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七夕
“情人节不陪男朋友女朋友的,瞎出去干什么,吃狗粮啊!”
“一群单身狗,有什么男女朋友的,出来嗨!!!”
“看电影怎么样?”
“疯了疯了……你们那天准备好口袋,狗粮吃不完还可以打包带走的呵。”
“看大家兴致都这么嗨,那就这么定了,八月七号上午十点海纳广场,不见不散。”
时间从日历上一天天跳转,离八月七号越来越近了。先是梁月说她那天有事来不了,这个先河一开,之后引领起“有事不能来”的航标,真正到了八月七号就只有孟夏,潇潇和欧阳流光三人还在聚会名单里。
在赶车的路上接到了吕蒙“临阵脱逃”的消息,欧阳流光在群里表达着自己地火冒三丈,怒发冲冠,“你们太过分了,让我左拥右抱的,太过分了。”外加一张愤怒的表情包。
下车后,孟夏穿过地下通道,第二个到了约定的地点,海纳广场。十点的阳光有些刺眼,他侧身站在一棵梧桐树下,阳光穿过绿油油的梧桐叶,洒在他的上半身留下斑驳的光影。下半身是留在阳光下的,模糊了身形的轮廓线散发着柔黄色的光芒。这一幕与当年重逢时重叠,还是最初喜欢的感觉,还是当初心动的模样。
孟夏停在百来米开外的地方,在人海川流的街道上注视着梧桐树下围栏旁边的美男子,他丝毫没有察觉这束炽热的目光,低头浏览着手机上的页面,扬起了恰到好处的弧度。她举起手拍下了这倾城一刻。当她还在感叹自己的拍照技术时,欧阳流光朝她大喊:“这里。你迟到了三分钟。”她低头一笑,这三分钟的目光是属于你的。“潇潇还有几分钟,快到了。你们女生为什么总是迟到,每次都让人等,能不能提前一点出发啊!”欧阳流光絮絮叨叨,语气却里没有一丝不耐烦和生气。
大概五分钟之后潇潇出现在她来时的方向。他们商量看哪一部电影,孟夏最想看的是爆款《哪吒之魔童降世》。但潇潇前两天看过了,没办法只能放弃了这个选择。最后他们选择了八月一号上映的《烈火英雄》。买了下午一点过的票,看完三点快四点的样子,再吃个饭就该回家了。看电影之前的这几个小时正好可以逛逛街,聊聊天。
他们先去了地下通道的商铺街逛,除了供人们行走的过道,这里没有一寸土地是浪费的,女装店居多,男装店有几家,还有童装店,奶茶店,精品店……各式商店,应有尽有。走走停停,逛什么店是次要的,主要是有地方可走可逛。
他们走进一家精品店,从手表区进入店里,路过彩妆区,到了耳饰区,潇潇停下来弯下腰仔细挑选。孟夏看见琳琅满目的饰品,走马观花一掠而过,兴致已无。瞥见彩妆区有个旋转凳子,走过去歇歇脚。逛街太耗费精力了,想着她可是寝室最能逛街的,也比不上潇潇的精力旺盛,兴致勃勃。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十二点十六分,距离电影时间还有一个小时。
“逛累了?”欧阳流光走过来坐到她右侧的凳子上问。
她的脚尖上下晃荡了几下说:“还好。”他侧身满桌的瓶瓶罐罐,左右流盼乍然有了个想法。拿起身后的一个圆形紫色的小盒子,问她:“你知道这个是什么吗?”她看了一眼,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这是散粉。”他换了一支用渐变粉色中掺杂亮晶晶的小颗粒装饰外壳的长而细的像荧光笔一样的东西,再问她:“这个呢?”
这个她好像在孟蕊的化妆包里见过好像是……她回答:“唇釉。”
“不是。是睫毛膏。”
她不信接过来打开看,果然是睫毛膏,而且是蓝色的。睫毛膏还能是蓝色的,长见识了。
“你一个男生都这么多,很有经验么?”她感叹。
他重新拿了一支比睫毛膏更短更细的“笔”,将它凑到我眼前,说:“上面写着。”她的脑袋下意识地后移了一点,眼睛聚焦看清了上面的字:眼线笔。她喔喔喔喔地连连点头,旋转了手里的睫毛膏找了它的名字:星空睫毛膏(宝蓝色)。
潇潇过来拿着挑好的耳饰在她面前比划,问她的意见:“怎么样,好不好看?”孟夏看了看她手里拿的两坨白色绒球,再看看耳朵上的白色小珠子,说:“好看是好看,但和你这一身不搭。”
“好看就行,我又不是和这一身搭。”潇潇嘟嘟嘟地跑去付账。
从精品店里出来,他们往前走了走,走出了这地下条街。上了楼梯转站地上。辗转几家店之后,他们在书店停住了脚。孟夏轻车熟路地找到放世界畅销书的区域,每次来这家书店她的脚总是不听驱使地走到这里,手和眼睛会不自觉地去寻找那本书——《追风筝的人》。其实她不买,甚至不会翻开。只是固执地想找到它,捧在手心里,看看它的名字,追风筝的人。这时她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满足和愉悦。
橙色……橙色的书脊,孟夏走到它经常放置的地方,没有它的身影,在这个区域寻找着它的踪影。
“你在找什么?”
