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燕京一日
在通过考试之后,陆凯就回到了酒店。
请了三天假,最近这个月累成这样,陆凯不准备提前回去,而是准备放松一下。
毕竟剧组的拍摄计划都订好了,自己现在回去,也没什么用,反而耽误事儿。
入夜后,陆凯穿着普通体恤,带着口罩,带上了一副平镜片的眼镜,到了酒吧街。
三里屯儿。
一个地方,要看音乐水准如何,大众对于音乐的感觉如何,得去酒吧看。
酒吧,差不多等于半地下音乐圈。
特别是三里屯儿这边,很多明星出名前都在这里唱歌。
震撼酒吧,这名字听起来就不太一样,没有取一个有朦胧或是靡奢味儿的名字。
排队进场后,陆凯点了一点啤酒坐着喝,顺便点了点吃的。
台上有一些人在跳舞。
黑暗的环境下,至少客区都比较黑。
很快,就有歌手登台了。
“有点意思,唱民谣。”在酒吧这个环境下,唱民谣的歌手,大多是没什么指望能进入娱乐圈的。
但他们的音乐梦想比较纯粹。
停了一会儿,陆凯失去了兴趣,开始吃炸鸡翅。
过了会儿,台上换人了。
来了一组乐队。
噼里啪啦的声响,重低音音响,配合酒精,酒吧的气氛终于来了。
气氛是对了,不过声音不对。
陆凯摸出手机,顺手点开微勃,却看到了自己的热搜。
就是自己的名字。
点开一看才知道,原来是自己被作为今年的艺考代表考生被推出来了。
“陆凯今天参加了中戏艺考,不过他并没有选择进修音乐或者演技,而是选择了编剧班,获得了戏剧文学系最高分数91分,加上他普通高考的六百五十七分,有可能打破了文艺类考生高考最高分数。”
下面就有一些人在嘲讽圈里出名的明星。
“以前周宏贤总是摆出学霸人设,这么一比,周宏贤的高考分数五百来分也太低了。”
“好家伙,这个成绩的学生去参加艺考,不是碾压?今年的席阳才考了三百七十分吧?”
此类评论很多。
陆凯眉头一皱,这属于无妄之灾了属于是。
这些人在给自己拉仇恨呢。
陆凯玩儿手机的时候,一个女孩儿走了过来,坐在旁边:“帅哥,这儿没人吧?”
“你都坐下了,就别问了吧。”
女孩儿哈哈大笑,声音很大:“喝闷酒啊?姐们儿陪你喝。”
陆凯的外形条件很好,哪怕在黑暗中,都看得出来是个大帅哥。
附近早就有美女女跃跃欲试了,只不过这个女孩儿抢先了。
陆凯翻手拿起一个酒杯,新开了一瓶啤酒往里面倒:“你就敢喝不认识的人的酒?不怕下药啊!”
女孩儿接过酒杯:“我又不傻。”
看来是常客了。
说实话,绝大部分普通人,对酒吧的好奇就在于不知道酒吧里究竟什么样子。
很多人去过一次后就不会去了。
而酒吧的常客无论男女都是比较喜欢玩儿的。
陆凯摸出烟和火,给自己点燃,然后继续看手机。
女孩儿也拿出了自己的烟,点了一根。
酒还好,烟这种东西,就没多少人敢在酒吧这个环境下抽别人的了。
酒里面无非就是可能被下药什么的。
捡尸?有很多女人甚至好这一口,主动给机会。
但是烟里面万一是加了料,那一辈子可就交代了。
女孩儿喝了几口,凑拢陆凯:“怎么不听歌啊,闷头看手机?”
陆凯转头,注视着这个女孩儿。
鼻子很精巧,眼睛很有神,装扮也不是特别特立独行。
大美女说不上,年龄不够,小美女一枚。
陆凯顺手搂住女孩儿:“在这种酒吧,酒是第一,女人第二,音乐只能排第三。”
真要听音乐,去小酒馆比酒吧好。
女孩儿朝着台上努了努嘴:“不喜欢摇滚?”
“喜欢啊,不喜欢这种。”陆凯很直接:“水平太次。”
“这乐队业务能力都不熟,估计每天都忙着泡妞去了。”
“也没练练家伙事儿。”
女孩儿哈哈大笑:“泡妞也是练家伙儿事儿嘛。”
“再说了,这水平在酒吧里已经很好了。”
陆凯摆头。
女孩儿这种认知,就是完全的对地下音乐不了解。
地下有些摇滚乐队,不比娱乐圈的知名乐队差多少。
他们进不了娱乐圈,有很多原因。
比如长得太丑,比如写歌不行,比如主唱稍微次一点,比如团队没有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