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历史总是惊人相似
十来年前,庆和帝还在世的时候,年年都会携文武大臣去京郊围场秋猎,各家都会带着将来要承继家业的年轻小辈去猎场露露脸。不求出什么风头,只求结交几个志同道合的同辈,彼此搞搞关系,往后也好在朝中互相帮衬。
这些贵族子弟虽然年纪不大,但个个都是老人精带出来的小人精,哪位大人和自己爹穿一条裤子,谁家跟自己家交好,该跟谁玩儿不该跟谁玩儿,心里跟明镜似的。
庆和帝从偏远的封地初上位时,和白皇后还可谓是琴瑟和鸣,两人同进同出,外出游玩打猎时相携而行,十分亲密。后来两人关系渐渐的疏远冷淡,朝中隐隐有分成两派各自支持帝后之势,庆和帝连表面上的功夫都懒得做了。别说是同乘一架车辇,一双目光都不曾往白皇后那边飘过,出猎一趟能带四五个宠妃,明摆着是要打皇后的脸。
江衫亲爹齐王爷作为庆和帝唯一还活着的兄弟,从做皇子的时候就撩猫逗狗的不务正业,成年出宫封王建府之后更是乐得没人管束,成天的钻在深山老林里边和些什么“大仙”“真人”探讨仙术。说得好听点儿呢,是闲云野鹤视权位为无物,说得不好听点儿,那就是游手好闲烂泥扶不上墙,实在是不成器。
齐王府本来也没什么实权,帝后离心之后也没人拉他们站队,因此虽然是皇亲国戚,亲王之尊,却也没几个人真正把齐王府放在眼里,更没人上赶着巴结。难得齐王爷从山里钻出来,肯带着幼子赏光到秋猎场上一逛,谁成想既不受如陆相这般忠君护主的清流们待见,站白皇后的一拨也懒得搭理他们。
江衫彼时年少气盛,觉得父亲和皇上血缘同出一脉,是君臣更是手足,不帮着皇上不对。他这么想着,也就直接说出来了,结果齐王爷慌忙捂住他的嘴,狠狠训斥了一番,要他以后不准再说这些话。
母亲早逝,江衫只有个一年见不上几回面的爹,小孩子不论怎么聪敏早慧,毕竟都会依恋父母。江衫难得见父亲,父子俩一起出来玩本来很高兴,也默默打算着好好表现下自己为此苦练了好久的骑射功夫,好博父亲几句夸赞。结果就因为这一句话莫名其妙戳到了齐王的肺管子,江衫先劈头盖脸挨了一顿骂,当即不解又委屈,讨好的心也没了,气得转身甩下父亲,跨上马用力一甩鞭子,不顾父亲在后边大呼小叫,直接跑了。
江衫一口气跑到林子里边,不拘看见什么,反手拎出支箭拉弓就射,兔子狍子只要露个头便遭飞来横祸小命休矣。没多久工夫,这些刚养好一身肥膘预备过冬的倒霉走兽横七竖八躺了一地,江衫如此撒了会儿火,方才稍微气顺了些。
他漫无目的地遛了一会儿,忽然草丛中闪过一抹白影,定睛一看,竟是只全身毛皮纯白无瑕的狐狸。白狐难得,这只通体雪白,又想必是吃得不错,身形丰美圆润,毛发油光水滑,更是难得一见。
江衫想着秋凉快要入冬,大哥江衿的病因着天冷愈发寒冷,今日又严重起来,连这次秋猎都没法一同出行,便打算打来狐狸给大哥做个围脖。
野外能吃的东西有限,那狐狸能吃得体态圆润自然也有两把刷子,它可能也知道今天来了一大批不速之客,而自己毛皮长得太好容易惹人觊觎,因此行走时十分警觉小心。江衫挽弓搭弦等了良久,一心瞄着最不会破坏狐皮的地方,谁知在他的箭射出的一瞬间,对面树上也传来一声箭矢破空发出的细微呼啸。
狐狸扑通倒下——身上插着两支箭,位置相对,几乎不差分毫。
对面树上无声无息落下一个人影,捡起狐狸的尸体走过来,问江衫道:“一人一半?”
一半的狐狸皮只有那么一点点,还怎么做大围脖,江衫刚平下去的气又翻涌上来,他懒得掰扯,调转马头,随手一挥:“给你了。”
那少年哦了一声,收拾起狐狸走了。
江衫忍痛割爱,未料得对方却如此无礼,忍不住喊住他:“喂,你是谁家的,都不说声谢吗?”
少年眨了一下眼,垂着眼睫:“我再打一只来谢你。”
“这狐狸难得,一时半会儿哪能找得到,你说一声就够了。”
江衫端详他一会儿:他长得很好,眉目有点雌雄莫辨的意思,像是瓷捏出来的一个人。江衫虽然自己在家读书,但满京城的世家官宦子弟,不说都认识,多少也都能混个脸熟,这人长相这么出挑,身手也极其利索,又是皇上秋猎会带来的近臣或重臣之子,他会是谁?
