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所爱之人
银椿的寝宫是一个被珠光宝气堆砌成的金屋,奢华有格调的装修,圆润的石材制成的梳妆台,上面有各式各样的化妆品,虽然银椿从来没有用过它们,梳妆台上还有一面镶金边的铜镜,用象牙做成的梳子,身穿用彩云般轻盈的丝绸缝制的裙子,但是银椿不以为然,因为她是枫丹尼国的公主,自出身来便享受着养尊处优的待遇,锦衣玉食长大的她不知人间疾苦自然不懂富贵和贫困的区别,优渥和潦倒的落差。侍女兰萨正在给银椿整理妆容,银椿看着铜镜里的自己,眼睛下面的三颗小黑痣让她心烦意乱,虽然银椿没有过分在意过自己的容貌,但是三颗黑痣看上去的确不舒服,而且她也没有丝毫感受到银繁所说的别样的美,银椿仔细的检查脸部生怕其他部位也突然冒出来黑痣,好在面部的其他部位完美无瑕,银椿也放宽了心,然后对着镜子做起了鬼脸,一会嘟嘟嘴,把眼睛拉成一条向上倾斜的线,一会扯扯耳朵,用手指把鼻子向上顶,变成了一个猪鼻子。背后的兰萨看到银椿搞怪的样子,认真给银椿打理头发的脸又掬成花朵一样的笑脸,长时间保持微笑,兰萨的眼睛渐渐的变成俩条弯弯的线,皱纹也爬上她的眼角,银椿一度怀疑兰萨是不是在睡觉的时候也在微笑,所以在银椿更小的时候,她经常会趁着兰萨睡着的时候观察卡萨。
“银椿公主,你可没有银繁公主那么爱美,银繁是不允许自己露出丑态的,更何况是做鬼脸”
“姐姐如果不爱美,她真可就一点都不可爱了,兰萨你知道的,她的嘴从来都不饶人”
兰萨笑出了声,“你还是挺了解银繁公主的”
“不过她也就是嘴上的功夫厉害,心地还是很善良的,如果她曾经出口伤害到你,请你不要怪她,她没有恶意的”
“银椿公主,你们姐妹俩的性格一点都不像,你总是那么让人暖心,真是个讨人喜爱的小公主”
银椿嘟了嘟嘴,在她的个性中有个很奇怪的点,那就是非常排斥别人对自己的赞美,每次听到别人夸赞自己,不管是谁,父亲哥哥,还是喀多,兰萨还是她的奉贤国语老师,只要对她稍加赞美,银椿都感觉浑身不自在,她自己也解释不清这种奇怪的反应,也许是不想引人注目,只想安安静静的做好自己事情的原故吧。
兰萨为银椿整理好了妆容不由的赞叹道“银椿公主,你太美了,虽然银繁已经很美了,但是谁都能看出来,你比她还要美的多。”
“是吗?”
“你真的太像你的母亲了,你的母亲也是个大美人”。
“我的母亲?”
兰萨突然觉察到自己说出了敏感的话,银椿虽小,但绝不是无心之人,便又说道“哦,没什么”。
银椿的母亲,枫丹尼国的皇后,在生下银椿后便去世了,所以银椿从小就没有母亲的陪伴,这是她人生中至关重要的缺失,加之父亲银隆克操心于国事,对银椿的关心也是非常有限。不仅如此,银椿多多少少的能感觉出父亲,俩位哥哥还有姐姐把母亲的死怪罪于银椿的出生,他们觉得是生产银椿留下的病根,甚至银椿自己也这样想,这份该有不有的自责一直压在她的心头,虽然自己是公主,但是从未感受过家庭的温暖,好在有温厚的喀多和善良的兰萨能陪伴自己成长,毕竟喀多和兰萨不是自己的父母,所以银椿的内心深处非常的缺乏安全感,就像一只脱离种群的小鹿,迷失在到处暗藏杀机的森林里。
这时,喀多和银椿的奉贤国语老师切西丝走了进来,切西丝是位五十多岁的妇人,年轻时曾经去奉献国生活学习了十五年的时间。喀多操持着他那别扭的克莱金语说道“银椿公主,叫我们来有何事呢?”喀多又仔细端详了一下银椿,“公主,你最近长个头了”
银椿听了非常开心,她摸了摸自己的头顶,笑嘻嘻的回答道:“好像是的,我也明显感觉自己长高了一点。对了喀多叔叔,切西丝老师,你们知道大哥要订婚吗”?
