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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出事了,记者简光洲名扬天下。可惜成名的不是我。好些天,我有点失落落的样子,连采访都提不起精神。鲁子在办公室讲他昨天去采访一学校时听到的一个笑话,他说现在学生早恋成风,某学校有两女生为争一男生吵了起来,一个说,你还是处女呢,有什么权利和我争。另一个说,你血口喷人,你才是处女呢。同事们哈哈大笑,可我还是笑不起来,我可能是生病了。
晚上我又做梦了。我总是重复地说到这些年来相似的一个梦境:在一条遥远的河流上,一个清澈的女孩在河的另一边向我伸过手来。这是一条谁也不会在意的古老的河,我想,或许,只有我和她来过。她略带忧伤的眼神常常把我的想象淹没,成为许多年后我极力去回忆的一个章节。我想知道当时她到底跟我说了些什么,我觉得这个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我都想不起她说过什么了,也许,她什么都没说。
下午睡醒,我打了电话给张清清,说我想去学校走走,她说好,你先到文学社办公室,我等会就来。
如果你想见谁就能见到的话,你会不会相信人真的有传说中的意念力存在。杨筝一个人在办公室,她见了我,低声说,清清等会就来。然后她给我泡茶,是黄枝香的香味。她给我倒上茶,然后坐下来,底着头,但我发现她不知道把手放在哪里好。初秋的斜阳穿过窗户打在她脸上,温和而秀敛。我说谢谢,然后就不知道说什么了。我发现自己在她面前有点慌乱。我记得以前不管有多少女生在场,我都能举止从容,谈笑风生,但是在她面前,我对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除了给我倒茶,始终低着头,等我说话。过了一会,她说,清清很快就过来了,我走了。她声音有点哑,等我明白过来时,她已经走到门口了。
杨筝。我叫了一声。
恩。她回过头来,我分明看到她眼角有点晶莹的液体,她伸手把它擦干。
你的茶很好喝,再坐一会好吗。我发现自己有点语无伦次了。
她重新给我泡茶。然后从包里拿出一本书,说,你给我签名好吗。
你怎么会有我的书。我有点惊喜,但是不敢表露出来。
我去年买的,10块钱。
哦。早知道我送给你。
你要找的人来了,我走了。她看见窗外的人向这走来,说。然后她站了起来。
我是想来看你的。我突然鼓起勇气说。
那,你会给我打电话吗。她抬头看了一下我。
应该会吧。我把手机递给她,让她自己按号码。
那我先走了,我有课,要迟到了。
好。
张清清和一男一女过来,介绍说这是现在的社长阿风和主编阿群。她说,我和杨筝林真他们都大四了,只能偶尔参加一下他们的活动,现在是这两位负责,你有空多过来指导一下。我说,主编怎么都那么漂亮呀。小师妹害羞地笑了一下。
相请不如偶遇,要不我请你们几位老总和刚才那位女生吃个饭,怎么样。
好呀,去哪里吃。
师姐,你没听出来吗,重点是刚才那位女生,哈哈。那个叫阿群的女孩子说。我没想到她一下就看穿了我的目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这就打电话给她。张清清给杨筝打了电话,然后对我说,她说她现在就去买菜,然后去你家做饭,可不可以。
哦。我有点意外,但很快就答应了。
三个女生在我租的小房子里做饭,我装模作样地和阿风谈起了文学。阿风是个写诗的小伙子,他的诗歌在校内外获得了广泛好评。阿群过来收拾桌子准备吃饭,我笑着对她说,阿群,这个时代喜欢疯子都可以,千万别喜欢诗人。因为疯子可能是某方面的天才,但诗人绝对是疯子。
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已经疯了,他们就把没有疯的人当成疯子。阿风哈哈大笑,阿群不好意思地走开了。
张清清过来说,她不爱疯子,爱风子可以了吧。你以前不也是个穷写诗的吗,还说别人。
我不会写了,觉得以前太矫情,除了糊弄别人就是糊弄自己。
杨筝开始给大家乘汤。她一来我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过了一会,我问他们,你们想喝点酒吗。
不喝了吧。阿风说,然后他问张清清,师姐决定吧。
你不喝酒也能写诗。我说。
谁说诗人都要喝酒才能写诗的,这不是扯淡,简直是扯###鸟蛋。
