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大观园之“桂殿兰宫妃子家”

第1节 大观园之“桂殿兰宫妃子家”

因为曹霑和脂砚斋把康熙“省亲”(曹寅第一次迎接康熙南巡)转写成了贾元春省亲,康熙允许曹寅家住在西花园行宫的一些院落及使用西花园行宫的设施,就变成了贾元春下谕让“家中现有几个能诗会赋的姊妹”和贾宝玉“进去”大观园“居住”。

然而,问题来了,为什么贾元春下谕,是以薛宝钗为代表?——“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①,不可禁约封锢,命宝玉仍随进去读书”。

为什么曹霑和脂砚斋写各人所住的院落,也是以薛宝钗和林黛玉为首?——“薛宝钗住了蘅芜苑②,林黛玉住了潇湘馆②,贾迎春住了缀锦楼,探春住了秋爽斋,惜春住了蓼风轩,李氏住了稻香村,宝玉住了怡红院”。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

如今且说贾元春,因在宫中自编大观园题咏之后,忽想起那大观园中景致,自己幸过之后,贾政必定敬谨封锁,不敢使人进去骚扰,岂不寥落。况家中现有几个能诗会赋的姊妹,何不命他们进去居住,也不使佳人落魄,花柳无颜。却又想到宝玉自幼在姊妹丛中长大,不比别的兄弟,若不命他进去,只怕他冷清了,一时不大畅快,未免贾母王夫人愁虑,须得也命他进园居住方妙。[庚辰眉批:大观园原系十二钗栖止之所,然工程浩大,故借元春之名而起,再用元春之命以安诸艳,不见一丝扭捻。己卯冬夜。]想毕,遂命太监夏守忠到荣国府来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①,不可禁约封锢,命宝玉仍随进去读书。

两人正计较,就有贾政遣人来回贾母说:“二月二十二曰子好,哥儿姐儿们好搬进去的。这几日内遣人进去分派收拾。”薛宝钗住了蘅芜苑②,林黛玉住了潇湘馆②,贾迎春住了缀锦楼,探春住了秋爽斋,惜春住了蓼风轩,李氏住了稻香村,宝玉住了怡红院。每一处添两个老嬷嬷,四个丫头,除各人奶娘亲随丫鬟不算外,另有专管收拾打扫的。至二十二日,一齐进去,登时园内花招绣带,柳拂香风,不似前番那等寂寞了。

———

但是,在《红楼梦》里“贾元春”下的这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却很奇怪。贾元春下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这居然是以薛宝钗为唯一代表,其他人反而用“等”代替。

贾元春的这道谕,怪就怪在,无论是按照封建礼制,还是人之常情来说,都不可能以薛宝钗为唯一代表的。

就算贾元春想“家中现有几个能诗会赋的姊妹”,住进大观园,也必须先提贾元春的几个妹妹,才是正理。断没有不提自己家的妹妹,却反而把住在娘家的亲戚,放在第一位的道理。这就好比我们现在。家里买了几套新房子,薛宝钗是借住在家里的亲戚。家里人肯定不会说,薛宝钗、大儿子、二儿子、女儿你们几个搬到新房子去住。如果这样说,那就是有病了。

更何况在贾元春下的这道谕里,只有薛宝钗一个人作代表。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李纨、林黛玉一概消失不见,仅以一个“等”字来代替。这更是奇怪中的奇怪。薛宝钗有何资格,让贾元春特别对待?

就算贾元春想让薛宝钗做她的弟媳,贾宝玉的妻子,也不会出现“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这种情况。因为那样写,是完全不符合封建礼制的,是不正常的现象。贾元春作为皇帝的贵妃,出现了不正常的情况,肯定会引起皇帝的高度重视。俗语说,伴君如伴虎。

皇帝都是疑心很重的人。贾元春真的这样写谕,完全是作死的行为,还会连累家族。

退一步说,贾元春是封建大家族出身,维护家族的荣耀和利益,已经是刻在她的骨子里。贾元春下的谕,写“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那么荣国府、贾母、贾政的脸面放在哪里?荣国府、贾母、贾政没有脸面了,作为他们的“孙女”、“女儿”的贾元春难道就有脸面了吗?