“略有耳闻,”切西丝回答。
“嗯嗯嗯嗯。。。”银椿有些扭扭捏捏,好像不好意思说出来似的,不过还是脸红的说道“我准备在大哥的订婚宴上跳一支舞,我已经和姐姐练了好长时间了,你们看看我跳的怎么样,如果跳不好的话我就不上场了”,说毕银椿就跳起精心准备的舞蹈,双手把俩边的裙子向上提了一下,然后对着寝宫内的三位观众点头鞠躬,说实话银椿的舞蹈并不优美,动作僵硬,舞姿的衔接并不流畅,也许是银椿太过于专注雕刻每个动作的精准造成的反差效果,不过不影响整体的观赏。
喀多静静的看着银椿翩然起舞,心里装满了对她的疼爱,喀多还在叫何成荣的时候被奉贤国通缉,无奈逃亡到枫丹尼国,满载风尘,岁月无情,已到中年的喀多仍然未婚,更没有儿女,在他心里,早已把银椿当成了自己的女儿。他亲眼看着银椿从出生到长大,银椿也是皇室中最令人暖心的,这个单纯美好的女孩就像涌上海岸的波浪一般,轻柔的吞吐着粗糙的砂砾,慢慢平整了他内心的沟壑。看完银椿的舞蹈,他半开玩笑的说道“这简直是我看过最美的舞蹈了”。
银椿开心的把眼睛笑成一条缝,三颗俏皮的小黑痣跳跃在她干净的脸上的确给她增色不少。不过银椿知道喀多是在逗自己开心,跳的怎么样她自己心里最清楚,至少比起姐姐银繁差距还是很大的。
切西丝也欣慰的说道“公主,这是你第一次在宴会上抛头露面,不管怎么样你已经是那个最勇敢的女孩了”
“谢谢”。银椿用奉贤国语说道。接着又俏皮的提起裙子向三位观众鞠躬。
相比于陵云热闹繁盛的夜景,克莱金城则是出奇的平和,房屋,街道,市场,以及恢弘的宫殿和祭坛都栖息在夜幕笼罩下的平稳和祥和之中,日落而息几乎是枫丹尼国所有人不约而同的生活作息规律,他们认为作为精灵的后裔应该遵守自然最普遍和外在的规律,白天劳作,入夜则休憩,这样才能保持高昂的精神和强健的体魄。陵云的建筑大都以砖瓦木材搭建而成,大户人家还会漆成浑厚的红色使得房屋看上去庄严大气,一到晚上,整座城市浸泡在沸腾的火红之中汹涌起冲天的盛景,克莱金城的建筑则是又高又瘦,楼与楼贴合的非常精密,房屋大都是圆顶的形状,就像倒扣的一只碗,这是属实是低调了一些,但是星空之下的克莱金城却是陵云没有的别致和可爱。
刚刚入夜,银赫达兰乔装打扮了一下便出宫了,没有人知道他是偷偷溜出去的,虽然他觉得这样鬼鬼祟祟的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为此时的克莱金城已经沉睡了,没有人会注意到他。银赫达兰巧妙的穿梭在紧密的楼宇和稠密的街道之中,看似他已经很熟悉这条路线了,天上的星星闪了又闪,不知过了多久,银赫达兰停在一座淡褐色楼的前面,他轻轻的敲了敲门。
“是谁”?从房内传出一个柔软的声音。
“是我,洛丽塔。”洛丽塔从声音判断出这是她的爱人,停下手中的家务便去开门,走到门口她有些迟疑了,在他们恋爱的时候她一直不知道她的爱人居然是银赫达兰,是这个国家的继承者,上次在银椿出城时,她亲眼看到了走在出城队伍前面的居然是自己热恋中的恋人。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从未想高攀权贵,更何况是枫丹尼国的王子,虽然她暗下狠心想要终结这段恋情,但是面对门外的银赫达兰,那股炽热的爱意还是促使她开了门。银赫达兰脱下乔装用的破旧的袍子,深情的抱住了眼前日夜思念的爱人,抚摸着洛丽塔的头发,轻轻的吻着她的额头和嘴唇,但是洛丽塔的表现很出乎银赫达兰的意料,她并没有回馈平日里的该有的反应,洛丽塔没有抱回去,也没有迎合银赫达兰的深吻,只是一脸冰冷呆呆的站在那里。
银赫达兰想要掩盖眼前的尴尬和反常便又像没事一样不着边际的聊了起来,“你父亲酿了新酒,这味道实在是太诱人了,能给我打一杯酒吗”。
洛丽塔还是没有说话,她从银赫达兰的怀中缓缓挣脱出来,走到一个酒桶前面,打开软噻,给她的恋人打了一杯酒,婀娜有致的身体就连一举一动都是那么典雅。
银赫达兰接过酒杯慢慢的喝了下去。“真是太美味了,找遍整个克莱金城也找不到你父亲酿出的美酒。”
