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晚节不保
我叫陈曲奇,外号饼干,我穿进了一本玛丽苏古早小说中,身份是反派女二。
我无缘无故被一个小孩给咬了一口,如今生命垂危。
我正教训咬我一口的熊孩子,天知道我只是拧了拧他的耳朵,他就晕过去了。
苍天可鉴,信女一生荤素搭配,热心点赞公益行为,除了上班迟到早退,可以说根本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怎么也轮不到我摊上这种人命案子啊!
“喂,喂?别装了,快起来。”
我推了推他。
哆哆嗦嗦伸手去探他的鼻翼,哆嗦着又拔下一根头发,轻轻放在他鼻子前。
头发微微动了。
周围已经慢慢有了围观吃瓜群众,我一咬牙,一跺脚,将人连扶带抱,进了最近的酒楼。
别问我为什么不送去看大夫,我严重怀疑刚刚那个傻逼大夫,和男三号勾搭在一起,到处宣传男三的厉害。
不然我一个小伤口,怎么就命不久矣?怎么就只有男三能救了?
面对昏迷的小孩,我一个人实在害怕,给了小二钱财后,让他帮小孩洗了个澡,还买了一整套的新衣服。
无它。
总不能到头来我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我坐在小孩身边,看着他长得端正的五官,掰开他的嘴研究了一下他的牙齿——靠——犬牙。
魔族?小孩。
——女主被咬之后好像屁事没有啊。奥对,她是被男二咬的。里面说的好像被咬之后?等会,里面没有写吧。
阿这——
我思考了三分钟,躺上了床,将小孩往里推了推。
马车上晃得厉害,脑子里一直在过剧情,睡的实在不舒服。
靠,谁能想到穿越后比当社畜时还缺觉呢。
上下眼皮一磕,我做了个诡异的梦。
梦里我一个人走在沙漠里,左手拿只秃鹰,右手拿个手机,我打着电话,说喂,给我送五箱可乐过来。
对方问我百事可乐还是可口可乐。
我说可口吧。
我手上的秃鹰凑过来对着电话说,别动,你压我头发了。
对面啪的一声就挂电话了。
很快啊,我蹭的就睁开眼睛,呆呆看着一块缎带似的墨发。然后低头一看。
奥,我确实压他头发了。
我松开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坐起来,头一晕,险些栽回床上。
等我哆哆嗦嗦摸到桌子边喝了一口水时,我心中差点离家出走的小鹿才稍微冷静下来。
看他脖子上那意味不明的红色伤口,白中一点红,看他那原本整整齐齐此刻却斜敞开露出半边腹肌的身体——八块!看他脸上婴儿肥都还没褪去——白嫩豆腐脸上小嘴泛着嫣红。
禽兽!
我哆哆嗦嗦又喝了一口水。
道德败坏!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刚刚就是这只右手,扒拉在人肩上,左手,扒拉在人裸露的腹肌上。
临了临了,差点在这时候晚节不保。
我冷静了三秒,果断踮起脚角出门,
又冷静了三秒。
我偷偷打开门,掏了一把银票放桌子上,踮起脚往外走。
又又冷静了三秒。
我把门打开,将银票收回怀里,把床上人推起来。
“喂,小鬼,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