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徐炜哲

(八十八)徐炜哲

(一)《诗词大会》观后感之一

昨天看的《诗词大佬》太吸引我了,今天我难以抑制住我那向往的内心,于是又看了诗词大会的第二季。

这一场决赛较昨天看的那场更为激烈一些,四位选手竞争,第一名将与百人团中的第一名进行比赛,选出攻擂者与争压冠军。

第一位上台的是一位多次走上攻擂席的选手,她直接拿下了二百多分;第二位是一位曾经获得擂主的选手,她虽然紧张,却凭借实力夺得三百多分,突破三百大关,并“驱赶”了第一位选手;第三位选手也曾拿过擂主,但令我惊讶的是她竟是一位新加坡华裔人,虽身居国外却势如破竹杀到大陆舞台上,这是有着多么浓厚的爱国并爱之文化的情怀才能做到的啊!只可惜由于外国对中国的文化教育太少,使得选手不甘败下阵来,最后一位选手来了,各位老师都认为她能一举成为攻擂者,她也曾三次蝉联擂主席位。强劲的对手,陈更。只见她信心满满、反应迅速、对签如流,仅用六题便突破三百分与第二位选手仅相差十一分,我想,十一分,最后四道题别说什么十一分,就是突破四百大关,还不是轻轻松松。可意外就出在了第七题上,她可能被胜利的喜悦冲错了头脑,她只在她认识了两个人物中找典故寻答案,却不会变通一下选不认识的那一个。时间到——第三位选手胜利了,她十分惊异,科不敢相信地进入了第二个阶段比赛——与百人团中第一名飞花令。

百人团中第一名是一位老师,他也显得十分惊异。比赛开始,主题是酒,只见他们一个接一个都不想败给对方,可当老师说出一个重复的诗词时,“说过了”的声音如万箭飞来,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输了,但又不带悲伤。

决出冠军的时刻来了,擂主大步滚星地走了出来,曾四次蝉联擂主的他,无疑在气场上已经压倒了对方。可抢答的太心急,手滑多次,把冠军席位就这样“让”给了对方。

节目已完,但我的心理依然沉浸在其中,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化之伟大,我们一定要继续把它发扬光大!

(二)《百家讲坛》观后感之一

今天听了易中天教授谈的三国后,感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并且对奸雄曹操又有了新的认识。

官渡之战中,曹操胜利跟他的贤士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可是袁绍的人才也很多啊,并且兵力也更多,为什么还是输给了曹操呢?这就在于他们用人的方式了。

袁绍只用名人,并且得是好面子,为受大家关注。

而曹操则是创立了前所未有的“唯才是举”,因曹处的是非常时期,根本来不及找到足够的德才兼备的人,所以只好选才多的人。

曹操还非常重视法度,他一次设立了一个不许践踏农夫的庄稼不然就杀头的规定。结果他有一次经麦田时,马匹失控,践踏了麦田,他要杀头,可将士们阻止使他下不了手,于是他就割发代首。可他的此举却被现在的人们骂了许久。其实割发也是一种刑罚——伤害性不强,侮辱性极大。这对一国之君来说,也够残忍的了。

曹操对待军心不定的人怎么样?杀头吗?不,一次,与袁绍打仗时,曹军中许多人给袁绍写了降书,可最终曹军却胜了,有人将从袁军账中搜出的降书交给了曹操。结果曹操召集起了所有的将士,大家以为是要对某些人实刑了,不少人吓得直哆嗦,曹操点了火,火烧掉了降书。他还对将士们说自己时也没有信心,

告诉他们不用再为此事担心,这些事都过去了。自此,曹操全军上下无一不忠心耿耿效力,奋勇杀敌,为后文统一北方奠定了基础。

从易中天教授对三国时期的一系列评价中,我体会到当时社会之混乱,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感到了当今社会之美好。

《百家讲坛》告诉了我历史的风云,我认识了我的不足,我要向教授们学习向历史伟人们致敬!

(三)《百家讲坛》观后感之二

这次听了于丹教授谈《论语》的演讲后,我的心理感到枯燥、乏味,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论语》的又进一步认识。

《论语》是一部儒家经典著作,里面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谈行,人大加赞扬并采用,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孔子的学识渊博。

孔子在一次教学中回答了一道问题。问的是用一个字说出最重要的品德,孔子直接说,恕。恕代表的是宽恕、宽容,告诉了我们对代他人要宽容。

孔子有一句话“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句中体现了孔子一生的都十分成功,揭示了圣人的言行举止,告诉了我们一生中每个阶段该做什么,使我受益匪浅。

