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
错过不是错了,而是过了。我不知道云彩是不是像一只晶莹剔透的鸟一样飞走了,而我就傻傻的守在自己画的圆圈里面。
眼泪被空调风吹干,泪痕像一条条绿色的锈趴在我脸上,我伸手想擦干它,却摸了一手的口水。我被自己狼狈的样子气到了,一个弹跳坐了起来,用手比了个姿势指着额头,模仿姜文的声音说:“哭?哭也算时间哦。”
我脑海里放映着那部经典影片《让子弹飞》的画面,戏精上身一样又学着葛优双手举起,哭丧似的嘶吼道:“啊啊啊啊!有机会有机会,等杨旭和方丽结婚了,云彩可能会回来,回来了就有机会。别杀我,别杀我,我不乱想,我知道她肯定有苦衷,一乱想我就活不成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癫狂的大笑,刚止住的眼泪又决堤似的倾泻,我一边笑一边哭。希望就像被我吃下去的那朵玫瑰花,鲜艳却苦涩,如果只是憧憬的话很美好,可一旦血淋淋的结果即将呈现时,得到的是致命的痛苦。
如果真的有苦衷,为什么两年一点音讯都没有呢?
我看着湿漉漉的床单和被眼泪口水打湿的枕头,突然没了睡觉的念头,洗了把脸,我叼着烟站在窗边。路上的车并没有因为时间渐晚而变少,我看着彩色的霓虹灯听着人间的喧嚣,“跳下去”的声音在我脑海中想起,我猛抽了口烟给了自己一个耳光,“他妈的,我还没见到云彩呢,怎么能跳下去。”
“笃笃笃。”房门被敲响。
“谁啊?”
“我。”是林凌的声音。
我掐灭烟头去开门,“林姐,咋了?”
林凌进屋把拖鞋踢掉窝在沙发上,蜷缩着腿,双手抱膝,失落的说道:“初北,我爸妈又催我了。”
我坐在床上,看着眼前的林凌,如同一只淋透了雨的小猫,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明知故问道:“催婚?”
“嗯。”
我深吸一口气,又点上一根烟说:“林姐,你现在事业有成,经济也独立,其实确实可以考虑一下了。”
林凌抬头看着我,一字一句的说:“你也这样想?”
我抽了一大口烟吐出,借烟雾遮掩我心虚的表情,“林姐,你真的对罗鑫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林凌不说话,又把脸埋在手臂里。
“罗鑫爱了你五年,清醒时喝醉后说过多少次我都记不清了。”
“爱不是一个人的一厢情愿,不是吗。”林凌反问我。
“可是结婚跟爱情不一样,爱情需要的是热情,结婚需要的是幸福。”我瘫倒在床上,“你找不到你爱的人,那就找一个爱你的人。罗鑫的心都被我们看透了。”
“初北,结婚是人生中的必需品吗?”
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吃饱喝足,繁衍后代,是从我们还是猴子的时候就有的,而且是最重要的事情。”
“要死啊你。”林凌怒目而视。
“可是现在我们是人,所以我尊重且支持你的选择。”
“你什么时候结婚呢?”
“林姐,现在是你被催婚,我在开导你,你怎么能把导火线扔在我身上呢。”我无奈的说道。
“可我都28了。”
我认真诚恳的说:“林姐,岁月并没能在你的身上留下哪怕一丝一毫的痕迹,我如火般的目光望着你,满眼都是你十八岁的样子。”
林凌抓起一个靠枕砸向我,“我18岁的时候你还在上初中呢!还有,别以为我不看足球。”
我赶紧赔笑,说道:“哎呀,反正无论你怎么选择,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这还差不多。”林凌坐起身子,向我伸手,“给我根烟。”
我皱眉说道:“都戒了这么久了,别抽了吧。”
林凌不说话,只是看着我,固执的伸着手。
我拗不过她,只好把烟盒和打火机给她。林凌点上一支,三指弯曲,两指夹烟,一如既往地优雅。我看着她熟练的模样,不禁回想起那年大二我第一次在楼顶见到她的情景。
那天下着小雨,我的一篇文章被退稿,心情不好的我气喘吁吁的跑到学校附近的一栋写字楼天台,让我意外的是一个女孩躲在阁楼小小的屋檐下,左手夹着一根烟,右手拿着一包万宝路,神情恍惚。
我站在离她远点的位置也掏出烟,可是打火机怎么打都打不着,“打火机能借我吗?”
