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遛猫
方醒手上动作未停。
「你最近很闲吗?」
【就算为师再忙,看徒儿你出丑的时间还是有的】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出丑了?」
【哦?那是谁早上被警察问话的时候,紧张的把自己的手掐出了印】
【又是谁被一具干尸吓得连路都走不了,还把早饭都吐了个干净】
「......你开心就好。」艹,被他偷窥了一整天。
「等等,不会我上厕所你都看到了吧?!」
【呵呵】
「......」呵呵是几个意思啊喂?!
清白不保啊。
话语间,方醒已经投喂完毕。
“好了,夜深了,你赶紧上去睡觉吧。”方醒对方念念说,然后收拾了碗筷。
“你呢?”
方醒走到猫窝前,把睡眠中的小猞猁拎起来抱在怀里,对方念念温柔一笑:“我去遛猫。”
小猞猁缓缓睁开了眼睛,懵懂迷茫,看了眼抱着自己的方醒,嗷呜了一声又埋头睡了过去。
方念念知道问不出来什么,也就不问了,只是说:“那你早点回来。”
“我会的。你快睡吧,怕黑的话开着灯睡。”方醒换好鞋子,背着猫咪背包就出了门。
“嗯。”方念念也很听话地回到卧室里去睡觉。
方醒把门锁好,就疾步走远。
方念念站在二楼窗前,双眼微眯,看着她远去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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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醒一出小区,就不再抑制自己的速度,跑起来快到起飞。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当然知道。」
【你现在不害怕了吗】
「害怕这东西,一次足矣。」
【你是在作死】
「师父未免对自己太没信心了吧,好歹你也教了我这么多年。」
【你到底有没有用功学你心里没数吗】
「额,我只是过去看一眼,又不干别的,就算被发现了我也能跑啊,肯定不会出事的。」
【......蠢货】真以为他担心的是那群警察吗?
罢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还有他在。
很快,方醒就到了目的地——学校。
她放轻脚步,来到后操场的位置。一个跳跃就到了校墙外的大树上,轻松地站在树干上,借着树叶隐蔽自己。
方醒看向下方,嗯,不愧是她最看好的一棵树,站在这里看最清楚了。
下面灯还亮着,有一个警察在守现场,没有其他人的存在。
方醒勘察完现场就跳下了大树,将身后的背包取下,把早已醒来的小猞猁放出来,从背包的口袋里面拿出来一个铃铛项圈,戴在它脖子上。
她挠了挠猞猁的下巴,俯身在它尖尖的耳朵处悄声道,“去吧,不要让我失望。”
然后就放了手,小猞猁在她放手后就窜了出去,虽然还是幼崽,但是速度、灵敏度比起普通猫咪一点儿都不差。
方醒也回到了树上。
铃铛随着它的移动开始“叮铃铃”地响起,声音不算大,但在寂静的夜晚里,让人可以清晰地听到。
那个警察显然察觉了,脸上的困倦立马消失,变得严肃,“谁在那边?!”
无人应答。
“叮铃铃”的声音还在继续。
警察一脸警惕地盯着声响处,手习惯性地摸上腰间的枪套。
“沙沙沙”,这是落叶被踩踏的声音。
果然有人!
警察不再犹豫,立马掏出手枪,朝声响处追去。
与此同时,方醒从树上跳到墙内。径直走向草丛里面。
再次看到那具尸体,哪怕做了充分的心理建设,还是忍不住恶心。
相比早上,现在散发着一种奇怪的味道,虽然不是腐臭味,但也不好闻,方醒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尸体。
尸体上还飞着一些小虫子,方醒眨了眨眼,考虑到时间紧急,不再踌躇,戴着手套的手伸向干巴巴的尸体。
从上往下,长发拨开,脸已看不出生前的相貌,眼睛是闭着的,表情似乎很痛苦,虽然皮肤上出现了尸斑,但还是依稀能看到面上惨白,没有血色。
在往下,脖子很细,仿佛一折就断。
等等,这是......
脑中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这时,不远处有脚步声响起。
“真是的,只是一只猫啊,害我白白跑一趟,累死我了。”是那个警察的声音。
啧,小猞猁还是太小了,能争取到的时间有限。
方醒迅速看了眼尸体的其他部位,没有任何伤口。
不容她细想,赶紧收拾好东西,原路退回。
警察回来后,没有发觉有人来过,继续守夜。
方醒远离了学校,站在路灯下,吹起了口哨。
不一会儿,“叮铃铃”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近。
方醒弯腰抱起小猞猁,亲了它一口,“任务完成的不错,回去给你加餐。”
然后就这么抱着猞猁跑了起来,她没忘记答应了念念早点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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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已经十一点多了。
方醒喂了小猞猁,又给它洗了个澡,把它送回窝里。
然后方醒自己也上楼洗了个澡,擦了擦头发,准备睡觉,却突然停住。
她看到自己的被子里鼓鼓的,忍不住笑了,轻轻地掀开被子,果然是方念念。
方醒看着她熟睡的脸庞,自己放慢了动作,缓缓躺下。
闭上眼,心里却想着刚刚的事情。
尸体已经见过了,没有异样,这才是最大的异样,尸体不可能凭空变成那副样子。究竟是什么?
脑海中浮现出刚刚看到的那个画面,尸体脖子上的那四个孔,是怎么造成的,这是不是她死亡的原因呢?
杀她的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谋财?不可能,死者的家境并不算富裕。那劫色?这个倒有可能,但是就算想杀人灭口,也该找个隐蔽的地方抛尸啊。
如果是谋杀的话,也分情杀和仇杀。杀人的理由有太多了,杀人的方式也多样,但是今天见到的这种还真很少见,根本无法判断死者的死因。
也不知道那群警察怎么破案,他们的线索肯定更多,有专业的法医和技术人员,但凶手既然敢把尸体光明正大地丢在那儿,应该不会愚蠢到留下指纹之类明显的证据。
啧,找不到真相真是太痛苦了。
早上那个警察显然心中有数,要不然......明天晚上去警察局溜一圈?不过这个难度系数有点儿大呀。
方醒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进入了梦乡……
------题外话------
最近迷上了红袖的捏人——换装小游戏,把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捏了一遍,感觉自己越来越幼稚了?(???w???)?
咳咳,言归正传,我终于更新了,最近在构思后面的快穿剧情,第一个世界大家想看什么类型的,评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