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兔子装的女孩

第1章 穿兔子装的女孩

我叫沈虫,你没听错,我的名字确实就叫虫子。

名字是父亲给起的,他是北洋海军将领,那次海战失利后,他带着母亲安妮和我逃亡到了澳洲,便在温哲小镇上安了家,父亲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菜园,过上了最普通的菜农生活,母亲则开着一家诊所,为附近的居民诊病。父亲给我取名叫沈虫,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抛开那些曾经的雄心壮志,做一个卑微的“虫子”,了却一生吧!只是父亲忘了,虫子是菜农的冤家对头。

我从小痴迷射击和狩猎,连曾经在张之洞大人那负责调试枪械的父亲都说我有射击天赋,对于我而言,拥有一件可以射杀猎物的利器是多么爽地的一件事情。

我曾经把父亲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为我的弓箭实在找不到最合适的做弓弦的材料,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张弓让我射杀了一只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邻居找上门来,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猎。

我也曾在安妮睡觉的时候,把她的长发剪下来做弹弓皮筋,唉,女人的头发根本没有弹性,看来还是要寻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亲拿着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时,我还在不断的叹息。

后来,我带着黑人小孩子尼莫一头钻进了澳洲荒原,这里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猪,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猎枪那该是多么幸运,我和尼莫爬到一颗树上,看着树下翘首仰望的土狼,浮想联翩。

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缠着父亲去给我买一支猎枪,父亲拗不过我,只好花了五十英镑给我买了一支猎枪,从那以后,我便整天游荡在荒原上,教训那些不听话的野兽们,于是我这只虫子便成了野兽们的恶梦。

只可惜,枪虽然有了,子弹却也十分珍贵,我不得不费尽心思找到子弹,也绞尽脑汁精确计算每一颗子弹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诉我,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赐予,当格外尊重,于是我答应她每次狩猎只用一发子弹,送一头野兽去见上帝。曾经从军入伍的父亲倒是很开明,只是告诉我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没有办法的时候。

今天,父亲要往布莱登城送菜,我主动要求跟着,要帮助他做些活计,看着懂事的儿子父亲很欣慰,当然我也很欣慰,刚进城我就把他甩了,因为我的子弹不够用了,听说城里有子弹,我要去打听打听。

我从没有进过城,尽管布莱登离温哲小镇并不远。在我看来城里远没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着猎枪追逐着猎物,有时甚至一连好几天在荒原上度过,渴了就渴山泉水,饿了就烤野味,身上脏了就跳到涧中痛痛快快的洗个澡,困了就找个山洞野营,无聊了还有尼莫这个黑小子陪着聊天,何等的逍遥快活。

第一次进城我才发现自己的认识是错的。这里一切都很新鲜,商店那么多,人那么多,远比小镇热闹,只可惜我跑遍了所有的店铺询问有没有子弹,他们都无一例外的把我轰了出来。

我很奇怪,放着子弹这么好的买卖不干,干什么商店、理发店、珠宝店,当然饭店还是要开的,我狩猎来的野味绝大部分要背着安妮偷偷地卖给饭店的,要不然我哪里来的钱呢,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父亲太过小气,亲儿子都舍不得多给几个钱,还好我有尼莫这个黑人小伙伴,他有路子帮我把这些野味卖给饭店换回一些钱。

在城里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没有找到一家跟子弹沾边的店铺。华灯初上,我坐到屋顶上,不禁有些失落,但很快我便发现了新的乐趣。

城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霓虹灯闪烁,一些女郎站在街头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和过往的行人打招呼,她们可真有趣。男人们则醉熏熏的拉着这些女郎消失在街头。也有那些有钱人开着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我很羡慕,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如果我也有这么一辆汽车,那么再次狩猎会轻松许多,因为射杀袋鼠或野猪之后,我和尼莫常常要背着抬着才能把猎物运回来。

城里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栋华丽的别墅,透过窗户,我看到里面灯火通明,陈设很是讲究,睡在这样的房间一定很惬意。当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不时传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这里,我看到路边一位身穿兔子装的小美女在走着,我笑了,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服装,真有意思,两个毛茸茸地耳朵,一身白色的衣裙,一边走一边跳,她要是跑到荒原上应该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吧。

忽然,我发现两个人在兔女郎后面追了上来。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一个如同一棵高梁杆,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的腰刮折,一个如同矮冬瓜,还戴着一顶瓜皮帽,更显得他的身体圆滚滚的了,我怀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个球一样滚下去。

