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互相造访
清晨,澹澹的白色雾气笼罩了整个荒原,怒涛城矗立在雾气之中,就像一座悬浮在云端的天空之城。
罗宾领着费曼牧师,两个人踩着石阶,缓缓地登上了怒涛城的城墙。
城墙的边缘,正在站岗的人类士兵立刻把身板挺得笔直,右手握拳锤在左胸上,昂着头,向罗宾敬了一个军礼。
站在城墙上,整个怒涛城顿时尽收眼底。
怒涛城的形状大致上是一个不规则的圆形,以罗宾的领主府为中心——那里也是整个城市的最高点——一条条街道向外呈放射状,将怒涛城分割成了一个个三角形的板块,铁卫、半精灵和人类都有自己独立的城区,每个城区之间也有环形的道路相连。
总的来说,如果从天空往下看,怒涛城就好像一个巨大的蛛网图。
经过几次大扩建,怒涛城的城市面貌尽管还比不上银霜城这样的超级大都市,但也已经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
每一条街道都修建的笔直规整,虽然还是土路,但路面上很干净,几乎没什么垃圾。道路的两侧也修建了用来排水的沟渠,以防下雨天城市内涝。
一座座居民房鳞次栉比的排列在一起,就像拼图一样一块紧挨着一块,将居民区填满。除了居民区,城市里面也规划了商业区,在城市南面新批了一处市场,虽然眼下这个市场的规模还不算大,但也足够满足城市居民的交易需求了。
另外,在城市的北面,一条水渠正在修建当中。按照后续的规划,这条水渠将与怒涛河相连,从怒涛河引水。水渠分为两条线路,一条线路进入怒涛城,后续方便城市居民用水,另外一条线路绕怒涛城一圈,承担护城河的作用。
此时,怒涛城里面也是雾气蒙蒙,整个城市正在慢慢苏醒,许多居民走出房屋,街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蓬勃的朝气,就像早上七八点中的太阳,似乎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费曼站在城墙边缘,俯瞰着整个怒涛城,不禁由衷的发出感慨:“罗宾,你的城市真是让我耳目一新,我见过不少开拓贵族的领地,没有一座像你的城市这样,规划的井井有条,就是龙嵴堡都比不上。”
罗宾站在费曼身旁,脸上露出自豪的神色:“那是因为我有一位非常得力的助手,说起来不怕你笑话,我就打仗在行。”
“你是说那位半精灵的艾莎女士。”费曼问,他昨天已经与艾莎见过面了。
“是啊,我不在的时候,都是她替我管理城市。”
“你真是个幸运的男人。”费曼十分羡慕的说。然后,他又接着问道。“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还要上前线吗?”
罗宾收起脸上的笑容,变得严肃起来,回答说:“我想暂时修整一下,补充补充兵员。与血族的战争还没有结束,前线目前有雪鹰家族和金玫瑰家族顶着,如果需要的话,我还是会上前线,毕竟唇亡齿寒,如果怒涛河防线被血族再次突破,那像我这样的开拓领主就要直面血族的大军了。”
费曼点了点头,忍不住叹息了一声。
“你呢?接下来要回王都了吗?”罗宾问,他记得费曼牧师之前讲过,圣光教会调他回王都了。
“是啊,早在战争爆发前我就应该回王都了,如果不是因为与古德的私人关系,我也不会参加这场战争。”提到古德伯爵,费曼的眼睛里流露出悲伤的情绪。
“现在,古德死了,我也就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了。罗宾,我明天就告辞了,回到银霜城的家,收拾收拾行礼,我就回王都了。
”
“你这么快就要走?在我这里多住几日啊。”罗宾热情的挽留道。
费曼露出笑容:“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出来这么长时间,我实在是想念家中的妻子和女儿,归心似箭啊。”
费曼搬出这样的理由,罗宾也不好再挽留,他想了一下,说:“你在我这里再多住一天,我后天也要去一趟银霜城,咱们一起走,行吧?”
“这……”费曼犹豫了一下,随机露出无奈的笑容,“好吧,那就多留一天。”
“哈哈哈。”罗宾高兴的大笑出来,豪爽的说道。“正好让你尝尝半精灵的美食,还有精灵族的美酒月露,喝了之后就跟升天一样爽!”
