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努力工作之选美

第二十三章 努力工作之选美

身上的擦伤很快就好了,麻烦的是胳膊上的划伤,听说缝了好几针,一时半会还好不了,我就纳闷了,车门上能有什么利器把我伤成这样?早若知道,我就小心点了,可是有钱难买早知道,早若知道我就不上那辆出租车了,也就不会有事发生了。

现在我脖子上挂了条绷带,对外就说自己从楼梯上摔下来压断了胳膊。可是有些人明显不是那么好糊弄,比如安非,他扬起嘴角,目光已经在我受伤的胳膊上流连了不下十回了,显然是不相信我的说辞。

和安非又接触了几次,我渐渐发现,他除了人不爱说话冷了点,还是很好相处的,不好色,也没有那么多的坏毛病。而且他的眼光贼准,看问题很是毒辣。

上一次我让张杰拿给他的企划书,第二天他就送了一份更详尽的,当然我没能及时看到,但那天晚上秦佑给我带回来了。我看到上面改动了一些,改得很好,也让我汗颜,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还没有他一个外地人看得透彻,他知道怎么样让这个项目更加适应市场,被大众所接受。

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很成功的商业人才,而我,太追求完美和注重个人感受了。商业是一个大众化的东西,不需要太多的个性,安非,他把握的很好。

于是我提起笔,皱下眉头思考,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最好能整出点亮点,咱也不能让人看扁了不是。

你别说还真让我想到了,前世超女、快男等节目泛滥,我们秦时明月不如也搞个选美比赛。徜徉在青山绿水之间,欣赏着各色美女,岂不快哉。我立刻奋笔疾书,详尽地做了一个方案。

安非果然很感兴趣,他说:“秦初见,你想出的东西就是与众不同。”然后拉着我一起完善这份方案。

选美从来都是件兴师动众的事,我们要在众多佳丽中选出十名各方面素质最好的美女,要拍照,要宣传,入围的佳丽均有相应的奖励,而冠军的获得者则可以担任秦时明月的代言人。

“想想呀,咱中国人就是爱扎堆,爱热闹,这美女一闹,还愁少了热闹?安总,我已经可以预见咱们开发的景区人山人海的前景了!”我挥舞着拳头,很兴奋。

安非也很高兴,虽然面上仍是没什么表情,但从他发亮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出他很满意,很开心。

自己参与的项目就是有成就感,即使累,也甘愿。每晚加班加点查资料、看文件,那勤奋劲连秦佑都侧目,端来牛奶陪在我旁边,“初见,明天再看吧,注意身体,你身上伤还没好呢。”

“快好了,快好了,还差这么一点。”我头也不抬的回答。

“呵呵,你这样子还真像‘秦总’呢,要不总经理还是你来做吧。”秦佑打趣我。

“才不要呢。”我很不雅地伸个懒腰,整个人趴在桌上,“偶尔忙忙还可以,若天天如此我可受不了,‘秦总’啊,您还得继续操心,小的在这里谢谢你了!”这就好比吃东西,偶尔尝之,那是佳肴,若天天吃,会坏胃口的。

不过有一件事是我没有想到的,和安非的员工混熟之后,他甜美的李秘书无意中告诉我,当初他们来秦皇岛时,“易天”不知从哪得到了消息,还上门来谈合作呢,被安非一口回绝了。

那这算不算是我们又抢了“易天”的生意?我心里明白我们是无心无愧,但我更明白就旅游这块来说,我们的确比不上“易天”。

我本想问问安非,但转念一想,还是算了吧。毕竟这也算是商业**了,身处其中就要遵循规则,这点我还是懂的。

十天过去了,我胳膊上的伤结疤了,一道粉红色的疤歪歪扭扭趴在我的手臂上,足有二十公分,难看极了。绷带是可以拿下来了,可是人家却还得穿着长袖的衣服,都五六月的天气了,谁受得了。再想到我连裙子都穿不了了,心里就更憋屈,坐在床上扯着一堆衣服生闷气。

秦佑在一旁安慰我,说只是暂时的,再三保证我的手臂上不会留下疤痕,他会用最好的药膏,最先进的科学手段给我去疤。但现在伤疤正在恢复中,只能穿长袖。

他费尽了唇舌,我才稍稍展颜。其实我也不是多在意这疤,只是想起爹爹的话,他说,我的女儿身上怎么能留疤呢。他才刚走,我就把自己弄成这样,他指不定多失望呢。想到这个,我心里就无比委屈。

