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老好人

第1章 老好人

曹昆,拖着一副近乎两百斤的肥胖身躯,卑微地活在这有些许令人绝望的城市。

“唉,房价又涨了,我这种漂泊子外的打工族,想要在这城市安家,真是想都不要想!”

说话的是坐在曹昆前排的一个女员工,她又在上班时间偷偷摸鱼了。

曹昆无意中瞥见了对面的电脑屏幕,此刻上面正显示着天京市的房价,市中心已然超过十万一平了。

“嗨,怕什么,咱红姐长得这么漂亮,还怕找不到有钱男人,到时候别说是在这天京市安家,就是少奋斗五十年,也不在话下呀!”这回说话的,是坐在“红姐”旁边的一个姑娘。

这时,曹昆才突然想起,前面那个被称为“红姐”的姑娘,名叫张楚红,才刚来这家公司不久。因为她的名字叫起来不算顺口,至今也不能全然记得。

事实上,这只是曹昆给自己找的借口而已,不止是她,即便是公司的老员工,名字顺口的不顺口的,他至今也不能全部记得。

说好听点,曹昆的个性比较内敛,说直白点就是孤僻,和同事交流很少,因之他们的名字,记得清楚与否,并不重要。

曹昆供职于一家计算机公司,职位是网管。说是网管,其实干的活儿很杂,相当于技术后勤,这个岗位,在平时公司系统平稳运行时,没人会记得。因此,他的工位,也位于办公室内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两侧甚至都没有坐着人,只有他,孤零零地坐在那里。

“昆哥,请你喝饮料!”随着啪嗒一声响起,一杯冰镇可乐被拍在曹昆办公桌上,曹昆循声望去,一张英俊的面孔浮现在他面前。

来人名叫吴善尊,是办公室的人气之星。

面孔英俊,身材挺拔,主角脸。

此时,曹昆的确有些渴了,但因为身体肥胖,一直想要瘦身的他,早几个月也就不再喝这种饮料了,可是,此时吴善尊已经把手掌搭在了自己身上,曹昆知道,就算他努力解释了,对方也只是会以为他是不给面子。

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得罪别人。曹昆无奈地叹了口气,看着吴善尊,问:“说吧,什么事?”

吴善尊嘿嘿一笑,道:“是兄弟就帮个忙呗?今晚我有个约会,我要是不去的话,她非得跟我闹不可,做兄弟的可不能见死不救啊,替我值个班?”此时正值下班前夕,作为天京市天翔计算机公司网络部的员工,按照值班表,今天轮到吴善尊值班。

这种差事没人愿意做,更何况,像吴善尊这种帅哥,又是去会他不知第几百任女友,男同事心里多少有点酸,更别提替他值班了。

幸好部门里有个好脾气的曹昆,兢兢业业如老黄牛一般,因此他也就成为吴善尊找人替班的第一选择。

而且,曹昆这个人的性格,别人有事找他帮忙,基本上不会拒绝。

果然这次也不例外,曹昆在心中叹了口气,作为进入社会后就不喜欢与人争执的老好人,曹昆想了想,自己即便是回家去,也没什么事情做,不如卖同事个人情吧。

于是,曹昆点了点头,道:“成,你去约会吧,我就是早回去也没有事做!”

“好兄弟,够义气!”吴善尊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拍了拍曹昆的肩膀,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工位。

这时,旁边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同事忽然说道:“不对啊,善子,我记得你女朋友不是挺温柔的?怎么突然就变母老虎了?该不是你又换人了吧?真换人了,

可别忘了带出来给我们开开眼!”

吴善尊并没有反驳,笑呵呵地说道:“成啊,等对机会了就带出来跟大家认识下。”

吴善尊说完这句话后,坐在曹昆前排的两个女孩,神色同时暗淡了下来,看来,自己又没机会了,即便原本机会就很渺茫。

这时,青春痘同事瞪大了眼睛,说道:“卧槽,真的换了?啧啧!”

是的,凭吴善尊的相貌,能做到这样频繁地更换女友,也在情理之中。

这可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啊!青春痘同事心中酸酸地想道,自己想交个稍微看得过去的女朋友,简直是难如登天,而吴善尊这种人居然能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这可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想到这里,青春痘同事的面部,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青春痘”对吴善尊的风流,感觉既嫉妒又羡慕,他本不想再继续追问,可却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嘴巴:“那个,是不是新女友更漂亮?”

吴善尊很随意地挥了挥手,道:“咳,其实就是一般人,算不得什么美女!”

这话讲得,真没几个人信,于是有人起哄道:“得了吧,你交的女友哪个不是美女?可不能只想着自己啊,你吃肉,我们也想喝口汤,对机会了让你女朋友介绍闺蜜给我们认识呗!”

“就是,就是,改日不如撞日,不如你今天就跟她提提吧!这也是响应国家号召,早日配对成功,也有利于社会之稳定啊,你们说是不是!”青春痘同事随声附和。

顿时,办公室里热闹一片。

而坐在曹昆前面的那两个女同事,则是撇撇嘴,不想搭理这群猥琐男,当然,除了吴善尊。

只可惜,帅哥吴善尊对她们的态度,似乎只有平时无所事事的嬉闹而已。

吴善尊非常享受这种被嫉妒和追捧的感觉,没一会儿就答应了,他不仅答应了“青春痘”一行猥琐男,临走时还不忘问了一声曹昆:“兄弟,要不要我帮忙也给你介绍一个?”