“有这么好喝?我还从来没喝过半精灵的美酒。”费曼也露出期待的神情。
晚上,罗宾举办了一场丰盛的晚宴来款待费曼;第二天,罗宾又带着费曼参观了他的铁矿场和炼铁工坊。
当看见罗宾手下有许多荒原土着在干活时,费曼十分的惊讶,立马对罗宾又高看了一眼。
罗宾不是第一个想要把荒原土着变成劳动力的人类,可是真正能驾驭荒原土着的人却少之又少。
当费曼好奇的问罗宾秘诀是什么时,罗宾回答说:“我让他们活的比之前更好了,就这么简单。”
“帮我做事,他们有饭吃,有地方住,也不用担心被其他部落灭掉,他们自然就愿意跟着我了。当然,也不是所有土着都老实,如果有谁敢闹事,我的刀也足够锋利,杀了就是了。”
“还有就是,我手下有个叫史矛革的地精,你也见过的,他负责看管这些荒原土着。这小子原本也是荒原上的一个部落首领,管理这些荒原土着,他很在行。”
“哦,就是那只聪明的地精。”费曼回想起来,他确实在罗宾的帐下见过史矛革几次,当时他就特别惊讶,他活了大半辈子,还从没见过这么特别的地精。
“罗宾男爵,你手下还真是人才济济啊。”费曼由衷的称赞道。
到了第三天,费曼告辞的日子到了。
一大早,罗宾和费曼就一起离开了怒涛城,同行的还有红头巾迦娜,和她率领的怒涛商队。
迦娜已经很久没有跟罗宾一起出门了,她表现的非常高兴。
一路无话,几天后,他们这支队伍便到达了银霜城。
进了城门后,走进熙熙攘攘的银霜城大街,这里依旧热闹非凡,街道上的行人络绎不绝,两侧的商铺也各个生意火爆。
与血族的战争并没有影响到银霜城,城市里还是如往常一样,对于银霜城的居民来说,这场战争只不过是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看着繁华的银霜城,罗宾就不禁回想起了挂满黑旗的龙嵴堡,两座城市,简直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费曼已经是归心似箭了,按照正常的流程,他应该先回银霜城的圣光教堂报告,但这次他却决定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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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去我家里坐坐吧,我妻子做的蜂蜜馅饼,绝对会让你大饱口福。”费曼骑在马背上,走在商队的车队里面,满脸喜悦的笑容,非常热情的邀请罗宾。
经过这段日子的相处,罗宾和费曼也成了一对忘年交,费曼牧师十分的欣赏罗宾,也喜欢罗宾爽朗的性格。
罗宾骑着马走在费曼的旁边,他来银霜城主要是采购武器和物资,要办的事情不着急,于是他没有多想,便欣然答应了下来,笑道:“好啊,那我必须得尝尝嫂子的手艺了。”
然后,罗宾跟迦娜打了声招呼,他和费曼两个人便脱离了商队,拐入了另外一条大街。
在罗宾他们进入怒涛城后没多久,也有另外一个人进入了怒涛城。
比尔穿着一身黑色的皮甲,骑着一匹棕色的短尾马,跟着进城的队伍走到城门前。
守门的士兵看到比尔,不禁稍稍一愣,心中惊叹道:“哇!好漂亮的女人。”
出于对美丽异性的渴望,年轻的士兵对比尔问道:“进城干什么的?”其实进城不需要过多的盘问,士兵纯粹是没话找话。
比尔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抬手捋了一下耳边的棕色短发,冷冰冰的说:“看亲戚。”
“你的亲戚在哪个城区?哪条路?几号?有没有时间出来吃个晚饭啊?”士兵似乎没有感受到比尔身上的冷气,笑眯眯的调戏道。
比尔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心想:如果不是这次出行带着任务,我非把这个愚蠢的人类撕成碎片!
这时候,一名大胡子军官走过来,冲着年轻士兵怒吼道:“干什么呢?赶快放行,没看到后面都排上队了吗?”
年轻士兵被骂的一缩脖子,赶忙给比尔让开了路,丧气的说:“进城吧。”
比尔抬起高傲的脑袋,扬起下巴,骑着马昂首挺胸的走进了怒涛城。她来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遵照鲜血公爵的命令,杀死费曼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