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一怔,动作不大,最明显的是瞪大的眼珠子。她当然不能告诉他,她在找什么。在上个学期开学不久,梁月生日的时候,买了一本书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恶搞之心油然而生,买了一本特别悲虐惨的书寄给她,同时也给自己买了一本甜甜校园风的小恋爱。哼呜……老祖先说得好啊!害人之心不可有。
孟夏买书时脑袋里浮现的是月月一边看书,一边抽纸擦眼泪鼻涕的模样,一想到这里她就止不住捧腹大笑,快递在配送中的那段时间,她在寝室里傻乐,一笑就是好一会儿,室友们都觉着她疯了。直到一天她收到了一个包裹,还想着会不会是哪个暗恋她的男生偷偷送的礼物,待她打开一看是她的恶作剧之书——《我在回忆里等你》。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淘宝一看……她把地址填反了。苍天呐!你的眼神太犀利了,以后我再也不整蛊人了。无奈书买都买了不看不行了,不看还好,这一看不得了了。她对姚起云和司徒玦那叫一个意难平,在压抑的氛围里揪着心看完了整本书,玩看完之后,整整抑郁了一个月。抬头时,低头间都在思考他们之间的结局为什么会是那样,她感觉没发生什么大事呀!小小的一个误会愈演愈烈,最后二人决裂,一个逃走异乡,一个活在回忆里……最让她痛苦的是姚起云死了(辛大在其他小说里有介绍)。想了很久发现作者给的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时间倒回去,可能他们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姚起云还是姚起云,司徒玦还是司徒玦。性格使然,其实什么也改变不了。就算是这样她还是不能释然,道理她想得通,但不能接受。直至今日想起姚起云心中还是有一个气堵在心里,郁闷得很。
虽然故事意难平,但这也不能阻止她对辛夷坞文笔和风格的喜爱。她的口味一向独特偏爱虐文,但让她意难平无法释怀的书,《我在回忆里等你》是第一本。这使得她对这本书的作者也有了不一样的偏爱。
“在找辛夷坞的《应许之日》。”她也不算说谎,她是真的想看这本书。这是辛夷坞难得的一本以喜剧结局的书,慕名已久,心之神往。
她随口说说,一个应对他的借口。他倒是认真地找了起来。做戏做全,她一同寻找这边《应许之日》。
“你好,请问一下有没有辛夷坞的《应许之日》?”孟夏向书店管理员问了问。她想了想,回忆起书大致的位置自言自语似的,说:“好像在那个书架。”孟夏二人跟着她先直走,然后左转,直行过了两排书架,最后右转,到达大门进来的第三排书架,点头说:“就是这里。”
三人左右环顾,四处寻找。孟夏先找到了辛夷坞的书,说:“在这里。”闻言的两个人也蹲下来,看到了倒数第二层的书。有三本《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两本《原来你还在这里》。
“辛夷坞的书都在这里了?”孟夏问。
“都在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书,你看这两本行不?”
她微笑着拒绝:“不用了,这两本书的故事我都知道,谢谢。”其实这两本书严格意义上来说,她没有看过。也就在网上看过前几章的内容,就没了兴致。不是写得不好,辛夷坞的文风文笔是很合她口味的,只不过之前看过由书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没了那种揣测和忐忑的心里。
“那在看看其他有什么喜欢的。”
“好,谢谢。”
欧阳流光想了想,不太确定地说:“应日……之许。”
“应许之日。”她浅笑,纠正他。这也是她常常犯得错误,应许之日,应日之许,傻傻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正确的书名。
他点头问:“说的什么故事。”
“好像是女老板和服务生的爱情故事。只看过简介,记不太清了。”其实她印象最深的是男主说过的一句话:我喜欢鲜活的,亲手捕获的。这话自然也不能给他说。否则她柔弱不能自理的良家妇女形象荡然无存啊!
她无意骗他,只是他对她的误解一向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