他们两个一起拦在兔女郎的面前。我有些诧异,难道他们要欺负这个兔女郎吗?那样我就需要出手了,父亲给我讲过《水浒》的故事,里面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么事情;后来在安妮那里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上帝一定对我很满意,因为我不止一次给上帝送去牛羊和野兽。

但今天,如果这两个人要欺负兔女郎的话,我只好替天行道,替上帝做点事情了。

高梁杆和矮冬瓜并没有对兔女郎动手动脚,似乎在不断的劝说她,但我明显看到那个小美女已经很不耐烦了,于是我拿出口袋里的弹弓,一颗铁制弹珠破空而出,风声劲疾,“当”地一声敲打在高梁杆头上,这家伙发出土狼一样的嚎叫,抱着头大叫。矮冬瓜还没有反应过来,又一颗弹珠打在他的额头,于是又一声狼嚎矮冬瓜粗糙的喉咙里发出来,仿佛杀猪一般。

两个人不明所以,抱着头东张西望,我接连又是两颗弹珠飞出,这两个家伙再也受不了了,兔子一样的撒腿就跑。

那兔女郎被突如其来的情景弄得有些奇怪,但很快就明白是有人在帮助她,她好奇地四下里张望,我把一颗弹珠射到她的脚下提醒,她辨明了方向,向我这边看了过来。我在屋顶上向她招了招手,她笑了笑,也向我招了招手,意思是叫我下去说话。

我跳下屋顶,走到她的面前,“你没事吧!”

兔女郎笑了笑,“没事呀!你是谁?”

“我姓沈,叫沈虫,虫子的虫。”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名字,我没看出你哪里像只虫子。”

“名字是我父亲给起的。他说,人生于世有时很卑微,像只虫子,所以就给我起这样一个中文名。那两个人是谁?”

“我们家的佣人。”

“啊”,我叫了一声,兔女郎奇怪的问我:“怎么了?”

“我把你们家的佣人打了!”

兔女郎满不在乎:“打了就打了,谁让他们拦着我不让我出去。”

“哦,”我应了一声,心里觉得这个女孩心真大,既然她不当回事,我也无所谓了。于是又认真地看了看她,她跟我年龄相仿,生得极是白晰,五官精巧可爱,我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看得竟有些呆了。免女郎对我的无理有些生气,把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看什么看?”

“你长的很好看,穿着这身兔子装更好看,要是跑到荒原上,你肯定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再好的猎人也舍不得开枪。”

每一个女人都喜欢听到别人的赞美,兔女郎也不例外,她眯着眼睛笑吟吟地看着我:“你嘴巴很甜呀,是不是哄骗过很多女孩子?”

“我们那里没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要是有的话?”

“要是有的话怎么样?”

“我就把她抢回家做老婆,省得我爸妈天天说我不省心,长大以后娶不到老婆。”

兔女郎咯咯一笑,“那也要人家女孩子喜欢你才行呀!”

“呵呵,要是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就先不管喜欢不喜欢了,先抢到家里然后再当佛爷供起来就行了。”

兔女郎白了我一眼,“贫嘴吧你!你刚才拿什么打得阿猫阿狗?”

“你管那两个佣人叫阿猫阿狗?”

“对呀,他们本来就叫阿猫阿狗。阿猫又矮又胖,阿狗又高又瘦。”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名字,我没看出他们哪里像一只猫或一条狗子。”

听我这样说,兔女郎有些疑惑,随即明白我在学她刚才的话,“你这只臭虫还学我说话。”她笑着嗔道。

“喂,别这样说,我叫沈虫,可不是臭虫。”

“学我说话,你就是臭虫!”兔女郎不依不饶。

“我要做也做一只毛毛虫。”

“为什么?”

“那样就可以破茧成蝶,变成一只漂亮的蝴蝶,看哪个美女就往她头上、肩上落。不过,到时很可能会落到一只兔子耳朵上。”

兔女郎知道我在拿她的兔子装调笑,“切,满嘴跑火车。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刚才拿什么打的阿猫阿狗。”

我从口袋里拿出弹弓,“瞧,是这个。”

兔女郎看了看,有些不屑,“你能打那么准吗?”

“当然了,弹弓我可以从小玩到大的。”

“那你给我再打一个给我看看。”

“打什么?”