洛丽塔深情的看着银赫达兰的眼睛,一缕秀发遮住了她的眼睛,在昏沉的灯光下,银赫达兰看到洛丽塔缕秀发后的双眼已被眼泪浸湿。“达兰,比你们银家的酒还好喝吗”。洛丽塔终于说话了,声音夹杂着轻微的哭腔。听到恋人这么说,看来是已经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了,银赫达兰并没有太过于惊奇,他已经从今天洛丽塔的反常中略感一二了,他不敢直视恋人深情的泪眼,只是轻柔的帮她擦去泪水问道“是谁告诉你的?”他怀疑是自己的父亲银克隆派人告诉洛丽塔只为让洛丽塔自己放弃和他的感情,然后和从未谋面的亚泰家族的女儿成婚。
“没有人告诉我,前段时间小公主出城的时候,我看到你和国王走在一起”。洛丽塔答道。
“我那天整天都在祈祷你不会看到”。银赫达兰摇了摇头,抓住洛丽塔的双肩继续说道“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彼此相爱。我想这不是欺骗,我只想保护你,不想让你心里有压力,而且没有人知道你的存在,但是有朝一日我一定会向整个王国宣布你就是我的爱人”
听到银赫达兰这么说,洛丽塔很欣慰的假象她的恋人真的有朝一日在整个王国面前向她求婚,但是这也只能想一想罢了,虽然银赫达兰是如此的坚定,但是她能预见现实,她的眼泪止不住的流。“我只是一个酒商的女儿,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能得到你的爱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了,达兰,我爱你,我也谢谢你。亲爱的,你不用勉强你自己和我继续在一起了,我们就此分别吧,谢谢你还能来看我”
“为什么,我说了,我一定会光明正大的娶你为妻的”。银赫达兰睁大眼睛,硬朗的脸庞严肃起来。
“为什么?整个克莱金城都在流传王子要和亚泰家族的女儿结婚的消息,你问我为什么?”。
“可是我从未见过亚泰家的女儿,这是我父亲一手安排的婚姻,并非是我的选择”。银赫达兰解释道。
“我也知道这并非你的选择,所以你更没有选择了,我想你的父亲也有他的考虑”
“洛丽塔,我是王子,是这个国家未来的继承者,没人能把我怎么样,”银赫达兰突然激动了起来,言辞也有些激烈。
“达兰,你是王子,所以对你而言,爱情不是唯一,你的人生应该是权力,是责任,是我们枫丹尼国和人民。”洛丽塔轻抚着恋人的脸颊,她是个识大体的女人,虽然深爱着银赫达兰,但是她足够理智的没有被爱情的火焰吞噬,她清晰果断的选择了当下局势最好的解决办法,即使残忍的迫害自己的爱情和辜负恋人的偏爱是一件及其痛苦的事情。
银赫达兰情绪更加激进了,这时他性格深处令人生畏的凶狠在尖锐的现实面前暴露无遗,眼神近乎可怕,不由的让人联想到马上就要将猎物收入囊中的野兽,“我要权力,我要王国,我也要你,没有人能左右我,不管是谁”。
银赫达兰这般神情让洛丽塔不由的害怕担心起来,她依然记得上次一个酒鬼来买酒,对自己动手动脚一番骚扰,正好被银赫达兰撞到,愤怒的银赫达兰将酒鬼打的血肉模糊,不是自己好言相劝,那酒鬼必定会死在银赫达兰的拳下。当时她看到恋人脸上那种狰狞和凶狠和此时一模一样。她便也不敢再说什么了,只是紧紧的抱住了银赫达兰,一颗苦涩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曹云,我始终觉得我的哥哥还活着,我最近做梦总是能梦到他”。孟连芸突然放下手中的针线活语重心长的对曹云说道,她正在缝制给曹轩阳和曹囿蓉过冬的衣服,虽然现在还只是夏季,夜晚,煤油灯像染缸一样把微弱的亮光在黑暗中铺染开来,光线打到孟连芸的脸上,她面部的线条很柔和,是个美丽的女人,虽然眼神不再像少女那般灵动,但是多年无忧无虑的桃园生活让她的眼睛饱含深情,看上去更加的动人,她爱丈夫,爱孩子,来自家庭的温暖渐渐平息了她年轻时的悲痛。
