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第二百十一章
第二百十二章/2023.3.17
高长松去珍馐署不是当厨子的。
哪怕是唐王,都不能招一远近闻名的修士、大商人、乌斯藏人当厨子,请人做工匠事,在这年代,实在是折辱得过分了。
他的工作,用现代话来说,是技术指导。
指导什么?造糖啊!
唐王朝是不折不扣的“糖王朝”,在唐以前,有关蔗糖的记载并不是很多,民间用的多是麦芽糖。
照时间发展来看,大约在三国与唐之间的朝代,首次出现了蔗糖。
正史上雄才大略唐太宗没同意玄奘西天取经,倒是派人专门去摩揭陀学习制糖技术。
高长松一开始没大范围做糖,只是他名下的店太多了,有卖副食品的。
副食品店中各色糕点卖得极好,长安城的达官贵人都爱吃,不知什么时候,就被人进献入宫了。
蔗糖跟麦芽糖的味道不同,这年头的各种“蜜”甜度也不是很够,很快就有有心人打听高长松这用的是什么糖。
一问,巧了,蔗糖。
当时,唐太宗手下的糖匠已经从摩揭陀学得一点技术了,可人家国人也不是傻的,教的时候遮遮掩掩,不肯全盘托出,他们只学了熬制法的皮毛,剩下的精粹提取,还要自己琢磨。
扯皮许久后,礼部的官员终于请来人当技术外援。
大多数时候,高长松都是让他手下的糖匠去帮忙,只极其偶尔才自己去。
他也没开放全部核心技术嘛!
*
高长松今天去,解决了熬制法中吸附沉淀的问题,大唐使者从摩揭陀带回来的熬制法比较原始,想要将其改良成完成版,要实验无数次。
高长松也不是很想在雄才大略李世民面前刷存在感,反正每次就解决一个小点,压根不准备托出层数方案。
他两手空空进珍馐署,出来时,手上提了好大一个椟。
这玩意是古代食盒。
宫廷里的椟很豪华,有足足五层不说,为保温,夹层里还塞满了棉花,高长松很喜欢边框与盒表面的雕花工艺,花茎比毛细血管还细,美轮美奂。
礼部的小官员殷勤地帮高长松叫车,给他拒绝了,正经修道人,谁坐人力车啊!
食盒里装了御黄王母饭、生进二十四气馄饨、玉露团等,都是内廷贡菜。
*
高长松第一次看内廷菜时被其工丽的外表惊到了,御厨别的不说,美商在线,配上牙盘,每道菜都精致得不行。
果子晶莹剔透,每一道褶皱都被精心雕琢过,真是艺术品。
他专门找到钟离珺,邀请他一同赏味。
钟离珺却说:“哎,你可别太期待。”
“看着好,吃着却一般。”
他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像他这样拱卫皇帝的修士,绝对算天子近臣,平日里被留饭实在是太正常了。
听他说完,高长松就不兴奋了,他想到了现代的网红店与珍奇餐厅,就是看着好,吃着不香。
他被泼了一桶冷水,脑海中只余残留的兴奋,筷子尖儿在牙盘上方徘徊,不死心地说:“这么多,总有道好的吧,否则皇帝的尊贵,又体现在何处?”
