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又梦见他了
九月二十九日。
孟夏早上睁眼想到的第一件事是,后天就是国庆了,明天就可以回家了。
放假的前几天,学校弥漫着假日的气息,大家都很兴奋,上课频频走神,心不在焉的。孟夏也不例外,过两天他们又能见面了——他堂姐结婚,刚好两家的父母都在受邀之列。原本这种场合是孟夏最不喜欢的,她不是不喜欢庆祝,而是不喜欢之后的离别。所以她基本上不会出现在这类的酒宴上,但是这一次不同,因为他也会去。
“孟夏,那个水不要喝,出了点问题。”同桌紫阳指着饮水机对孟夏说,孟夏停下正在做的英语卷子,盯着同桌呆了一下,说:“我已经喝了。”
“完了完了,喝了水的人胃不舒服,都请假了。你没事吧?”
“没事啊。”
“这么强大?”
“可能是喝得少吧,那水味道有点怪,像是洗衣服的味道。现在口里还有一股洗衣服的味道。”
“你还是自己注意点。”
孟夏点头,之后,继续在英语的题海里战斗。
第一节晚自习的时候,孟夏的头埋在数学的五三里,喃喃说:“好想睡觉啊!我可能发烧了。”
“你这反射弧还真是长,别人都好了,你这才有反应。”
孟夏盻瞪了她一眼,紫阳收回吊儿郎当的模样,认真地说:“你要不要跟老师请个假?”
“算了,大晚上的,寝室门又没开,请了假也是在这里坐着!”她撑起身体继续写那道做了一半的三角函数。
“咚咚咚。”桌子的敲击声让孟夏一个激灵,想起这是他们那个最凶最铁面无私,是那个连教导主任都敢怼的同桌,都不敢惹的生物老师的晚自习。
“老师,她今天不舒服。”孟夏抬起头,汗珠布满额头,话还没出口,被紫阳抢了先。
老师被她的疲惫和虚弱吓得一愣,随后恢复她平日里的“我今天不爽”表情,柔柔地说:“注意休息,多喝点热水。”
“知道了,谢谢老师。”
这下终于可以安心的趴着了,她迷迷糊糊间听见了下课的铃声。她随意收拾了一下桌面,恍恍惚惚地走出教室。
走廊上紫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需不需要帮忙?”
她云淡风轻地说:“我没事。”
“你现在都飘了,很像我喝醉后的样子,明明不行了还要死撑着说没事。”
孟夏现在连睁大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了,虚着眼睛,满是打量:“你还喝过酒啊?”
紫阳白了她一眼,“语文不好啊!听不出重点。”
“嘿嘿!我室友来了。谢谢你。”
景云从隔壁寝室要了一包板蓝根冲给她,病急乱投医说的应该就是她吧!喝完药之后,困意更胜从前。她来远阳第一次在十二点之前睡觉。睡得并不舒服,一直都是浅眠,昏昏沉沉的,有些分不清现实还是虚幻。夜深人静,耳畔的呼吸声匀匀,她悠悠转醒,意识虽然已经清醒但身体和眼睛还是困乏地紧。她探了探额头,顺势摸了摸头发,烧退了,头发也湿了。
孟夏试着入睡,却越想越清醒,越是清醒越觉得周围太安静,即使窗外有着蟋蟀的吵闹声,树叶沙沙作响声……还是让这个寂静的夜喧闹不起来,“万籁俱寂”是如此可怕。
困意再次袭来,意识慢慢退去,大脑却突然萌生一个念头,好想他——欧阳流光。
他们一起在公园散步……她做错了事,拉着他的衣角请求他的原谅,但是他怫然不悦,不理她。她见他如此,怕自己纠缠下去只会让他更讨厌自己。徐徐地放开了他的衣角,黯然离去。突然手被一股生猛的力量一拽,大手握紧小手,他说:“只有这么一次。”她的表情由一脸懵变成了一脸幸福……
梦戛然而止,孟夏瞥了闹钟一眼,六点钟,寝室已经只剩她一个人了。昨晚本来想今天一早就去买药吊盐水,但经过一夜,不知是那杯板蓝根,还是身体的自我治愈能力起了作用,还是那“洗衣粉”味的矿泉水失了效,她除了有点虚之外,并没有其他不舒服,感觉是好了。
想起梦里的他,原本残血的身体瞬间满血复活,瞵视昂藏。
孟夏很少做梦,也很少梦见她生活中的人。上一次梦见欧阳流光,是初二。当时班上兴起了小说风,上课下课都有人在看小说。奇怪的是老师们收了很多,但是在班上流通的小说却一点没少。她看到那本小说是一个月前新出的,褶皱而泛黄的书角足以证明它的“阅历丰富”。小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个故事,讲的是男女主角从校服走到婚纱的一个爱情故事。当时喜欢的一塌糊涂,大结局看了好几遍,是男主向女主求婚的桥段。可能是中毒太深,看完小说的那个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中她变成了女主角,当然她的男主角是欧阳流光。不过并不是小说里的场景,而是在她们班,他手里拿着小说里男主角的那一束粉色娇艳的蔷薇花,准备向她求婚,梦中他们没有一句台词,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笑,笑容可掬,世界唯有你我。倒是周围的同学没有拿到无声的剧本,一直喊着:“在一起,在一起……”
