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穿长裙的古梅

第24章,穿长裙的古梅

我唯一无法做到的是像她那样用美好的记忆在黑暗的世界里着上想要的颜色。我静静地站着,一想到这里就伤心不已。

等到星光已经爬满天际,苍穹在黑夜中慢慢隐没身子,我早就被疲惫席卷。我吃力地站在那里,看着因她而铸就的美好画面一帧一帧地钻入我的脑海。

我的双眼却越来越模糊,不知是因我突然意识到离开太久,还是我本就不该来见她,我被自己的忧郁弄湿了眼睛。

她站起身子,朝我的方向走来。我看着她在钢琴旁站稳,伸手去触摸那朵玫瑰。在触到花的一瞬间,她的身子剧烈地抖动了一下,似乎被茎上的刺狠狠地扎到了。

她呆呆地站立了很久之后,俯身将钢琴盖揭开来,旋律如潮水般将我淹没。

我看着她的口和鼻,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的额头上泛起汗珠,看着她的手指在琴键上飞舞,看着时间就在她某一个茫然凝望中停止在黑暗的永恒之中。

也许,我们之间无法跨越的仅一步的距离并不是最遥远的;最遥远的莫过于我在偶然的瞬间见到了她的忧伤。

她一共弹了十首曲子。等到她起身,等到她将琴盖盖得严严实实,留在我耳中的音乐还在不住回荡。

天色已晚了,窗外看起来都黑漆漆的。卧室里的灯光非常明亮,我忘了关灯。

她转过身子,朝前走去,一件一件地褪掉了身上所有的衣裳,她的胴体逐渐展现在我的眼里。

当她走到浴室门口的时候,还免不了回头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就像在对我说,谢谢你送我的花儿。

我小心的离开了。趁着她关上浴室门之后水流发出的淅淅沥沥的声响,我将房门打开又轻轻地关上,就像从地狱中侥幸逃脱了出来。

我走下楼梯,在公园的小道上坚定地迈着步子,汽车的轰鸣声就在离我不远的马路上来来回回。

我用力地甩了甩手,解开胸前的纽扣,好让晚风吹过我的胸膛,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即使身处令人麻木的泥淖中,也依然要保持喘够一口气的愿望,我对自己说。

夜色迷离,各种灯光在失去太阳的照射下显示出威力。

我穿着一件黑色的套头衫,两手插兜,在一个陌生的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留一根大拇指贴在牛仔兜外呼吸好空气。

就算李国华提供给我的线索已经足够详细,我还是要面对面地见见那些照片女孩。

他们在毛瑟生命里充当的角色总有关乎过去的启示,我或许能更好地弄懂我错过的真相。

街道阴暗,四面刮起坚实的风,霓虹灯光一闪一闪。

被曼妮嫉恨的古梅,就藏在这样一条街上。

有三个穿着露脐装的少女走在我的前面,腰肢细软,皮肤上散发着缺乏肌肉力量但又美丽的温和。

他们的髋骨已经发育得很丰满,一些能触发荷尔蒙气息的关于男人的话题和其中一个女子发梢上的发钗一同在夜里发银光。

我无法从狭窄的走道上超越他们,也不好帮忙纠正一些认同上的不可忽视的误解,我也是男人中的一员,不多管闲事就是对自己的帮助,我更倾向于安分地跟在后面,行走在他们留在身后的清香甬道里。

街角滚动的写着“水门”的巨大电子字牌已经离得很近,偶尔能看到少数沉默的人影从大门中走了出来。

对面的行人已经很少了,我低头看了一下时间,刚好十点半钟。我数着步子走了过去。

当一位穿着深色长裙的女人刚刚踏着大理石台阶走近停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时,摩托车的轰鸣声从我的身后响了起来。

两个顶着肥大的灰色头盔的男人,像两个泡在玻璃缸中的“阿尔冯斯”,在一个瞬息间穿过长串的马路灯光,伸手就将挎在女人腰间的便携手包夺在手中,留下她和一片被她压倒的珍珠梅扬长而去。

我走到她身边的时候,她的脸还埋在草丛里,散乱的头发就像一张鸟网将自己网住了。

出租车司机给我腾了个地方,站在门口的保安及时地转过身去装着没看见,与我一同经过的三位少女就像刚刚打倒了一只玻璃杯子的鸽子,撒腿跑出很远。

只有我蹲下身子将她扶了起来。

除了脸上三道被荆棘刮伤的血痕,她和照片中的女人长得一模一样。

我试着低声安慰她。

她却好像被自己倒霉的遭遇伤透了,愣愣地看着还在发痛的手掌喘着粗气,冷漠地拒绝了我的好意。

这太平常了,她低头说,看都没看我一眼。

“看上去,除了这身散发着水波一样荡漾的夜色长裙,他们什么都没给你留下。”

