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法庭交锋
在豫园的湖心亭的茶室里。
王庸和吉祥坐在靠窗口的位置上。
吉祥对王庸道:“我们从内线那里得知,敌人准备近日公开审讯彭海清等同志。开庭那天,我们最好能邀请上海最有名的律师出庭辩护,案件就比较容易解决。目前,上海的大律师有章士钊和潘震亚。章士钊先生碰巧不在上海,另一个潘震亚他和我们组织从无往来。但潘震亚为人正义,当年还当过黄埔军校政治教官、革命委员会革命军事裁判所庭长,如能请到他作为辩护律师那是最理想的。”
王庸道:“那这个问题我来想办法。我们一定要请潘震亚出庭辩护。”
为请出潘震亚,王庸先去拜访杨度。
王庸见到杨度就说:“皙子先生,我们有位负责人在租界被捕了,他的身份没有暴露,近期就要过堂。我们想请潘大律师出庭为之辩护,您与潘大律师至交,但不知你能否帮忙?”
杨度说:“可以,我虽与潘大律师相交不深,可他是章大律师老友,我出面相请出庭辩护,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王庸接着说:“皙子先生,我还有一个想法,是否可请潘大律师借审讯之时,把法庭变成声讨敌人欺压百姓的舞台。”
杨度竭力赞成。他找了潘震亚。
潘震亚欣然同意,当即调阅了彭海清一案的有关的档案,很快表示:一定帮着被告打赢这场官司。
把法庭变成声讨敌人欺压百姓的舞台
一天下午,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开庭,彭海清和周朴农、张永和三人被带上法庭。
法官操着生硬的华语说:“请被告的辩护律师潘震亚先生出庭。”
潘震亚拿着案宗不慌不忙的坐到了辩护律师席上。
接着法官又指着彭海清问道:“姓名、年龄、职业?”
彭海清回答:“彭海清,35岁,自谋职业。”
法官又问:“你的籍贯?”
彭海清回答:“江西。”
法官当听到回答是“江西”时,他自作聪明地问:“你的籍贯是江西,为什么跑到上海来?”
彭海清回答:“找个职业混口饭吃。”
法官道:“既然是来上海解决求职问题,为什么要去和赤党有关系的地方。”
彭海清道:“我不知道什么赤党不赤党的。”
法国道:“赤党就是共产党。”
彭海清道:“我也不知道什么共产党不共产党的。我因为急于找个混饭吃的事由,记错了门牌号码,把学校当作工厂了。”
法官大叫:“我看你完全是在有意抵赖!”
这时,潘震亚突然站起来说:“我请求为被告辩护。”
法官知道潘震亚的分量,当即道:“准许!”
潘震亚抓住法官言语破绽,发言道:“请问法官先生,在你的一生中有过记忆错误的时候吗?”
法国道:“当然有过。”
潘震亚接着问:“再请问,法官先生第一次到上海的时候,有否走错地方的事吗?”
法官回答:“用你们中国人的话说:“这是难免的嘛!””
潘震亚继续问:“好!既然法官先生有过记忆错误的时候,同时又有过在上海走错地方的事,那么为什么不允许一个中国青年犯同样性质的错误呢?”
法官无以为对。
潘震亚追问:“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当年,法官先生在上海走错了路,中国的司法机关可否因此说阁下就是共产党呢。”
法官十分窘迫,反驳地说:“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我是外国人,有治外法权,懂吗?”
潘震亚道:“法官先生息怒!既然你不允许中国人诬说你这个外国人是共产党,为什么你们这些在中国领土上的外国人,就可以诬说中国人是共产党呢?”
法官瞠目结舌,无话回答。
潘震亚又说:“这说明生长在中国大地上的中国人,在你们这些住在中国的外国人眼里,永远不是平等意义上的人。”
法官只得搪塞其词地答:“不,不,中外一家,大家平等。”
潘震亚紧追不放,“好!既然你说是平等的,那为什么可以随意逮捕中国人呢?而且,靠逼、攻、信,把一个无辜青年打得遍体鳞伤,这只有一个结论:你们西方国家嘴上说的是自由、平等,可实际上呢,仅就彭海清一案而言,你们能自圆其说吗?”
法官被驳得脸红脖子粗,终因理屈无能回答。最后语无伦次地道:“他、他们有,有证据在。”
潘震亚严厉道:“有什么重要证据,请求法国让我过目一下,也好让我心服口服。”
潘震亚接过一看,原来是一张电车票。潘震亚举着那张电车票哈哈大笑。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就凭一张电车票,说他是共产党,哈哈,这是什么逻辑?我们在座的各位,您口袋里的车票有没有,你可也要小心哦,否则,明天也要被审判了。哈哈。”
这时,庭审现在一片混乱,都在叫,我口袋里也有,我口袋里也有。
法国急得头上直冒冷汗,知道这个证据是站不住脚的。敲着锤子,连声喊道:“安静!安静!”
这时潘震亚理直气壮地大声说:“我必须郑重警告法官阁下:一切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滥捕无辜的中国公民,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违法行为!”
潘震亚接着反问:“法官大人问小青年从江西为什么跑到上海来,那么,法官大人是英国人为什么也跑到上海来呢?”
法官大叫:“放肆!放肆!”
整场审讯简直就在审讯法官,这时,法庭大乱,听众鼓掌,新闻记者不停地摄影,法官也被弄得下不了场,只得大喊休庭。
这次审讯,租界会审公所和工部局丢尽了面子。
潘震亚出庭质问大获成功,会审公所也只得认定是普通中国人案子,不以共产党人论处,但又不肯认错,为了挽回面子,在再次开庭审讯时,还是作了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莫须有帽子,判处张永和刑期两个月,判处彭海清、周朴农各刑期四十天。
四十天后,彭海清走出监狱,重新回到革命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