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惊天大案

第五章 惊天大案

面无人sè的绝对不止沈枫一个,刑jǐng大队里,许暮雨秀美的脸早就花容失sè了。

枪丢了!

枪里可是还有二十子弹啊!

一子弹就可以要一个人的命,二十就是二十条人命,而且落在匪徒手里,他们会拿着这把枪做什么?抢劫?强jian?还是恐怖袭击?

许暮雨越想越怕,脑海里出现无数令她毛骨悚然的景象,现在她已经汗流浃背了,jǐng服被冷汗打湿以后贴在身上,空调的凉气一吹,她不由自主的哆嗦起来。

夏天,她居然觉得自己象掉进冰窟窿一样的全身冷。

姜文演的电影《寻枪》里的情节一幕幕的在眼前闪现。

枪是什么时候丢的呢?明明就放在手包里的,而且手包从来没离开过身体,里面也没丢任何别的东西,怎么就唯独枪不见了呢?

难道说,盗匪是专门冲着那把枪来的?

许暮雨更是心惊肉跳。

“小雨啊,病了吗?不舒服就回家休息休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亲切的道。

“王支队长,我没事儿的,一会就好了。”

“哦!”王支队长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女人嘛,总有几天不舒服的时候,我老婆不舒服的时候,我就让她多喝点热水,你也多喝点水吧。”

许暮雨秀美的脸拉得老长,挤出一丝笑容向自以为关心下属无微不至的支队长道谢。

“王支队,出大事儿了!”一个二十多岁,脸型棱角分明的男人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许暮雨实在是听不得出事这两个字,心砰砰乱跳。

“李大队,慢慢说,别着急。”王支队长安抚着他。

“现在所有的银行都来报案,说是全城所有自动提款机上的钱都不翼而飞了!”

“所有银行的所有提款机?你没听错吧?”王支队的嘴张大到了极限,把他自己的拳头塞进去丝毫不成问题。

“绝对没错!现在各家银行全都派人来报案了,都在往咱们刑jǐng大队来的路上!值班电话现在都被打爆了!”

“同一时间,所有银行的钱都不翼而飞?快,把所有银行的录像带都调来,把咱们的人全部召集过来,研究录像资料!他nainai的,惊天大案啊!”王支队长从惊愕中清醒过来,急忙下了命令。

“小雨,你也去,马上研究录像资料!”

“啊,王支队,您说什么?”

许暮雨还沉浸在丢枪后被歹徒持枪行凶的幻想里,竟然没听见他们的谈话。

“哎,现在就算是不舒服也只能克服一下了,案子破了,我放你几天假!哎,女人当什么刑jǐng啊!麻烦!”

夏天的早晨,天亮的特别早,还不到五点,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东方的天际一抹血sè的霞光绚丽的让人触目惊心。

对于做贼心虚的人,rì出可不是什么让人赏心悦目的事情。

一夜的时间把所有的钱都还上,绝对是对体力和jīng神的双重折磨,以耐力好见长的沈枫也有些气喘吁吁了,高度的神经紧张会让人体力急剧下降。

不得不说,龙的智慧还真不是盖的,那么多的钱,金光居然能清楚的记得,哪张钞票是哪个提款机里偷出来的。

沈枫知道提款机上面都有视频头,幸好金光有盗龙族的异能——空穴来风。在二十米的距离之内,金光可以让物体瞬间自动转移。

沈枫带着它,从马路的对面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把钱挨个送进提款机里。眼看天就要亮了,路上已经有晨跑的人了,沈枫也越来越紧张。

“还有没有?”

“没有了,真的没有了,都没了啊!”金光差点哭出声来。

“真的没有了?”沈枫的眼睛不容沙子,哪里有贼肯随便把赃物都吐出来的。

沈枫冷冷的看着眼光游移不定的金光。

金光被沈枫看的心里毛,一个人怎么会有那么大的杀气?即使是面对那些龙族守卫的时候,金光也没感觉到那么大的压力。

沈枫的眼睛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它,一种无形的压力让金光强撑着勉强提起龙威艰难的抵抗。一条龙被人吓住?说出去,龙谷的巨龙都要羞愧的去自杀了。

一个人,一条龙,四只眼睛就这么对视着。

“只有这么多了!全都在这里了!我的汉堡啊,薯条啊,炸鸡啊!”金光终于撑不住了,它被沈枫的眼光彻底的吓到了,忍不住哭了起来,绿豆大的眼泪把爪子里抓着的钞票都给打湿了。

沈枫可以断定,在这条龙漫长的生命里,它将永远在心里烙下一个yīn影,对自己刻骨铭心的恐惧。

“三百八十五张,一张一百块,一共是三万八千五百块,一个汉堡十二块,一包薯条八块,一块炸鸡十三块!一千个汉堡没有了,一千包薯条吃不到了,一千块炸鸡飞跑了,还有,一杯可乐五块钱,还有一千一百杯可乐,整整一千一百杯啊!”金光眼泪吧嗒的从肚子里的空间袋掏着钱,一边嘟嘟囔囔的絮叨着。

它居然在最短的时间里,算的分毫不差,真是不愧是以智慧著称的龙族。

天蒙蒙亮的时候,最后一笔钱终于送回去了,沈枫长出了一口气,可是心情还没好三分钟,问题又来了。

这把枪怎么办?

