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货

穷货

我叫万良,生于北方一个破破烂烂的小镇子。

可想而知,我的家庭条件是比较寒酸的,或者自豪点说,我家非常寒酸。

打我记事起,家里就没怎么吃过肉,就算吃,也是爸妈让到我嘴里的,他们不过是沾点油腥味儿。

后来家里做点小生意,才算有点转机,吃喝没那么紧巴了,只能这么说,若是出现个小灾小难,还是没有能力抗的。

小学的时候,班上的同学们条件都一般,唯独我不一般。因为我是唯一一个衣服上有补丁的人,鞋子也是捡亲戚穿剩下的。只有学校有才艺表演的时候,我才能穿身像样点的,那是班主任为我借的。

不是怕我影响班容,而是因为我要上台表演。

说到这,您可能要好奇了,这么穷的一家子,能会甚才艺?吞宝剑、胸口碎大石不成?

巧了,都不是。

我爷爷是少林寺出身,他还俗后有了自己的家,然后把功夫教给我爸,但我爸不喜欢舞刀弄枪,因此学艺不精;我小的时候,他也教我,我对这个十分感兴趣,他说我天生就是个练武的料,记得他头一次叫我做俯卧撑,标准的,我一口气做了五十多个。

所以除了钱,我还是有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

按常理说,习武之人似乎难以静得下心读书写字,可我却是个例外。

我读的第一本课外书是一个杂志合集。不得不说,我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了,不是因为文章质量多么高,而是里面很多文章描写了那些个大城市的生活,那些个花花世界,多么精彩,多么令人向往!

从此,我就发誓,一定要走出这个穷乡僻壤,一定要出人头地!

说出来不怕您笑话,我十几岁还没去过城里。最近的城市离这个镇子不过四十里远,那我也没去过,一个穷人,去干嘛呀?办事么,有甚能力去办?探亲么,又没有亲戚在。似乎穷人与城市就没有太大的关系。

后来我去了一次。

那天,我和几个小伙伴在林子里逮了几只斑鸠和麻雀,于是商量着烤来吃,他们可能是出于好玩,而我是真馋。

农村嘛,柴火、水都好找,我又在附近谁家菜园子里顺手撸了一把芋头还有别的乱七八糟的蔬菜。

都给烤了。

我馋,所以吃得多。

所以食物中毒的只有我一个。

所以我有了一次进城的机会。

我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的高楼大厦,还有运转着的塔吊机,一天到晚听着滴滴滴的汽车声。

太tm让人兴奋了,原来城市是这般热闹!我时常在睡梦中高兴地笑出声来。

我妈都急疯了,不停叫护士来看,说我怎么肚子吃坏,脑子也跟着不好使了。

有了这次经历,我更加坚定了要成为人上人的信念。

出院回家,才知道为了给我治病,爸妈借了不少钱,那段时间,我爸连烟也不抽了。

我一边愧疚着,一边觉得这次院住的不亏。

回来后,王元送了我一副不锈钢双截棍,说是庆祝我复活。

哈哈,这货,从一年级时就是我的同桌,跟我臭味相投,除了晚上和爸妈睡,白天就是我俩待在一起。

他家条件还不错,开了两个服装店,在本镇算是“上流”人物。

有一次,我和班里一个同学打打闹闹,不小心把窗户打烂两扇。其实也不算贵,但对我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我不敢跟家里说。

“去球,老子给你弄!”王元把零花钱给我之后,还差一些。结果第二天早上他就把剩下的钱给拿来了。

我以为这小子在家里还存着不少储备金。

后来我才知道,这钱是他从家里偷的,虽然对他家来说,金额不算大,可还是被发现了。他妈一直逼问他,毕竟偷钱是个很不好的行为,可他到底只说是自己花的,为此脸上挨了一巴掌。

逢事见人心,看清一个人说难也不难。

从那以后,我俩更是如胶似漆。在学校没人敢惹他,因为我会破着命替他打回去!

到了高中,我俩暂且分别。

他学习不上心,家里叫他去市里上了私立学校。我虽然不算聪明,但学习上不少努力,考上了县里的高中。

高中吧,挺充实,也挺刺激。

此时,家里条件已经有了更大一点的进步,我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妹妹,我们年龄相差十五岁。

我平时住校不回家,一个月有两百多的生活费。学校食堂的饭菜没什么味道,好在比较便宜,但学习压力大,肚子饿得快,所以我常常残血在教室读书。

其实一天不活动,只背书刷题已经非常消耗能量了,而我又是个闲不住的主儿,一下课便叫上好友打篮球、打乒乓球,晚自习课间还要去操场跑步。

为了省几块饭钱,我上完早自习不去食堂买饭,而是趴在桌子上睡觉,忍忍可以抗到中午。

可这个习惯,我没坚持多久。

宿舍一共八个人,住在一起久了,彼此也都知根知底,即使没提过,他们也能看出来我家庭条件不好。

所以在发现我的省钱生活后,他们竟然轮流给我买早饭。

第一次,我正睡着,阿川轻轻把我拍醒,我以为是上课了,结果他抿嘴一笑,变魔术似的从口袋掏出两个茶叶蛋递给我。

我懵了,也深深的感动了。真的,虽然那只是两个鸡蛋。

次数多了我也不好意思,我爸叮嘱过,“别人吃咱的可以不还,咱吃别人的一定要还。”然后我每天早上也跟他们一起,照常吃饭。

每次周末回家,我都会带来些水果分给大家,渐渐的,室友们带来的零食也都互相分一分。其乐融融,我很感激,高中有幸能和这些人做室友,做兄弟。

高二那年,我们分文理班,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隔壁班的,我见过的女生中,她不是最漂亮的,但一定是最有气质的。

