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反转再反转
第十六章反转再反转
「你不想做寨主夫人,你为什么要穿红色的袄?」我笑了起来,「金寨主,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女人不许穿红色的衣裙?」
「……我不喜欢。」金大刀点了点头。
「那就是了,其实我是听那些被抓上山的新娘说的。说是金盏山不能说是禁止穿红色衣裙,但也是很少有人穿。除非是每年抓上山的女人才会穿红色的新娘装,其他的都不可以。」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身绯红色的明霞锦,这的确不是新娘装,或许他才会愣了一下吧。「余静想做寨主夫人,想成为金盏山的第一夫人。那么,大少爷不喜欢她,她就只能从二少爷下手。但二少爷的确也对她是有情分的,但是呀,金盏山的男人多数是喜新厌旧,也没有什么一生独一的概念,自然总是想多找几个姑娘的。咳咳,所以呢,时间久了,余静十分气恼,觉得二少爷对她不好,于是就又和自己的青梅竹马的另一位武大熊重新勾搭在了一起。」
武大熊开始挣扎起来,这一次按住他的汉子很是机灵,直接塞了个臭袜子在他的嘴里。我很是满意地点点头,「我为什么知道的?是因为武大熊身上的味道,他身上有股胭脂气息,当初在隐炉县他过来抓我的时候,我就觉得很是奇怪,他身上怎么会有一股脂粉气息。后来想着他可能是去了某地逍遥,才会沾染上。后来事发后,我去过二少爷和余静的房间,也有这股脂粉气。于是,我找机会凑近了武大熊又闻了闻,居然还是有这个味道。当然,这也不能说明什么,使用脂粉的女人也有很多,未必是余静的脂粉气。于是,我这两天就在山寨里走来走去,到处闻了闻,那最终的结果还是余静的脂粉气。因为啊,寨子里的女人都很胆怯,也没有太多胭脂水粉,因为她们的男人真的挺不是东西的。」
这话可能是引起了众怒,一群人又嗡嗡地说起了话。
「行了,这当然只是证据之一。还有就是这双鞋招认的凶手。」我指了指这两个名字,「我昨天知道的,这里有个风俗,是把两个人的名字缝进鞋底,象征着日后两人要一起前行。那偏生在案发那一日,余静在房中要藏起这双鞋。按道理说,这应该是她与二少爷的情义信物,为何要藏起来呢?」
这句话一说出来,嗡嗡的声音小了很多。
「当然,你们一定会问,就算是这两个人又鬼混在一起,这与杀二少爷有什么关系?当然有!武大熊抓我上山那一日,同时已经抓了五六个新娘,数量够了,就提早上山回来了。二少爷那时候还在山下抢劫富商,这个是旺财说的,他遇到二少爷的时候,得知他抢了个富商。」旺财一直听得很仔细,这个时候也用力点了点头。
「二少爷也没想到自己一下山能够抢了个富商,本来他还与余静说,自己下山几日再回来。也就刚好给了余静与武大熊偷情的时间。那现在的问题就出现了,武大熊回来之后正在与余静亲热,余静也送了武大熊一双鞋表达情感。两人刚刚完事的时候,二少爷回来了。他倒是兴冲冲地回来的,但是却看到了这样一幕,气得直接炸了。」
我发现了,山匪也都挺爱听这种故事的,我特别隐晦了一些,但这些人的表情居然还都特别专注。此时的余静脸已经涨的通红,红色的薄袄都快散开了,明显的是里面什么都没穿。