不许你说粗话。阿群说完,然后就见诗人低了头。
你要是想喝的话我出去给你买。杨筝看看我,然后站起身来。
那就不要了,我们喝汤好了。
电视画面上,一个女的问男的,你现在混出名堂了,那么多城里的漂亮孩子追你,董事长的女儿也喜欢你了,你会不会不要我。
肯定不要了,你那么土。阿风说。
阿群瞪了他一眼。问我说,宁哥,要是你你会怎么样。
有那么好的事情时再说吧,不过董事长的女儿我是不要的,我怕管不了,有钱人家的女子比较刁蛮。
杨筝没有说话,只是听。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所以吃起饭来。
宁哥,点评一下今天的菜做得怎么样,这三个菜我们三人一人做了一个。
汤做得不错,还有排骨豆腐煲太好了,打95分,其他两个一般,70吧。
啊,你要讨好筝姐也不用这么明显吧。阿群一脸委屈。
是你叫我点评的,我又不知道哪个是你做的。我转头问杨筝,真是你做的。
她低头但掩饰不住喜悦。
那你以后请她做饭好了,反正学校离你这很近。对了宁哥,周二我们准备看望一个103岁的老人,他是一个艺术家,我们给他送点东西,听听他的故事,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他住的山里面,很神秘的,说不定你会写出个好新闻来。
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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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出事了,记者简光洲名扬天下。可惜成名的不是我。好些天,我有点失落落的样子,连采访都提不起精神。鲁子在办公室讲他昨天去采访一学校时听到的一个笑话,他说现在学生早恋成风,某学校有两女生为争一男生吵了起来,一个说,你还是处女呢,有什么权利和我争。另一个说,你血口喷人,你才是处女呢。同事们哈哈大笑,可我还是笑不起来,我可能是生病了。
晚上我又做梦了。我总是重复地说到这些年来相似的一个梦境:在一条遥远的河流上,一个清澈的女孩在河的另一边向我伸过手来。这是一条谁也不会在意的古老的河,我想,或许,只有我和她来过。她略带忧伤的眼神常常把我的想象淹没,成为许多年后我极力去回忆的一个章节。我想知道当时她到底跟我说了些什么,我觉得这个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我都想不起她说过什么了,也许,她什么都没说。
下午睡醒,我打了电话给张清清,说我想去学校走走,她说好,你先到文学社办公室,我等会就来。
如果你想见谁就能见到的话,你会不会相信人真的有传说中的意念力存在。杨筝一个人在办公室,她见了我,低声说,清清等会就来。然后她给我泡茶,是黄枝香的香味。她给我倒上茶,然后坐下来,底着头,但我发现她不知道把手放在哪里好。初秋的斜阳穿过窗户打在她脸上,温和而秀敛。我说谢谢,然后就不知道说什么了。我发现自己在她面前有点慌乱。我记得以前不管有多少女生在场,我都能举止从容,谈笑风生,但是在她面前,我对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除了给我倒茶,始终低着头,等我说话。过了一会,她说,清清很快就过来了,我走了。她声音有点哑,等我明白过来时,她已经走到门口了。
杨筝。我叫了一声。
恩。她回过头来,我分明看到她眼角有点晶莹的液体,她伸手把它擦干。
你的茶很好喝,再坐一会好吗。我发现自己有点语无伦次了。
她重新给我泡茶。然后从包里拿出一本书,说,你给我签名好吗。
你怎么会有我的书。我有点惊喜,但是不敢表露出来。
我去年买的,10块钱。
哦。早知道我送给你。
你要找的人来了,我走了。她看见窗外的人向这走来,说。然后她站了起来。
我是想来看你的。我突然鼓起勇气说。
那,你会给我打电话吗。她抬头看了一下我。
应该会吧。我把手机递给她,让她自己按号码。
那我先走了,我有课,要迟到了。
好。
张清清和一男一女过来,介绍说这是现在的社长阿风和主编阿群。她说,我和杨筝林真他们都大四了,只能偶尔参加一下他们的活动,现在是这两位负责,你有空多过来指导一下。我说,主编怎么都那么漂亮呀。小师妹害羞地笑了一下。
相请不如偶遇,要不我请你们几位老总和刚才那位女生吃个饭,怎么样。