有些人会认为,这是因为贾元春想薛宝钗做贾宝玉的妻子。曹雪芹才故意这样写的。

不要说,贾宝玉和薛宝钗还没论及婚嫁。就算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薛宝钗也要排在贾探春、贾惜春后面。《红楼梦》第二十三回写得很明白了,嫁进了荣国府的李纨就排在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后面——“贾迎春住了缀锦楼,探春住了秋爽斋,惜春住了蓼风轩,李氏住了稻香村,宝玉住了怡红院”。

你看,李纨就排在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的后面。因为李纨是嫁进贾家的。而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都是贾家没出嫁的女孩子。嫁进来的女人,当然没有家里没出嫁的女孩子亲。

所以,就算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薛宝钗也要排在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后面。

所以,如果贾元春想让薛宝钗做贾宝玉的妻子,贾元春更加不可能在她下的谕里写“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

另一方面,贾元春嫁入了皇宫,皇宫的规矩更重、更严。出于皇家的规矩,也绝不容许贾元春把谕写成“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

所以,贾元春下的那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是不正常、不合理的。

大观园是行宫,是行走的皇宫,代表的是皇宫。曹雪芹就只写了薛宝钗一个人作为代表——“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其实就是暗写薛宝钗的原型就是进了宫做了皇帝妃嫔的那个女孩子。而笔者前面已分析论述过,薛宝钗的原型之一就是雍正的地位嫔妃苏答应。

你看,《红楼梦》里的看似矛盾的地方,细一分析,前后是呼应的。“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和前面的薛宝钗待选,也是前后呼应的。

———

我们先来看“薛宝钗住了蘅芜苑,林黛玉住了潇湘馆,贾迎春住了缀锦楼,探春住了秋爽斋,惜春住了蓼风轩,李氏住了稻香村,宝玉住了怡红院”的后半句话。

贾迎春、探春、惜春、李氏,作者“曹雪芹”写这份名字的顺序是很有讲究的。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是贾府本家的女孩子。李纨(李氏)是嫁进来的。曹雪芹先写贾家的女孩子,再写嫁进贾家来的女人。家里没出嫁的女孩子,当然比嫁进来的女人亲。这在古今都是相同的道理。你看,讲究吧。

还有更讲究的。大家再看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三个人的顺序:贾迎春住了缀锦楼,探春住了秋爽斋,惜春住了蓼风轩。

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这个先后顺序,也是很讲究的。因为从年龄上说,贾迎春最大、探春第二、惜春第三。这是按“长幼有序”来写的。

除了这半句,《红楼梦》里,还有其他地方,也是按照“长幼有序”来写的。我举一个例子。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310页。

赵姨娘打起帘子,宝玉躬身进去。只见贾政和王夫人对面坐在炕上说话,地下一溜椅子,迎春、探春、惜春,贾环四个人都坐在那里。一见他进来,惟有探春和惜春、贾环站了起来。

迎春、探春、惜春,贾环这四个人的顺序也很有趣。年龄上说,贾迎春最大、探春第二、惜春第三,贾环第四。也是按照“长幼有序”来写的。

“一见他进来,惟有探春和惜春、贾环站了起来。”探春和惜春、贾环,同样是按照“长幼有序”来写的。

贾政和王夫人,是贾宝玉的父母,是长辈,不用站起来。

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贾环四个人和贾宝玉同辈。贾迎春比贾宝玉大,贾迎春同样不用站起来。而贾探春、贾惜春、贾环比贾宝玉小,他们看见贾宝玉进来了,自然要站起来,这同样也是“长幼有序”,同时体现了“兄友弟恭”。

你看,曹霑和李雪琳是写得多么细,而且符合当时封建礼制的要求。

《红楼梦》里的日常生活的描写中,曹霑和李雪琳都写得这么细、这么符合当时封建礼制的要求。没道理,在“贾元春下谕”这么重大的事情中,曹霑和李雪琳反而忘记了、糊涂了?曹霑和李雪琳绝对不可能在这点上糊涂的。

