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喀秋莎》
大宋隆盛三年。冬月,大雪。
辽国西狼关。
宋起终于醒了,一睁眼却发现,自己竟然穿着古代死囚的衣服,躺在冰冷的木板车上,身上绑着绳子,落了一层雪。
风像刀子一样刮过脸,战马沉重的喘息声就在耳侧,车辕碾压着积雪滚滚向前。
这是要把我运往刑场吗?
但是刑场在城内,不可能在茫茫雪原!
穿越了!
一个被誉为百年一遇的天才歌手,深夜飙车,赶去参加俄罗斯女友喀秋莎的生日晚宴。
结果,车开得太猛,刹车没刹住,从高速护栏上起飞,完美诠释了自由落地运动,当场死亡,然后就穿到了这个诡异的时空。
很快,新的灵魂与旧身体完美结合,两个世界的各种记忆和能力逐渐融合为一。
宋起迅速弄清楚了目前的状况。
这是平行时空里的大宋。此刻他是契丹人的俘虏+死囚,更是诱捕雪狼的肉饵。
宋起开局面对的不是死亡,而是比死亡还惨烈的尸骨无存!
这时,有个粗粝的声音传来:“公……,呃,将军,咱们来西狼关就是旅旅游,打打猎,体验下生活,捕雪狼这种事,太危险了,现在掉头回去还来得及。”
“嘘,萧瑟你小点声,别让他们听见,若是皇帝哥哥知道我偷着上伯利亚山,非关我禁闭不可。”女将军压低声音,假装男声说话。
“这个你放心,除了我没有人知道你是壮美公主!”萧瑟慷慨激昂。
嗓门挺大,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听见,反正宋起是听见了,于是礼貌地打了个招呼:“见过公主殿下!”
壮美公主大吃一惊,怔怔望向他,两片冻得红得发紫的嘴唇轻轻碰了碰,默默吐出三个字:哇,好帅!然而,出口的却是压着嗓子的男腔:“你没死?”
骑兵队立即策马围过来,盯着女将军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嚯,原来胸膛如此挺拔,果然壮美,立即了然于胸,也即刻感到了热血沸腾。
嗯,不冷了。
“你们看我干嘛?不应该看那个死囚吗?”公主用男腔纠正大家偏离正确轨道的视线。
萧瑟差点没气出脑血栓,因为他认为,辛辛苦苦掩饰了半个月,被这个死囚犯一句话给捅破了,于是,拔出长马刀,誓要手刃宋起。
可宋起被骑士围在中间,无从下手。
“这小子真没死啊?”
“真耐操!”
“够硬,十大酷刑都用了,愣是没招。”
“活着好,不然白瞎了那六块腹肌。”
“喂狼就不白瞎啊?”
……
众将士七嘴八舌,语气里除了惊奇、羡慕还有兴奋,因为捕雪狼,用活诱远比死人好使。
对,宋起即将被送到杀狼峰,做野兽的诱饵,那是比刑场更恐怖的地方!
半个多月前,宋起被契丹人认定为宋国间谍,判死刑。在死牢中,他被孤立、被欺凌,后来又被众人一致举手表决通过,推选为活诱。
可是,捕狼队伍离开西狼关不久,宋起就死在了路上。
如今,重生的宋起更强大,更勇敢,更有趣!
但首先,要活着!
萧瑟终于将众人扒开,挤了进来,大吼一声:“都给我让开!”然后举起长马刀,劈向宋起。
“萧瑟!”公主朗声叫住他,“你真有眼色,砍断绳子时别伤了他哈。”说完故作粗犷豪放,哈哈一阵大笑。
萧瑟吓得身子一震,刀砍偏了,绳子应声而断。
“谢谢啊。”宋起坐起来,揉揉筋骨,扩扩胸,他上身只穿着单衣,大风将他的衣襟鼓荡起来,公主惊鸿一瞥,窥到了他发达的胸肌和腹肌,脸忽地就红了。
为了掩饰尴尬,公主立即做出了一副与士兵共甘共苦的姿态,从怀里取出带着体温的牛皮壶,递过去道:“去死前,先暖暖身子吧。”
“有你这句话,我已经很暖了。”
众人还以为他不喝,谁知刚说完,抱着水壶,一顿猛灌,很快壶空了。
“嗯,更暖了!”
