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黑夜迷人
他的老婆很漂亮,足够他快活地过上一阵子。他最终还是将毒品交给我,让我充当他的骆驼,把我蒙在鼓里。
如果我被抓,或者我产生怀疑打开箱子,他都是死路一条,他看起来没想这么多。
我将毒品送到少校的金柜里,然后由某个人将毒品转移出去,分发给散卖的“蜜蜂”。
少校是一位与七叔齐名的“大人物”,看管的钱财足够垒砌一座三峡大坝。他的名声一向很好,提携晚辈,乐善好施,委托我去柬埔寨救出毒枭老五爷。
毛瑟死在老五爷被抓后的一个星期。
我在一个月后救出老五爷,老五爷在半路上被一位不知名的警察崩了脑袋,鬼知道命丧黄泉的老五爷会怎么想,如果他知道此行凶险,还不如蹲在土牢里捉蚂蚁吃。
不管我有没有救出乔,还是拐卖了雪铁龙,我都得死。
因为毛瑟和老五爷都死了。甭管用何种想法和死法去做准备,不管欢不欢迎都得找少校谈谈,我点燃一支烟嘀咕起来。但是,我必须捱过今晚,就算我从不杀人。
那些躲在暗中的人看起来再也不会等了。非得杀人的夜晚才是真的黑夜。我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像一把刀子悬在我的心窝里。
夜色太浓了,绿树林里吹来的空气充满了咸淡不一的味道,有一阵没一阵地钻进我的鼻孔,海水还在冲刷着远处的礁石,偶尔发出巴啦啦的响声,有几辆车从酒店围墙外的马路上经过,我看着它们从同一条道路上开往远处。
大部分房客都闻着玫瑰花香睡着了,只有少数的几间客房还亮着灯。
灯光能照亮的地方其实才是最黑暗的地方。
我将窗帘拉紧,换上了一套黑色的运动长衫,将一双帆布跑鞋的鞋带系紧,并将头发上抹了发油,坐在窗台背后的角落里,望着烛光能照亮的地方。
它就像一个一捅就破的气泡。
我将所有蜡烛吹灭,拉下电闸。
幸好他们来得有些及时,我差点在漫长的等待中睡了过去。
当他们拉开窗帘借着室外的微光找着落脚点的时候,谁都不会想到我就坐在离他们不足一米的地方。他们光着脚,落地时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其中一人手掌中握着的一把短刀,在某个恰当的角度将星光反射到我的眼里,看起来就像天空最远的地方传来的寸长电弧。
我慌忙抬手挡住了自己眼眉上方,我不希望自己愤怒的眼球迸发出的怒火被他们看到。
为首的那人身材高大,穿紧身长裤,从狭窄的窗户里爬出来之后一直躬着身子,膝盖微曲,手肘护住了肋骨和脖颈最容易被击伤的部位,呼吸均匀而且隐蔽,很难对付。
中间一位个子稍矮,体态轻盈,着浅色上衣,站在电视柜前朝卧室张望,他此刻将短刀收进了腕后,我只能看到他模糊的上身。
最后出现的人如果不是穿西装打领带,就是着阿玛尼短裤穿沙滩衬衫抽雪茄的自以为是的男人,他的右手腕上戴着一块48吋夜光手表,表面正朝着我的脸发绿光。
他们正围着茶几的三个角站立着,有那么片刻的踌躇在折磨着他们。
突然来到这样一间既没有呼吸声响也没有一丝光亮的陌生房间,不足一分钟的思考绝对不能让人想起“捕猎者也是猎物”这句话真正的含义。
我能想象他们既兴奋又紧张的心情,我恰恰就在这一分钟结束之前发起了攻击。
我用右手从右侧抓住了那只夜光表,左手以快得让人窒息的速度锁住了他的喉咙并下压,右膝平抬上扬,等他身体后倒时腾出的右手刀轰在了他的喉管上,他顿时就像一只被切断了脖子的鸡。
他的喉管会痉挛,呼吸困难,满头大汗,像喝醉了酒一样飘飘欲仙,但我顾忌不了这么多,重重地将膝盖顶在了他的后脑勺上,震得他的脑干像刚刚盛进碗里的豆腐脑一样在头颅内到处乱窜。
那位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刚刚转过身来,就被我提起的右脚踹中了肋骨中间的位置,他顺势朝地上倒了下去,但他的脚掌并不会离开太远,我飞身扑了上去,双手抠住了他的脚腕并用了力。
等到我的身体像蛇一样缩到一起,我都不知道他是如何从一个浸淫柔术多年的我的身体下逃过一劫的。不过,他的短刀在情急之下扎进了我的大腿里,我在弄断他那条膝盖时大意了。
高个子男人已经朝我扑了过来,我就地滚出了很远,他的脚或者肘将五十吋的电视机壳撞得叮当响。
“兄弟,我们得好好谈谈。”我坐到窗台上,点亮了打火机,故作镇定地伸手去点蜡烛。
我知道这一刻是多么的危险,他完全可以在我短暂的失明的时候袭击我。
但他没有,他站在那里看着我,在我恢复视力之后依然看着我,他要不是被愤怒钉在了地上,要不就是有较大的把握击败我这个偷袭者。
