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谁是白痴

第1章 谁是白痴

大奉康平十四年六月。

深夜,北狄太师乌恩主持的军议正要结束,一名侍卫掀开帐帘,大步走到乌恩身后,附耳报告了黑鹰部落首领哈森传来的口信:阿古拉逃了。

几个呼吸之后,乌恩才反应过来,沉声传达了这一惊人消息。大帐内大小将领昏昏欲睡,都被这一消息惊醒了头脑,先是陷入死一般沉静,然后像炸了锅的开水一样沸腾起来,愤怒的叫骂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乌恩站起来,再次沉声说道:“哈森请求我们立即派出一支人马参加搜捕。”

“不行。”坐在乌恩右首的万夫长乌力吉大声说道,“哈森懦弱怯战,卑鄙无耻,他的话不可信。阿古拉从鹰嘴崖逃出,这可能吗?这根本就是哈森想要阻碍太师南下攻奉的借口,太师不可上当。”

“哈森是个胆小鬼,对南下之战十分消极,但要他谎报军情,或私下放了阿古拉,以此来阻延我南下攻奉,我相信就算给他一百个胆,他也做不出来。再说,南下之举已成定局,岂是区区一个阿古拉就能动摇?派出一支人马,左右不了大局。哈森虽然胆小,倒还不是白痴。”乌恩.来回踱了几步,冷笑道,“另外,如果真的碰上阿古拉,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不要手软。”

大帐内再度陷入死寂,无人应声。

一名千夫长突然问道:“鹰嘴崖地势险要,上下都十分困难,崖壁上的鹰嘴洞用来关押重犯,洞里洞外又有重兵把守,阿古拉是如何逃出来的?”

“鹰嘴崖是黑鹰部落的腹心领地,随时可调出近万铁骑,阿古拉独自一人根本没有逃出的可能,他是不是还有帮手?”另一名千夫长也急切的问道。

乌恩这才想起将哈森派来的信使叫进来细问。

兹事体大,哈森特意派了一名信使过来传话。

“是关押在鹰嘴洞里的一名奉军俘虏救了阿古拉。”信使战战兢兢的回话,“这俘虏是个斥候,本事很大。一个人杀了洞里的二三十名守卫,然后穿上守卫衣甲,用羊皮裹着阿古拉扛在肩上,大摇大摆的坐着吊篮下了鹰嘴崖。崖底的守卫以为是洞里的卫兵在清理尸体,没有刻意盘查,待到发现阿古拉不见了再追时,已经来不及了。”

“奉军俘虏?”一名年长的千夫长狐疑的问道,“一名俘虏能有这么大本事,一口气杀了二三十个鹰族勇士?再说,既然是奉军俘虏,要么为奴,要么一刀砍了,哈森大人将他丢在鹰嘴洞里做什么,浪费粮食?”

北狄和大奉近年来关系日趋紧张,虽然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但双方斥候你来我往深入对方边境刺探军情倒成了常态。

“那俘虏是被千夫长哈根所抓,被抓时说自己是奉国豪族出身,因出门游学,又向往边关军伍,就瞒着家人悄悄投了边军,成了一名斥候,没想到头回出任务就被抓了。还说只要他寄回一封信,族里必会以重金将他赎回。”信使小心翼翼的回话,“哈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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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本来不信,但那奉军斥候随手掏出一枚玉佩,哈根大人一见不是凡品,就答应了先不杀他,也不将他用作奴隶。”

千夫长哈根是哈森的儿子,哈森不但是黑鹰部落的首领,也是北狄国的一名万夫长。哈根想留着奉军俘虏的一条命用来换取赎金,就将他关在鹰嘴洞里,倒也合乎常理。

乌力吉却冷笑着问道:“那奉军斥候既然那么厉害,哈根就这么随手将他丢在鹰嘴洞和阿古拉关在一起,也不多长个心眼?”

“那斥候被抓时并不见得有多厉害,才几个回合就被拿下,也没能伤害我族勇士性命。也是这个原因,才让哈根大人认为此人并非非杀不可,倒不如暂且留着,兴许真能换取一大笔赎金。”信使讪笑着说道,“但哈根大人派人将他的书信送往奉国边军一两个月后,仍是杳无音信。哈根大人一怒之下,将他打了个半死……”

“那人……被打坏了脑子,成了白痴。但在这之前,他向哈根大人解释,说他是族中长子长孙,是家族基业的继承人,兴许是在我北狄被抓的消息在家族内部走漏,他的兄弟们出手阻挠对他的救援,再加之路途遥远,音信传递辗转曲折,被耽搁些时日也算正常。还劝哈根大人不要性急,说他人反正在这里,要是再过些时日还没有消息传来,再将他一刀砍了就是。所以,哈根大人没下死手,却也没想到会将他打成白痴。”

