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三方扯皮
“我只是提出自己的疑问,一桩案子没有查清真相之前,自然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疑问,不是吗?”陆烟笑着说。
这话说得绵里藏针,黄海清闻言微微一怔,重新审视起这个一向养在深闺人不识的陆家大小姐来。
反倒是上官翊听了这番说辞,极为欣赏地赞同道:“陆大小姐说得极是!破案譬如解谜,若是连个疑问都没有那还有什么意思?”他目光一转落在乐妈妈身上,原本心里只有火器一桩事,这会总算是对这桩一目了然的贩良案提起了点兴趣,“这管事妈妈身上疑点颇多,依我看,不如移交大理寺······”
黄海清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
上官翊要是敢把这种鸡毛蒜皮的小案子移交大理寺,信不信大理寺卿明天就敢吊死在京兆府大门口?
大理寺是什么?那是审理天下奇案重案的地方!什么时候南坊牙婆买错了丫鬟这种事也能往里头送了?
大理寺不要面子的啊?
他刚要开口阻止上官翊的突发奇想,就听见陆烟略带担忧的声音,“况且,我也想快些找回绿枝,还不知道那救了她的义士把人带到哪里去了,也不知是哪一家的人······”
仿佛一层影影绰绰的窗户纸忽然被人捅开,黄海清心中一凛。
从张牙婆那里救走丫鬟的“义士”······来历不清,下落不明,根据张牙婆的描述,此人武艺十分高强,轻功尤其了得······
种种特点,其实都与那用火器击杀了杀手的人十分相符。
这两个人还在同一时间段出现在南坊,他们会不会有交集?
甚至再大胆一些,有没有可能,这就是同一个人呢?
一个被收买的管事妈妈顶多牵扯些豪门秘辛,可要是里头再卷进去一个疑似携带着私造火器的不明高手,又是在天子脚下,这事的严重性就不可同日而语了,让人不得不慎重以待。
黄海清朝陆烟直直地看了过去。
陆大小姐轻轻巧巧一句话,就把两个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案子串到了一起,是真的无心插柳,还是另有所图?
陆烟静心屏神,由着他看,半点也不避讳。
少女一身麻衣素服,鸦黑的长发只用几根素银钗子挽着,压鬓一朵白花,那花又小,衬得她脸上半点血色也没有,一张脸上,只有眼角微微地泛着红。
显然,自小照顾她的奶娘干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对陆大小姐并非毫无冲击。
黄海清看着那双尚且带着稚气的清透眼睛,心里一软。
这还是个孩子呢,遇到这种事,能硬撑着不失态便已很不容易了,哪里还能谋算其他?
就算陆大小姐自己能谋,难道还能拉着这一屋子贵妇陪她做戏吗?
黄海清心里微微摇头,把方才升起的那些个猜想都否定了,声音柔和许多:“既如此,下官便把这犯人带回去审问,若有了结果,定来禀报大小姐。”他朝上官翊一拱手,“还要劳烦少卿大人写一封宗卷,将这案子移交大理寺。”
陆烟勉强弯了弯嘴角,仿佛要笑却笑不出来的样子,朝黄海清和上官翊郑重施了一礼:“那就都托付给府尹大人和少卿大人了。”
她脸上作的这幅神色,心里却舒了口气。
贩良为奴这事搁在宅门里听着严重,却罪不至死,按照律法,最多不过流放三千里。
乐妈妈不是奴籍,而是放了籍之后又接回府里荣养的下人,还是阿娘生前用过的人,大锦朝最重一个孝字,哪怕身为主家,陆烟也不好随意处置她。
除非陆烟拼着名声不要直接打死她,可这样一来,她就要直接跟乐妈妈后头的人对上了。
怕到是不怕的,最坏也就是再跟严秉之同归于尽一次,可那就太不值当了。
她是重活一回的人,许多事只记得结果,过程,动机这些,都是靠着狠跌下来之后,一步步反推出来的,好似镜里看花,只得形状却无从验证。
譬如她知道严秉之和四皇子狼狈为奸,严家对陆家产业虎视眈眈,严敏身为李浚兄长未过门的妻子却跟小叔子苟且,甚至为此要害自己,可她却没法知道他们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什么。
光是“贪”或者“妒”或是“人性本恶”显然是没法解释明白的。
可这些东西,乐妈妈作为严秉之在陆府埋了多年的钉子,却未必不知道。
从乐妈妈身上能敲出来的情报,她现如今一个孤女,自然是吃不下的,便是吃进去了,用途也不大。
还不如拉了大理寺和京兆府入局,三方扯皮,才方便她继续浑水摸鱼。
这个局,从陆烟背了火枪去救绿枝起,就已经布好了。
左右黄海清和上官翊日后都是“苦主”,不斗倒严秉之,大家都是个死,倒不如报团取暖。
黄海清点头应下,因为是借着吊唁的由头进府没带衙役,便让长随把乐妈妈头脸一蒙,捆上手脚带出了府。
陆烟有孝在身出不得门,只能把人送到二门上,就听得燕儿来报,说库房那头刚清点完黄海清送来的丧仪。
除掉纸马纸亭三牲祭品这些以外,竟还有一架镶珠嵌贝的云母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