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篮球天才
炽热的篮球场边,一个留着半分刘海,六寸短发的飘逸少年倚靠在篮球场上的球架下。他的身后是锈迹斑斑的合金架柱子,在烈日下被晒得热烫。少年的手臂虽然没有明显波澜起伏的肌肉线条,但胳膊上的几斤肉却是非常地结实,就像被某种凝固剂结晶过一般,坚硬,具有麟角感。豆大的汗珠从他的腮帮旁滚滚而下,流过他那带着微笑惬意的嘴巴,也流过他脸上自信自得的笑容。
他别样的肌肉密度一如20岁时候的乔丹,看到他就让人感觉他与众不同。让人感到,这家伙一定是个练体育的。否则不会坐在这里,就让人感觉像个人站在这里。
他叫萧铭风,刚在篮球场上训练完篮球的快速双变向技巧,正享受着休憩过程中舒适的阳光,让风轻轻地吹拂着他的面容。这是他高中三年来常有的惬意时刻。
你可以看见他略带黝黑却潇洒俊逸的脸。任何一个看到萧铭风的人不会先注意到他的身高和球技,而是他那种菱角分明的面庞。你也可以看见他那俊朗飘逸的在眼角的自信,以及剑眉之下的黑嗔瞋带着巨星神气的眼睛。肯定地说,萧铭风是个大帅哥,要不是因为打球被晒得黧黑,此刻的他应该在横店吊着钢丝索呢。
不过,对于篮球运动员来说,帅根本不重要,萧铭风也懒得去在意什么外貌。他真正在意的是篮球,他常说,在nba,帅哥的比例要远远地低于丑男的比例,前一百巨星中帅哥更是少之又少,像科比,乔丹这种又帅又能打的,简直就是nba里的另类。大部分球员,就像大本。而帅哥,就像不会打球的帕森斯。
大家都喊他风一样的少年,因为他喜欢在球场上奔跑,就像一阵风刮过,吹过观众们的发梢,也把对手吹得左巅右倒,席卷一切。跟他对位的球员,最常看见的是他如风一样的背影,和他那出了名的垃圾话。
准确地说,萧铭风不是少年了,纯属于大龄少年装嫩。今年的他已经19岁,是体育中学的一名留级学生。由于热衷于篮球,成绩在高中后就被他忽略,考起试来也就像举重运动员去比赛跑步,能不能跑完全程都是问题,因此留了一年级,成了大龄少年。
不过萧铭风命好,虽然成绩是一塌糊涂,但篮球打的那是一级棒,让清华大学早早就给他发了录取的通知书。萧铭风现在高四,却也不用担心没大学读。他的录取通知书,早就被他供奉在了家里,等他在高中玩够了,就上清华去。
他即将要告别他待了四年的中学,踏入大学的校门。
在球场上,他有时像一只出笼疾走的野兔,带着机动与灵巧在左蹿右跳,让与他对位的队手们伤透了脑筋,却也抢不到他手中来回穿插的篮球。有时,他又像雄狮一般霸气嘶吼,迅猛的速度让队手甚至不敢上前防守,眼睁睁地看着他突破到内线,完成一个霸气十足的劈扣。这就是他被称为篮球天才的原因,既有身体,又有不可一世的技术。
萧铭风司职得分后卫,身高194,从小就被称为极具天赋的篮球天才。他的父亲是前cba替补运动员,同样有着出色的弹跳和出神入化的运球,但可惜的是他的身高和体重并不达标,因此在cba并没有出头,从新秀开始就荣膺饮水机管理员。毕竟谁都不是阿伦.艾弗森,身高不够也能闯下一番天地。
为了不让儿子重蹈自己的覆辙,从小时候开始,他的父亲就特别注重萧铭风的身高和体重。同时,为了让儿子有更出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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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技术,他把自己全部的财产用来聘请国外的训练师对萧铭风进行训练和培养。幸运的是,在技术和身高上面,现在的萧铭风都是万里挑一,他的儿子也如愿成为了巨人。
此外,萧铭风有惊人的大手,而且只比乔丹的手掌小了一寸!这个大手在他的成绩上成了一个麻烦,因为这让他基本无法使用一般的笔,一支普通的笔在他手里仿若一支小小的牙签,你如何利用一支牙签去飞快地写下像奥赛一样难度的题目呢?但是在运球上面,这双手就给了他极大的便利。他能轻松地单手抓球晃动,也能在变向的时候给与球极大的稳定性。依赖于这双大手,萧铭风总是能让篮球乖乖地留在自己的身边。当然,也让他更善于抢断。
熟悉他的同学都叫他克里斯.欧文,也有的叫他艾弗森。因为他的体前变向幅度非常地大,动作一气呵成,有巅峰艾弗森的味道,多次把他的对手给晃进了医院。但是他自己却不这样认为,他认为自己比艾弗森高,比他强壮,应该叫自己德鲁大叔,也就是凯里.欧文。
虽然这样说,但是他的背打和跳投实在糟糕,据说公园里的野球大爷投篮都比他准。萧铭风几乎不可能在运动战中完成一计还看得过去的投篮,他的优势在于他的变化莫测的变向和神乎其神的运球,至于投篮,按照他自己的说话,就是不需要。
投篮准就行了,要什么技术?