“那人成了白痴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再之后,太师欲南下攻奉,哈根大人忙于军务,就将这人给忘了。没想到,随即就出了这事。”

乌力吉意味深长的又问:“那个……‘白痴’,叫什么名字?这么稀奇的‘白痴’,以后要是遇上,我们也好见识见识。”

“听说是叫李元。”

信使说完之后,在乌恩的示意下行礼告退。

看着账内众人都是满脸古怪的神色,乌恩笑道:“那个叫李元的,本事当真不小……被打成了‘白痴’?哼,我看哈森哈根这对父子,才是两个大白痴。”

接着,他指指乌力吉说道:“你明天亲自带人往西北方向去看看,但粮草调拨、大军集结一事,更不可耽搁。”

乌力吉躬身应命,却道:“太师,如今我军正源源不断的自西北方向向此地集结,阿古拉要逃,会不会绕道?”

乌恩点了点头,说:“往西和西南去是西胡,阿古拉肯定不会绕道这两个方向,一头栽进西胡人的屠刀之下。至于往南,更无可能。你明天带人往东北方向出发,路上小心。”

清晨,一轮红日缓缓涌出地面,洒下万丈金芒。微风拂过,鲜嫩的草叶抖着露珠,清甜的空气沁人心脾。

一名牧羊女童骑在一匹小马驹上,赶着羊群慢悠悠的前进。走近了一看,才见那羊群的每只羊嘴上都戴着嘴套。

阿古拉逃出鹰嘴崖的轻快心情一下去了一大半,叹了口气,说道:“要打战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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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们都忙着迁徙了。”

李元憨憨的一笑:“这你也知道?”

黑发碧眼的阿古拉指着一只羊嘴上的嘴套,说:“清晨的露水草,不能用来喂养牛羊,这是草原上的常识。这牧童大清早的赶着羊群外出,又给羊只戴上嘴套,那就绝不是在放牧,而是在赶路。”

李元仍是傻笑:“阿先生,果然……见多识广,博学多才。”

“和你说了很多次,我不姓阿。还有,你要学人拍马屁也不要用在我身上,听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先生说过,我叫李元,那我就姓李。先生既然叫阿古拉,怎么就不姓阿?”

“你这脑子,真伤得不轻,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恢复。”阿古拉苦笑,说道,“我是和你说过,你们奉国是礼仪之邦,先生是对人的尊称,但不是什么人都能称呼为先生。你以后啊,还是别再称呼我为‘先生’了。”

李元笑着点头。

“就算不能恢复也没关系。”李元说道,却又陷入苦恼,“不过,我还是想知道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人是谁。”

阿古拉默然,又催马前行,和那牧羊小姑娘并肩骑行。李元紧随其后。

见那小姑娘目不转睛的盯着李元看,阿古拉打趣道:“小姑娘,你可不要因为他生得一副好皮囊,就喜欢上他哟。他是奉国人,你要是喜欢上他,可就成了一件十分可怕的事了。”

小姑娘眨巴着大眼睛,十分不解的问:“什么是喜欢上一个人呢?”

“喜欢一个人就是,遇上那个人之前,你不知情为何物,遇上之后,你以为这就是,离别以后,你又不知情为何物了。”

小姑娘似懂非懂,又问:“那什么是很可怕的事呢?”

“很可怕的事呀,大约就是……你原本想要倚马仗剑走天涯,半途遇到一个人,说愿意和你共度终生,你一激动,就去当了剑卖了马,结果回头一看,却发现人不见了。”

小姑娘闷头想了想,抬起头来说:“您说得太长了,我记不住,也听不懂,能说得再简单一些么?”

“简单的说呀……喜欢一个人就是,相顾无言,默然欣喜。可怕的事嘛,还是相顾无言,却不悲不喜。”

小姑娘直翻白眼,听得更迷糊了。李元在一旁,一直傻笑。

三人同行了一段路程,小姑娘往西北方向去,阿古拉和李元继续往西南行进。

阿古拉骑在马上埋头沉思,走得不急不慢,好像在信步春游,一点也不担心会被搜捕的样子。李元也埋头沉思。

他确实被哈根打坏了脑子,失去了过去的记忆。他只记得自己醒来后,首先印入眼帘的就是阿古拉那一对宝石般的碧眼,再就是阿古拉日复一日的喂他进食。等他能自己坐起来之后,阿古拉就开始絮絮叨叨的和他说话。阿古拉说的北狄官话,他也能毫无障碍的听懂,并能流利的以北狄官话回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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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乱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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