此语一出,周围几个男同事更是表情微妙,而前面的张楚红两个女同事,更是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青春痘一脸猥琐,道:“那还不把人家给吓跑了?”

曹昆脸上直发烧,可是脸色依旧挤出了一抹勉强的笑容:“不用,不用,你们去玩吧。”

一众人闹了一阵后,终于安静了下来。

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一小时。

曹昆的岗位非常清闲,除非有员工的计算机出了问题,或是像上面那种情况,有求于他时,才会想到他,相应地,薪水也不高,且工位处在这么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时不时地还能撸两把游戏,曹昆也算是乐得清闲了。

面对着电脑屏幕,看着上面隐隐映现出自己的丑脸,曹昆强撑着的笑脸终于塌了下来,他打开了游戏,当屏幕上被色彩充积之后,就不会再反射它物了。

其实,曹昆很清楚,刚刚吴善尊有此一说,只不过是因为把工作推给他做,不问一声不好意思,类似于:“留在我家吃饭吧”这种常见的华夏式客套。如果自己真的答应了,那无异于自取其辱。

类似身边的人这种有意无意的揶揄,好脾气的曹昆,早已习惯。

不,严格地说,曹昆不是那种真正的好脾气,那些不管出于何意的嘲讽,曹昆并非毫不在意,只不过,他没有在意的资本。

他很善于压抑而已。在这个外向者主导的社会,个性内向的曹昆,但凡表现出一丝对抗的心态,如果这种对抗能真正给予对方威慑还好,如果不能,则很有可能挑动对方以此为乐的心理,以后就更没有消停日子过了。

这些都是曹昆在经历了混乱的中学生活后,总结出的经验。

曹昆独自一人漂泊在这座城市里,也想过回老家,却专业不对口,想留下,就不得不忍受一些事情,曹昆很庆幸,相对于学生时代那种明目张胆的嘲讽,进入社会后,大家都收敛了不少。欺负人的也不会做得太过明显,当然,他也可以装傻,给自己保留最后一点可笑的尊严。

就算察觉到了别人的轻蔑,为了生活,他也可以装作看不出来,这样就可以粉饰太平,让他继续躲在自己独自舔舐伤口的世界里。

旁边的那杯可乐曹昆没去动,不一会儿,液体就归于平静,暗黑色,甜腻无波。

安静的办公室内,只有他时不时敲打键盘的声音,窗外原本还算明亮的夏日的黄昏之光,慢慢转暗,最后被夜色所替代。

远处的喧闹声,也渐渐小了,偌大的办公室就像是被笼罩在了特殊的结界里,曹昆却有点享受这种独自一人的孤独感觉。

这大概也是曹昆愿意替人值班的原因吧,虽然值班不给加班费,回家也只能勉强赶上最后一班夜班车,可独自一人待在公司里,并不是那么难熬。偶尔会有客户打来电话,而当电话安静下来时,他就可以玩玩游戏,看看电影。

今天跟以往一样,只在九点前接了两个电话,距离十点下班时间已经只剩下四十多分钟了,曹昆却突然感觉到一阵困倦,打着哈欠给自己冲了一杯廉价咖啡,只喝了一口,就有些犯恶心,曹昆索性将头靠在椅背上,又给自己定了个闹钟,就闭上眼,打算眯一小会儿。

“铃铃铃……”恍惚中,闹钟的铃声如魔音灌耳,一阵接着一阵。

烦不胜烦的曹昆,只能努力掀开沉重的眼皮,虽然困意越发浓了,但这里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曹昆可没打算在公司里过夜。

结果视野渐渐清晰后,从窗口那里投进来的晨辉,让曹昆顿时愣住。

不是吧?

“我在公司睡了一夜?”

曹昆晃了晃脑袋,并没有睡足了一夜的感觉,又用手挡着眼,看向窗口那里,阳光刺眼,让他什么都看不清。

曹昆用手撑着椅子把手,站了起来,往窗户那里边走,刚走到窗口处,没等往外张望,一道巨大黑影突然就从空中俯冲下来,并且毫无任何预兆的以着一种同归于尽的狠戾力道,狠狠撞在了他面前的玻璃上。

曹昆本来还有的三分睡意直接被吓没了。

那是什么东西?!鸟吗?!

理智这样告诉着他,可心里的直觉却响起了警铃声,曹昆的心跳剧烈跳着,一时有些不敢再往前凑,直到确定外面再没有什么突然杀到的鸟儿后,他才终于站在了窗户前,朝外小心翼翼看去。

红日东升,蓝天白云,整座城市都被笼罩在明亮的光下,的确已经是早上了!

“果然刚才是小鸟误撞到了玻璃上。”

就算没打开窗,他也仿佛能感觉到清凉的风在窗外飘荡。

手随心动,下一刻,曹昆就推开了面前的这扇窗,风也果然如他想象的那样迎面吹来。可吹着晨风的他,却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

是哪里不太对劲呢?城市还是那座城市,晴朗的清晨也没什么特殊天象,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

曹昆的目光漫无目的地朝下望,发现他待的这座大厦旁往日繁华的这条街道上,此时空无一人,不仅没有行人,甚至连汽车都没有一辆。

现在可不是半夜三更,况且就算是在半夜三更,在城市的闹市区,也绝不会出现这样的画面,曹昆终于知道是哪里不对劲了,这座城市……过于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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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你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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