「嗯咳咳,二少爷八成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情形,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又或者,这里的房子都长得一样,他在黑暗之中或许也想着自己可能是走错了。不管怎么说,他倒是转身走了,但没走多远就觉得不对:为什么是自己要走呢?明明是他捉女干在床。于是,他又折返回来。但此时,武大熊却觉得这是一个绝好的,也是必须杀掉二少爷的机会。否则等二少爷反应过来,死的就是他与余静。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他抄起了余静的袄带子趁着二少爷没有反应过来,直接套在了二少爷的脖子上,硬生生勒死了他。」
现在的大议事厅已经鸦雀无声,没有人说话,都在很仔细地听我讲述整件事情的过程。「二少爷的武功不弱,但武大熊也是金盏山的武功好手,尤其又是冷不防出手,二少爷也没有反应过来。虽然也挣扎了,但依然被勒死了。为了处理二少爷的尸体,武大熊先是慌张地将二少爷的尸身在地上拖行,但是碰到了房前堆放杂物的破木堆,二少爷的衣服还剐下了一条。」此时,林先生已经拿出了我们第一日在山上转悠的时候发现的布条,掀起二少爷脚边的白布,与他衣服下摆割裂对比,很明显就是他的衣服。
「武大熊的确是有些力气的,至少我就是被他一路扛到了山上。那他扛着二少爷的尸体趁夜丢进了后山的小树林。刚喘口气,忽然想到余静送与他一双定情信物的鞋子,自己忘记拿了。但现在回去说不准会被人发现的,于是灵机一动,想到何不把二少爷的鞋扒掉就好了。这样,人们只会想到余静床边的是二少爷的鞋。」
这个时候,已经有大部分人开始相信我了。看着余静和武大熊纷纷怒喝了起来,也挺不客气的。我依然保持了刚才的语调,并且已经更镇定了下来。「金寨主,你找人去小树林的树上都翻找一下,应该是能够找到二少爷的鞋。摇一摇这些树木,应该也是可以掉下来的。因为啊,武大熊脱下了二少爷的鞋,最大的可能就是直接扔到了树上去的。」
「找!」金大刀又是一声吼。这次好了,一下出去好多人,大家都去找鞋了。
「那我们再来说说为什么会嫁祸给旺财?」我看了一眼林先生,他点了点头。「旺财应该是出了名的酒鬼,常常是喝醉了就随便躺在什么地方的。有时候下山抢劫的时候,他也会醉醺醺地就去抢,所以你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酒鬼旺财。那一日,偏偏旺财没有了酒钱,遇到二少爷。二少爷心情好,就给了旺财酒钱。旺财拿了钱,出了门。但也是被武大熊和余静看到了。所以,武大熊想着或许旺财会说些什么,干脆就趁着这人醉醺醺的时候,直接诬陷给他,他说不准以为醉酒都说不清楚自己做过了什么。」
这个时候,旺财已经是满脸泪水,呜呜呜地痛哭起来。我本是想走过去的,但是持棍的那个汉子拦了我一下。行吧,我还是停住了脚步。「诬陷旺财还是挺简单的,只需要找一块黑色面巾,搞得脏一点,再撒上一些酒,这事情就算是成功了一半。武大熊将这样的面巾丢在了二少爷房屋的门口,算是留下了旺财杀人的线索。因此,捡到这个的人,必然也是会先联想到旺财作案的。」林先生已经回身皱眉了,我又立刻说道:「所以嘛,这就是误导,希望所有人都认为是旺财杀人,然后金寨主一生气,就杀了旺财,这事情就结束了。林先生,您能够通过面巾发现是酒鬼旺财,就挺厉害的。」
好像这句话说的也不太对,林先生那长脸更是黑了黑。
也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有人跑了进来,大声喊道:「找到二少爷的鞋了!」
他们拿着一双半旧的布鞋,鞋底很脏。何叔上前接过了这双鞋,直接套在了二少爷尸身的脚上,相当合适。就连鞋上大拇指突出的位置都是吻合的,这足以说明这鞋就是二少爷的。
到此为止,所有的事情都一一对上,杀人者武大熊,同谋者余静。