话这么说,却又从记忆深处扒拉出《末代皇帝》,其中有个片段,他记得特清楚,是说溥仪吃饭花样是丰富,可菜到他面前,全都冷了,原因是做出来后要经过几名试毒太监,回头重热,又怕给人下毒机会,于是他一名义上富有全国的皇帝,连道热菜都吃不上。
唐代还没后世那么多条框,不至于这么惨吧。
怀此想法,高长松下筷。
他先吃“消灵炙”,珍馐署的太监极力推荐此菜,说唐王御姊下嫁时,赐赏的御馔中有灵消炙这道菜,酷暑中,消灵炙独领风骚,客人皆赞口不绝。
钟离珺的招子黏在高长松身上,他指尖所向,正是钟离珺视线的落点,他看高长松毫不犹豫从紧实而平整的方块肉上撕下一缕,嘴巴张了张,没说话。
高长松筷子初点肉,第一反应是硬。
这种硬是失去水份的硬,他想,若把这块肉钓上房梁,风吹日晒三两天,或许会变成风干牛肉。
他废九牛二虎之力,才从方块形的消灵炙上撕扯下一小条,肉丝是棕褐色的,根根分明。
此时高长松已经没什么期待了,他甚至想:证明料汁不错,把肉浸透入味了。
即便放低了要求,也不是一道美味,流失的水分令肉质变硬,主厨又加入了太多盐……
钟离珺看他皱成一团的脸,才说:“有传言,灵消炙经过酷暑也不会腐败,色正而味美,自宫廷流出后,大凡是出远门的官员,都会带上这样一块肉。”
高长松皱着脸道:“哦、哦。”
他算明白了,这玩意儿火,是因超长保质期啊!
保存长久、咸鲜咸鲜的,不就是咸肉吗?
初探索失败后,高长松又陆陆续续吃过些宫廷美食,糕点最好,蒸碗第二。
可惜他不爱水淋淋的蒸碗,给出好评的只有点心了。
*
高长松提着大半盒点心,跟一道王母饭,犯起难来。
他想:找谁一起吃呢?
钟离珺是不行的,他在朝廷点卯,今儿下午,似乎散修有什么活动,孙元翔几天前就邀请过他,他是报备过的。
他想找个闲的、能唠嗑的一起吃点心。
思来想去,高长松竟提椟去两界山。
他对孙大圣的喜爱真挚而彻底,愿意浪费一枚珍贵的锚点,就为能照料大圣!
……
两界山的天很好。
这种好是很罕见的,或许是受地域影响,这儿一年有两百天都看不见阳光。
不一定是飘着淅淅沥沥的雨,只是两界山的云层十分厚重,它们是湛蓝天上的一块膜,隔绝了刺人的阳光。
高长松偶尔会想,分管这一片的织女或许是孙大圣的仰慕者,她总是比别人多织几朵云,仿佛这样就能在孙悟空身上盖一层轻纱,让他不用直面酷烈的光。
今天的天很清,云很淡,连太阳光都像是春风,柔柔的,洒在人身上,像是母亲的手温柔抚过脸庞。
暖阳笼罩着孙悟空,将金棕色的毛照得金光灿灿,毛茸茸的双手交叠在一起,垫在颌下,小巧的猴子脑袋歪着,双眼紧闭,嘴巴微微张开。
他惬意的样子,让高长松默默抚上胸口,实在是太可爱了!
真想立刻拍下来!
可惜宁静的酣睡没持续多久,大圣十分警惕,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能唤醒他,高长松向前走一步,他半只眼睛就睁开了。
另一只眼被毛压着。
大圣眼神多好啊,看见高长松,那张宁静的、沾染着睡意的脸立刻鲜活起来,他伸伸胳膊,精神百倍地招呼高长松,嗓音因亢奋而显出尖锐之色。
“十二郎,你怎得来了?”
十几年过去,他们已成了很好的朋友,孙悟空将自己的朋友、兄弟罩在麾下,仗义非常。
高长松提起高椟,晃了晃说:“带了些宫廷里的果子,还带了好酒。”
孙悟空的眼睛更亮了。
“好好好,咱们哥俩好好把酒言欢。”
*
高十二郎是一名君子。
同高长松相处的人都这么说。
他的脾气好,行事又端方,倘若与他起了冲突,也不会暴怒,而是条分缕析,诉说利弊。
对处不来人也有底线,道不同不相与谋。
与他相处,总有如沐春风之感。
孙悟空却不知这些评价,他对高长松的态度,既像是对一名朋友,又像是对花果山上的猴子猴孙,总是想多护着他一些,多教教他。
他与猴子猴孙特别像,看向自己的眼神既仰慕,又托付了全部的信任。
就连关切都是全方位的。
高长松展开茵席,将边角掖进孙悟空身下,孙悟空说:“你忙这些做什么,俺老孙趴这么久,都快跟土地长在一块了。”
“这不成,地上总有些尘土,大圣的毛这么漂亮,怎能蒙尘呢?”
