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初有成效
“兽潮!”伙计的话顿时吸引了孔礼的注意力。
“没错,正是兽潮,按照历年的经验,樊城附近每三年便有一次小规模兽潮,十年便有一次大规模兽潮,今年距离上一个兽潮刚好三年,所以今年若是不出意外,应该会有一场小兽潮。”伙计继续着他的话题说道;
“既然已知有兽潮,我昨日进城时怎见城门口空荡荡的,并不见许多士兵把守?”孔礼带着疑惑问道;
“小哥有所不知了。”伙计清了清嗓子,好让说话变得更顺畅些,接着说道;“樊城的防备早就开始了,樊城由于隶属中陆,不像边境大城连年征战城墙高大坚固,所以平日里只有几个维持城中秩序的士兵把手,但其实这里实归两江口管辖,前些时日,两江口的折子已经批下来了,想来不日就会有一位督郎将率领五千精兵赶到。”
“哦!”孔礼心下了然,谢过伙计好意之后,便骑着马儿出城了。
往西行了三四十里,来到一处小山坡,前方是一片光秃秃的小树林,树枝都被积雪压得抬不起头,四野是蔼蔼的白雪地,空无一人。
孔礼下了马,四周看了看,接着从腰间掏出一根短笛,送到嘴边开始吹了起来,一阵悠悠扬扬的笛声随着山坡向四周传去。
不一会儿,只见对面的树林中突然一阵剧烈的震动传来,四周群树倒伏噼噼啪啪的向两边散开,不消几个眨眼的功夫,树林中便生生的犁出了一条大路。
“来了。”
孔礼刚说完,只见一只高大的红毛野兽从山林中高高跃起,在空中摆出一副居高临下之事,接着猛然向孔礼扑来。
孔礼哈哈一下,不闪不避,仿佛一切成竹在胸。
那只扑过来的红毛凶兽在空中翻着个大回环,接着稳稳的站在了孔礼的身前。
“噭!”
一声巨大的怒吼响彻山间,伴随着一阵阵音波吹过,山林中顿时风平浪静,所有的野兽都似乎受到了巨大的惊吓,这是王者怒吼,普通的野兽只能瑟瑟发抖。
“小猿,找着了吗?”孔礼看着身边比自己高出整整一丈的小猿,笑着说道;
小猿对着孔礼微微一笑,这一笑就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只是由于小猿个子太大,若是让人撞见,不当场吓死已经是万幸了,哪还有什么天真烂漫可言。
小猿近段时间一连吃下五颗火麟果,身体终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本身材娇小且胆怯的小猿一夜之间变成了参天巨猿,身躯从原本的一只猴子大小到现在身高一丈开外,简直大的吓人。
这火麟果最大的功效便是纯化血脉,达到去本还真的功效。小猿当初由于出生的早,先天上有一些缺陷,故而在祁连山上几年,小猿一直都只有猴子般大小,现在借助火麟果的功效,小猿终于补全了先天上的不足。原本金色的毛发也开始逐渐转化为火红色。
此刻的小猿已经有兽中王者的风范,一举一动足以让百兽臣服,王者天然的血脉压制压的百兽几乎不能动弹。
“那我们要加快速度了。”说着,孔礼一步跳到了马儿的背上,松开缰绳,向前狂奔而去。
“噭!”
