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故事的开头
2002年5月6日天气晴
今天晚上,妈妈不讲道理不分肥皂地打了我一顿,我讨厌死她了。为什么别人家的妈妈那么慈祥不会打人。而我的妈妈……
我又不是偷拿钱,只是借一下,等我长大可以贝兼钱了,就会还了嘛。
这是許向上的第一篇日记。
合上日记本,許向上像是被打了鸡血一般,战斗值猛地飙升,认真地整理着这些是否该被淘汰的过去的书。显然,这个转变的背后定有不可告人的阴谋——許向上想找出以前的日记本,上面可是记载了不少老爸老妈的坏话,还有她的故事。
“上啊,我们去喝你表姐的喜酒了,中午你自己煮饭吃。”许妈妈坐在摩托车后座对着楼上的空气大嗓门喊道,未等楼上的空气回应,一声躁耳的启动带着些许飞扬的尘土,慢慢地消失在灰白的水泥路。等到許向上探头出来的时候,人去楼空,是一个很好的形容词。
許向上有一个坏习惯,如果有些东西可以将就,那么她绝对不会再去消耗多余的气力追求完美。就像方便面可以解决一个午餐,那么计算类似方便面有多少的卡路里、营养价值等相关问题就请留级到未来的哪一天体重突然上升了再说吧。
桶装的泡面散发出腾腾的热气,不知是水烫得过份,以致于没有胃口,一骨碌地将刚出炉的泡面倒在小黑狗的食盆,大方的样就像是家有百顷良田的土豪富绅一样招呼道:“小黑黑,吃吧,这可是好东西,平常可是吃不着的!”
小黑狗听信了許向上的话,摇晃着绒绒的尾巴,满心欢喜往食盆上嗅,人说狗鼻子是最敏感的嗅觉,嗅之无味的最后,小黑狗摇晃着绒绒的尾巴,受伤地背对許向上,松懒地在自己的【高尚住宅区】转了几圈,又继续打起瞌睡。
許向上凶巴巴地看了看小黑狗,咒骂道:“不识好歹的家伙,不懂得欣赏!本主人拿去喂鸭,让你挑食!”
拿起食盆拐到屋后的一条小巷,不到一分钟,就见她蹦蹦跳跳地跑了出来,只是因为某人害怕鸭禽而已。
古语说:饱食终日,无以用心。
可,許向上中餐不继,大脑皮层的神经却愈见活跃。
以前,許向上认为写日记是为了获得表扬;
后来,許向上认为写日记是一件美好的记录自己人生的每一独一无二的事情的最佳乐事;
现在,打从上了大一点的大学,社交活动丰富了些,懒惰这样的事情就会来敲门了。
所以,综上所述,許向上应该有近五年的时间忘记写日记的事了。
坚持,显而易见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
柔柔的午风吹过纱幔,拂过本是平静的风铃,闹出阵阵交碰声,细细的阳光照射着热闹的书桌,被风翻过的日记,稚嫩的笔迹,青春的记忆,不约而同地冲开时间的大门,那些重复的已经不新鲜的了无平淡的,清晰羞涩还带了点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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