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杀人事件真相

薛蟠杀人事件真相

先写了“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薛蟠就在众人面前留下了打死过人的印象,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命案逃犯”。“今告打死人之薛,就系丰年大雪之‘雪’。”(第四回)

第三十四回却又清楚明白地给了薛蟠辩解的机会。贾宝玉被打,实际上是因为他在外与戏子厮混,在内害死了金钏,名声败坏。前院处理之后,贾政等不愿后院的人知道是忠顺王府告状打的宝玉,故意歪传了信息,使得下人们都认为是薛蟠在贾政面前动的唇舌——“那琪官,我们见过十来次的,我并未和他说一句亲热话;怎么前儿他见了,连姓名还不知道,就把汗巾子给他了?难道这也是我说的不成?”薛姨妈和宝钗急的说道:“还提这个!可不是为这个打他呢。”

这日正从外头吃了酒回来,见过母亲,只见宝钗在这里,说了几句闲话,因问:“听见宝兄弟吃了亏,是为什么?”薛姨妈正为这个不自在,见他问时,便咬着牙道:“不知好歹的东西,都是你闹的,你还有脸来问!”薛蟠见说,便怔了,忙问道:“我何尝闹什么?”薛姨妈道:“你还装憨呢!人人都知道是你说的,还赖呢。”薛蟠道:“人人说我杀了人,也就信了罢?”薛姨妈道:“连你妹妹都知道是你说的,难道他也赖你不成?”

“人人说我杀了人,也就信了罢?”这句话解释了两方面问题:第一,贾宝玉挨打与薛蟠没有直接关系,至少肯定不是薛蟠告的状。第二,杀人的事他认为他没做,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直接动手打死冯渊。

那为什么所有人都认为薛蟠杀了人呢?冯渊家奴状告薛蟠为争香菱打死了冯渊,事情闹上公堂,“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第四回)

贾母和王夫人不做解释,是因为贾宝玉的浪荡名声,与薛蟠相比更加不堪。从小就留下了“吃胭脂”的淫名,被众人不看好,现在来了个“杀过人”的薛蟠,就显得贾宝玉也不是“罪大恶极”了。直到金钏跳井自杀,贾宝玉也落下了“杀人”罪名。贾宝玉被打,王夫人等为了欺瞒内宅,便把这件事又着落在了薛蟠身上——跟着什么人学什么样,是薛蟠带坏了贾宝玉。

贾雨村有认真调查过案件吗?没有。贾雨村的判案依据是什么?护官符,他要讨好护官符上的“四大家族”正没机会,恰逢薛蟠的事,给“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卖个好。薛蟠有没有杀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大家觉得薛蟠杀了人,贾雨村看“四大家族”的面子办了案,相当于“投名状”——一上来就给“领导们”办了件大事。

“探春等却都晓得是议论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如今母舅王子腾得了信息,故遣他家内的人来告诉这边,意欲唤取进京之意”。(第三回)这是贾府内宅众人听到的信儿。罪大恶极不过杀人,“打死人命”明显不是好事,贾府内宅中的人,不管是对薛宝钗还是薛蟠,都不会当面提起,大家都会懂事地选择回避。都是亲戚,总不能去问:“听说你哥哥杀了人?”或者:“你没事杀了冯渊干什么?”有人问还能解释,问题是没人问,大家都是一副心知肚明的模样。

对于贾政和王子腾来说,事情已经处理了,看起来也没留下什么隐患,即便详细追查,也是私下的事,而不至于大张旗鼓地再去查案、辟谣——又不是什么好事,反复提起只会加重众人记忆。薛蟠过生日,请贾宝玉去吃酒,“一面说,一面来至他书房里。只见詹光、程日兴、胡斯来、单聘仁等并唱曲儿的都在这里,见他进来,请安的,问好的,都彼此见过了”。(第二十六回)贾政的门客明显与薛蟠交好,也就是说,贾政使用、扶植薛蟠,并允许薛蟠接近、交好其嫡子贾宝玉。贾政对“薛蟠没有杀人”是心中有数的——任何人对于一个杀人犯,哪怕是亲人,总是要防备几分的,不可能允许其肆无忌惮接近“未成年人”。

薛蟠急的眼似铜铃一般,嚷道:“何苦来!又不叫我去,又好好的赖我。将来宝玉活一日,我担一日的口舌,不如大家死了清净。”(第三十四回)“又”字说明不是第一回了,上一次就是“薛蟠杀人”事件——薛蟠讲得清,但是贾府上层都不让他讲。所谓的“薛蟠杀冯渊”,应该跟“贾宝玉杀金钏”一样,薛蟠抢了香菱,双方发生冲突,双方的仆人、随从动手了,冯渊没有被当场打死,回去之后“气病而亡”——说是薛蟠杀人或者没杀人,都说得过去,杀人事件着落在薛蟠身上,对各方都好,所以贾雨村也没有真去探查清楚。

薛蟠是很关心贾宝玉的,从外头吃酒回来先问:“听见宝兄弟吃了亏,是为什么?”一听又被“栽赃”了,就“抓起一根门闩来就跑”,要杀了贾宝玉,“既拉上,我也不怕,越性进去把宝玉打死了,我替他偿了命,大家干净”。(第三十四回)对于“被栽赃”这事,薛蟠是非常委屈的,甚至因为再次被栽赃,产生了“杀了贾宝玉的想法”,薛姨妈和薛宝钗也是心中有数,也能够证明薛蟠的清白,只是“寄人篱下”,贾府众人无意为他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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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明是非之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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