曹云很多年没有听到妻子说起过她的家人了,他知道妻子那股悲伤又从心底的某个角落滋生出来,就像被坚硬的岩石封盖的种子一样,只要得到一缕阳光,种子便会发芽生长,直到破石而出。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安抚心爱的妻子,他转过身轻轻的把妻子抱在怀中,抚摸着她的头发,感受她的呼吸。说道“他是个坚强的男人,肯定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活着。”
听到曹云这么说,孟连芸的眼泪就像决堤的洪水般不由控制的溢出,她带着啜泣的声音说道:“但是他又在哪里呢,我想我的哥哥了,还有我的父母”
“但是值得庆幸的是你还活着,而且活的很好,你的父母在天上看着你呢,我只是曹云,而你是孟连芸,我们都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
“命运?家破人亡就是我的命运吗?”
“命运就是我们相遇,来到夜雨镇,牛,羊,草原和雪山,还有我们可爱的俩个孩子,莲芸,如果没有遇到你,我可能会一辈子都会带在军队里,运气好点的话可能会当个将军”
“那你后悔过放弃你的理想吗”。孟连芸抬起头,看着曹云认真的问道。
“后悔?难懂只有忠于理想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吗?忠于爱情就是在荒废人生吗?我从未后悔过,我想我们就这样一直慢慢的生活下去,看着我们的孩子慢慢长大长大,老去的那天我们伫立在门口看着黄昏的日落”曹云回道。
孟连芸抬起头擦干眼泪,她尽力让自己的情绪保持稳定,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她的状况她只能坚强,这是种莫大的善良,好在曹云也做到了一个丈夫该做的事情,曹云也明白,妻子的内心的伤痕也许永远也无法治愈,他只能用包容和细腻的爱将它缠绕包裹,不至于让它继续扩裂。
“轩阳和囿蓉长大以后要让他们做什么,总不能一直就在夜雨镇吧”孟连芸问道。
曹云顿了顿,他低下头摸着自己稀疏的胡茬说道“轩阳说过要当兵的,如果他真要当兵,我会帮他达成理想的,至于囿蓉还小”。
“你真的要让他从军吗”。孟连芸似乎不太想让自己的儿子当兵,她目睹过当年定远城浴血抵御大绒的战争场面,战场上的鲜血彻底击穿了她魂魄,残酷体现在,一个个有说有笑的肉身,一个个被寄托,被思念,被牵绊的灵魂如同草芥一般被战争的镰刀轻而易举的收割一茬又一茬,昔日的场景历历在目,她的好友,家人,认识的每一位可爱的人在她面前一个个倒下,鲜活的生命转瞬间在绝望的悲叹中消逝。
“不然我们做父母的还能怎样,我们就像眼前的这一盏煤油灯一样,只负责给他们驱逐黑暗,至于怎么走,还是看他们自己吧。”曹云说道。
“对了,他现在还在读书吗,其实我挺希望他跟刘子义一样,好好读书,励志进入奉贤教,做个读书人”。孟连芸看着曹云的脸,表现出试图想让丈夫去改变自己儿子理想一样的神情。
“人各有志吧”,曹云说道,不过他似乎有洞悉到妻子的担忧,便又补充到“现在天下太平的很,”
在里屋,曹轩阳就着煤油灯看唐顾铭写的《历庸年鉴》,一本记载古代王侯将相的个人事迹和民间趣闻轶事的杂书。这是曹轩阳最享受的时光,一股盛夏夜晚的清风,带来满园花的清香,曹轩阳伴着灯光深入到字里行间,书本很神奇的会把他置换到另一个场景,去贪婪的偷听古人的秘密,尽情宰割他们的智慧,对曹轩阳来说,读书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不同于刘子义带有目的的读书,他甚至开始接触到南风尺的情诗,而这种体裁的书本对刘子义来讲是闲书。