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问题。
我有必要给大家解释下,为什么要找别人来继承?这个源于古老的欧洲制度,欧洲历代以来,有着复杂且混乱的继承,一个国王可能是其他国家的皇帝,甚至是封爵,例如,著名的查理五世,他是西班牙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也是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三世,由于存在着非常混乱且复杂的继承关系,因此,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而且连统就是这样,要么取走,要不然干脆就找人来继承,这样和平过渡的方式,在欧洲也并不少见,但无法套用到亚洲上,第一,长子继承制度,对于中国古代是十分坚定的,非嫡长子继承的只有少少几个人,例如,唐太宗李世民,不过这个的继承属于意外之喜,兵变玄武门,但后来呢,还不是成了千古一帝,天可汗,所以也没有必要一定要纠结说,正统性啊,嫡长子啊之类的,只要国王够贤明,可以领导国家的未来,谁去继承都无所谓,总不可以说,因为你是个外人,就算是你再有本事,并且规定的可以选外人的情况,我们还有自我降智选出一个不得民心又不贤明的君主吗?这样做,后来岂不是容易被人指着鼻子骂?因此,这样的种种,也就不建议大家一定要纠结,与为什么是别人来继承的问题,这个国家设定就是很开明,只要有贤德,平民都可以来,无所谓的
另外,给大家补充一个漏点,也是我写作的失误,就是之前文章里提到的奴隶的定义,这个奴隶不是指那种非常低贱的奴隶,而是大多由战败的俘虏和野人抓获的,说是奴隶,其实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只是他们被排除在了权力的以外,类似于古典希腊的公民与非公民,但是他们确实在国家中身份,地位和存在感都不高,但绝不是倒至于像是印度种姓的下三层一样,那种实在是属于,无法理解,因此,大家不要过多的想到这个先王迫害其他人和抓捕奴隶,因为这只是我写作的失误,露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