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函谷关十一郎现身
被无情抛弃、深受情伤的张君瑞决定在函谷关等候杜确和红娘。
因为崔小姐留信中交代,让他把红娘妥善安置在函谷关这里。他就一定要这把这件事搞定才行。
相信以杜确的速度,他将带着红娘,很快到达函谷关。
当张君瑞独自的楼头饮着苦酒,不思量自难忘的时候,而实际上,崔莺莺还在函谷关溜达,她并没有担心她的身影会被张君瑞发现,因为她已经迅速换了马甲。
此时此刻她是小毛贼、街溜子张十一郎。
为何要换这身马甲呢?
因为行走江湖方便,而且他的确需要偷点东西。
偷什么?偷一匹上好的马儿。
他要去洛阳北邙山寻宝,需要一匹好马。
当然,据他观察,这天底下最好的马匹就是张君瑞那匹大青马了。
那均匀的体态,那巨大的爆发力,绝品大青马!
但他总不能忘恩负义到临走的时候,还要顺上张君瑞的大马吧?
他也是有节操的人啊。
本来他想买一匹好马的,但市场上马铺中的马,无论品相,还是脚力,都难以令他满意。
据他这几日的观察,函谷关城边的军马场中,那几匹大宛马实在不错。
但看守的军爷让他滚蛋,说这军马场是专门给函谷关守卫的军士们养马的,里面的马儿不买不卖。
没办法,崔莺莺决定偷一匹来骑骑。
反正她已经易容成了小毛贼、街溜子张十一郎了。
张十一郎这孩子亦正亦邪,偷偷来一匹军马骑骑,适合他的人设。
这不,张十一郎又是一身黑衣,趁着午后喂马的士兵酒足饭饱、呼呼大睡之际,就如一阵旋风一般,悄没声息地溜进了马厩。
哇塞!这里的每一匹马都是极品啊!
十一郎很是喜欢。
尤其喜欢其中的那匹玉花骢。
十一郎在玉花骢的卡姿兰大眼睛前面,打了一个响指,开心笑道:“小美妞!以后跟着爷爷我闯天下怎么样?”
玉花骢噗嗤噗嗤几下响亮的鼻息,似乎表示同意。
十一郎小心翼翼地解开缰绳,安抚着玉花骢的情绪,让她不要害怕,让她跟随他的脚步离开这个拥挤的马厩。
他口中温柔说道:“马儿,马儿,这里环境这么差,条件这么糟糕,看看他们给你的草料,真是配不上你的颜值。跟小哥哥我走吧,以后给你配上最好的马鞍,给你安排最美味的草料。我还会给你苹果吃哦!大苹果哦!”
玉花骢十分顺从,看来它早就不想待在这里了。
太好啦!我们一起去寻找自由啦!
走起!十一郎又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马厩的门锁。
“快走!快走!我的玉花骢!”
十一郎拉着玉花骢,心情十分激动。
玉花骢也很激动,啧啧,这么多马中,这位小哥哥一眼就看中了自己。
可见啊,自己是一匹多么优秀的马啊!
它只想跟着小哥哥赶紧离开这所马匹监狱。
问题是,其他的马,也想离开。
每天被关在马厩中,既不能自由奔跑,又要吃糟糕的食物,真是令马受够了!
众马们一见马厩的大门开了一道缝隙,就纷纷争先恐后地往外挤。这令张十一郎始料未及!
他只想要一匹马,没想要放走这么多匹马。
但是场面已经不受他控制了,因为众马儿对自由的向往如此得强烈。
现在的情况是,二三十匹马儿一股脑地出了马厩,发出兴奋的马嘶,扬起滚滚的尘土。
完了!整个军营都苏醒了过啦!
紧接着,开始听到军马场中有人大喊:“快来人啊!马都跑出来啦!有人偷马来了!”
十一郎宣告此行动完美失败了,他赶紧跳到玉花骢的后背,轻拍马儿道:“我的好马儿!咱们赶紧逃命要紧!冲鸭!”
其他的马儿也不甘示弱!它们都在冲鸭!
太久没有奔跑的快乐了!冲鸭!
现在军马场的盛景就是:一个黑衣小青年骑在马背上,带着一群马儿在往辕门方向狂奔!
这场面谁能镇得住?
出来拦马的士兵连连后退躲避,因为搞不好就被兴奋的马群践踏成烂泥。
所以十一郎和他的马群疯一样冲出了军马场,直冲到函谷关的大街上。
我的妈呀,街上人来人往,这群马它们刹不住车啊!
十一郎骑着玉花骢想要追上撒欢的头马,控制住头马,才能控制住马群。
无奈这个街道太过狭小,十一郎无法施展。
头马又踩踏了几个摊位,让不少百姓尖声惊叫。
十一郎一身冷汗,连声叫苦,真乃出师不利,千万不要有人受伤啊!
他要火速控制住马群才行,“玉花骢!快给我冲啊!冲到马群的最前端!”