等我将十根蜡烛全部点燃,房子里已经够亮了,我能看见躺在地上的两个男人都没有好好醒着。我朝他抛去了一根烟,连同火机一齐甩了过去,他伸手接了,但没有点。
我难得清闲地点上了一支。
他穿着一条黑色训练裤,大腿肌肉坚实,比小腿差不多大了一倍,就像刚刚烤熟的棒棒鸡腿。上身穿一件俄式坎肩,藏青色或者绛紫色,有些胸毛。
右手戴着一只黑色半截手套,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鸽蛋大小的玛瑙戒指,就像拳刺在石头上磨掉了头。平头,眉毛比头发长。
“你在某个账房先生那领了一沓钱,然后兴匆匆地带着两个摆水果摊的家伙跑到南亚酒店来吹空调。
如果不是有人从你屁股上推了一把,或者随便某个人按下报警电话,你差点儿从三楼的窗户掉进沙滩上某个孩子捏的泥巴房子里。
你一贯以为自己混得不错,能用拳头将啤酒瓶子打得稀碎,你没吃过什么亏,我在你的脸上看不到伤疤,你几乎和我一样。
你练过拳击,背阔肌上的横肉能将腰部的力量顺利地传到手臂上,在你躬身的时候屁股颤得像天鹅,你自信过头了。
当你在地上垫起脚准备攻击对手的时候,会被女人的内裤或者化妆盒之类的东西绊倒在地。你在搞清楚目标是谁之前还来不及躺在滑溜溜的浴缸里想上一整天,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付给你钱的人也来不及想。
这是你最大的错误,你被你的客户戏弄了,兄弟。不管是你被伤还是被我杀头,我不会受到任何谴责,你的伙计手上有刀,刀柄还露在我的大腿外面,这谁都看得见。
你希望我打个电话给警局还是登在明天的报纸上,你自己选。”
我边说话边避开刀柄将短刀拔出体外,就像看见一只健壮的狮子从动物园里跑了出来那样难过。
打开窗户,我将短刀扔进了楼下的草丛里,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刀尖就像扎进我的肉里那样轻松地扎进了泥土里。
“你在和我讲道理,你在害怕。”他刻意压低了嗓子,声音听起来就像刚从锅炉房里跑出来。他尽管用眼瞪着我,但还没有将手指朝中间握拢,他还不想动手。
我希望他的烟瘾犯了,果断地吸上一口烟,再将火机扔到一旁。
我的左腿因刺伤感到麻木,血水已经灌满了整只鞋套,脚趾可以在鞋底上溜冰了。我长长地吐出一口烟,煞有介事地望着他,然而我还在想别的。
毛瑟和老五爷的中间人还没有找到,新哥在柬埔寨绝不仅仅是泡妞那么简单,也许,这就是他在得知我追查毒品的时候不愿来见我的真正原因。
七叔为何会不惜得罪道上的朋友容忍我查下去,这和他进军公益事业是不是有着必然的联系,还是他更愿意看我玩丛林大冒险的游戏。
总之,我必须打倒他,这才是我今晚留下的原因,在所有事情水落石出之前,我宁愿以身涉险也要获得一些线索。我被我的客户戏弄得太久了。
他还在像一大截木桩子立在那里,即使我的话再响亮也被他身上的肌肉弹了回来。
“我不是害怕,我是担心结果超乎我的想象。”
我脱下上衣,露出上身的肌肉,手腕上的三颗木珠孤零零地暴露在烛光下。
我显然不是说给他听的,他朝后退了一步,没有接话。
他的防守非常严密,拳术了得,好几次差点击中了我的肋骨和头部,都被我的肘部挡了过去,这让我的手臂一阵发麻。
仅有一次在他抱住我的肩膀准备侧摔的时候,被我一记头槌击断了鼻梁,这是我头一次占上风。
房间里乱套了,到处都是玻璃碎片和木屑,他的拳头将墙壁轰得轰隆隆响。
“兄弟,你最好省点力气,再这样吵下去,你就脱不了身了。”
我喘气之余提醒道。
房间太小了,地上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硬疙瘩,按理说我的柔术更占优势,然而左腿的伤口一直牵制着我,我就像拖着一根烂树枝。
他准确地利用了这一点,每当我将他身体压倒准备使用寝技的时候,都会用坚硬如钢锤一样的拳头攻击我的伤口,我感到自己倒霉透了。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我的体力在渐渐流失,然而我的脑袋越来越清醒,我甚至愈加清楚地认识到,那位要买我性命的人,对我的了解似乎已经超乎了我的想象。
有那么一瞬间我停止了攻击,一个奇怪的念头突然在我脑海中闪现,但我坚定地摇了摇头,痛苦地将那个念头甩出了脑海。
我竟然想到了七叔,不知是在担忧他还是在恨他。
他诧异地看着我,拳头照着我的面门直轰了过来,他想利用拳锋破坏我的专注。然而,他低估了我击倒对手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