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九章 柳暗花明
蓝蝶一下就喜欢莲子清脆香甜的味道,吃了一个莲子后,蹲在灶台旁边帮忙:“我烧火!”
说起烧火这个问题,洛云依想到了烈焰火云松,这家伙什么时候才能生火烤肉。
烈焰火云松……即裁缝之后,它又要成为烧火工了吗?
它是珍贵的神树!
赤兔血月藤摇头,烈焰火云松真是太年轻,洛云依从来都是物尽其用,不榨干烈焰火云松的所有价值,是不会善罢甘休。
好日子还在后面!
烈焰火云松和赤兔血月藤的小九九,洛云依自然不知道,想着反正要请夜雪若吃饭,索性叫蓝家兄妹一起,吃饭,人多热闹。
有夜雪若在,不缺肉,送来了一大腿肉,随便洛云依做,只是这切肉的工具,不好找。
洛云依不开心,也不让烈焰火云松开心,要不是它动作慢,关键时刻不给力,一定可以挖出金边绯荷的。
“烈焰,切肉,切不好就拔了你当柴火烧!”
烈焰火云松觉得洛云依是完完全全的迁怒,可它没有证据,它只能干活。
切,它是不会,但可以用松针把肉划成等大小的块,一根筷子长的尖针出现在洛云依手中,两端十分锋利,轻轻插,就插入了肉中。
轻轻一拉,肉分成了两块,十分省力
为了吃上香喷喷的排骨炖莲藕,洛云依也没在这种小事上面纠结,能用就行。
排骨焯水下锅,倒入莲藕,开始石锅煲汤。
靠近森林,从来不缺柴火,炖汤绝对够。
没有别的食材,洛云依那只能在肉的花样上面多下功夫。好在煎炒炸烹,洛云依都会一点,晚上来了个肉全席!
排骨汤,烤排骨,肉排,铁板,不是石板肉片,琳琅满目,满满的摆了一桌子,香气扑鼻。
洛云依还算满意,顺道用刚分来的橘子做了果汁,橘子皮熬了水,当茶喝:“好了,准备开饭!”
柏宁远倒是自来熟的很,和夜雪若回来,看到一桌子的肉菜,坐下就不肯挪开位置:“看来我来的刚刚好!”
这桌子食物,别说味道,就是看着,在兽人世界那也是享受,他们第一次知道食物能做的这么好看,香味还如此迷人。
洛云依瞄了一眼,柏宁远不在请客范围内:“记得用食物换!”
“没问题”柏宁远学着大家的样子,拿了一根长长的赤骨在手中,上面全是金黄微焦的肉,一咬,绝对外焦里嫩,好吃的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见大家都不动,洛云依只好先开动,咬了一口,焦香中带着一股韧劲,越咀嚼越香,一肚子郁闷终于散开:“好吃!”
果然没有什么坏心情,是美食不能改变的,要是改变不了,一定是美食不够。
蓝蝶学着洛云依的样子,也咬了一小口肉:“真的好好吃!”
淡淡的咸味混着肉香,蓝蝶觉得自己以后,都吃不下的部落其他人烤的肉。
相比于两人的口头表达,其他三人更热衷于用实际行动,飞快啃完第一个赤骨,已经伸手去拿第二个。
洛云依摇头,都是贫穷落后害的,这些可怜孩子,没有什么调料的肉,都吃的十分开心。
舀出一碗汤递给蓝蝶,让她慢点吃,别噎着,见蓝蝶不习惯用筷子,就给了勺子给她,不过蓝蝶还是用不太习惯。
洛云依直接放弃,反正她也没这么多讲究:“实在用不惯,用手!”
蓝蝶不好意思笑笑,
下一次她一定要学会用勺子筷子。
一顿肉下来,宾主尽欢,桌上的肉更是一点都没剩下,大家摸着滚远的肚子,还意犹未尽,要是以后都能吃上这样的美食,那该多好。
柏宁远拉起关系:“洛云依,以后我的肉都给你怎么样?”
洛云依无情拒绝:“不怎么样!”
做饭太费时间,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你早点休息!”夜雪若提着柏宁远离开,蓝蝶帮忙收拾了碗筷才回去。
日落月生,沐浴完的洛云依在自家小院子乘凉,仰头看天,天上群星闪烁,一眨一眨,真的像是许多小眼睛,一阵孤寂感袭来。
她前世父母早亡,没想来这里依旧如此,自己似乎到哪都是孤身一人。
停下来的时候,心,似乎有些空缺,明明这么多年,她早已经习惯踽踽独行。
赤兔血月藤看不得洛云依这郁郁寡欢的样子,它宁愿洛云依每天没心没肺的傻乐:“有时间伤春悲秋,还是想想怎么过冬吧!”
洛云依……她好不容易感伤一会,能不破坏气氛吗?
不过赤兔血月藤说的也是事实,洛云依一边消食,一边修炼,体内木气,比以前充盈一些。
烈焰火云松,也长高了那么一丁点,吸收了植核还是有点效果的,洛云依如此安慰自己。
栅栏外面,出现一个高大身影,不是夜雪若是谁,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走吧!”
“走?”
大半夜的去哪?
夜雪若不会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给她咔嚓了吧,吃人嘴短,洛云依觉得自己应该没那么背。
赤兔血月藤吐槽洛云依:“别么多戏,人家在这里咔嚓你,也没人敢说!”
洛云依一噎,还不能选择自己的死的地方,这是什么狗屁道理,弱没有人权?
相比于洛云依脸上的五彩纷呈,夜雪若依旧面瘫,冷着一张脸,言简意赅提醒:“藕!”
“藕?”洛云依立马跳起来,急急到夜雪若面前,还以为自己听错:“你要带我去挖藕?”
她的金边绯荷岂不是到手了?
老天爷果然还是爱她的,没有放弃她!
夜雪若难得生了调侃心思:“不想去?”
洛云依都觉得自己要爱上夜雪若了,真是太贴心,以后都给他做好吃的:“去,赶紧去!”
夜雪若变成硕大的白虎蹲下,洛云依麻利爬上去,骑在白虎身上,吹着夜风,感觉特别爽。
就这样,夜雪若驮着洛云依消失在夜幕中。
洛云依望着幽光点点的的森林,到不觉得害怕:“夜雪若,你怎么知道我想挖藕的?”
“你眼睛都盯在上面”夜雪若五感敏于常人,对于周围的感知,清清楚楚,要不是柏宁远他们来的突然,让洛云依挖完也没事。
洛云依小算盘打得啪啪响,想着那一池塘的藕,够自己多久的口粮:“那挖了算我们的,还是部落的?”
经历了上次的白茅根,夜雪若不会给其他人浪费,糟蹋食物的机会:“藕是你的,地下的东西,不用再给部落!”
瞬间觉得自己是土豪的洛云依大方的发好人卡:“太好了,夜雪若,你真是大好人!”
听着周围各种野兽觅食的声音传来,洛云依顿时紧张:“对了,晚上不是很危险吗?我们要不明天来!”
金边绯荷重要,但是命更重要!
部落新迁,没有任何食物存储,夜雪若忙着为部落找食物,白天没空:“明天我要带人狩猎!”
好吧,第一勇士是个大忙人,不比她这种小人物,希望他们运气好点。
夜雪若熟知森林规则,轻巧避开了大型野兽,带着洛云依重新到了池塘边,一路有惊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