龙天生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这条秃尾巴龙也不例外,它的透视眼隔着沈枫的裤子和许暮雨的皮包现了那把手枪,当它现里面的子弹以后,就理直气壮的用空穴来风的异能把手枪放进了自己肚皮上的空间袋里。

现在问题是,那些钱都是从自动提款机里偷的,这些机器是死的,可枪是在缆车里偷的,失主怎么找?

沈枫对这种这把装备刑jǐng系统不久的手枪一点都不陌生。

九二式手枪,五点八毫米口径,装弹量二十,惯xìng闭锁,片状准星和缺口式照门,弧形弹头内嵌钢心铅柱组合结构,有一定的穿甲能力,在5o米的距离上穿透1.3毫米厚的头盔钢板后,仍能穿透5毫米厚的松木板。在照门和准星上均涂有荧光点,便于夜间瞄准shè击。

不过这把枪没装激光瞄准具,和军用的还是略有不同。

零点七六千克,这个重量入手的感觉很舒服,双弹夹装填,二十子弹的大装弹量会给使用者一种安全感。

虽然和斑蝰蛇、沙漠之鹰这些大口径军用手枪的威力比起来,还是有些逊sè,但是作为jǐng察用枪,火力已经相当猛烈了。

枪在手里,沈枫似乎又闻到血腥味,硝烟呛入肺部的辛辣感,小口径山炮炮弹撕裂空气的声音,大口径的加农炮弹轰隆隆火车般的驶过,爆炸掀起的尘土遮天蔽rì。阳光都黯淡起来,黑鹰直升机上的加特林机枪旋转着枪口,将弹雨泼风般的洒向战场的每个角落,收割着廉价的生命······

心跳加,血脉贲张,肾上腺素瞬间升高,视力、听力和所有感官的灵敏度都在迅的提升着,晨风扫过树叶,远处清洁工小声的交谈,这些都瞒不过他。

在这些感觉里,最强烈的居然是恐惧,不是对生死的恐惧,实际上真打起来以后,人都是些机械了,只会按照本能的反应和训练时候养成的习惯做动作,有时候,自己受了伤都不知道,即使是战前吓的瑟瑟抖的人,真打起来了也就一股热血冲头,什么都忘记了,真正让他恐惧的是饥饿。

活活饿死,恐怕是比千刀万剐更残酷的死法了,沈枫对饥饿有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

“钱都没了,薯条也没了,炸鸡也没了,汉堡也没了,连可乐都没了!”金光的声音打断了沈枫的沉思。

沈枫看着这条还在唠唠叨叨,感觉吃了多大亏一样的龙,就火不打一处来。

“说,怎么能找到丢枪的人?”

“真的没办法,主人,你看,我把钱都还了,这个叫什么枪的东西,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不知道怎么办?我好像听说龙肝凤髓是最好吃的东西,我还不知道龙肝是什么味道呢!”沈枫手里攥着那把屠龙刀,不怀好意的看着金光。

“主人,我有办法,有办法!”金光吓的直哆嗦。

“有办法?不勉强吗?勉强就算了!”

沈枫故作不在意道。

“真的有办法,绝对不勉强!”

金光表情坚毅的如同刑场上的烈士。

鱼有鱼路,虾有虾路,当贼的自然有当贼的办法。

“主人,您忘记了?我的口水是龙涎香啊!只要我看见想要偷的东西,就会不自觉的流口水,我的口水在空气里挥以后,就会沾在周围人的身上,十天都不会消失!”

闹了半天,那天满缆车的人都花痴,是因为这个秃尾巴龙看中了女jǐng花的枪了!

“以后出门,给老子戴上口罩!”

金光满脸不情愿的点了点头。

“沾了你口水的味道又怎么样,不还是找不到人吗?”

“呵呵,主人,我们盗龙的鼻子是所有智慧生物里最灵敏的,哪里有我们喜欢的宝物,我们都闻的出来!龙涎香的味道是独一无二的,我自然是可以循着气味找到那个漂亮妞的!”

我靠,真专业啊!

当贼的装备还真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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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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