我也明白自己的情绪很无理取闹,秦佑忙公司的事情已经够累了,还得来哄我。于是我就顺势下坡,乖乖穿上长袖跟着秦佑去公司。

刚进办公室,史丰舟就一脸着急的找我。

身上的擦伤很快就好了,麻烦的是胳膊上的划伤,听说缝了好几针,一时半会还好不了,我就纳闷了,车门上能有什么利器把我伤成这样?早若知道,我就小心点了,可是有钱难买早知道,早若知道我就不上那辆出租车了,也就不会有事发生了。

现在我脖子上挂了条绷带,对外就说自己从楼梯上摔下来压断了胳膊。可是有些人明显不是那么好糊弄,比如安非,他扬起嘴角,目光已经在我受伤的胳膊上流连了不下十回了,显然是不相信我的说辞。

和安非又接触了几次,我渐渐发现,他除了人不爱说话冷了点,还是很好相处的,不好色,也没有那么多的坏毛病。而且他的眼光贼准,看问题很是毒辣。

上一次我让张杰拿给他的企划书,第二天他就送了一份更详尽的,当然我没能及时看到,但那天晚上秦佑给我带回来了。我看到上面改动了一些,改得很好,也让我汗颜,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还没有他一个外地人看得透彻,他知道怎么样让这个项目更加适应市场,被大众所接受。

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很成功的商业人才,而我,太追求完美和注重个人感受了。商业是一个大众化的东西,不需要太多的个性,安非,他把握的很好。

于是我提起笔,皱下眉头思考,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最好能整出点亮点,咱也不能让人看扁了不是。

你别说还真让我想到了,前世超女、快男等节目泛滥,我们秦时明月不如也搞个选美比赛。徜徉在青山绿水之间,欣赏着各色美女,岂不快哉。我立刻奋笔疾书,详尽地做了一个方案。

安非果然很感兴趣,他说:“秦初见,你想出的东西就是与众不同。”然后拉着我一起完善这份方案。

选美从来都是件兴师动众的事,我们要在众多佳丽中选出十名各方面素质最好的美女,要拍照,要宣传,入围的佳丽均有相应的奖励,而冠军的获得者则可以担任秦时明月的代言人。

“想想呀,咱中国人就是爱扎堆,爱热闹,这美女一闹,还愁少了热闹?安总,我已经可以预见咱们开发的景区人山人海的前景了!”我挥舞着拳头,很兴奋。

安非也很高兴,虽然面上仍是没什么表情,但从他发亮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出他很满意,很开心。

自己参与的项目就是有成就感,即使累,也甘愿。每晚加班加点查资料、看文件,那勤奋劲连秦佑都侧目,端来牛奶陪在我旁边,“初见,明天再看吧,注意身体,你身上伤还没好呢。”

“快好了,快好了,还差这么一点。”我头也不抬的回答。

“呵呵,你这样子还真像‘秦总’呢,要不总经理还是你来做吧。”秦佑打趣我。

“才不要呢。”我很不雅地伸个懒腰,整个人趴在桌上,“偶尔忙忙还可以,若天天如此我可受不了,‘秦总’啊,您还得继续操心,小的在这里谢谢你了!”这就好比吃东西,偶尔尝之,那是佳肴,若天天吃,会坏胃口的。

不过有一件事是我没有想到的,和安非的员工混熟之后,他甜美的李秘书无意中告诉我,当初他们来秦皇岛时,“易天”不知从哪得到了消息,还上门来谈合作呢,被安非一口回绝了。

那这算不算是我们又抢了“易天”的生意?我心里明白我们是无心无愧,但我更明白就旅游这块来说,我们的确比不上“易天”。

我本想问问安非,但转念一想,还是算了吧。毕竟这也算是商业**了,身处其中就要遵循规则,这点我还是懂的。

十天过去了,我胳膊上的伤结疤了,一道粉红色的疤歪歪扭扭趴在我的手臂上,足有二十公分,难看极了。绷带是可以拿下来了,可是人家却还得穿着长袖的衣服,都五六月的天气了,谁受得了。再想到我连裙子都穿不了了,心里就更憋屈,坐在床上扯着一堆衣服生闷气。

秦佑在一旁安慰我,说只是暂时的,再三保证我的手臂上不会留下疤痕,他会用最好的药膏,最先进的科学手段给我去疤。但现在伤疤正在恢复中,只能穿长袖。

他费尽了唇舌,我才稍稍展颜。其实我也不是多在意这疤,只是想起爹爹的话,他说,我的女儿身上怎么能留疤呢。他才刚走,我就把自己弄成这样,他指不定多失望呢。想到这个,我心里就无比委屈。

我也明白自己的情绪很无理取闹,秦佑忙公司的事情已经够累了,还得来哄我。于是我就顺势下坡,乖乖穿上长袖跟着秦佑去公司。

刚进办公室,史丰舟就一脸着急的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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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只是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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