第一次见她,她坐在窗边,望着远处,黑色的长发随着微风轻轻摆动,眸子里似闪着点点泪花,纤纤细手托着腮,霞光照过来,为她的忧郁蒙上了一层羞涩。

也许是感觉到我在盯着她看,她忽然把头转向我,然后给了我一个最最最迷人的微笑。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的心给了谁。

如果说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因为我好色而你又恰好美丽,倒也没什么问题。可有的人,天生就会被很多人喜欢,而有的则天生被人遗忘或唾弃。

接下来,我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有事没事就往隔壁班跑,每天给她买早饭;她生病,我逃课给她买药;她说想吃啥喝啥,我顶着大风大雨也给她买来;写的情书钉起来有课本那么厚;她走读,我每天晚上上完晚自习送她离开学校。

我当时没有多想,就想一心一意对她好,她想要的,我不管费多大功夫,只要能做到,一定满足她!我要把所有的关心和呵护都送给她,恨不得为她掏心掏肺。

现在这种行为俗称“舔狗”,我觉得人们变了,以真心对待所爱之人反倒被鄙视,不过,这种鄙视可能是源于被爱的一方常常背叛。

慢慢的,她的两个闺蜜都被我感动了,所以她们成了我的友军,让我走了不少捷径。

到后来,她心里终于有了我的位置,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在一起打闹。

我们有过牵手,有过相拥,也有过亲吻。那段时间,我觉得让我做什么都值,我甚至忘了自己不过是一个,不能再多给她一点承诺的穷逼。

爱情让人冲昏了头脑,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突然间,一个人高马大的高三学长出现在我的视野里,那是她的前男友。

那天晚上,我照常送她出校门。

刚走到一片比较偏僻的绿化带旁,出来五个人把我俩拉了进去。

她看到他的一瞬间,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眼神也复杂起来,惊喜?惊吓?慌张?怨恨?幸福?激动?

我意识到,我已经失败了,心里顿时像被冰水泼了一样,身上提不出一丝力气,可我还是伸手握住她的胳膊。

“你滚开!”他像个猩猩,一把将我推开。

我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毕竟是她爱过的人,我还是不要伤了他。

但接下来我们互相又争吵、推搡起来。

我看另外几个人也想动手,仗着人多欺负我?

去他妈的!女人就是抢不到,老子今天也要打!

真动起手来,他们五个也不是我的对手,我暴怒起来打人专挑要害攻击,尤其喜欢用肘击砸关节。

约摸有一两分钟,他们几个已经躺在地上哭爹喊娘了。绿化带外有几个人在观望,但大部分出于害怕还是急忙离开了。

她抱住我的胳膊大哭:“求求你,万良,求求你别再打了。”

我心软了,一边吻她的头发,一边准备离开。

可万万没想到,那狗日的身上带着刀,还他妈捅到老子身上了。背后袭击,真小人……

那种感觉——眼前一黑,浑身使不出力气,接着剧烈的疼痛从腰部传遍整个身体。我眼前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是我那几个室友提着拖把棍子朝我狂奔过来……

再醒的时候,看到老妈眼睛都哭肿了,满脸泪痕,头发似乎也白了不少。一问才知道,已经过去四天了,医生说,伤的挺严重,好在没捅到脊柱,要不然我下半辈子就只能骑着轮椅打沙袋了。

老爸见我醒来,只是笑笑,坐在我手边没多说话。可我注意到,他眼球布满了血丝,眼角也是通红。

我从未见他流过泪。

墙边堆了高高一摞牛奶、鸡蛋、水果啥的,一半是我室友送的,一半是那狗日的家里送的。其实老爸的朋友有很多,我住院他们一个也没来,我知道,肯定是老爸不想让他们知道,因为他向来反感麻烦别人,如果不是家里大婚大喜或操办白事,老爸说什么也不愿意给朋友们通知个遍。

没多久,那狗日的就和他妈一起来了病房,他妈穿的衣服很体面,皮肤也保养的很嫩。她一直拉着我的手,求我发发善心,不要追究她儿子的责任。我当然知道,像我们这种小县城,只要手里有几个钱,上下打点一下,私下里再赔偿些,不出人命的事都不算啥。

我只是扭过头,一言不发。

妈的,疼的老子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住院期间,室友们经常来,并且很负责任地为我带来了课本以及一大包各科试卷。

王元也来过几次,他在市里上学,来一次不方便,可我真的很高兴,处下的这群兄弟,是我拿什么也不愿意换的,他们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财富。

那几个月,有几个成绩不错的同学定时来医院为我补习,有自愿来的,也有班主任指派的。我向来不喜欢老师,可是这次,我由衷地感激班主任。

期末考试,我照常参加,虽然成绩不理想,但总算清楚了自己的水平。

而那狗日的,家里赔了几万块钱,我也没再追究他。

至于她?

还用猜嘛,当然是被我英勇的行为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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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与铜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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