孙悟空不想他忙,可他乐意,有帮大圣梳毛的机会,高长松乐在其中。
各色吃食与葡萄酒在茵席上一字摆开,孙悟空好酒,端起浅口碗将酒水一饮而己。
高长松看他吃,内心浮现诡异的满足感。
金色的猴脑袋在阳光下直晃荡,在气流的吹拂下,猴毛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真想伸手顺一顺。
高长松连忙甩头,把他的痴汉念头甩了出去,随后跟孙悟空通风报信:
“唐王请高僧玄奘主持七七四十九日水陆法会。”
孙悟空听这话,也没悟出些什么,他爱玉露团的滋味,一口一个。
高长松还是忍不住剧透了,玄奘都来了,怎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缓慢道:“玄奘有西行之志,水陆法会上观音菩萨现身赐他锦襕袈裟……”
此话一出,孙悟空酒也不喝了,点心也不吃了,扭头死死盯住高长松,眼神锐利得能把人戳一窟窿。
“你的意思是!”
高长松想到孙悟空过的苦日子,内心涌起一股巨大的酸涩,他热泪盈眶道:“大圣,西行在即啊!”
五百年,终于熬出头了!
喜悦如铺天盖地的巨浪,冲击孙悟空,要不是他还被压着,肯定要上天入地蹿一番,用金箍棒把天捅出个窟窿。
可惜,佛祖还禁锢着他,情绪只能在胸怀中激荡,找不到发泄的出口。
他的瞳孔真在震颤,猴爪子死死扣住高长松的手腕道:“当真?!”
高长松给扣得龇牙咧嘴,心说:不愧是大圣,这爪子真有劲啊!
“这还有假?若不是得了确切的消息,我也不会跟大圣您说。”高长松又说,“就是那和尚是人族,没有上天遁地之能,从长安走到两界山,起码要一月有余,大圣怕是要等些时日。”
孙悟空一阵朗笑:“俺老孙都等了五百年,不过百日,又有什么等不得的?”
他眼神却不那么说,一会儿看看天,一会儿看看地,恨不得下一秒就从山里跳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勉强冷静,问高长松:“你可知那和尚性情如何?”
他们可要一起进行八十一难呢,如果性格不合,难免发生矛盾,此外,孙悟空还有另一重担忧。
他怕和尚的意志不够坚定,走一半就怕苦怕累不肯走了。
这可不成,他老孙能不能逃出窘境,护猴子猴孙一世周全,全寄托在对方身上。
这就触及高长松的知识盲区了。
按照西游记剧情,唐僧跟孙悟空,肯定是很不合的。
谁叫原著中的唐僧又胆小、又爱碎碎念,还总是错怪孙悟空呢。
他的意志吧,也不是特别坚定,比如说在女儿国时,差点就真动了凡心。
但唐三葬是唐僧吗?
未必如此。
他的铁血作风与硬核头衔给高长松留下了深刻印象。
高长松不敢传递错误情报,只跟孙悟空说:“看着是个好的,具体我也不晓得。”
这模糊的形容,让孙大圣不大满意,他难得说:“十二郎你行走世间,若有门路就帮俺老孙打听打听,看未来的师父是怎样人。”
高长松立刻应下:“得嘞!”
……
从孙悟空那回来,高长松身上又多出一重差事。
这也成为他近期最乐意忙的事儿。
别说,哪怕是他,也对陈玄奘的经历好奇呢!
