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回 我,17号
“十七号!十七号!”
听见有人呼喊,我立刻赶了过去。
我躬下身子背着枪小心而迅速地在战壕里穿梭着,只为找到声音的来源。
毕竟,这一仗已经打了近乎一个半月,双方伤亡也都达数千人,这几天还算好,只是在夜里零零散散会有一半个连队的人冲过来,不过大多是被哨兵发现并被几挺轻机枪打回去。
我到了声音来源处,眼前一幕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有些恶心但更多的,是同情和无能为力。
眼前大声喊叫十七号的正是我们的班副,等我看到时,他已经是半个班副了。
他见我来了也不顾自己的伤势硬是塞给我一个物件。
还说着:“必须……必须亲自交到秦旅长手里,告诉他……我很英勇。”说罢便断了气。
来不及伤心,敌人几百人已经冲了上来,我们只得赶紧加入战斗,至于班副,除了记忆也就是这一纸遗书了。
敌人也是,开了几枪伤了几个人之后边也撤退了。
我这才缓过神来,我如释重负,即刻瘫坐在地上,摘下钢盔放在腿上。我想睡觉,但我不敢睡觉,我只能通过想一些乱七八糟的是提神。
我这才发现,其实我是我,我,赵明,易铎国金省雁门市赵村人,今年二十四岁,大学学历,正式参军两年,上等兵,打了半年仗,我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
“十七,老秦……”张老大做了过来并说道。
“嗯……”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得以这种方式回答。
他长叹一口气,说罢便感叹人生命的转瞬即逝,半天前老秦还活蹦乱跳的跟个兔子一样,半天后,我们才发现,这小子是被细狗撵的兔子,死亡,已成定数。
“后半夜之前敌人大概率不会再发起进攻了。”张老大说道。
我默认了。
“说实话,我啊,我最瞧不起的就是那些个地主家的儿子,尤其是那种上过大学的、爱打篮球的、爱画画的、不知道从哪偷了把吉他天天学的这种货色,我最讨厌,说白了,娘炮!”他这种开玩笑的方式我很不喜欢,但我知道,他是想找我说话。
“是啊,我也尤为讨厌这些个家族族长的长子,尤其是这些个爱打猎、爱比武、说话不干不净的,这些货色啊,我最讨厌啊……”说到后面我都开始闭上眼睛用气息和他说。
他听罢便哈哈大笑,我也冷笑了两声。
“唉!老秦再过几天就是三十四岁生日了,据说他儿子都已经上小学了,可惜啊,这么好个人……”张老大说着就哭了起来。
不哭还倒没什么,这一哭,排里剩下了这十六位也都跟着呜呜呜,当然,包括我。
刚入伍那年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反倒是战友们的斗志昂扬和进取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孤僻的我,甚至于被调到前线前一天晚上我们做的动员大会我都作为士兵代表讲过话,当然,易铎的军队除了五万霍波卫军之外剩下的部队军风军纪普遍很松,我算是幸运的,我在165师的师长是我们金省十年前的状元郎,同时也是金省第一批军校生,据说四年军校念完直接就当了连长,因为带兵有方军纪严明且为人刚正深受将军的喜爱,终于在大概四年前当上了我师炮兵团的团长,经过自己四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当上了师长,这期间少不了的是质疑甚至谩骂以及小人从中作祟,但他的出现也向百万易铎军人说明出身并非能决定人的一生,
至少在军队,是的。
我是佩服他的,他是实打实的泥腿子,不像我是地主家的傻儿子,他实打实是泥腿子,听说从小没了爹,是他娘一手拉扯大的,伴随他童年的除了几个兄弟姐妹之外就剩三两至交,他天资聪颖,才从十万考生中脱颖而出被霍波军校破格录取,与其他成绩优异的考生共同成为金省第一批军校生。
倘使让我写小说,我或许都写不出这么夸张的情节。
“我想我妈了……”“我想我爸了……”“我想……”
张老大哭了之后大家也都哭红了眼眶,一边把沾满尘土的馒头往嘴里硬塞着,一边眼泪从眼眶流出来,连我,也不例外。
我也想家了。
尤其是在这么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份,比起外敌,更加可怕的是易铎四起的叛军,少则三五百,多则三五万,加在一块甚至比入侵的敌军人数还多。
我也想家了,尤其是想到十六岁正读高中的弟弟和十一岁正读小学的妹妹、威严的父亲、持家的母亲,以及,那个高中认识的——她。
她不是金省人,据说是眺闽省人,是家道中落以及被仇家追杀才逃到金省的老亲戚家避难,但再家道中落也是商人,从她高一那年开始他们也有了自己的家,她也考上了雁门城里的高中,一切都将是新的开始。
等我正式遇见她或是高一下学期了,那天很巧合,巧合到我到在怀疑是不是有人刻意为之。
那时候正值青春,爱运动,爱打篮球,那时候易铎重点搞轻工,初中时一双快六百块的天价篮球鞋到高一只要不到四十块就能买到性能相仿的,毕竟那时候篮球鞋都是外国货。我们这些个学生也都能穿的起篮球鞋了。
当然,这都是次要的,没有篮球鞋就能阻挡对篮球的热爱?不尽然。重要的是我们之间的故事。
