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只应翠绿迎人意,岁月功名正好看55
此刻的少奶奶脑子很乱,她给自己的女儿裹脚,并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毕竟自己也是裹了脚才能嫁给少爷的呀!没出嫁的姑娘们只有裹了脚才能嫁给一个好人家,不裹脚,怎么办?不裹脚,当别人眼中的异类吗?大脚的女人根本就嫁不出去,会被别人笑话的!!!
此刻,少奶奶浑身颤抖着,然后站起身来,猛地一把推开了董老爷,那脸上的不解和愤慨都快溢了出来。
“我为了我的女儿好,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不裹脚,我女儿将来能找得到好人家吗?不裹脚,将来她的夫君不喜欢她,又该怎么办?”
少奶奶就像一个陷入困境的母兽,丢掉了平时在自己身上的胆怯和懦弱,疯狂的宣泄着自己的不满。紧握着双拳,红着眼看着董老爷。
“那些好人家里的媳妇儿都是裹了脚的,不裹脚是要被夫家嫌弃的!!到时候我女儿嫁不出去,该怎么办?一辈子呆在家里当自梳女吗?死了都没人管?”
董老爷一下子被自己的儿媳妇的爆发给愣住了,然后稳住了自己的身形,同样目光似火的看着自己的儿媳妇。
“将来囡囡不想嫁人就不嫁,我养她都成!!你作为她的亲生母亲,不要把你的愿望强加在你女儿的身上!!!”
少奶奶现在特别的恐慌,她害怕自己生的女儿将来成为一个自梳女。少奶奶曾经见识过不嫁人的女人。
那种女人被称为自梳女,她们一旦选择“自梳”,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出嫁”,在父母家须得像个透明人一样生活,住在规定的房间,重病或死忙,父母都不可以出面。少奶奶,不想总有一天自己为女儿把头发盘起,让自己的女儿像个隐形人一样在家里生活……
那一年,她看到了,那个选择不嫁人的姑娘,成为了一个自梳女。自梳女则是需要举办一定的仪式,由年长者将其长辫梳成发髻,立誓终身不嫁。
自梳仪式在父母为自梳女建立的“姑婆屋”内举行,自梳女需要准备新衣、鞋袜、妆镜、头绳等物,而且其还得用香、烛、肴,以黄皮叶等物煮好的水淋浴。
新衣、新鞋、新髻准备就绪后,在堂内的观音像面前跪拜,发誓永不婚嫁。没有任何自梳女胆敢在仪式后反悔,如果举行“自梳”仪式后反悔的,下场更加凄惨,会被族人毒打、浸猪笼,死是逃不开的,然而死后还不允许家人收尸。
如若有“自梳”的姐妹为她收尸还好,如果没有,那么她将会被曝尸荒野或者沉塘为鱼食。
但这样的自梳女身世凄凉,平常时候他们仍可以来往家中,只要家人同意,但是一旦她们病重或者年老,就只能待在自己的“姑婆屋”内静静等待死亡,自梳女是绝对不允许在父母家中去世的。自梳女由于已经不算是父母家中的人,所以死后是不能葬在母家祖坟,甚至父母也不能去为她送葬祭拜。自梳女平时还可以住在父母家中,不过需得自食其力,自己做些手工活养活自己,那个姑娘过的十分的凄凉,即便是死了都没人过问。为了自己的身后事,为了自己的尸首,不会被曝尸荒野或者沉塘为鱼食,那个姑娘成为“守墓清”,至于什么是“守墓清”?
“守墓清”就是找一个死人,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但是日常并不住在“婆家”,而且还得给婆家付一笔款。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成为“婆家”之人,将来可以死在夫家,由夫家安排丧事。
而且还需得经常在经济上纳贡给婆家,让婆家满意,翁姑去世也需要执丧,因而又叫“买门口”。即便是她生前不愿意出嫁,到死了之后就还是成为别的男人的媳妇……
她不想自己的女儿过成这样的日子,然后下了狠心,即便是女儿痛的叫出来又怎么样?为了自己的女儿,将来能够嫁给一个好人家。少奶奶一就狠心的给自己的亲生闺女裹了脚,少奶奶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好,为什么要说自己比后妈狠毒?难道自己就不爱自己的孩子吗?为什么公公就不理解自己?是自己愿意把自己的女儿的脚折腾成这个样子的吗?
董老爷被自己的儿子,儿媳气得火冒三丈,暴恕的冲自己的儿子儿媳吼道。
“滚,给老子滚,老子家不需要这么个忤逆父亲的人!!!”
一时间,场面陷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