金大刀看着我,死死地看着我,说道:「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在山上转,各种转。」我这两天也的确没干别的,净在山上溜达了。「线索很多,必须串在一起。不过,最关键的还是旺财,幸好他那天没有酒喝,人是清醒的。但是,武大熊一直盯着我,我也不能直接找旺财问。所以,半夜今早,我让林先生偷偷去找了旺财,问出了杀人者是谁。不过,这个我大约也是猜到了。」
林先生很是淡定地点点头,又恢复了他斯文有理有文化的样子。「这事情的确存疑,因此我绕开所有人去找了旺财,旺财只说出了一个武大熊的名字。他这几日都没有喝酒,人是清醒的。」
「嗯,从他找二少爷要酒钱,到现在,算起来也是三天滴酒未沾,因此他目前的状态是清醒的,也知道自己面临着什么样的状况和经历过什么。」我看着旺财,「你要不说一下?」
旺财只是满脸满身都是血,但嘴并未堵起来,他呜呜呜的哭着,说道:「这位姑娘说的全都对,真是武大熊杀的,我亲眼看到的。他嫁祸给我,是实情!」
行了,认证物证全都有了。
现在的大议事厅,就跟开了锅一样,嗡嗡嗡的全是声音。四寨主还是嚷嚷了起来,但金大刀让人把愣是把四寨主也捆了起来,这下子就更热闹了,跟着四寨主的人又不干了,大家哇啦哇啦地甚至有要动手斗殴的嫌疑。
我往大议事厅的柱子后面躲了躲,林先生和那几名持棍的汉子跟着我也往柱子后面站了站。我想着这种金盏山内斗的事情,我就不太方便参与了。不过,这个时候我倒是看到金千万端了茶水走了进来,还对金大刀说:「案子也破了,杀二哥的人也找到了。爹啊,这些人先让他们打去,您和大哥都先喝口水休息一下,这一早上也没吃饭呢。」
金元宝一直站在金大刀身边,对于整个破案的过程也是看得极为仔细。现在面对闹事的四寨主,有二寨主、三寨主以及五寨主在处理,他算是晚辈,也不便于去动手,于是也就站在金大刀的身后,起到了随时能够保护他的局面。
金大刀看了看这群人,重重地叹了口气,还真的就回到他的太师椅上坐了下来,拿起了金千万递过来的茶准备喝下去。
「别喝!」我大喊了一声,「你要请我去吃饭的!」
这一嗓子挺出众的,并且还挺尖利的,所有人都停住了,看着我。金大刀举着茶杯,又是怒目圆睁,「你嚷嚷什么!」
「把杯子放下!」我继续喊道,「要不,你就扔过来。」
「什么?」金大刀刚坐下,就又站了起来。
「茶壶扔过来也可以。」我也挺讨厌的,「你扔啊。」
金大刀的脾气很坏,直接就扔了茶杯茶壶到了我的眼前,我很是迅速地往后退了退。只见那茶壶茶杯洒落的茶水在议事厅的石板砖上慢慢变黑,还有一点点烟雾升起。
金元宝那速度,在我们还都在看这个的时候,直接踹翻了金千万,甚至直接踢断了他的两条腿。啧啧啧,那个惨叫声吧,也真是挺吓人的。
事情发展的太快了,很多人还在几个寨主互殴的状态中,结果大寨主又被投毒了,大少爷把三少爷的腿踢断了。这群人又都鸦雀无声,看着现在这个场面,有些惊慌失措。
金大刀也真的挺狠的,又踹了金千万一脚,直接踹得他吐了一大口血。「你想害死老子?」
「那又怎么样?我早就想你死了!你害死了我的母亲!我要你偿命!」金千万嘶吼起来,那一脸的血和双腿扭曲的样子,真是很是吓人。我往柱子后面躲了躲,不想再看。因为这已经不像是我认识的那个金千万,我认识的那个人有着好看的笑容,有时还很匪气地笑着。可现在,也许才是他的真面目吧。
「你母亲是个贼!」金大刀也吼道,「我再说一遍,你母亲就是个贼,她偷了我的明霞锦!」
这次,轮到我站在原地愣住了,这件衣服似乎就是我现在穿的这件绯红色的明霞锦,即便是过了这么多年的旧衣裙,依然明艳动人,并且很是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