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不识
47、不识
“我昨天才学会吃饭,你买什么我就吃什么。”
“昨......!?哎——!昨天,真棒!那我就买我爱吃的了。”
“我要喝酒!”
“大早上......等一下我给你榨。”
“我想换一种喝。”
“嗯......那就喝个猕猴桃?”
“行。”
“完事儿!”
“叫完外卖了?”
“叫完了。”
“无论我在哪,他都能给我送吗?”
“差不多吧。”
“我也要学会叫外卖!”
“以你现在的状态,要学会的多了。”
“你教我吗?”
“我......”方方灵机一动。“你跟我来。”
“去哪?”
“去一个好地方,”他拉着尹离就往二楼他的办公室走,一边走一边说:“那里什么都有,你想学什么都能学到。而且还能看到各种各样的风景。”
“一个地方能看到各处各地的风景?”
“啊!”他指了一下沙发。“你坐这儿。”然后,如你所想的打开了电视。“看!这是一台98寸的神奇电器!你拿着这个,这是上下左右键,这个是确定,你看上面有个框,按上下左右把框移到你想看,想学的上面,然后按确定,它就会开始播放。屏幕,是人类的窗口!试试。”
“好。嗯......右,右,右,下,确定。哦——!动了!”
“哼哼!没有女人不爱电视,除非她没时间。我去楼下取外卖,小骗子你就坐在这......学习。”
“好!”她爽快的答应,这一应就住了下来。
或许方方真的没说错,电视的确是个有着神奇魅力的电器,竟能让她老老实实的待了半个月!这期间,她学会了各种各样的常识,各种器具的操作,以及,对我的无视。
看起电视之后她很快就发现了方方的骗局,开始要求喝真正的酒,但因为她身上有伤,被方方拒绝了。直到半个月后,她开始觉得无聊,闲饥难忍,又每日住在这个满是酒气的地方,终于没有经受住诱惑,趁方方睡着了偷喝了他的酒。可她毕竟是第一次,没掌握好量,醉的一塌糊涂,头疼了三四天。好巧不巧的,就是这个时候,葛悾来了。
“看来之前那群寻仇要找的,定是小二说的那人,可见你们确实是像的。”
她连喝了三杯茶才放下手上的茶壶,回头盯着那通往后厨的门,又频频瞟向旁边桌上的羊肉。却听那吃肉的抱怨道:“我昨晚回来都过了子时了,刚睡下就听见车队咣当咣当的,今早睡得正香,又被那声音吵醒!也不知是什么人?害我睡到现在才起,白白浪费了一天,早知如此,昨晚何必贪黑点完货?”
与他同桌的便问:“你既醒了何不就索性起来?”
“那时国门还没开,他们又有那么多辆车,过关定要耗些时候,我何苦要站在外面干等?不如多睡一会儿。”
听他这一说我才想起早上确实有一支车队过关,但因与我正是两个方向,匆匆一眼就过去了,现在想来并不似寻常商队。可只要不是来围杀我的,做什么又与我何干?却不知虽与我无关,却与对坐的小掌门有大关系。只听她急忙向那两人打听道:“他们已经过关了?”还嫌挡在他们之间正上菜的小二碍事了。
“别提了!”那先开口抱怨的人答道:“谁知道那车队并不是都要过关,听说一队人只过了一辆车。”
“只过了一辆车?那其他人呢?”
“回去了。”
“回去了!?”
“我也是听说,毕竟我起来时人早就走了。”
她突然有些慌张,愣愣问:“那我怎么办?”
那邻桌两人看着她笑了笑,看得出并无恶意。
我不知道她所说的“他们”里都有谁,只得夹了肉给她,试探的问:“他们......是你的同伴?”
“嗯。”慌是慌了,肉还是不耽误吃的。
“那你是去追那过关的车?还是......也回去?”
“不回去!”就像她曾承诺回去时一样干脆,是一种无需思考的选择,为的,却是同一种追求。“我也要过关!”
所谓“江上易改禀性难移”,就是这么回事吧。“好!再尝尝这个。”
“这是个什么东西?我怎么没吃过?”
“尝一下,会喜欢的。”
“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
做了这么多年跟班,这还不是个基础?“猜的。不过,你们原本是去哪呀?”
“送婉婉回家。”
“婉婉?”那时我虽知灿华谷的王小姐便是公主,却不知她闺名婉婉。“谁是婉婉?”