梦,睡眠时身体内外各种刺激或残留在大脑的外界刺激引起的景象活动——这是字典上梦的解释。孟夏看着镜中还未清醒的自己,傻傻一下,原来真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survey,名词,调查;测验,addup,合计,upset,形容词,心烦意乱的……”必修一的单词,不知这是第多少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李煜的《虞美人》。
“……”
高四的早读,没有规定读什么。每个人按照自己的习惯,自己的学习情况而定,所以读什么科目的都有。在这旭日东升之时,从教室里传来的读书声,喧嚣、嘈杂、混乱,却又无比的和谐、自然。
“我还以为你会提前放国庆,这么快就好了?”紫阳放下语文小甘说。
“八节课而已,不急。”
“大好多机会,不好好珍惜。”
孟夏回了他一个“你想,那你可以请假”的笑容,从书桌里拿出自己的英语小甘,开始早读。高四的早读有一种魔力,不管周围人读的是什么都无法影响你,不仅她如此,这里的每个人都一样。仿佛只要拿起手里的书,书外的世界,与你无关。所有的声音会被隔绝,你能听见的只有自己的声音,能看见的只有书中的内容。
从远阳中学到孟夏家,有两条路。一条,转三次车,一共要十块五。另一条,转两次车,一个要十三块五。不管选择那一条路回家至少都要四个小时。所以孟夏一般选择十三块五的路线,因为少转一次车。这也是孟夏很少回家的原因,坐四五个小时的车,绕大半个c市回到家,每次都累得只剩下半条命。其实远阳和她家的直线距离并不是很远,但是没有按直线走的这条路。绕路都还好,最让她痛苦的是等车。运气好的那天,刚刚走到车站,车刚刚好就停在你的脚边。运气不好的那天,等一个多小时它都不来。最最痛苦的是她要等三次车,好几次等到腿脚酸软,怀疑是不是等错了车,走错了站……所以只要她回家一次,就会迟到一次周日下午的自习课。
一个月只回一次家的最好福利就是妈妈对她特别好,听说她要回来,早早地做了一堆好吃的。以前做错一件事爸妈轮番教育,现在嘛!“没关系,一点小事。”“下次小心点,别伤着自己。”第一次从远阳回家的时候,对爸妈的这种改变还有点不习惯,而现在已经变成她怼她姐的话了,每次孟蕊说:“你不洗碗,待会儿我告诉妈,看她怎么说你!”孟夏带着一点小得意说:“我现在可宝贝呐!爸妈才舍不得骂我。”“你多待几天试试?”“哼!”
孟夏将门反锁,兴高采烈地跳到床上,说:“可以拿出来了。”孟蕊弯下身,从床头柜里翻出了一瓶长城干红葡萄酒。这是昨天逛超市的时候,孟夏一时兴起,偷偷买的。
孟蕊用开瓶器拧了半天,木塞固执着不肯离开它镇守了多年的阵地,即使它已经有了裂痕,即使它对敌的这一面已经碎成了粉末。孟夏说:“你小心点,别把木塞拧坏了。”话音刚落,木塞一分为二,段成了两节,一块成功取出,一块还在瓶颈。孟蕊又将开瓶器伸进瓶口,这一转那半块木塞成功地跑进了瓶里,自由自在的荡漾,像极了一片红色的汪洋泛起了一只小舟。
孟蕊含着笑问她:“怎么办?”她忍俊不禁,同姐姐说:“将就着喝吧!”
孟夏认为里喜欢喝红酒的人,多半是有品位、有涵养的人,至少表面上是这样,对于他们来说,喝酒就是品酒;喜欢喝白酒的人,多半是个酒鬼,喝酒就是为了喝醉;而喜欢喝啤酒的的人,多半是年轻人,喝酒就是为了开心。
“干杯!”
孟蕊憋着嘴,皱着眉,张着嘴把舌头伸得老长,表情极其诡异,说:“好难喝!”
孟夏晃了晃杯中的红酒,说:“还好吧!”这酒闻起来倒是挺香的,让她想起盛夏成熟的葡萄。入口之后才发现,又酸又涩还带着一丝的苦,不过待这些味道散去,口里留下的是一种极淡的甜。她不知道喜欢红酒的人,是不是眷恋着酸涩之后的这一丝微甜,还是喜欢这酸涩间夹带着苦意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