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和尚的把戏

第十章:和尚的把戏

十万饼泡面,最终价格定在七文钱一饼,也就是七百贯。何舜臣参观了陆尘的小作坊后,付了四百两银子作为定金,约定好取货时间后就离开了清河。

看着四个百两银裸子,陆五七干劲十足,拍着胸脯保证,一定按时完成十万饼方便面的制作。

陆尘都无力嘲笑这个家伙,一个人一个月十万饼,你以为是在后世流水线呢。

现在拿到定金,紧要的任务是扩大生产规模,不说其他,起码人员上要扩充。

陆尘再次找到牙行,这次他准备雇几个人。

负责人口雇佣的人牙子笑眯眯的拿出册子,一边请陆尘过目,一边如数家珍的说起这些人的长处,都是清河县籍。

大宋朝与别的朝代不同,这一时期,人口买卖是非法行为,大户人家的下人都是受雇佣的自由人,甚至为了防止终身为奴的情况发生,律法还规定,雇佣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至于主家对下人生杀予夺,那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陆尘对这些人也没有要求,只要能干活就行,而且他也不是来找下人的,毕竟自己小门小户的哪里养得起那么多人。所以他开出三百文的月钱,并且包吃不包住,有点像后世招工。

人牙子给他推荐了十个人,陆尘就痛快的付了介绍费,约定明天上工。

才出牙行大门,两个脏兮兮的小孩就拽住了陆尘。其中稍大点的女孩泪眼婆娑的说道:“小官人,您是雇佣下人吗?我烧火做饭铺床都可以的,您雇佣我吧,只要带上弟弟,我不要工钱的。”

这俩孩子破衣烂衫,开口的女孩十来岁,一旁站着的小男孩不过七八岁。

人牙子走出来,口中说着“造孽哦”,告诉了这俩孩子的来历。

原来俩孩子是外地的流民,十多天前到了清河县城,衙门吏员当时将二人送去了慈幼局(孤儿院),只是没过两天,这俩孩子就从慈幼局跑了出来,说什么也不愿回去。

小女孩带着小男孩流浪了几天,就直奔牙行来,请求牙行给她找个主家做工。只是小女孩年纪本就不大,又带着个拖油瓶,没人愿意雇她。

说道这里,人牙子又道:“小官人哟,您就将这二人带回去吧,小老儿也不收什么介绍费,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如果您也不需要,我打算和这小妮商量一下,问问她愿不愿意去翠柳苑。”

这翠柳苑,是清河县内著名的烟花之所。

陆尘听得有些心酸,低头问那小女孩:“慈幼局里有吃有穿的,你们为什么不呆在哪里?”

小女孩低头不言,小男孩却露出一种似乎极为惊恐的表情,钻进姐姐的怀里。

陆尘觉得有些蹊跷,但事关衙门,也不好在大街上多问,于是点头道:“也罢,你们就随我回去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听说陆尘愿意雇佣她,欢呼了一声,说道:“我叫翠儿,这是我弟弟虎头。虎头,快来拜见阿郎。”说着,拉起小男孩给陆尘施礼。

陆尘还是在人牙子的见证下和翠儿签了契约,而且每月给翠儿一百文工钱,虎头年纪还小,只能作罢。

过程中陆尘意外发现,这小丫头居然还会写字。

看着两姐弟身上的破衣烂衫,陆尘准备带他们做两身衣服,顺带给陆轩、陆五七也做两身,对了,还有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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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位极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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