补充水分后,宋起的身体慢慢有了热气,有了知觉。他听到骨骼转动、血液奔流的声音,那是生命的力量!
萧瑟咽了口吐沫,眼睁睁看着他将那壶水喝完,痛苦地咬了咬牙。
公主对待死囚,比对他这个豪门贵胄都好,这不科学、不合理、不应该!
“你为何对他这么好?”萧瑟愤愤不平。
“呜哈哈,本将军只是怜香惜玉罢了。”公主还在装男人。
“求求你,别装了,全世界都知道你是女的。”萧瑟实在配合不了她天赋极高的表演。
公主环顾众人,将士们都装作若无其事地望向别处,她搜寻半天,与宋起的目光咣当一声碰在了一起。
宋起神色坚定,微微颔首,挥挥拳头鼓励道:“走自己的路,让他人无路可走!”
“嗯!”公主对自己的演技重拾信心。
“所以,临死前,能不能提个请求?”宋起弱弱问了一句。
“你都得寸进尺了,还想怎样?”萧瑟叱道。
公主威严地张手,不怒自威,示意宋起继续。
“给我铁套,我给你们套一只雪狼!”
这厮开玩笑呢?数十个契丹勇士都未必捉到一只雪狼,何况你一个肉饵!
契丹骑士们终于憋不住,大笑不止。
萧瑟挥起长马刀敲敲车辕,示意大家冷静,冷笑道:“你是我见过的,最可恶最无知最嚣张的宋狗!”
公主也被逗笑了,露出两排如玉的牙齿,语重心长道:“你命很硬,不过再硬,也硬不过雪狼。当年呐,哥哒克酋长骑着一匹雪狼,冲入契丹阵中,杀死我军五百多人,最后,用了你们宋人发明的床子弩,才将其射杀!”
“将军,不管你信不信我,敢不敢赌一次?”
“赌什么?”
“我若套住一只雪狼,赦我不死。”
萧瑟凶狠地诅咒道:“做梦!就你这半死不活的样子,还能套住雪狼?你会被雪狼撕成碎片,吞进肚子,嚼得稀碎。”
宋起置若罔闻,只望着公主,因为她才有决策权。
公主抬眼认真打量宋起,遇到他那从容平静而又不可捉摸的深邃眼眸,躲闪了一下,朗声命道:“把铁套给他!出发!”
宋起暗暗咬着牙,嘴角浮起一丝狠笑。
半个时辰后,近百人的骑兵队伍,进入了伯利亚山。沿着狭窄的山路,又行进了两刻时间,地上的雪越来越厚,树木也越来越浓密,山路被大雪覆盖,已经分不清哪里是路哪里是山崖。
忽然,萧瑟指着前面的山峰道:“将军,那就是杀狼峰。”
果然,一座形如狼头的山峰直插云霄,十分险峻。
契丹人将马匹辎重留在了外围,换做步行前进。
不久,众人在山脚下的密林中驻扎,搭起帐篷,烧薪取暖,忙完,吃饱喝足,时近正午,公主亲自部署诱捕陷阱。
在一片空地上,几个士兵将宋起吊在树上,头朝下,距离地面约有一丈。
两边的巨石后各有两名士兵操控绳索,可升可降。
萧瑟将一副沉重的铁链编成的网套递给宋起。
宋起单手抱在怀里,伸出了左臂,凛然道:“来吧。”
“宋狗,你会死得很惨!”萧瑟幸灾乐祸,终于等到了看他喂狼的时刻。
他拔出匕首狠狠划破了宋起的手臂,鲜血滴下来,啪啪落入雪中,钻出一个个深色的洞。
萧瑟刚走开,公主背着手就走了过来,像个大哥一样拍拍小弟的肩膀,神色凝重道:“小伙子,战吗?战啊!你,可以的!”
“嗯,希望能活着,亲眼见证您荣获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
“奥斯卡是谁?”
“天下最勇猛的将军!”