年少的人总喜欢回忆和吹捧自己的风光时刻,萧铭风也是如此。此刻的他徜徉在阳光下,回忆着自己高中几年来数次打爆对手的时刻。在高中赛场,他是无敌的,他就像是高中时期的三球鲍尔,高中时期的大鲨鱼,对比赛有着绝对的统治力。
这几年他的确在高中联赛里出尽了风头。高一的他就入选了校队,而且成为了校队的进攻核心。在比赛中得个40分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这使他从不把自己的对手放在眼里。比赛前,他要么就是迟到,要么就是没换球衣,总之,没一场比赛是他认真打的。
敌人?对这位年轻人来说不存在的。
下午,他准备去参加全国高中生篮球联赛的决赛,也就是象征着高中篮球队最高水平与荣誉的比赛。比赛在四点开打,萧铭风作为绝对的主力,在球队中将出任得分后卫的角色。
决赛的地点就在学校的体育馆,赛前,他并没有提前前往球馆,而是像个不上课的学生一样来到篮球场训练。
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按照要求,队员们要提前一个小时去体育馆集合,并开始赛前的热身。但萧铭风表现得不紧不慢,仿佛球赛与他没有关系。热身,就更不用说了。
萧铭风不见了,他的队友白方铭却焦急了,他本想喊萧铭风一起去体育馆,但拨打了萧铭风的电话,电话都未接听。他知道,萧铭风如果不接电话,应该就是在体育中学的篮球场练球,因为这是萧铭风的习惯,每逢大赛必懒散每逢大赛必烂漫。
白方铭司职控球后卫,在篮球队中和萧铭风即是队友,又是好兄弟。他们在中学里认识,同是校队的队员。但白方铭从不和萧铭风一起单挑,因为高一的时候,他已经领略到了萧铭风的变向技术带来的肆虐感,他不想自己没了脚踝,更不想没了篮球自信,他还要打cba呢。
白方铭的打球风格和萧铭风差别很大,他喜欢听从教练的战术指示,按照战术图去跑位和传球。萧铭风不是,他似乎继承了科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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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鲁大叔的单打兴趣,总是喜欢在赛场上我行我素,不听教练的指挥。
先前在和来自辽宁的中学球队交手的过程中,萧铭风就砍下了六十多分的高分,震惊全场。实际上,在他得到40分的时候,教练就厉命他下场,让他坐替补席观望着。但是爱出风头的萧铭风总是主动地返回场上,拿着球继续飞奔,甚至还在教练的面前扣了一个篮,让教练是尴尬不已。
果然,了解萧铭风的白方铭在球场上看到了他。
白方铭快步上去,就像准备来抓萧铭风回看管所。萧铭风坐在地上一瞅,装作没有看见,继续晒着自己的太阳。
白方铭上去踢了踢他的大腿,让他快起来,“萧铭风,下午就是和上海鲨鱼队的决赛了,你怎么还不去球馆,你是准备被鲨鱼队一顿猛揍吗?”
萧铭风哼笑了一声,不以为然,“我被他们揍?笑话。鲨鱼队有何为惧?你就看我下午怎么收拾他们的吧,下午就叫做萧铭风猎鱼之宴,别说是鲨鱼,就算是海底巨兽,我都能把它的眼睛给投瞎咯。”
他没有从地上坐起来,还哼起了曲子。
白方铭知道萧铭风丝粗心,自己反而替他担心,总是小觑对手,总会失败。
他想拉起地上的萧铭风,让他和他一起去训练,“鲨鱼队可是一路全胜过来的,实力不容小觑,你有多少把握能突破他们的防守圈。”
“把握?不肯定的事情才叫把握,打鲨鱼队谈不上把握,”萧铭风嚣张地翘了翘嘴巴,“你要知道,在我站上场的那刻,比赛就结束了。itsover。你也别喊他们鲨鱼队,你没看过他们的视频吗?那群‘小学生’,还叫鲨鱼吗?我看叫鱿鱼比较合适,再说我们也是全胜过来的呀!高中球队,不用那么在意的!你也知道中国的高中球队都是跑跑龙套,打打酱油!”
“那林翔呢?你就不怕他抢走你的mvp?林翔在高中联赛可是场均26分的,他的身高接近两米!在高中篮球mvp榜单上,他紧随你其后呀!”白方铭使出浑身的解数,就是让萧铭风和自己去体育馆。
白方铭说的林翔是上海队的核心,打的是小前锋,以速度见长,他的速度让与他对位过的对手无不闻风丧胆。
“那个竹竿?你还怕他?就算是绿军的塔克这么高我都不怕,打篮球靠的是技术,不是身高和力量。”
“那你不怕上海队的快攻吗?上海队可是专门练快攻的球队。”
“这你就不懂了,高中生没经过系统的训练,打不了那么多的快攻,这会累死他们的。你就别理会了,看着我表演就行。”萧铭风说罢,做了一个比心的手势,嘴巴做着吹拂的动作将它送给了白方铭。
白方铭一挡,这个萧铭风,他是没办法。他说的快攻,是教练组织的讨论上海队的战术会上反复说明的东西,教练很看重这次的全国决赛,所以要求队员们对上海队的快攻要多加注意。
白方铭问一句,萧铭风就反驳一句,总有理由来反击他。他没辙了,“你说吧,你什么时候才去体育馆热身。”
萧铭风拿起球,用手指拨动着指尖上的篮球。
他在地上坐的累了,用手撑着自己站了起来,然后走到篮下,随手扔进了一个高难度的高打板,然后回头说道:
“单挑打赢我,我就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