一开始曹囿蓉还陪着哥哥一起看书,但是现在她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她圆圆的脸蛋压在手臂上,把嘴巴箍成一个圆型,曹轩阳将她抱起放在床上,自己又蹑手蹑脚的回到书桌旁,一个还未成年的少年,他的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是极其脆弱的,甚至或有或无都是模棱两可的,他们对自己的定位完全取决于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就像飘荡的蒲公英一样,决定它命运的是风的来向,风带它到哪里,它便只能到哪里,在这段人生最重要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定位期,环境决定了一个人的品质和人格,在卑劣中只能催生出更丑陋的卑劣,在文明中迭代出更高尚的文明,被爱滋养才能懂得珍爱他人,饱尝艰难才能熔炼意志,奋勇前行中酝酿责任之心,曹轩阳是幸运的,幸运的出生在一个家风正直的家庭,父亲曹云身体力行的为他做出一个男人的榜样,母亲孟连芸对家庭倾注了满满的爱,但这些并不是最幸运的,最幸运的是他成为卢老先生的学生,得到了读书和受教育的机会,在这个不闻世事和贫瘠的小镇上,曹轩阳却是非比寻常的富足。同样幸运的还有刘子义,在读书中,他们的灵魂开始慢慢向崇高的品质归拢,他们依然挖掘出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好比他们在去山上摘野果子,已经能辨识出哪些野果是最可口的,那便是正直勇敢,敢为人先,敢于承担责任,曹轩阳立志从军维护一方和平,刘子义准备投身仕途服务于百姓,因为走在他们前面的有太多太多可歌可泣的英雄。受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从外界去攫取,而是在于奉献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曹轩阳有点困厥了,他放下书本,吹灭煤油灯,看到父母那屋的灯还亮着,他们每天都睡的很晚,就好像只有晚上才敢密谋一些白天里不敢说的东西,曹轩阳总是隐隐约约的感觉到父母有很多他不知道的故事和秘密,但是也没有太多兴趣,-他只知道父亲当过兵,母亲的来历也是个迷,只是听说过母亲并非夜雨镇的人,不过这些并不能引起曹轩阳的好奇,他只是觉得父母和自己的家庭和夜雨镇上的其他家庭没什么不同。曹轩阳躺在床上,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人生道路,幻想成为一个值得敬仰的英雄,不过没多久他便在朦胧的幻想中入睡了。很奇怪,梦里的他并未成为英雄,而是变成了一只鸽子向南方飞去,飞了很久很久,终于飞到了很南很南的地方,那里没有草原和雪山,没有冰雪,他觉得这里舒适极了,而且他遇到了一只羽毛很漂亮的鸟,慢慢的他们便形影不离,并度过了一段很愉快的时光,可是好景不长,那只漂亮的鸟招致偷猎人的抓捕,把它贩卖带市场上,鸽子很伤心,它找遍了整个森林,但是那只漂亮的鸟已经无迹可寻,它等啊等,等了好几个春华和秋实,换来的却是一场空悲。。。
刘子义坚挺的比曹轩阳还晚,现在他还在挑灯夜读,他计划俩到三年后参加奉贤教的选拔考试,一种无形的紧迫感就像一根鞭子一样时时刻刻的抽打着他,以至于他不敢怠慢半分。奉贤教的选拔考试门类繁多,包括文学,算数,农学医学和政治学,奉贤教的教章就是研习道法,侍奉苍生,这就要求奉贤教成员具备相当的知识储备量,还得拥有一定的社会生产经验,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之人必定难成大事,明天刘子义准备帮衬家里做引水灌溉的营生,突然想到上次曹轩阳骗自己去种树的事情,作为报复,所以明天灌溉农田也要拉着曹轩阳一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