她冷漠的看了我一眼,把手里的打火机扔了过来,我点燃烟后递还给她,她却没接,“你留着用吧,我以后用不到了。”
我一愣,想说些什么又没开口,虽然是萍水相逢,但是一个打火机确实也不值得计较。“谢谢你。”
那天我和她都是一根接一根的抽烟,除了开始的对白,谁都没有说话。蒙蒙细雨下我也没能看清她的模样,只记得她好像很悲伤,融入了雨中,像一副画。我没能和她一样悲伤的站在她身旁,我像一个过客。
“林姐,很晚了,睡觉吧?”我回过神,看了眼时间。
“嗯。”林凌把烟盒和打火机放在桌子上,回了房间。我走过去坐在沙发上,点了根烟。
空气里弥漫的烟味让我昏昏沉沉的,我想到了很多东西。我住的老房子,它现在为谁遮风挡雨呢;不知不觉我已经25了,四舍五入就是奔卅的人了;林凌已经从那个略显青涩的学姐变成了职场上的精英,而且被催婚了;罗鑫现在完全褪去了学生时代的痕迹,成了罗总;杨旭和方丽也快修成正果了吧,最近总是听到他们说有准备结婚的想法。
原来只有我自己一直留守在原地,幻想能找到那座理想的城池,被所有人像照顾小孩一样关心着。不知不觉的我闭上了眼。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有人敲门。“初北,起床了。”
我有气无力的开门,林凌已经换回了衣服,“你昨晚在沙发上睡的?”林凌看着沙发上压出的痕迹。
我点了点头,“我去洗漱。”
下楼退了房,我和林凌去吃早餐,既然在武汉了,肯定要去吃热干面的。随便进了一家店,我们要了两碗面两份三鲜豆皮,都是当地很有名的小吃。
“杨旭和方丽要结婚了。”
我点点头:“总算修成正果了,甚好,甚好啊。”
说罢鼻子一酸,杨旭和方丽是我大学同学,他们俩从大一就谈恋爱,毕业不仅没能成为危机,反而让这俩人更加夫唱妇随,是名副其实的“将爱情进行到底”。我的爱情却在那座城池中,一度快要找到了,又海市蜃楼般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吃完早餐,我们就往高铁站走,半路堵车差点没赶上。
高铁上,林凌又看我那本小说,我也继续看那本《平凡的世界》。人生就是重复昨天,这好像不是一句格言了,而是描述我和林凌,我们俩来的时候是这样,现在回去也是这样。
阅读文字的时候是一种享受,阅读一本名著是更高层次的享受。这句话是谁说的我想不起来了,但是我深切的体会人在感觉到享受的时候时间是过的很快的。
孙少平的故事即将精彩,提示音已经响起,我们到站了。
出了郑州东站,我迫不及待的点了根烟,站在路边叼着等待林凌把车开过来。
一支烟抽完,白色的大众cc停在了我身前,我吐了两口气上车。
“别忘了我跟你说的事。”林凌提醒我。
“记着呢,回去了就动笔。”
“不许敷衍,要很认真的。”林凌强调道。
我拍着胸膛说:“好的,但是我有个想法,男女主角可以用你和他的名字,怎么样?”
林凌沉默了一会儿,放慢了车速,说道:“不必了。”
我奇怪的问道:“为什么?这本书是因为你写的,也是写给你的。”
“存在就好。”林凌给了一个让我琢磨不透的理由。
我不再争取,昨天晚上涌现出来的字句我可以直观的感受到很精彩,名字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彩蛋,毕竟写小说的就算取原型也是要改编的。
“直接写完本的吧,不连载了。”
我惊讶的看着林凌,“出书?”
“嗯。出书。”
“林姐,这有点困难吧,连载和出书完全是两个概念。”
林凌撇了我一眼,淡定的说:“我相信你,你也相信我。”
我长出了一口气,没想到林凌竟然会提出让我直接写完本出版实体书的想法。我的内心有两个声音在疯狂的博弈,一个说我就是个不入流的卖字写手,就不要自取其辱了;一个说身边的人都在往前走,我也应该奋斗了,为了自己,为了将来面对云彩更有底气。
林凌看出了我的矛盾,关掉了车里的音乐,轻轻的说:“一定要答应我。”
我看着林凌认真的表情,坚定的点了点头。是啊,在学校的时候大家都一样,无非是兜里钱多钱少,分数谁低谁高,现在大家都各奔前程,我怎么能还停留在那个理想主义愤青的时代呢。
大隐隐于市,只要坚守着自己追求的,生活品质当然是要好的。我抬起头,透过前挡风玻璃往天上看,那座城池的轮廓又出现了。
我不敢奢求一书成名,至少以后再参加宴会的时候,可以底气十足的说自己是个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