好呀,去哪里吃。
师姐,你没听出来吗,重点是刚才那位女生,哈哈。那个叫阿群的女孩子说。我没想到她一下就看穿了我的目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这就打电话给她。张清清给杨筝打了电话,然后对我说,她说她现在就去买菜,然后去你家做饭,可不可以。
哦。我有点意外,但很快就答应了。
三个女生在我租的小房子里做饭,我装模作样地和阿风谈起了文学。阿风是个写诗的小伙子,他的诗歌在校内外获得了广泛好评。阿群过来收拾桌子准备吃饭,我笑着对她说,阿群,这个时代喜欢疯子都可以,千万别喜欢诗人。因为疯子可能是某方面的天才,但诗人绝对是疯子。
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已经疯了,他们就把没有疯的人当成疯子。阿风哈哈大笑,阿群不好意思地走开了。
张清清过来说,她不爱疯子,爱风子可以了吧。你以前不也是个穷写诗的吗,还说别人。
我不会写了,觉得以前太矫情,除了糊弄别人就是糊弄自己。
杨筝开始给大家乘汤。她一来我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过了一会,我问他们,你们想喝点酒吗。
不喝了吧。阿风说,然后他问张清清,师姐决定吧。
你不喝酒也能写诗。我说。
谁说诗人都要喝酒才能写诗的,这不是扯淡,简直是扯###鸟蛋。
不许你说粗话。阿群说完,然后就见诗人低了头。
你要是想喝的话我出去给你买。杨筝看看我,然后站起身来。
那就不要了,我们喝汤好了。
电视画面上,一个女的问男的,你现在混出名堂了,那么多城里的漂亮孩子追你,董事长的女儿也喜欢你了,你会不会不要我。
肯定不要了,你那么土。阿风说。
阿群瞪了他一眼。问我说,宁哥,要是你你会怎么样。
有那么好的事情时再说吧,不过董事长的女儿我是不要的,我怕管不了,有钱人家的女子比较刁蛮。
杨筝没有说话,只是听。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所以吃起饭来。
宁哥,点评一下今天的菜做得怎么样,这三个菜我们三人一人做了一个。
汤做得不错,还有排骨豆腐煲太好了,打95分,其他两个一般,70吧。
啊,你要讨好筝姐也不用这么明显吧。阿群一脸委屈。
是你叫我点评的,我又不知道哪个是你做的。我转头问杨筝,真是你做的。
她低头但掩饰不住喜悦。
那你以后请她做饭好了,反正学校离你这很近。对了宁哥,周二我们准备看望一个103岁的老人,他是一个艺术家,我们给他送点东西,听听他的故事,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他住的山里面,很神秘的,说不定你会写出个好新闻来。
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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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出事了,记者简光洲名扬天下。可惜成名的不是我。好些天,我有点失落落的样子,连采访都提不起精神。鲁子在办公室讲他昨天去采访一学校时听到的一个笑话,他说现在学生早恋成风,某学校有两女生为争一男生吵了起来,一个说,你还是处女呢,有什么权利和我争。另一个说,你血口喷人,你才是处女呢。同事们哈哈大笑,可我还是笑不起来,我可能是生病了。
晚上我又做梦了。我总是重复地说到这些年来相似的一个梦境:在一条遥远的河流上,一个清澈的女孩在河的另一边向我伸过手来。这是一条谁也不会在意的古老的河,我想,或许,只有我和她来过。她略带忧伤的眼神常常把我的想象淹没,成为许多年后我极力去回忆的一个章节。我想知道当时她到底跟我说了些什么,我觉得这个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我都想不起她说过什么了,也许,她什么都没说。
下午睡醒,我打了电话给张清清,说我想去学校走走,她说好,你先到文学社办公室,我等会就来。