但这狭小的街道,没有空间给玉花骢超车啊。
恰在最危急的时刻,只见前方一道光影从楼台上倏地下降,那人稳稳地端坐在头马的马背上,快准狠地挽起了马缰绳,高声一吁,头马的速度明显放缓。
随着头马的降速,其他马儿也跟着循规蹈矩起来,撒欢的马群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张十一郎在玉花骢身上目睹了这一切,心中大抒一口气。
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这位挺身而出帮助他的人,真乃天神也。
张十一郎表示待会儿一定要重重感谢这位头马上的男人。
但他很快改变了注意,因为十一郎敏锐发现,头马上的男人,不是别人,而是张君瑞啊。
这是什么奇特的缘分?
——
巧了,今日张君瑞正在酒楼上临窗饮酒散心,自从崔莺莺不告而别后,他每日都苦闷无聊,怅然若失。
崔莺莺如此洒脱,自己却这样不争气。
在崔莺莺离开后,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即便是琴童每日都在他的身边宽慰,但他总是感觉自己独立在天之涯、海之角,那是一种十分终极的孤独感。
一杯苦酒下肚,他遥望天际的流云,还有云间高飞的鸿雁。
人世间,来来往往,过客匆匆,也许孤独才是人生的本质吧,他应该习惯孤独。
但由远及近的马群奔驰声,打断了他虚无缥缈的思绪,哪里来的一群高头大马横闯街市?搞不好要闹出人命来。
张君瑞再见马群后面跟着一位黑衣小伙子在扬声大喊:“大家快躲开啊!快躲开!危险啊!危险!”
那小伙为何如此面熟?貌似是十一郎?
是楼台太高吗?让他难以看清,难以分辨?
但他来不及再去判断那小伙的面相,当前之际,控制住马群要紧。
于是张君瑞飞身下楼,选择奔驰在最前面的头马进行驯服。
当马群在头马的带领下,开始缓步跑上了大道,张君瑞这才来得及回头确认。
那黑衣小伙呢?怎么他的身后只有二十余匹大马,却不见刚才那小伙子?
黑衣小伙去了哪里?
十一郎当然不想再和张君瑞称兄道弟,当发现张君瑞已经掌握了马群的主动权之后,就在玉花骢背上一俯身,扭转马头,顺着一条开叉的小巷子,开溜去也。
走了走了!这个烂摊子,留给张君瑞处理好了。
相信他一定能处理得很好。
如今他顺利搞到了优质马玉花骢,然后要开拔洛阳北邙山咯!
——
张君瑞做了好事,还要收拾烂摊子,这是什么天生受苦的命?
他把这批军马还给了前来寻马的士兵,还使劲解释这些马不是他偷的。
直到有围观群众们站出来作证,士兵们才相信张君瑞真的不是偷马贼,而是见义勇为的好人。
路边有数个摊位被马群破坏了,张君瑞又给了商家一些安抚金,也不知道够不够,反正商家们看到金叶子都震惊掉了下巴。
然后,刚才那个疑似十一郎的小伙子呢?
他却失踪不见了。
张君瑞赶忙用迷榖木召唤琴童。
琴童正在函谷关城中忙前忙后地为红娘置办房产呢,张君瑞说要给红娘的吃穿住用行安排得妥妥当当才行。
琴童这边一头汗呢,却见主人用迷榖木来招唤,感觉这是出了天大的事!
主人轻易不用迷榖木的,主人一定有危险!
主人这几天情绪不稳,糟糕,可别出了什么事。
琴童放下手上千头万绪的工作(安排一个女人的吃穿住用行真的太复杂了)瞬间位移到了张君瑞面前,惊慌失措地问:“主人!出了什么事!?”
张君瑞道:“帮我在函谷关周边寻找一个人。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长得十分俊美,黑衣,一身黑衣。”
琴童一脸懵逼:“主人,你用迷榖木唤我来,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呢。”原来只是找人。
“我们分头去找,他刚刚溜走没多久!”张君瑞很急切。
琴童抱怨道:“十六七岁穿黑衣服的小伙子很多,你给我的信息这么少。”
张君瑞道:“就是,就是你那晚在我房间里看到的那个黑衣小伙。”
琴童不解道:“哪个房间?什么小伙?”
张君瑞急得鼻尖冒汗:“就是普救寺,我的房间。”
“哦,主人的床上,被窝里,那四只脚!”琴童恍然大悟,那一夜的香艳镜头浮上他的眼前。
张君瑞一阵尴尬,面红耳赤道:“啊,对,就是他。我们分头去找他。”
“可是我只看到他的脚。他长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啊。”
“他,他叫张十一郎。他的样子?样子极美。”
“极美?”极美是多美?琴童不知道。
“比杜确还美吗?”琴童忍不住真心相问。
“这……”张君瑞愣住了,琴童肿么回事?他故意的吧?