在信息不流通的古代,最快的打听方式,就是找玄奘的熟人,高长松在犄角旮旯里扒拉许久,只找到一位半生不熟的。
*
青鸟的翅膀划过西番哈密国的天,若有所感似的,草原上的牛羊抬起头,似追逐那抹青绿色的身影。
多年间,“青鸟邮件,使命必达”已成为一句口号,响彻三大洲。
只需付出一定灵石,远在东胜神洲的商贾,便能在十日内收到家乡的来信。
此外,青鸟们还拓展了业务,与生产小报的书商、发型邸报的衙门达成良好合作,定时定点投送。
当然,此举也影响了街上小童与泼皮无赖的生意,他们间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直到现在,弹弓打青鸟的行为都屡见不鲜。
青鹭是高长松的专属信使,十几年前就为他提供服务,她的原型比鹰还要大,既不畏惧东海的风浪,也不担心拦路的妖魔。
她飞入乌斯藏的天空,这是青鹭顶顶熟悉的国度,她知道,高十二郎的家乡就在乌斯藏一不起眼的村落。
今天的信,不是带到高老庄的,她要去村落旁的城镇。以青鹭的眼光来看,古格实在不是个繁华的小镇,太多地方比他大、比他热闹了。
高长松委托她去金沙江旁的寺庙,将信送到和尚手里。青鹭在金沙江旁盘桓数次,才找到小小一间庙。
甭说与大相国寺比,大凡有点名声的寺庙,都比金沙寺气派,这里甚至没有山门。
青鹭却不敢轻视,她能感觉到,小小的金沙寺蕴藏着丰富的能量,佛光几乎凝成实体,金灿灿的刺伤她的眼。
她当即化作俏丽的少女,蹬蹬蹬爬上台阶。
院门口永远有小沙弥扫地,听见动静,刚抬头就见女郎明晃晃撞入眼眶。
他倒吸一口冷气,眼睛都被撞疼了,心中不停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青鹭才不管他,乘胜追击道:“小师傅,你认得净尘法师吗?我给他送信来了。”
“净尘师父是我们这的住持。”小沙弥憋出这句话来,“女施主稍等,我进去通报一声。”
“哎。”青鹭高兴极了,“就是说高长松高十二郎送信来了。”
小沙弥的表情立刻就变了,高长松这一姓名让他肃然起敬,惊喜与严肃两种情绪在眼中交替。
乌斯藏人的衣食住行总有一块跟高长松搭边,他的产业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此外,他又在唐混得风生水起,给乌斯藏人争光。
小沙弥立刻判定,高十二郎出面,一定有大事,于是他丢下扫帚,急匆匆转身,只留给青鹭一个背影。
他略带喘息的话语融化在风中:“女施主且等等,我立马通报主持师父!”
都来不及找人将青鹭迎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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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尘比小沙弥淡定多了。
当他踱步至青鹭面前时,阅遍天下美色的青鸟眼前一亮。
年轻时,净尘的形象完美切合妙僧无花,十几年过去了,岁月并为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只将他打磨得更成熟、更有味道。
青鹭差点就两眼冒红星了,好在她牢记自身职责,先将信件递给净尘。
净尘也觉这信来得蹊跷。
他了解高长松,若真发生不得了的大事,对方肯定归宁,亲自找他。
展开信,一目十行地看完,净尘胸口提着的那股气蓦地松了下来。
他甚至有闲心琢磨,为何高长松要送这样一封信,他又为什么要了解陈玄奘了。
这些光靠想是想不出来的,净尘只是玩味了一会儿,对青鹭说:“还请施主在这小住两日,待我将信写完交关于你。”
青鹭连连摆手:“不打紧,不打紧,你写上一旬都没关系。”
那样,她不仅有空休息,还有时间旅游。
净尘与她商量好后,就带着那封信,回到自己的斋舍。
诚然,他跟陈玄奘有交集,但那交集并不是很多,绝大多数的高僧,都有类似的交集。
“陈玄奘是个怎样的人?”这题超纲了!
可什么都不写,又不成。
净尘推开斋舍的门,盘腿坐在蒲团上,他用一根细绳扎紧宽大的袖口,磨墨挥笔。
他给高长松回了一封信,题目是“我眼中的陈玄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