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6章 被他感动
医院
林源给巫明轩左右翻身后,又安排上学位推拿。身体各个穴位她都没有放过。
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巫明轩已经是这种情况了,也不会更糟糕了。
“巫先生,你也真是够倒霉的,年纪轻轻的,长得又帅又有钱,怎么就变成植物人这么躺着了?真是太可惜了。”
林源话多,每天除了吃饭和午休,她是安静的,其他时间都在絮絮叨叨地说着话。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哦,我把的床推到窗边,让你晒晒太阳吧。”
林源将病床推到窗边,坐到床尾上,开始描绘外面的风景,“昨天一场大雨将树叶打落了好多,叶子上挂着的水珠被阳光折射后,看起来晶莹剔透,很漂亮的。”
她每天都说这些,能看到什么就说什么。
要不一个人安静地呆着,会将她憋坏的。
“哇,天上有飞机飞过!”
林源突然变成很激动起来,“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坐过飞机呢,等以后我攒够钱了,我也要坐飞机去旅游。”
她抬手拍了拍巫明轩的腿,“你一定坐过头等舱吧?比商务舱是不是舒服很多?我要先试试商务舱,再努力赚钱,坐一次头等舱。”
巫明轩当然不可能给林源回应,她也无所谓,自顾自地说着话。说到激动处,还时不时地拍一下他,把他当成正常人看待。
“哇,你的脚指甲这么长了?我给你修剪一下啊。”
林源从口袋里拿出指甲刀,细心地将巫明轩的脚指甲修剪干净。
“你的手指甲也顺便剪一下好了。”
林源趴在病床上,握着巫明轩的手,将他的手指甲也修剪干净。
“你的手指好长啊,哪像我的手指又粗又短,像根白萝卜似的。”
林源将自己的手和巫明轩的手叠在一起比较,“你看,你的手指长了我这么多。我经常给人做穴道推拿,手指都有些变形了,和你的放在一起,真是令人羞涩。”
她忍不住和巫明轩十指相交,“男人和女人谈恋爱的时候,是不是都喜欢这样手牵着手?嗯,也不知道我啥时候能找到男朋友,好好谈一场恋爱呢?”
巫明轩就像个工具人,没有任何反应,任由林源将他的手指掰来掰去地玩着。
她已经照顾巫明轩快两个月了,期间王菁有来过几次。见她将他照顾得很好,倒是挺放心了。
巫明兰经常是在晚上下了班的时候过来,她在病床边坐了几分钟就走了。巫明轩昏迷了这么久,她心里早已有心理准备,知道他也许是不会醒来了。
“哥,嫂子应该很快要分娩了。你还是这样一动不动地躺着,我看到她一个孤独地产检,面对整个孕期,我真的很同情她。”
巫明兰突然哭了起来,伸手握住巫明轩的手,“哥,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害得嫂子变成这么可怜。”
她吸了吸鼻子,又说道,“我知道连浩齐还是很关心嫂子,嫂子心里不可能没有被他感动。但她就是在固执地守着你。我也说了,我愿意代表你放她自由,你们俩解除婚约,她选择和连浩齐复合,或许嫁给其他的男人,我都没有意见。可是……”
她忍不住更咽起来,“可是嫂子不同意,她坚信你会醒过来。所以,哥,你一定要醒来,不要辜负嫂子啊。”
巫明轩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平静地躺着。
林源推开病房门进入,听到巫明兰在哭,有些尴尬,不知道自己是该退出去还是该走进去。
巫明兰听到推门声,马上抬手将脸上的泪水抹去。
“你吃完了?”
“呃,对。”
林源点点头,平时她都是将三餐端到病房来吃,巫明兰来了,她才去餐厅吃,给巫明兰一些私人空间。
“你把我哥照顾得很好,谢谢你。”
巫明兰真心感激林源,林源来了之后,巫明轩的气色明显比之前好多了。
“不用谢我,是我该谢谢你拿出那笔钱,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
林源笑了笑,“我每天都给巫先生做三次穴道推拿,他全身的柔韧性比之前好多了,不再那么僵硬。”
“我能感觉得出来我哥身上的变化,辛苦你了。”
巫明兰朝林源点点头,“等我嫂子生完宝宝,一时恐怕也没有精力照顾我哥。毕竟小宝宝需要人二十四小时照看着。我哥就拜托你多用点心了。”
“兰姐别这么说,这是我的工作,我会认真做好的。”
林源心里有些心虚,她照顾巫明轩这两个月来,没少占他的便宜。
他的额头、脸颊都被她吻过了。她想吻他的唇试试,但又觉得很羞涩,所以一直没付出行动。
“这是我特意给你买的护手霜,你有空的时候抹抹,很滋润的。”
巫明兰从包里拿出一支护手霜递给林源,林源伸手接过,道谢,“谢谢兰姐。”
林源知道这护手箱一定很贵,不是她用的那种普通的牌子。
巫明兰会经常送林源一些护扶品或是小饰物,用来收买人心。她知道这样做,可以让林源更尽心地照顾巫明轩。
“我先回去了,有事你打我电话。”
巫明兰从病床边起身,拎着包离开病房。
林源拧开护手霜,挤了些在巫明轩的手背上,“你的手这么修长漂亮,我给你保养一下哦。”
她细心地将巫明轩每根手指都均匀地抹上护手霜,‘咯咯咯’地笑了起来,“你看我像不像是美容师?干脆我再给你贴个面膜好了。”
巫明轩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昏迷着,根本没法做出反抗,只能任由林源捏圆搓扁。
林源将巫明轩的脸部清洁干净后,敷上一张保湿面膜。
看着自己的成果,她忍不住笑了起来,“等我以后找到男朋友了,我也要给他敷面膜。现在就在你的脸上先练练手。”
林源的性格活泼外向,每天对着巫明轩倒也不会显得不耐烦。相反的,她还觉得照顾巫明轩很有意思。
至少她想做什么,他都不会说‘不’。要是她以后的男朋友也这么听话,那就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