“好!活下来,不要白瞎了那六块腹肌。”
公主说出了最后的重托。
很快,契丹人披上白袍,戴上白帽,分散到附近,隐蔽了起来。
等雪狼来。
过了一刻,又一刻。
雪还在下,很快便将方才众人踩出来的脚印覆盖,了无痕迹。
忽然,密林深处传来一声深沉的嚎叫。
雪狼来了!
循着鲜血的味道来了!
宋起心潮澎湃,决定生死的时刻终于到了。这是杀与反杀的机会,唯一活命的机会,虽然这个机会很渺茫!他必须抓住!
然而,过了很久,却没有任何动静,耳畔只有落雪的簌簌声。
静得可怕!
猛然,一股带着腥膻的杀气从背后裹卷而来,没有声息,但令人窒息。
宋起知道,雪狼来了,就在身后。
必须直面它!此刻,眼睛就是武器,要比刀还要锋利,比千军万马还要震慑!
宋起双脚搅动绳子,缓缓转到了后面,一头庞然大物,就在那里。比东北虎还大一圈。
浑身雪白,光滑闪耀,一双绿莹莹的长眼睛,放射出灼人的光芒。
这头狼,好漂亮!
它嗅到了鲜肉的香味,嘴角立即流出激动的涎水。
宋起迅速隐藏所有的惊惧,怒睁双目,恶狠狠地盯着它。
雪狼显然被那双深邃的、残酷的眼睛震慑住了,它见到过的人类,都会发抖,瞳孔放大,而这个吊在半空中的人居然毫无畏惧。
于是,它蒙圈了。
徘徊着,观察着,思考着,衡量着眼前猎物的危险性。
忽然,摇摇尾巴,做出了转身要走的动作。
堂堂雪山之王雪狼,居然被宋起的眼神吓走了!
“等等!人类中的女性,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对我没有免疫力,我希望你也一样,来吧,吃我的肉肉,真的很好吃……唉,别走,吃一口尝尝……”
雪狼听到声音,停住,扭头看他,最后还是做出了不辞而别的样子。
宋起发现左臂上的伤口早就被冻结了,血不再流,失去了最大的诱惑。于是,他将左臂放进嘴里,咬破,血再次汩汩流出,滴落,发出诱人的啪啪的声音,那腥香的味道传过来,雪狼的鼻孔张大,双目放光,它又将身子转了回来!
它怀疑这是个陷阱,可是它实在太饥饿了,它再也忍不住,也不想忍了,它要火中取栗!
宋起煽情道:“极品生肉,肥而不腻,天然香甜……”
雪狼费了数亿个脑细胞,终于想清楚了,这个少年的肉必须吃!死了也要吃!
于是,它慢慢地后退了几步,忽然后蹄蹬地、前蹄发力,助跑数步,一跃而起,空中张开大口,伸开双爪,扑向宋起。
然而,此刻,萧瑟并没有按照约定拉起绳子,将宋起升起,他故意是要看着这个宋人被活活吞噬。
公主在更远处,并不知道有人从中作梗,看得是心惊肉跳。
他人不救,那便自救之!电光火石之间,宋起卷腹,旋转,躲过这一剪,顺势推了一把雪狼的头部,借力将自己在空中晃动起来。
这个穿越之身与自己的魂灵结合之后,身手竟然如此敏捷!
雪狼扑空了,落地后,迅速掉转头,盯着宋起看,一晃一晃的,像个摇头丸,可爱。
直到他身体摆动幅度变小,雪狼再次起飞,第二次扑过来。
这一次,后背的衣服被撕破了一大截,后颈也被雪狼的利爪划破了皮,血染白衣,宋起再次惊险躲开。
他手里紧紧攥着铁套,尚未出手,因为雪狼的起跳高度还不够,无法准确套住它的头。
雪狼舔了**趾头,满意地点点头,果然是又香又甜!嗜血欲望彻底被点燃!