笔者将《红楼梦》的第六回至第八十回,前前后后、反反复复,一共才朗读了八九次,笔者只不过读了八九次就能发现其中的问题。曹霑和李雪琳生活在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礼仪规矩已经是深入到曹霑和李雪琳的骨髓里,是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曹霑和李雪琳是绝对不可能在这方面出错的。

同在一句话,曹雪芹在后半句的:贾迎春、探春、惜春、李氏,都没有出错。却偏偏在前半句的:薛宝钗、林黛玉,出错了。这只能说是曹霑和李雪琳有意这样写。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曹雪芹”(曹霑和李雪琳)写《红楼梦》,写了十年;还先后把《红楼梦》增删了五次。在这十年里,增删五次中,曹霑和李雪琳都没有把“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改正。脂砚斋(李雪琳)先后四次给《红楼梦》写批语,也没有改过来。可见曹霑和李雪琳并不是写错了,他们是有意这样写的。

而且曹霑和李雪琳在写《红楼梦》时,是很严谨的。《红楼梦》完全就是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个时期的社会生活、人生百态的重现。曹霑和李雪琳就生活在这个时期。曹霑和李雪琳的家族在康熙时期,又与爱新觉罗家族的关系很密切,曹霑和李雪琳断不会在大观园(江宁织造署)这座皇家行宫的事上出错。

但是在各人搬去大观园这座行宫里居住,曹霑和李雪琳却写“错”了三点:

一,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以薛宝钗为唯一代表,是一“错”。

二,薛宝钗住了蘅芜苑,薛宝钗排第一,是二“错”。

三,林黛玉住了潇湘馆,林黛玉排第二,是三“错”。

但是,更诡异的是,这三“错”是刚好契合的。“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的“园中”是指大观园;“薛宝钗住了蘅芜苑”,“蘅芜苑”就是大观园里的一个院子;“林黛玉住了潇湘馆”,“潇湘馆”就是大观园里的另一个院子;错来错去,地点都是大观园里,人物都是薛宝钗(薛宝钗和林黛玉是同一个人)。而“潇湘馆”又名“有凤来仪”。

但是一想到,“薛宝钗-林黛玉”就是贾元春的原型,薛宝钗就是进了宫,做了皇帝妃嫔的那个女孩子。那么曹霑和李雪琳这样写,就合情合理了。

从身份上说,“薛宝钗-林黛玉”是皇帝的妃嫔,她就依附皇帝,属于“君”。而荣国府的女孩子属于“臣”。“君”为上,曹霑和李雪琳先写“薛宝钗-林黛玉”,再根据贾家的女孩子的年龄,写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然后再写嫁进荣国府的李纨,最后写唯一的男孩子贾宝玉。这个顺序符合封建礼制,是没问题的。

而在“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中,以“薛宝钗”为唯一代表,也是出于相同的理由:薛宝钗就是进了宫做了皇帝妃嫔的那个女孩子。

——————

笔者前面已论述过,“天仙宝镜”和“省亲别墅”,都是大观园的别称,而且大观园(天仙宝镜、省亲别墅)是一座行宫。

《红楼梦》里直接写大观园这座“天仙宝镜”(“省亲别墅”)就是“金门玉户神仙府,桂殿兰宫妃子家”。

《红楼梦》第十七回至第十八回,

石牌坊上明显“天仙宝镜”四字,贾妃忙命换“省亲别墅”四字。于是进入行宫。但见庭燎烧空,香屑布地,火树琪花,金窗玉槛。说不尽帘卷虾须,毯铺鱼獭,鼎飘麝脑之香,屏列雉尾之扇。真是:

金门玉户神仙府,桂殿兰宫妃子家。

———

既然大观园就是“桂殿兰宫妃子家”,那么曹霑和李雪琳确实是因薛宝钗的原型以及林黛玉的原型是妃子,才写成了“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和“薛宝钗住了蘅芜苑,林黛玉住了潇湘馆,贾迎春住了缀锦楼……”

这也证明了笔者的考证是对的,薛宝钗就是林黛玉,就是贾元春,就是进了宫,做了雍正地位嫔妃的那个苏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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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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