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番外七 我这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95年夏,陆双辰留学回来,家里跟他谈了谈婚事。
陆家还在b市的四合院住,陆父退伍下来,每天钓鱼逗鸟,一年有几个月给大儿子二儿子带孩子,好不自在。
陆双辰的哥哥姐姐们都已经结婚了,他是老小,他二哥的小儿子都出生了,叫陆颐然,大儿子已经九岁了,而陆双辰婚事连个谱都没有。
陆家二老急在心里,也不知道儿子是怎么个意思。
别人找不到对象是因为条件太差长得不好,陆双辰还真不是这样。
不是陆振元吹牛,自己三个儿子,就属小儿子长得好。陆双辰是麻省理工毕业的博士,学历也足够,怎么一大把年纪,还没个对象呢。
现在时代进步了,不像老一辈思想那么老套,思想都在进步,都鼓励自由恋爱。
陆家二老想,如果陆双辰在国外处了对象,家里的亲事就给退掉,去于家好好道歉。
不过,二老还是更喜欢于挽秋,看着长大的姑娘,出落得像玉兰花一样。
一问,陆双辰在国外醉心科研,别说对象了,女同学都很少认识。
陆双辰道:“我在国外专心科研,做实验,哪儿有时间谈恋爱,再说了,我早就知道家里给订了亲,更不可能去谈恋爱。”
虽然是口头订的娃娃亲,但陆双辰见过于挽秋几次,那是几年前的事,记忆有些模糊,但他心里是把于挽秋当未来妻子的。
陆母道:“幸好没有,不然我打断你腿!”
陆双辰一噎,也不知道说什么,就安静闭上嘴巴。
陆母拿出来一张照片,“这就是你隔壁于叔叔家的挽秋,今年25岁,演电影的。这个演电影是正经的工作,你可别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她。你比人大不少呢,要多多让着她。”
照片放到了陆双辰手里,彩色照片,和他在路上见过的女子不同,单是一张照片,就足够让人眼前一亮。
照片里的人烫着卷发,眉毛细长,耳朵上戴着珍珠耳环。
相片不是在照相馆照的,背景是b市有名的建筑。
于挽秋衣服黑白格子毛呢短款小袄的,陆双辰也不知道这种格子叫什么,就i莫名觉得这身衣服很好看。
照片里的女孩子站着,下半身是裙子,裙摆到小腿肚,脚上是一双棕色小皮鞋。
唇色是大红色,脖子上戴了丝巾,明艳又大方的长相。
慢慢和记忆的那个小姑娘重合。
陆双辰捏紧照片,照片背面写了一串数字,应该是于挽秋的电话。
字很好看,有种飘逸的美感。
家里人常说陆双辰是个书呆子,只知道念书。他上高中的时候,不必担心他早恋,可是上大学后,就开始担心他以后找不到对象。
陆双辰其实不是那么想的,他订了亲,以后会结婚的。他上大学于挽秋上初中,他大学毕业出国留学,于挽秋才上高中。
和比自己小那么多的人谈恋爱不现实,陆双辰就等呗。
至于说于挽秋喜欢上别人怎么办,陆双辰还没考虑过这种问题。
陆双辰坐在黄梨木的沙发上看照片看了很久,陆母在一旁道:“挽秋很聪明,高考考了七百多分,可为了演戏放弃了上大学。别看她放弃读大学,但她戏演的好,电视上就能看见的,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陆双辰抬起头,推了推眼镜,“我知道了。”
陆母心想你知道什么,“去见女孩子,要会来事儿,拾掇干净点。见了面别说什么发展通信的,说女孩子感兴趣的事。还有啊,挽秋是演员,你看看她演的电影,找共同话题。”
陆母摇着头,“你哥哥们都不用我操心,就你,一大把年纪还不结婚,成天工作工作,要不是早早给你订了亲事你可发愁去吧。约女孩子出去,去大气一点的场所,礼貌一点。”
陆母又嘱咐了几句,才借口头疼让陆双辰出去。
陆双辰点了下头,起身离开。
于家离陆家并不远,隔着一条街,陆双辰打了照片背面的数字,得知于挽秋在拍戏,这一拖,见面就到了半个月后。
陆双辰约在b市的一间茶馆,上午九点。
地方是于挽秋订的,陆双辰原本想约在咖啡厅西餐厅,没想到于挽秋喜欢茶馆,看来是本地长大的姑娘,爱喝茶。
见面当天,陆双辰换了一身棕色的西装,这身西装是早就熨好的,很笔挺。
正是四月下旬,草长莺飞,b市的天气很暖和,街上行人愈多。
陆双辰算是国内最早接触互联网行业的,和于挽秋的职业完全不用。他来之前了解了一下国内影视行业,港台那边影视剧很火,而内地的演员有点受欺负。
不过于挽秋在内地也算比较出名的演员了,她很漂亮,演戏很让人共情,她演的电影陆双辰都看了,演的是越来越好。
八点半,陆双辰就来到了茶馆,于挽秋九点准时到的。
一头大波浪卷发,上身穿了一件黑色紧身毛衣,下身是蓝色的喇叭腿牛仔裤,风衣在臂弯里挂着,很明媚大气的打扮。
和路上的人不一样。
以至于于挽秋刚进茶馆,陆双辰就发现了。
于挽秋把大衣挂在椅背上,“不好意思,刚到。”
陆双辰道:“我也刚到不久。”
他站起来给于挽秋拉开椅子,拉好之后又坐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