我至今仍然记着,傍晚,晚风吹走我们下巴尖的汗水,吹进一颗颗本没能入网的球,同时吹走了那时候本就只有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就当我们看准时间要回教室了,我们甚至都走到楼底下了,他们几个集体会操场拉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毛病,竟都不想帮对方拿东西,结果几个人都走了。我啊自然是不愿意等这几个货,尤其是被他们烂嘴放出来的狗屁气个半死。
正在气头上呢,也没注意什么,竟然每一颗石头给垫了,我意识到我的脚崴了,于是我就单脚跳着到靠墙的台阶上坐着也好查看伤势。
没想到我这一坐不要紧,倒是被一个向我跑过来却扭着头看后面的同学撞了个满怀。
我一米八四一百五十斤的小前锋壮汉根本不怕撞,但我知道我的脚得一段时间好了。
倒是她,我这才看到这是个女孩子,我原以为这么跑还发出铜铃一半笑声的大都是男同学,没想到这是个女同学,而且还撞我把自己撞倒了。
我不是什么文明人,不懂什么绅士不绅士的,只是脾气不算坏,见她一边捂着头慢慢站起来就揉屁股的样子我也不忍心,我便说出来那句千古名句“你没事吧”。
她漫不经心地看着我边揉胳膊边说着没事,活音未落就扭头看后面,看完就又跑了。我心里极度不爽,因为我的脚切切实实伤到了。
我也没多想,因为初中时候我就受过伤,这种等级的上涂点药过一个星期就可以去操场站着,两个多星期就可以打球了。
我没太在意,就回宿舍取药去了,半路遇见个同班同学见我受伤就来掺着我,其实只是不想上自习课。
半路我托人给老师稍个口信,说我受伤了,就去宿舍了。
刚到门口就又碰见那个“女同学”。
我见她冲过来便即刻闪远,索性这次没撞到我,可这次我也终于看见到底是什么让她跑这么快。
后面是另一位女同学,显然,第一次撞我的那位和这个是有事故的。
我刚看到那同学的脸就沦陷其中,那一瞬,我只看到了天上的仙女踩着云飘下来,仙女越飘越近,越飘越近,最终撞到了我身上。
我本抬起的右脚又重重落在了地上,我知道我这次估计得有一月左右时间只能在宿舍和教室来回移动了,估计得去找老中医接骨还得住拐杖。
但当我看到她那一刻,肉体上的疼痛已经不算什么了,甚至于我还想让她多撞一下,这样又是一次近距离接触。
表面上我还是强装镇定并询问对方,女生见那个怪物跑远了便不在追赶,而是给我道歉,我哪管的上这些,只是呆呆地看着她的脸,不算太白,眼睛不算太大,鼻梁不算太挺,嘴也没有小说里写得那种,但加在一起就是让人很难不心动。
我意识到我是一见钟情了,但我不礼貌地只是人家的脸着实让人家有些尴尬,便低下了头,我也尴尬的四周乱看。
她突然说我的腿流血了,我才看见是树枝挂破了,她认为是她的原因,于是硬要给我包扎,然后经过几分钟的寒暄我就获得了新物品——随身手帕一张。
那一晚上我都没睡觉,知道他们下晚自习回宿舍我才倾诉了我的兴奋,当时有个外号叫“万事通”的通过我口述的长相和对手帕的观察最终将目标确定在了两个人身上,要么,她就是六班的班长,要么就是十一班的语文课代表。
可问题是几分钟的寒暄中我已经知道了人家的姓名和班级了。她是七班的,叫冯英敏。
我每拆穿他,放任他们几个第二天去十一班和六班,而我则是偷摸去七班和她再见一面,我知道手帕是送给我的了,毕竟带过血的东西怎么作随身用品呢,可我还是假惺惺去还手帕,我知道她不要我就说送她东西以表歉意和谢意。
别说之后的我的那些儿子们了,就连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变得太快了,因为以前的我是个不折不扣的二愣子,别人说没事我就不管,别人对我矫情我就直接开骂。
我最后送了她一张我手绘的球员,素描,原型嘛,是我搭上小半个月生活费求爷爷告奶奶从林同学那借来照相机并请校队一队的主力分卫刘学长出山做模特,至于我给她说的,我说是偶然看到别人打球觉得很漂亮就凭借想象画出来了。
就这么一来二去我们两人也熟络了,我对她也有了些了解,她是独生子女,最好的朋友就是我那天看见的疯子,不过现在也有我。
她身高167,体重101斤,我觉得很瘦很瘦了,况且她在女性平均身高只有155的金省确实算是大个子了。当然我也是,好几个邻班和我们班好几百人比我高的屈指可数。毕竟我向来是将自己按照187算的。
再之后在某个稀松平常的傍晚,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那时候我很害怕,怕影响学习,怕影响打球,怕影响我的一切,但更怕的是怕影响到她,再者怕的是这种高中时期的所谓“恋爱关系”不会长远,得到的也只是长辈们的劝告和呵斥。
但,这场仍未终止的恋爱着实让我成长很多,我依然保持着年级前三百的成绩,而她也在不断提升自己,到最后她已经是年级前二百了,而那时的我也已经倾尽全力到了年级前一百。
后来我们读同一所大学,那四年是我最快乐的四年,后来我去当兵,她满是支持并承诺会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后来,打仗了,我或许永远留在部队,或许能回得去,但无论如何,她都是在我的世界里除了国家之外同其他亲朋一样的第二重要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