“公主。她本来是要和哥哥和亲的,但和不成了。”
和亲?哥哥?是异堞!“你是说,塞逐的国王是你哥哥?”这句话颇引得身边的几人侧目,但大多很快就认定了是玩笑。
“不是亲哥哥,毕竟我不是塞逐人一眼就看得出来。但我们自小就生活在一起,是......”
“自小!?”此时我才意识到,她不仅仅是失了忆。
我把手里最后一块饼塞进嘴里,起身去要了两间房。
“你怎么不吃了?饱了吗?”
“吃太多容易睡不着,我先送你上去。”
“可是......”
“走吧!睡醒了再吃,厨子又不会跑。剩的牛肉给你包好带上去。”
我急匆匆的将她拉到后院客房,可如今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再看这一幕时,我才发现那样子像极了一个迫不及待图谋不轨的登徒子。好在几句话之后我便又出来了,不然估计又要被哪位义士拔刀相向了。
待进了房间关了门,我才又问她:“是他告诉你的?你们自小生活在一起?”
“不用谁告诉,我都记得。虽然我大病之后忘了很多事,但这些我都记得。”
大病......也是。“那你也记得婉婉?”
“我记得啊!前几天还在一起的人怎么会就忘了?”
再久就会忘了吗?所以忘了我?“那你和婉婉,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嗯......她刺杀失败的第二天。”
刺杀的事早已成了世人谈资,我亦有所耳闻。刺杀的第二天......所以她记得的只是婉婉,没有王小姐。“那她有没有......和你说起过......什么?”
“你怎么知道?她说她有一个朋友,与我长的很像很像,估计那个叫星落的人要是也有仇家,我就会跟你一样被寻仇的人错认了。”
“星落......”
“难道你也认识她?该不会你也把我错当成她了吧?难怪你对我这么好。你认错了!呀!可我现在是真的没钱还你!等我追上刹秾,一定不会亏欠你的!”
我从恍惚中回过神来,略略苦笑到:“放心躺下睡吧,我不会要你还钱的。”
“不用还了?”
“嗯。”因为我不会认错。
那时的我,多自负!?以为自己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境遇,都绝不会忘记她!绝不会认不出她!可那么久,那么多次的轮回中,我一遍又一遍的忘了她,甚至记恨着无视着折磨着她......
我回了自己的房间,用随身携带的伤药处理了伤口,等天黑后才出门去黑市费力的寻了两身寻常的女子衣裳按她身量改了尺寸。我催得紧,那卖家便一边改一边嘀咕着“这种白日里随处有卖的东西为何要来我这里买?他们可改的又顺手又快呢。”我便只能又缓和了语气多多奉上几句麻烦人的好话。
既然白日已有人盯上了我,再堂而皇之的一个人走在街上岂不是找死?可即便我如此谨小慎微,也改变不了我“魔头”的身份,就算跟着她过了关,之后的日子也可想而知,同行反倒会成为她的拖累。
之后,从伤药铺出来我又进了兵器铺,她既说自己如今用剑,总还是要有件习惯的兵器在身上的。另外,既然连兵器都脱了手,就更不要说通关文书了,她原本也是想不起这东西的。好在她以前的文书一直在我这,只要找人稍微做个假也不是什么问题。
等我回到客栈,天也快亮了,小二已经开始擦桌摆椅了,我让他烧了水一会儿送去小掌门房间。这家客栈只有一层,前面是餐馆,餐馆后有一个大院子方便商人停放货物,再往后便是供客人住的房间,虽然偶尔有些吵闹,但出门便可察看货物情况,商人们还是更放心一些。
看看时辰,以她原本的作息,这会儿是该起了的。可我在她门前站了站,并没听到响动,便想着再等一等,可才刚回头,鬓边就擦过一支利镖!
只听有人喊:“果然是你!你这魔头竟如此肆无忌惮!”正是站在院中央偏北处标榜着正义的两位英雄,他们一人用短剑,一人使大刀,大概是哪个商家雇来做护卫的。
真是一天都闲不着!
“两位好汉!咱过了今天行吗?不!一上午!一上午就行!”
“既然知道自己逃不过!又何必在乎这一上午!?”
“我只是奇了怪了!你们口口声声说我是魔头,会危害整个江湖!可又个个都自信可以除了我!那我这魔头的头衔岂不太虚了?”
“休要叫嚣!”说话间那使大刀的就攻了过来!我转身拔出钉进门棂上的镖还了回去。扔下包袱抽出双刀在廊下跑过半圈,将他二人引至近餐馆后门处方才交上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