孔子号称弟子三千,其中学有所成的有七十二人。其中我最熟悉的是子贡、子路、颜回和曾子。

一次,鲁王说谁能赎回鲁国人奴隶,就会受到奖赏。子贡正好在齐国看见了一个,眼就要被另一个人买走,子贡出了大价钱,外加一头驴,终于赎回了他。结果后来得知另一人也是鲁国的,也准备赎回奴隶,子贡觉得亏大了,十分悲伤,另一人安慰他说没关系,你会得到国家的奖赏,谁知子贡却放了奴隶,并说一心只想让他自由,并不是为了奖赏,周围的人听了都说子贡他做错了,说以后别人都会认为得到奖赏是小人,谁还愿意花重金去救奴隶呢?孔子又举了一例,子路救了一人落水的人,那人送了子路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彼此以后,人们纷纷争先巩后地去救人。子贡这才认识到错误。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敢其乐,贤哉,回也。这句话体现了颜回内心的高尚。

《曾子杀猪》体现曾子深知诚实的重要。

于丹说的《论语》让我感受到了儒学的博大精深,使我的内心充实,获益匪浅。

(四)《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主要内容:讲述了格列佛多次航海冒险后意外去到珞种国度的故事。

摘抄片段:当我一个人这样孤儿地散步时,我曾见到过一些比较小的鸟,它们看起来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而是在一码远的地方跳来跳去,寻找蚯蚓和别的食物,它们那种安然无恙毫不担惊受怕的样子,好像要近旁没有别的动物,对此我不知道是该感到高兴呢还是该感到羞赧。我记得,一只歌鸫竟狂妄地想用它的嘴从我手中攫取格鲁姆达尔克利奇给我当早餐的一片蛋糕。在我想去抓这种小鸟时,它们会大胆地朝我扭过头来,想啄我的手指,得到的地方;于是它们又跟先前一样回身跳来跳去寻觅蚯蚓或蜗牛。不过,有一天,我捡起一根粗棍子,使出全身力气将棍子朝一只朱顶雀仍去,我很幸运,棍子击中了它,将它打倒在地,我用双手抓住它的脖子,得意地带着它向我的小保姆那儿跑去。不过,这只鸟只是给击昏了,它又清醒过来,用双翅不停地击打我的头和身体的两侧。我伸长胳臂拎着它,不让它的爪子抓到我,有二十来回我都想把它放了。幸好不一会儿,一个仆人跑来,扭断了这只鸟的脖子,才将我解脱出来。根据王后的吩咐,第二天,这只鸟充作了我的午餐。就我所记得的,这只牛顶雀似乎比英国的天鹅多少还大一些。

有一天,我的小保姆的女老师的侄子,一位年轻的绅士前来,硬是要她全网去看一场列刑的执行。犯人谋杀了这从头再来绅士的一个密友。格鲁姆达尔克利奇本不想去,因为她是个天性善良的姑娘,但石硬给劝说了一起前往。至少我本人,尽管我对这类情景可谓深恶痛绝,然而我又按捺不住我的好奇心,很想看看这种我认为是格外出奇的事。

赏析:作者以我不喜欢形象的语言写出了各种稀奇事件,体现了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为我们刻画了一个美妙的境界。

(五)读《慧骃国之旅》

主要内容:格列佛外出航行,遭到叛变,被抛下后误入慧骃国。在这里,纯洁善良的马是统治者。作者感到这里的美好,于是决定留在这里。

摘抄片段:读者可能会不由自主地觉得奇怪,在一个将我和他们国内的耶胡完全当作一类,并对人类形成一种极其憎恶的看法的种族当中,我怎么能无所顾忌地随意发表对我的同类的种种议论呢。不过我必须坦白承认,这些粟出的四足类动物身上表现出这么多高尚品德,跟人类的腐化坠落形成鲜明对比,令我大开眼界,大大开拓了我的感悟力,以至我开始以一种截然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人类的行动和情感,并开始认为我那一种的气质实在不值得认真对待。再说,我主人的判断力是那么敏锐,每天都让我看到自身存在的上千种缺陷,而这些缺陷又是我以前从未意识到的,在我们当中甚至从未把它们看作缺陷。在这样的一个动物面前,我根本不可能再摆得出什么尊严来。从他身上,我同时学会了对所有缺点或虚伪的极度憎恶,真诚显得跟我是那么合拍,让我觉得为了做到这一点我可以牺牲一切。

让我坦率奉告,算是对读者承认吧,在我毫无顾忌地直言我对事物的种种看法,有着一个更为强烈的动机。到这个国家还不到一年,我对这儿的居民已产生了一种如此强烈的爱的尊重,使我下定决心,再不回到人类中去,而是要在这些可称公布的慧骃中度过我的余生,潜心体味和身体力行他们的每一种美德。在这儿我接触不到一点邪恶,也受不到邪恶的思毫影响。然而,拿去,我这个难以摆脱的敌人,决定了我决不会有如此的福分。不过,召集回想起来,我还有聊以自慰之处,那就是在我说到我的国人时,尽管我是在一个最严格的考官面前,我总是尽可能地斗胆为他们的过错做了辩解;在每个事件上,我也总是在不超出事件本身的程度上,尽量往有利方面进行说明。

赏析:作者以我不喜欢语言写出了他向往的生活,侧面讽刺了当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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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草兰花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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