小猿又自怒吼了一声,接着高高跃起,直接跳过了前方的孔礼,向前飞驰而去。
一炷香之后,山头上一阵马蹄声经过,来了四五个蒙面人,他们皆被大意裹着,风雪落下来结了薄薄的一层,不过浑身却透露出的浓重的军马气息,他们看了看远方倒伏的山林和地面上零零星星留下的巨大脚印,沉思良久。
“嘿嘿,没想到今年的兽潮来的如此的早,连这等的凶兽都出动了。”其中一位黑衣人干笑了两声,眼神却一脸的凝重。
“我看不见得,樊城只是一个破落户,根本不可能惊动这等威名的凶兽,或许他们另有目标。”旁边的黑衣人插嘴说道;
最终,走在最前面的黑衣人伸手打断他们的谈话,说道;“不管如何,连这等凶兽都已经出现,想来这次的兽潮也不会太简单,我们还是早做防备。”
说着,当先一步向樊城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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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山洞之中,孔礼五指并拢为掌,掌锋之间一条地火火龙飞腾,随即翻转如意,随着孔礼的掌劲发力而迎威怒吼。
他的口鼻之间,点点滴滴的地火之气顺着他的呼吸缓缓的流入他的心脉,心属火,用地火之气淬炼心脉再好不过,也可以借此凝练火裂掌一举两得。
火裂掌一共包括三式掌法,分别是“救火投薪”,“风雷火爆”,“星火燎原”。
孔礼所在的山洞距离地底极深,脚踩在一块巨大的平台上,平台下是红彤彤的一片地火,这片地火乃是这座假火山的核心地带。
修炼救火投薪的第一步需要采集火种,让火中藏于心间,凝练火源,以掌心为薪助长火势。薪在掌中如烈火烹油,不动则以,一动则势火翻云。
“嘭!”
掌中的一朵火苗又自炸开,火花飞溅了一地。
“呼呼!”
孔礼坐在石块上呼呼的喘着粗气,额头上大汗如雨。身上的衣服也被烧出一个又一个乌黑的孔露出里面精壮的肌肉,看上去破破烂烂好不狼狈。
刚刚凝练的一点火源就这样白白浪费掉了,孔礼花了将近一个时辰一点一滴好似涓涓细流一般才将火源储存好,在凝练掌势之前也是做了充分的准备,可是凡事都有例外,等到掌势待发之际,又好似不受控制一般直接炸裂。
“火苗的强度和灵活度掌握还是不够,这些都需要精准的神识来控制,我的神识主窍虽然已经打开,却还没有到细致入微的地步,在控制方面还是有很大的欠缺。再者说我的神识在正常状态下最多只能试五次,五次之后便会神识枯竭,需要打坐恢复神识。这样一来二去,却要凭白耽误很多功夫。”孔礼一边控制住手指尖的火苗一边思绌道;修炼一门武技本就是水磨石的功夫,正所谓师傅临进门,修行靠个人,没有日积月累,反复的失败考验怎么可能成功。
这段时间,孔礼时常修炼不动如山印,发现不动如山印对于神识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因为他修为尚浅,神识的强度不够,对于神识的运用灵活方面也还存在缺陷。等到孔礼修为上来了,在陆续打开其他各大窍穴,神识的强度得到一个本质的提升,就不会像现在这般细致入微殚精竭虑了。
想到这里,孔礼越发激起了对强大力量的渴望。
半个时辰之后,孔礼神识恢复如初,只觉神识的强度又自坚韧了一分。虽然没有很明显的变法,但在对四周的感知灵敏度上却有一定的提升。想到此处,他又开始操控火苗缓缓的吸入心脉之中,一点一滴的储存,一点一滴的强化体内的心脉。
一会儿之后,待掌心的火源已经积蓄到一定的量的时候,孔礼见着机会成熟,便有开始尝试修炼救火投薪这一式,这一次孔礼对火苗的控制要比上一次更精确一点,地火在掌中呼风来去,犹如灵活的精灵一般,随时转变着火的形态,时而化龙,龙翔九天,时而为虎,虎林山涧。时而化猿,猿,猿鹤虫沙。各种形态在孔礼掌中切换如意。
“哏!”
孔礼顺势一掌推出,顿时四周星火飞溅,龙吟虎啸,裂石穿空。
“好!”