如果你想见谁就能见到的话,你会不会相信人真的有传说中的意念力存在。杨筝一个人在办公室,她见了我,低声说,清清等会就来。然后她给我泡茶,是黄枝香的香味。她给我倒上茶,然后坐下来,底着头,但我发现她不知道把手放在哪里好。初秋的斜阳穿过窗户打在她脸上,温和而秀敛。我说谢谢,然后就不知道说什么了。我发现自己在她面前有点慌乱。我记得以前不管有多少女生在场,我都能举止从容,谈笑风生,但是在她面前,我对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除了给我倒茶,始终低着头,等我说话。过了一会,她说,清清很快就过来了,我走了。她声音有点哑,等我明白过来时,她已经走到门口了。
杨筝。我叫了一声。
恩。她回过头来,我分明看到她眼角有点晶莹的液体,她伸手把它擦干。
你的茶很好喝,再坐一会好吗。我发现自己有点语无伦次了。
她重新给我泡茶。然后从包里拿出一本书,说,你给我签名好吗。
你怎么会有我的书。我有点惊喜,但是不敢表露出来。
我去年买的,10块钱。
哦。早知道我送给你。
你要找的人来了,我走了。她看见窗外的人向这走来,说。然后她站了起来。
我是想来看你的。我突然鼓起勇气说。
那,你会给我打电话吗。她抬头看了一下我。
应该会吧。我把手机递给她,让她自己按号码。
那我先走了,我有课,要迟到了。
好。
张清清和一男一女过来,介绍说这是现在的社长阿风和主编阿群。她说,我和杨筝林真他们都大四了,只能偶尔参加一下他们的活动,现在是这两位负责,你有空多过来指导一下。我说,主编怎么都那么漂亮呀。小师妹害羞地笑了一下。
相请不如偶遇,要不我请你们几位老总和刚才那位女生吃个饭,怎么样。
好呀,去哪里吃。
师姐,你没听出来吗,重点是刚才那位女生,哈哈。那个叫阿群的女孩子说。我没想到她一下就看穿了我的目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这就打电话给她。张清清给杨筝打了电话,然后对我说,她说她现在就去买菜,然后去你家做饭,可不可以。
哦。我有点意外,但很快就答应了。
三个女生在我租的小房子里做饭,我装模作样地和阿风谈起了文学。阿风是个写诗的小伙子,他的诗歌在校内外获得了广泛好评。阿群过来收拾桌子准备吃饭,我笑着对她说,阿群,这个时代喜欢疯子都可以,千万别喜欢诗人。因为疯子可能是某方面的天才,但诗人绝对是疯子。
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已经疯了,他们就把没有疯的人当成疯子。阿风哈哈大笑,阿群不好意思地走开了。
张清清过来说,她不爱疯子,爱风子可以了吧。你以前不也是个穷写诗的吗,还说别人。
我不会写了,觉得以前太矫情,除了糊弄别人就是糊弄自己。
杨筝开始给大家乘汤。她一来我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过了一会,我问他们,你们想喝点酒吗。
不喝了吧。阿风说,然后他问张清清,师姐决定吧。
你不喝酒也能写诗。我说。
谁说诗人都要喝酒才能写诗的,这不是扯淡,简直是扯###鸟蛋。
不许你说粗话。阿群说完,然后就见诗人低了头。
你要是想喝的话我出去给你买。杨筝看看我,然后站起身来。
那就不要了,我们喝汤好了。
电视画面上,一个女的问男的,你现在混出名堂了,那么多城里的漂亮孩子追你,董事长的女儿也喜欢你了,你会不会不要我。
肯定不要了,你那么土。阿风说。
阿群瞪了他一眼。问我说,宁哥,要是你你会怎么样。
有那么好的事情时再说吧,不过董事长的女儿我是不要的,我怕管不了,有钱人家的女子比较刁蛮。
杨筝没有说话,只是听。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所以吃起饭来。
宁哥,点评一下今天的菜做得怎么样,这三个菜我们三人一人做了一个。
汤做得不错,还有排骨豆腐煲太好了,打95分,其他两个一般,70吧。
啊,你要讨好筝姐也不用这么明显吧。阿群一脸委屈。
是你叫我点评的,我又不知道哪个是你做的。我转头问杨筝,真是你做的。
她低头但掩饰不住喜悦。
那你以后请她做饭好了,反正学校离你这很近。对了宁哥,周二我们准备看望一个103岁的老人,他是一个艺术家,我们给他送点东西,听听他的故事,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他住的山里面,很神秘的,说不定你会写出个好新闻来。
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