兔女郎神秘兮兮的说,“阿猫阿狗没跑远,在我们身后的街角盯梢呢?你再打他们一下。”

我有些犹豫,“不好吧?”

兔女郎不屑的说:“没本事了吧。我就说你吹牛嘛!”

如果说读书写字,我跟别人比不了,但要说射击,我有着十二分的自信,看着兔女郎轻蔑的眼神,我大声说:“打阿猫阿狗,这可是你说的。”

兔女郎睛神里透出小激动,“嗯!嗯!我说的。打阿猫地脑袋。”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弹珠,猛然转身将弹珠激射出去。那个矮胖的阿猫刚刚从墙角探出头,这颗弹珠不偏不倚,“当”的一声,正中阿猫。阿猫真得像被人踩了尾巴的猫,喵呜一声向后倒去。

阿狗窜出来,“小子,你暗算我们。”

刚跑了几步,突然发现我手中的弹弓已经拉满,吓得阿狗呆立在那里,进退两难。

我一松弹弓,“啪”的一声,阿狗抱起脑袋,身体活像一根点着火的火箭,窜起来一人多高。落地之后才发现,自己安然无恙。

刚才的这一下,我并没有使用弹珠,只是吓一吓他。阿狗发现上当,大约自尊心受到强烈的刺激,指着我,“你小子究竟是谁?信不信我捏死你!”说罢,便要杀将过来,也许他感觉我在他的眼中真的如一只蚂蚁,可以由他随便拿捏。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粒弹珠,捏在手中向他晃了晃,阿狗脚下像踩了刹车一般,不敢向前。我笑了笑,“如果我是你一定会抱着头乖乖地蹲在地上。”

阿狗听了,果真蹲在地上,要多乖便有多乖。

我哈哈一笑,顺手把那粒“弹珠”扔进嘴里,“不好意思,拿错了,这个不是弹珠,是一颗糖果。”

阿狗肺似乎都气炸了,想要起身和我拼命。我的弹弓一挥,四十米外的一户人家门前的铃铛发出“当”的一声,在这个夜晚竟是分外悦耳。

阿狗的脾气一瞬间就没有了,他左手抱着头蹲在地上,右手偷偷地伸出大拇指,“服了。”

兔女郎一声欢呼,“阿狗,有他在身边,你们就别操心了,乖乖回去看家吧!”

阿狗哭丧着脸,“小姐,他……他把阿猫打死了。”

兔女郎一惊,“真的?”

我笑了笑,“你的伙伴很没义气,我只是打掉了他的帽子,他就躺那装死,这会儿估计早就跑了。”

阿狗蹦了起来,跑到墙角,果然见阿猫已经不见踪影,阿狗破口大骂:“孙子,真有你的。”说完撒腿就追了下去。

兔女郎哈哈大笑,“真看不出,你还有些本事。”

我把胸脯拔了一拔,“那当然,我可是史上最牛的猎人,没有之一。”

兔女郎眼前一亮,“嗯,枪法呢?”

我又一次拔了拔胸脯,“更牛!”

兔女郎一脸嫌弃,“不用挺了,再挺也挺不过我们女人。”

我向兔女郎看了看,兔女郎也学着我的样子挺了挺胸膛,我说:“看着也很平嘛!桌板似的。”

“等我发育好了,就会比你的大。”我意识到自己和这姑娘已经不能正常交流,索性选择了闭嘴。

兔女郎哈哈一笑,伸手要拉我的手,我吓得向后退了一步。

“你该不会没有和女生拉过手吧?”

“安妮算吗?”

“安妮是谁?”

“我妈。”

兔女郎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你可真逗。”

兔女郎笑了好一阵,笑得我有些不好意思。免女郎努力让自己平复了情绪,“跟我走,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有多好玩?”

“里面什么都有!”

“有子弹吗?”

“有。”

“有你这样的美女吗?”

“有。”

“有好喝的酒吗?”

“有。”

“那就太好了。”我一把拉起兔女郎的手,“走吧。”

兔女郎低头看着我拉着她的手,我吓了一跳,急忙把手松开,“我抓疼你了?”

兔子郎看着我,笑了笑,“没有。”说着拉起我的手,沿街走去。

如果不算安妮,这真的是我第一次拉女孩子的手,她的手软软地,滑滑地,还有一丝凉意,握在手里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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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叛逃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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