“算了,我自己找吧!”张君瑞决定放弃琴童,跟他一两句说不清。
琴童连忙阻止道:“好的主人,我马上找。”凡是主人的命令,就要严格遵守。
至于这位张十一郎和杜确谁更帅,这不是琴童该操心的事。
刚才是琴童逾越了。
琴童表示深刻忏悔。
——
琴童不愧是琴童。他从来没有让张君瑞失望过。
琴童很快给张君瑞带来了十六七岁俊美男孩的消息。
张君瑞赶到熙春酒楼的时候,却见十一郎早就换去了黑衣,而是做一身小厮的打扮,他身穿圆领直腰过膝外套,腰间系着布带,下身穿着收口蓝裤,脚穿小鹿皮靴,显得英姿飒爽,别有韵味。
他正在柜台前和店家相谈甚欢。
张君瑞靠近上前,却听到张十一郎正在向店家打听市镇中的房价和地价。
张君瑞轻轻靠在柜台上,朝十一郎笑道:“怎么?看上了这里的山水风物?要在这里长久居住吗?”
许久不见,张君瑞只见十一郎面庞上有月亮的光芒笼罩。
“嗯……我只是想比较一下各地不同的房屋价格。”张十一郎看到张君瑞突然出现在身边,一阵惊讶。
他以为已经甩开了这男人了,何况他还专门换了一身衣服。
“敢问这位大爷,您是哪位?我跟您很熟悉吗?”张十一郎故作迷茫状,看来这衣服是白换了,这都能很快找到他。
张君瑞低声道:“宣武军的棺材内,普救寺的房间内……”他见到十一郎就想逗逗他。
“嘘!你小点声!”十一郎恨不得捂住张君瑞的大嘴巴,店家还在旁边呢。
“你都已经忘记了吗?我一直都记得。”张君瑞想不到他们会在函谷关这里再见面,他以为他们已经擦肩而过,想不到还有命运的眷顾。
“哦!我记起来了!张——张君瑞是吧!”十一郎用力拍了拍张君瑞的肩膀,故作豪爽笑道。
晕!怎么都甩不开你哦!十一郎偷偷皱眉想到。
“是的,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呢。”张君瑞一扫心中阴霾,两眼放光开心道:“普救寺一别,你又去了哪里?”
“额……我就到处随便转转,随便转转。”十一郎开始胡说八道。
“你随便转转,就可以让我们再次遇见?”张君瑞很纳闷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缘分。
“有缘千里来相见嘛!”旁边一边忙碌的店家,一边插嘴道。
哇!这店家比张君瑞还要大嘴巴。“有缘?没有,没有。我和他没有什么特别的缘分。”十一郎连忙朝店家摆手。
然后,十一郎又郑重其事地对店家说道:“有缘千里来相见这句话呢,是说男人和女人的。而我们两个呢,都是男人,千里相会个什么呢?”
“可实际上,我们就是千里来相会啊!从宣武军,到普救寺,现在又是在函谷关。”张君瑞不管男女,他只是在陈述事实,他对这样的频繁相遇,真的感到神奇。
在崔莺莺不告知别后的第二天,他竟然遇到了张十一郎。
十一郎是令他悸动的人,这是老天派来的救星,来拯救他的终极孤独吗?
“这位大侠,实话跟您说了吧。宣武军那一夜呢,我是去偷钱的,结果被你跟踪,然后阴错阳差和你躺进了棺材中。普救寺呢那一夜呢,我也是去偷钱的,结果阴错阳差,闯进了你的房间中。”
“阴错阳差钻进了我的被窝里?”张君瑞还是不解。
“额……”十一郎对钻被窝这件事,无言以对,他当时大概是鬼迷心窍了吧。
“我的被窝里有钱吗?你进被窝偷钱?”张君瑞不懂就继续问。
“你能不能小点声?”十一郎真想用针线把张君瑞的嘴缝上。
店家越听越感觉到这两男人之间的言谈越有点不对劲,似乎是他不该再听了,于是自己打破尴尬道:“二位客官慢慢聊,我要去那边忙了。”
“哎哎,老板您别走啊!”十一郎叫住店家,但店家死命都不肯回来了。
十一郎只好回头对张君瑞说:“那只不过是我判断失误而已。我闯荡江湖,经常会出现判断失误啦。”
张君瑞又好奇脱口问道:“那函谷关呢?你来函谷关是为了偷马?我刚才看到你在街上驱赶着一群军马。”
“嘘!你小点声!”十一郎真是受不了张君瑞这个大嘴巴,声音那么大干什么?
那些军马场的士兵们,还在满城搜捕偷马贼呢。他就可劲地大声嚷嚷。
十一郎一把拉住张君瑞,到了酒楼角落中,朝他小声说道:“来来来,我的大侠,您来这边来,咱们悄悄聊,行吗?我这都换了一身衣服了,就是为了躲避追捕,您这嚷嚷得整个熙春楼,整个函谷关都知道了。”
“那我们去楼上包厢细聊,怎么样?我为你置办一桌好酒好菜,怎么样?”张君瑞问道。
他想好好庆祝他们的久别重逢。
“很好,很好。那你去点菜,酒呢,就要熙春酒,这酒楼最好喝的酒。我呢?内急,先去方便一下,去去就回,去去就回。”十一郎眨着眼睛,嘿嘿笑道。
“行,那我在楼上包厢等你。为你准备好熙春酒。”张君瑞十分乐意为十一郎效劳。
“好咧!”十一郎调皮笑道:“我很快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