”
芍药恶狠狠道,麻九看向锦绣道:“为了她,我愿意背叛所有人。”
锦绣惊讶于麻九说的话,直直的看着他。麻九搀扶锦绣关切道:“你怎么样?还能走吗?”
锦绣点头,麻九从怀里掏出两颗白色的球,重重摔到地上。白球落地即碎,冒出白烟。芍药见状大喊“小心有毒!”
众人紧捂口鼻戒备。白烟散去麻九同锦绣不知所踪。
“可恶!”芍药气的怒吼。命令道:“给我追!”
跟随芍药而来的人四下散开寻人。芍药露出凶狠面容。
受伤的锦绣被麻九扶着走在街上,没了力气的她坐到地上,对麻九道:“不必管我了。你自己走吧!”
麻九没有搭话,直接抱起锦绣。锦绣挣扎道:“放开我!”
“你打算让我们两个都死在这吗?”麻九突然吼道,锦绣一惊,不再挣扎。麻九抱着锦绣边向前走边说道:“这次我是完了。为了你,我已经彻底在金玉楼那暴露了。从今以后我怕是都要在躲避中活着了。”
“你可以不管我的。”
锦绣弱弱道,麻九停步看向她道:“你这女人到底有没有心。你难道不知道我喜欢你吗?从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我爱你。你知道吗?”
麻九放下锦绣,一个人快步向前走去。锦绣看着他倔强的背影,突觉自己做的有些过分。
走在前面的麻九突然怒吼一声,随即转身回到锦绣面前再次抱起她道:“我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
锦绣看向麻九不知该说些什么,麻九抱着她继续向前走。
一时间两个人都不说话,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麻九想要先打破沉静可是嘴刚张开就听锦绣说道:“我心里已经有人住进去了,他占据了那里。填满了那里。别人再也走不进去。所以,你不要再在我身上白费力气。”
锦绣的话刺痛了麻九的心,可是麻九并没有因锦绣说的话想要放弃,他强忍眼泪,展露笑容,潇洒说道:“没关系。你的心,我住不进去。但是我可以存在于你眼里。我会一直在你眼前晃。一直晃到我晃不动为之。”
麻九加快脚步,跑了起来。泪水伴随他奔跑滴落,锦绣透过月光看到麻九眼底闪现的泪水,心里很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