它仰天长啸,发起了第三次进攻,这一次终于跃升到了一丈多高,在飞行过程中,它张开大口,要将他的头直接吞入。
这次,宋起并不躲避,待到雪狼近前,骤然网开铁套,铁套形成一个圆洞,护住了自己的头,同时,准确无误地套到了它的头上,随即旋转身体,收紧了机关。
雪狼落地,被套住了嘴巴,狠命撕咬铁链,可铁链又粗又密,一时难以咬开。它便一声怒吼,用力向前狂奔,绳索被挣断,宋起重重摔在地上,随即被带走了,可他早将铁索缠在了自己身上,死死拽住不放。
雪狼越使劲,铁套套得越紧,它知道上当了,便不再挣扎,向着杀狼峰逃跑。
可是萧瑟迟迟不下令,契丹勇士依旧无动于衷。他们在等雪狼弄死宋起后,再摘取胜利果实,反正雪狼被套住,逃不了多远!
而雪狼才不管这些,只拼命往前奔。宋起的身体被快速地扯着跑,如雪橇一样在雪地里滑动。突然,裤裆死死卡在了一棵大树上,动弹不得。
雪狼发现跑不动了,回头看了看,继续用力往前拽拉。
你再用力老子就断子绝孙了!
雪狼似乎发现硬拽也不是办法,便掉头回到宋起身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匆匆观察了一下,发现只有把这个人的腿连根咬断,才能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于是,雪狼张开大嘴,露出嗜血獠牙,伸向他的裤裆。
我不想宫刑!更不想被一头雪狼实施宫刑!
宋起绝望地向身后望去,果然,萧瑟带着契丹士兵悄悄跟了上来,可是都猫在两侧观看,还窃笑!
不,不,不!不能就这么太监了!我是一个歌手,妈妈告诉我,死前用心唱首歌,上帝会听到,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唱什么?《喀秋莎》!致敬我那漂亮女友喀秋莎,天各一方的喀秋莎,你听得到吗?生日快乐!
宋起闭上眼睛,汇聚丹田之气,再丝丝缕缕化作真气从口中吐出,轻声哼起了《喀秋莎》,那优美欢快流畅的曲子,在冰冷寂寥的雪林中回荡,为这个充满死亡气息的空间带来了一丝生机,于是,万物似乎都感受到了这份真挚和平和……
那头雪狼也愣住了,它怔怔望着宋起的嘴,那嘴里发出的声音为何如此动听?为何自己杀戮的欲念突然消退了?而且心中忽然就充满了爱?
半天没有感受到被啃噬的疼痛,宋起缓缓睁开了眼,蓦然与雪狼双目相对,各自震了一下。
说不出来的感觉!宋起忍不住看到了它的下面,妈呀,是个姑娘!
雪狼,你该不会叫喀秋莎吧?!
雪狼扭了扭脖子,似乎是点了点头,然后用嘴拱了拱他的身体,又似乎在恳请他做什么。
宋起这才发现,自己停止了哼唱,她要求再来一遍?雪狼,你是俺穿越后第一个女粉丝啊!
为了回馈粉丝,宋起继续用丹田之气哼唱,放弃技巧,单纯地融入情感,如是连续哼了三遍。
雪狼的目光越来越温柔,最后竟然流出了感动的泪水,卧倒在宋起身边,对他耳鬓厮磨,那样子实在是太辣眼睛了!
难不成,你真的是喀秋莎?
此刻,萧瑟终于表现出惊天动地的勇敢无畏!他带着契丹勇士从四面八方突然杀出,用数条铁索将雪狼捆住,扳倒在地,围在中央。
萧瑟手举钢叉从天而降,狠狠地卡入雪狼的脖子,将她按在了地上。
然后,拍拍手,摆个帅帅的姿势,一脸英气,叹道:“狼亦黠矣,捕之不易啊!”
雪狼轻蔑地冷哼了一声,人家自始至终都没有再反抗,最后还痴痴望了望宋起。那是满足的、哀怨的而又平和的眼神。
数十名士兵一起用力,用铁索将她缠得密密麻麻。往外一拉,这才发现,雪狼刚才逃跑时肚子被尖利的石块划破,受了重伤,流了一大滩血。
雪狼被擒,无一伤亡,史无前例。
而死囚、肉饵宋起,一首《喀秋莎》迷倒一头母狼,逆转了自己的命运。
最终被推举为捕狼英雄的,自然是官二代+富二代萧瑟!
欢呼声在雪林中久久回荡。
宋起却异常冷静,因为真正的危险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