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建元四年四月,河套草原南部。
大汉国太原郡守讨逆将军田勇牵着战马和他的副将,李敢漫步在这绿色的草原上。
“说说看,李敢,现在科莫的主力在那里?”田勇轻轻的说着,手上的马鞭指着远处。科莫是田勇现在在这个草原上的对手,匈奴伊稚邪的爱将。
“将军,今天早晨的时候,我们一共派出了三十多名斥候,到现在为止,去往东北方向的斥候还未有传回消息,我想,科莫应该就在那个方向吧!”李敢谨慎的分析着,“将军,我们是不是应该暂时在这里停下来休整,等待中军主力重甲骑兵的到来?”
“不!”田勇毫不犹豫的否决了李敢谨慎的提议,“我们应该继续前进,赶在天黑之前,到达最近的水源!”
“可是,将军!我们现在只有三千轻骑和二千多步兵,万一科莫设下埋伏,恐怕……”出生军人世家的李敢依然保持着谨慎的态度。
“怕什么?”田勇骄傲的道,“科莫的主力一直回避着我们,他就像一头独狼,游荡在草原的每一个角落。若是现在不能消灭掉他,一旦我军深入草原,他就将成为勒在我们脖子上的枷锁,与其到时候烦恼,还不如现在就动手割掉这个毒瘤!”
李敢依然坚持道:“将军,末将还是想请您注意,中军与我们的距离已经拉开到了七十里,也就是说,即使我们在遇到埋伏后,第一时间通知中军救援,我们也必须坚持至少一日一夜,可是,将军,科莫的主力至少有四万骑兵!”
“放肆!”田勇怒道,“李都骑,本将想提醒你,这里我才是将军!”
田勇接着说道:“李都骑,本将军想让你明白,陛下,在等待我们报捷,满朝文武,都在看着我们!”
李敢只得道:“是,将军大人!”
“传令全军,全速前进,务必在天黑前到达大湖!”田勇跃上战马命令道,“再传令,命令中军窦士信将军,立剂点起七千铁骑,务必在日落之前,到达此处待命!”
“得令!”事到如今,李敢也不好再劝,只得点头道。
“哼!匈奴人,本将军会让你们知道厉害的!”田勇骑着战马,急弛而去,全军迎着日出再一次踏上了前进的征途。
……
同日,匈奴伊稚邪委任的左大将军科莫大帐中。
“报!”斥候急急地跑进来,“报告将军,汉人一部轻骑约三千余人,沿着水源朝大湖进发了!”
科莫闻言,抬起头来,双手放在背后,来回跺起来。
他麾下的几名大当户,却急急的嚷起来:“将军,末将请战!”
“将军,末将愿去取来这批汉狗的头颅!”
可科莫却摆摆手,眼睛忽然爆睁。一下子就将这些桀骜不训的匈奴将领,吓的立刻禁声。
这份威严,确实是即使伊稚邪也不曾有的。
因为,现在科莫帐下的将领,全部都是他自己提拔的亲信,他现在麾下的士兵,全部都是他在去年地大战中俘虏,收编而来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能指挥这支骑兵的,也就只有科莫。科莫不下命令,就是伊稚邪拿着刀子,也不能让这些士兵听命。
说起来,就连科莫自己也觉得不相信。
在前年的时候,科莫还只不过是匈奴浑邪王部落的一个小小的酋长。他本以为,每天打猎,睡女人,就是他这一辈子的生活了。
可是,草原大战相继爆发,科莫以三十四岁的年纪,领着自己部落的四百名牧民出战了。
毫无疑问,在当时的大战中,像科莫这种小规模的骑兵部队,无疑于是沧海中的一滴水,每时每刻都有覆灭的危险。
但是科莫拒绝当一滴平庸的海水,他想要做一次海啸中的风浪。
在东胡人进攻落日草原的时候,他终于成为了全草原聚焦的新星。
这一战,东胡人的主力七万骑兵进攻只有三万人防御的落日草原,东胡人势在必得,他们的帐蓬,甚至接连蔓延足有十几里长。
而那个时候,伊稚邪的主力,离落日草原还有一千多里,远水不能救近火。
就在这危机关头,科莫带着麾下的四百骑兵,绕开东胡人的主力侧翼布置,直接从后方杀进了东胡人的中军大帐。
在科莫的带领,四百名匈奴勇士,不断的放火,他们一边放火,一边用东胡话喊:“伊稚邪杀过来了,阿布拉也杀进来了,大家快逃啊!”