江衫排除了一堆人,来来去去剩下一个洛家,便试探道:“你是镇北将军府洛家的公子,洛无印?”
洛无印没吭声,浑身明显僵了一下。
江衫联想起那些关于他的传闻——在家不受父亲宠爱,在外因为洛家偏向皇后一党而被同窗排挤。也是怪可怜的,难怪他一开始不愿说明自己身份。
江衫一见之下,觉得他不像传闻里所说得那么不堪,反而挺实心眼,随口说句什么他都要当真,人应当不坏。他正想跟洛无印多说几句话,洛无印却像刚才那只被盯上的狐狸,似乎一句话也不愿意多听,还不等他开口就迅速跑了。
洛无印一溜烟儿没了人影,江衫估计他是以为自己同那些编造流言出口伤人的纨绔一样,心里没完全下去的火苗往上窜了一点,他没去追洛无印,往反方向去找了条溪照照自己。
我长得很像坏人吗?还是像受气包?
他照了半天,端详着自己英俊的脸,眉毛是横的,鼻子是竖的,一脸浩然正气,只觉得怎么看怎么正直,半点也没找不出自己和沙袋有点什么相似。
江衫漫无目的地骑着马在林中散心,一时半会儿不想回去见到父亲。可惜遛了很久都在没看到毛皮那么漂亮的猎物,带的箭也差不多见底儿了,只好退而求其次,弄了只红毛狐狸打道回府。
人倒霉起来真的是喝口凉水都塞牙,天色渐晚,江衫走着走着,听见背后一直有窸窸窣窣的细碎声音,仿佛被什么东西跟着。江衫一直听着身后的动静,佯装毫无察觉地放任那个东西靠近,暗中摸了把匕首出来捏在手心,静静等着蠢兔子自己来撞木桩。感觉到动作带起的微风吹过来时,瞅准机会迅猛转身,没成想荒山野岭,跟着他的居然还真有只兔子。
洛无印形容比江衫第一回见他时狼狈不少,头发上沾着草,脸上蹭了块灰,一手抓着条一看就有毒的花蛇,一只手抓着只兔子。那只兔子抖得十分可怜,洛无印抓着它的俩长耳朵递给江衫:“我来把这个给你。”
兔子吓破了胆,眼睛红得像要哭出来,毛确实很不错,居然是银子般的颜色,每一根毛稍都仿佛染透了月光。江衫跟那只兔子对视了一会儿,把它捉过来,悻悻地收起匕首,对洛无印十分无语:“你是没长嘴吗?”
洛无印把蛇打了个结扔进草丛,诚实道:“蛇刚才想咬你。我也不知道你叫什么。”
“……免贵姓江,单名一个衫,字衣锦。”江衫舒一口气,“多谢你了。”
江衫回想起和洛无印初见也是这样被他救了一命,但今时不同往日,以前被“恩将仇报”都不回嘴的这位恩公,现在怎么还会骂人了?
洛无印不知道他在走什么神,瞄准江衫下巴猛地使劲把头一抬,额头顿时被江衫坚硬的胡茬扎红了一片,十分煞风景地道:“你怎么到这儿来了?还面都不修。”
江衫疼得下意识想捂下巴,又不敢撒手放开洛无印,生怕他眨个眼的工夫又跑得不见人影——他思来想去,越发觉得洛无印好好一个人出来野被带坏了,几天不见,连谋杀亲……兄弟都下得去手。
他一张脸疼得眉眼都皱在了一起,表情十分扭曲。想自己这么多天提心吊胆,见了人连手都不敢撒,洛无印这白眼儿狼倒是没心没肺,半点看不出来别人的心思。江衫人都给他气笑了:“你匆匆忙忙在外边一个人到处乱跑,我担心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在王府坐着干等?我钱都没带多少,好久没住过客栈,哪顾得上修面。”
有陆禁广撒的眼线一路帮衬,江衫自然不缺银子花,他纯粹说来骗洛无印这个实心眼儿的,好叫他心软。
洛无印的重点压根儿没放在江衫希望他注意的点上,而是敏感地被“乱跑”两字刺了一下,于是不高兴地闷声说:“我没乱跑。”
他这些日子在外游历,独自一人过得风餐露宿,远不比在京城家里安逸,却从来没觉得这么自由自在过——纵使没了母亲姐妹关怀,但一样也没了爹整天的念叨训斥;天下人熙熙攘攘,各有各的生计需要奔忙,没人成天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挑刺;没见过的人和事、没见过的江湖景致看在眼里,只觉得心胸都开阔了不少。
而他对何谓真男人的领悟,自然也水涨船高,上了更高的一层楼。
洛无印不适地皱起眉头,对江衫认真道:“快松手,男人家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