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勾魂使者牛头
有了目标,林念闭上双眼,意识缓缓地潜入心海之中,按照之前学习过的知识运转着心海,他忽然一睁,双眼之中兀的浮现了两个蓝紫色的小型法阵。随着林念的睁眼,那张蛮牛胚胎卡像是被什么神秘力量控制了一样,也开始漂浮在空中。定灵开始了!不过定灵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胡编瞎造,而是要依托世俗和现实进行延伸。首先要做的就是牛头的个人信息和形象,林念开始将记忆中的话术一一填入其中。牛头又叫阿傍,其形为牛头牛蹄,人身人手,手持钢叉,力能排山。其次就是背景设定。阿傍为人时,因不孝父母,死后在阴间为牛头人身,担任地府巡逻和搜捕逃跑罪人的衙役。当然,这种设定实在太过简单,于是林念又在后面继续写上:牛头马面是冥府最著名的勾魂使者,为众鬼卒之首,虽为勾魂使者,但日常主要维护地府治安,看守鬼门关,羁押魂魄前往酆都城。剩下的就是最重要的一步,为自己设立的人设寻找依据。其实这个世界虽然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与林念原先的地球有着些许区别,但神话体系和人文背景却几乎是一模一样。比如林念所在的九龙国,几乎就是某个天朝的翻版,在这里,也流传着各种各样的神话传说,但传说大都比较粗略,比如这里的地府,仅仅是一个死者死后去的地方,在那里魂魄会被阎王审判入轮回,描述的非常简单。林念的做法也很简单,套一个这个世界地府的皮,开始在体系之内大做文章。地府全名为“阴曹地府”,魂魄入地府需经由土地庙,入黄泉道,黄泉道中有一座鬼门关,过了此关,魂魄就真正的变为了鬼,黄泉道旁流淌着三途河,三途河旁生长着彼岸花,花香据说能唤醒死者的记忆,在黄泉道的尽头,是忘川河,其水腥臭,也称之为奈河,河上有桥,故名奈何桥,桥上有日游神和夜游神日夜把守,还有一位孟婆神,孟婆神会赐予亡魂孟婆汤,让亡魂忘记前世的恩怨情仇。出了奈何桥,就到了望乡台,可以遥望人间的家人,了断牵挂,再后面就是恶狗岭,金鸡山,野鬼村,迷魂殿,历经诸多历练后,方能到酆都城,酆都城内有十殿和十八层地狱。十殿各殿都有一位阎王,各司其职,被十殿阎王审判的魂魄如果为恶,则要坠入十八层地狱受苦,如果为善,则可以直接去往还魂崖,进入六道轮回。将自己的诸多意念一点点的融入灵卡之中,林念擦了擦额头上溢出的汗珠,低喝一声:“定!”一股神灵之气从他的体内涌出,钻入了灵卡之内,悬浮的灵卡顿时发出一道谣言的光芒。随着光芒消散,林念双眼之中的法阵褪去,而原先的灰色胚胎卡在这一刻,化作了黑色的怪物卡。“成功了!”林念兴奋的攥紧了拳头,要知道,这可是他第一次定灵,而且还不是按照书中的教程,而是用全新的定灵思路,如果失败了,这张胚胎卡可就废了!林念上前拿起掉落在桌子上的怪物卡。【勾魂使者牛头】种类:怪物卡介绍:原名阿傍,阴曹地府中最为强大的鬼卒,勾魂使者之一,亦看守鬼门关。品阶:精英级上品种族:蛮牛/鬼/仙
【能力】尸身:牛头将免疫痛觉,并且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勾魂使者:指定一个目标设为牛头的勾魂对象,该目标的魂魄有一定概率被牛头勾取,倘若勾魂失败,对方会因为鬼气侵蚀在此后一个小时内气运降至最低。勾魂的成功率与牛头和对象的实力差距有关,该技能每日仅限1次。鬼卒:鬼卒对亡灵生物有着天生的克制作用,亡灵在面对牛头时,会丧失战斗欲望,臣服于它,并且对于亡灵生物造成双倍伤害。……嘶!林念看着精英级上品的字样,整个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自己用学徒级的胚胎卡居然定灵出了精英级?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学徒级胚胎卡定灵到精英级的概率不是无限接近与零吗?这就是自带神话体系的定灵效果?林念继续往下看着,当他看到灵卡上的图案时,却是微微一怔。等等,为什么这个牛头跟他想象的有那么一点不一样?说是牛头吧,也没错,的确是一张牛脸,上面还有牛角,只是这牛脸似乎是骨头制成的,与其说是脸,更像是骨头面具?人身吧,也对,外面还披着一层破烂的毛皮甲衣,就是这身体怎么有种纤细的感觉。而且……为什么看着有点凶?林念将灵卡举远了点,再细细的看了几遍。他怎么就觉得这牛头的腰腹位置太平了,两个胳膊似乎也有点太细了。林念心思一动,将脑袋,小腿和牛蹄都遮盖住,这一看,他顿时呆住了。这么说起来,他好像在设定的时候是没说过牛头是男是女,毕竟神话故事里从未提及过牛头的性别,林念自然也没有细心到这种程度。那么现在牛头会出现女身的原因,莫非这个蛮牛胚胎本身就是个雌性蛮牛?雌的就雌的吧,反正成了就行了。林念直接将灵卡收入了心海之中。出了自己的屋子,林念正准备烧些晚饭的时候,屋外忽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当林念打开门后,就发现外面居然站着一个戴墨镜的西服男人。“五少爷,崇云市各世家组织的坠魔山脉历练一个月后就要开始了,夫人已经为您报了名,让您一个月后能去一趟。”西服男人虽然称呼林念为五少爷,用词上也很讲究,但语气却非常的平淡。林念似是早就习惯了,反倒是吐出两个字:“原因?”“这次历练是小辈历练,夫人怕大少爷他们出了事,就想着多叫点人,毕竟人越多就越是安全,听闻五少爷近期刚成为了灵卡师,所以夫人就让我来找五少爷,让您也一起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