看着这一式救火投薪威力如此强大,孔礼不经高兴的叫出身来。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分明是救火投薪已经小成的迹象,接下来只需要反复苦练,精益求精,假以时日救火投薪炼至大成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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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头靠着城头打着盹,十年如一日的做着同一个梦,梦里面依然是那个几十年前预见的姑娘,记得那时他还是一位一线参战的士兵,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遇见了她,只为了一刹那的回眸,他就彻底心动了,心动了大半辈子,不能释怀。梦境中,她还是那么天生丽质,美如诗画。仿佛岁月从未在她脸上留下过痕迹,只是一个回眸时的甜甜一笑,注定让老王头魂牵梦绕了大半生。
老马识途,孔礼骑着他的老马终于疲惫的进了城,滴滴答答的马蹄声惊醒了梦中的老王头,老王头睁开眼,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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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恼,日暮靠着西边,回家刚刚好。也不知道家里的老婆子烧刀子有没有热好。
下了城楼,见着孔礼安全进了城,便毫不犹豫的准备关城门。
“小兄弟回来的挺准时!”老王头一边关城门一边对着孔礼打趣道:
若是按照往日的习惯,此刻早已关了城门。毕竟现在是非常时期,如非必要可是提早半个时辰关闭城门。之所以今日推辞了时辰,可能是看着孔礼早上第一个出城,身边又没有带行李,心想多半晚上要回城。
孔礼已然闻音听雅意,有些歉然的说道;“抱歉,给守城大哥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老王头连连把手,哈哈笑道;“给公家办差,哪里有麻烦的道理,不过是早早晚晚的事情,我在这里当了二十年的差,早就习以为常了。”
“二十年!”孔礼听得不经咂舌,能够在一个岗位坚守二十年,真是不简单,而这一世的他也才十一岁,二十年还没有一个很深刻的概念,但又为老王头的毅力而佩服不已。
“今天进城的人要比往日里都多,单单小兄弟来之前就有三拨人进了城。”像是在随意的闲聊,老王头随口的说道;
“三拨人?”
“嗯!”关好城门的老王头点了点头,接着说道;“看年纪都是一些年轻人,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很是威风,恐怕非富即贵。”
说着老王头裹紧了大衣,准备回家,天色刚晚,回家可以喝二两烧刀。几十年如一日只喝一种酒,再和别的酒即便在名贵也索然无味了。
“不知大哥如何称呼?”临别前,孔礼才想起,聊了这么久,还不知对方名讳。
“我姓王,认识我的人都叫我老王头。”老王头一边走一边大声回道;
“老王头。”孔礼在心里默念了两边,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
回到客栈,一楼的客人已经坐满了五六桌,客栈的伙计忙的势如水火。在孔礼进客栈的那一刻,几乎所有一楼的客人都有意无意的打量了孔礼一眼,看眼神像是在搜寻什么人,看着不像又收回目光,就像没发生过一样。
孔礼看他们的打扮,一个个风尘仆仆的模样,像是今天才到的新面孔。此时响起老王头说的那三拨人已然有了猜测。
上楼的时候,在楼梯口,看见二楼的一伙儿四人正好下楼梯,为首的是一位仪态偏偏的公子,丹凤眼鹅儿脸,肤白似雪,穿的是锦衣长衫,外披一间貂皮的长袍。
年轻公子身边是一位剑锋梭梭的老叟,老叟满头的银丝,却满面润光,颇有一种仙道师长的风范,老叟弯着腰紧跟在年轻公子的身边,没有半步的空隙。年轻公子的身后跟着两位青衣的大汉,看神情应该是下人之类的。
“可曾查到是谁走漏的风声?”年轻的公子小声说道;
“老奴昨天已经派人查探,陶家、李家和王家均没有大的动静,反倒是这些小门小派率先得到消息,正在陆陆续续赶来。”老叟有条不紊的说道;
“可曾抓一两个人询问过他们消息的出处?”年轻的公子接着问道;
“已经问过了,他们这些个小门小派都是收到了同一封匿名信才得知此事的。”老叟回道;
“哦,那真是有趣了。”年轻的公子嘴角露出一抹神秘的微笑。
此时孔礼正好与他们擦肩而过,年轻公子的下人接用谨慎的目光看向他,好似有堤防之意。在似有若无之间孔礼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这股清香很淡,但孔礼却能够闻出来,这种香味孔礼还在小翠姐的身边闻到过,有些时曾相识,但又有些不同。
其实他们说话的声音,孔礼当时就听的有些耳熟,然后观察他们的举止,孔礼已经有几分肯定,这几个人应该就是今天凌晨住进来的客人无疑,且住在自己隔壁。
“公子,刚才那小子一直在看你,要不要老奴把他眼珠子挖出来。”走下楼的老叟眼神一厉,说话时毫不拖泥带水。
“只是一个黄毛孩子而已,不必一般计较。”年轻的公子不以为意,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开始品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