于是,杯弓蛇影的心理效果下,东胡人大乱,他们再一次发挥了他祖辈优良的传统——逃跑。
东胡人曾经被中原人赶的到处乱跑,也曾经被冒顿大单于用二千骑兵赶的到处乱跑。()
这一次,他们也不例外,在死亡的威胁下,七万东胡骑兵一路溃逃,他们丢弃了自己的中军主帅,丢弃上万匹战马,在整个草原上到处乱窜。
趁此机会,科莫不慌不忙,假装与东胡人一起溃逃,却一路暗中不断袭击,制造混乱,等待天亮的时候,东胡主帅和大量的将领,甚至还包括他们的王子,都死于夜里的混乱中,七万东胡人,能活下来逃回家的,不过一万多人,其余的大部分成了科莫的俘虏。
因为他们已经没了武器了,也没了继续战斗的勇气,只能束手。
当科莫用四百人押着数万俘虏出到落日草原时,人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这却是真的!
借此一战,科莫成了伊稚邪最得力的助手,在短短半年中,科莫的兵力从四百爆增到四万,官职也从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的骑官,升为伊稚邪军中第二号人物,左大将!
可以说,科莫是完全靠着军功得到现在的位置的,所以,军中将领无人不服。
“白痴!”科莫扫了一眼这些将领,这些人都是他的亲信,有的是曾经是他的奴隶,有的曾经是他的俘虏,更有的是他的敌人,可现在,这些人都是他的手下。
“中原的孙子兵法说,兵不厌诈,本将和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打仗要用脑子,不是靠你们的力气,更不是靠你们的嘴巴!”科莫说,“都给我回去,把从中原卖来的《孙子兵法》《吴子兵法》读一百遍,抄写二十遍!”
帐中将领们立刻面如菜色,他们什么刑罚也不怕,就怕左大将的这个特殊惩罚。
对于草原上的勇士来说,也许让他们去死,去冲锋陷阵,他们眉毛也不会眨一下。
可是让他们去握着笔刀子纂刻的话,那无疑是一种这世界上最残酷的刑罚。
可偏偏不巧的是,科莫是一位正宗的汉粉,他喜欢中原的文化,喜欢中原的书,更喜欢中原的兵法。
很多时候,科莫甚至认为,自己应该是一个中原人,而不是这草原上的奴隶主。
但他一出生就是一位奴隶主,所以,这是他的职责,于是他很好的当起了奴隶主的角色,他鞭打奴隶,毫不留情。
后来他当了军人,所以,他也同样的很好的担当了这个角色,他的军中,用人唯能,他鼓励军中将领多学中原兵法,他不拘一格,提拔人才。
只要他看上了的人,不管是奴隶,还是敌人,只要愿意为他所用,他就一概全部录用。
不得不说,他确实一个怪胎,这草原上的唯一的怪胎。
“大将军……”一名少了一只眼睛的将领说着,“我们是匈奴人,不要去学汉人的文字和兵法,我们匈奴人,只要勇敢,就可以打败一切敌人!”
科莫转过头,看着这个年轻的猛将,他叫科多,曾经是科莫的奴隶,非常的勇敢,当日在对东胡的偷袭中,这个年轻人左眼被东胡的神射手射中。可他连喊都不喊,直接将箭从左眼拔出,吞入肚子里,然后一刀斩下了那个东胡人的头。
“废物!”科莫狠狠的抽了科多一鞭子,“你一个人可以打十个人吗?”
“能!“科多挽起甲胄,露出结实的肌肉道,“大将军,奴才的命是您的,大将军叫奴才去打谁,奴才就帮大将军去打谁!十个人?奴才一只手就可以杀死他们!”
“那么一百个呢?”科莫抽起鞭子。
“能!”科多这次犹豫了一会。
“一千个人,一万个人呢?你们能吗?”科莫愤怒的说,“一个人的勇敢,叫匹夫之勇,一个人再勇敢,终究也只是一只猛虎,猛虎遇到一只狼,或许可以对付,但猛虎打不过狼群,中原人的文化,就是教我们如何从老虎变成头狼,我们匈奴人不仅仅要勇敢,更要有脑子!
一只羊率领的狼群打不过一头狼率领的羊群!这个意思你们知道吗?”
科莫发完火,坐到大甸上,命令道:“都给我回去抄,一定要全部抄完,都给我好好的学学,看看中原人是怎么想的!”
又对传令兵道:“传我命令,大军后撤三十里,给中原人让路!让他们进草原,任何人在没有我命令之前,不得主动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