“还有一股脑儿的泥土味道。”

“如果猜的没错,你应该丢了一支迪奥哑光口红,一支比鹅毛还长的美容刷,一小串铜制钥匙,一个用来记录日子的草纸本。”

“我猜你要不是个迷路的疯子,要不就是他们的同伙。”

她用一种比咸鱼还干燥的口气和我说话。听得出来,她或许对男人还有点怀恨在心。

她曾是毛瑟最亲密的舞伴,三四个月前还踩着琉璃灯光出席各种舞会,将香槟倒进毛瑟雪白的衬衣怀里,趁机抚摸对方热气腾腾的身体。她曾经有勇气向所有的男伴宣示,她的美丽只属于毛瑟。

然而现在,即使在“水门”这种乌七八糟的下流场所,却没有人将她放在眼里。没有任何人再待她那样温柔了。

她用手支着地面,扭过身子坐在地上,没好气地拍了拍长裙上的泥土。

“水门”的灯光还亮着,地毯红扑扑的,用一种虚假的尊荣送别黑夜。

我丢给她一卷钱,足够她打车回家的钱,迈着轻快的步子朝前走去。

我大概走了五分钟的距离。

“嗨!”,她的声音从我背后响起,然后走到我一旁。

我们就这样沿着渐渐从喧闹中走脱出来的马路一直走下去。她牵起我的手,用半个身子的重量压在我的肩头,让我的心底突然升起了一些奇怪的念头。

她领着我回家。

她的住处简陋,水泥楼梯,一个看门老头七十多岁的年纪,脸上的老年斑比水泥灰墙面掉块还严重。楼顶很低,天花板不够坚实,是用隔热板和石棉纸混在一起的货色,能从隔板上听到空气大摇大摆走动的声响。我一进门就被一个比房间还大的洗浴间堵在了门口。

一张铺着淡黄色床单的床紧挨着落地窗户,床头没有摆花,一只发着黄色光芒的床头灯是房间里唯一的灯源,孤零零的亮着。

衣柜旁仅容一人通过的过道上摆满了书籍,阳台上几件衣服的黑影在空中荡来荡去。

偶尔有一阵风从脸上吹过,我双手捋了捋头发,却不知道坐到哪里。

“你可以坐在床上,有时我坐在书堆上,你知道我并不是想怠慢你的。”

她的脸上挂满歉意,将手伸进裙里将一条长长的肉色丝袜抽了出来,我就像看着她拎着一条蛇蜕东晃西晃。

她的皮肤皙白,大腿内侧有两只大小不一的文身,一只像是一条鲫鱼,一只像是螃蟹之类的,我还来不及看清就被裙摆遮住了。

如果当时我只能想到是这些,此后回忆的时候就更加确定是鱼和螃蟹了。

我不曾预料到接踵而至的变故会令我措手不及,如果我先知先觉,我会趁着那晚看个清楚。当然这只是后话而已。

“你可以抽烟,虽然这里容易着火,但没什么关系。”她伸手指了指屋顶。我拘束地坐在书堆上。

“你手上的木珠看起来比我的胸部还漂亮。”她侧过身子去,将一件淡红色睡袍披在身上,变着戏法将那件深色长裙脱了下来,侧头对我说道。

我能从她侧脸中看到一丝清冷的笑意。

我看着她,就像在端详毛瑟一样注视着她,默不吭声。

“为什么只有三颗?”

“就剩下这么多了。”

“我听说过像你这样的朋友。你这样的人并不多见。”

“你细心地把一句话当两句使,我不认为这是一种赞誉。你大概认出我来了。”

“你是毛瑟的好朋友,我从他口中听说过。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曼妮曾经对我说过,男人身上某些褪不去的光芒,一些不太引人注目的举止,某个配饰或者一个喷嚏,都能让人轻而易举地识破你千辛万苦隐藏的秘密,我当时以为这只是在她最无聊的时刻逗弄我的一句玩笑。

他似乎跟身边的朋友常常提起我,就像是一只拿着故事到处炫耀的呆头鹦鹉,出乎惯例之外,这让我感到生气。她大概在路上就认出了我。

“如果我说,你能让我想起他,你会不会信。”我说,

“别说胡话了,我都不知道多久没有想起他了。我们早就该忘了。”

“对不起!”我道歉的声音比示爱还暧昧三分。

她走过房间,走到狭窄的阳台上,给我倒了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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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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