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为高之道
诗曰:
经商万难伤鳞叹,不作孟嘉俱难堪。
自叹阶级封建在,儒家道貌暗贪婪。
徐岵奏未理陈藏器,询问杜嘉福:“昨日你们家吃了啥?”
杜嘉福一拍脑门,一脸懊悔。说到:“早知道就让老爷子吃了!”
徐岵奏忙追问:“怎么回事?”
杜嘉福回答道:“昨天老爷说抓到了一只鳝鱼,说小暑黄鳝赛人参。刚好补补身子。刚好我们家狗六岁了寿终正寝,说要做一道红烧鳝丝配狗肉。没想到呀!没想到呀!”
李刚听完,思忖片刻问:“你怎么没吃?”
杜嘉福脱口而出,手却不禁夹了夹裤子。说:“我不吃狗肉。只尝了一口鳝丝。”
李刚心中更疑,杜嘉福说出此话时竟没有任何思索,直接快速地接上了问题。这显然不符合常理,肯定要想一想说辞。语速这么快像是提前准备好的。李刚向尸体探去,只见杜谷的肚子十分胀大,隐隐发青!李刚又向杜谷的手指看过去,只见指甲没有青色。而嘴唇也没有青色,但干裂了!李刚心中已有定夺,为了确认李刚翻开了杜谷的嘴唇。只见死者牙龈呈青黑色!
徐岵奏正要拍板定夺,把这起案件列为不小心食物中毒,正准备打道回府。李刚大叫一声:“此事另有险情!”
徐岵奏一脸疑惑,狠狠的瞪了李刚一眼,说到:“人证物证具在,有何异义?”
李刚说:“古书有云:空腹服毒,惟腹肚青胀,而唇、指甲不青者;(l)与死者状同。可以判断不是食物中毒,他根本就没有吃东西。而有种毒药叫做鼠莽草毒,(江南有之)乃类中虫,加之唇裂,齿龈青黑色,此毒经一宿一日,方见九窍有血出。你看!这显然不是食物中毒。”
徐岵奏听完大惊失色,连忙上前查看。与李刚说的分毫不差!徐岵奏故作镇定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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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是食物中毒,那是谁给他灌那个什么鼠莽毒?”
李刚听完嘴角微微一笑,向杜嘉福望去:“是你干的吧。”
杜嘉福还想狡辩,说到:“证据何在?”
李刚说到:“你为何不吃狗肉?像你这种家境,狗肉已经是非常奢侈的食物了。你为何只吃鳝丝,竟一口狗肉都不尝?还有你的话也漏洞百出。你说老爷说抓到了一只鳝鱼,他那么老怎么会能亲自抓鱼?还有我问你问题你回答的没有任何一丝的迟疑。正常人会这样吗?难道就没有一点点思考吗?如果说这些只是主观臆断。那么最明显的是,他是时候是空腹的。按照你说的话,他是吃了鳝丝和狗,那为何他的症状是空腹而亡?二者自相矛盾,赶快招了吧。”
在一旁作壁上观的陈藏器拍手叫好:“你小子竟然知道鼠莽草毒!阅历不浅啊。”
杜嘉福见事情败露正想跑路。李刚一个前空翻跃到了院门前,持刀顶着杜嘉福脖子,厉声大喝:“还不如实招来。”
杜嘉福自知死到临头,叹了口气说道:“我招,我招!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一个行商,我的哥哥,就是长子。早年也跟随父亲一起经商。练就了一身经商的好头脑。可我父亲不让我经商,说是我必须当书生,否则自己在别人面前没面子,要知道大家都很痛恨商人。因为他们认为商人们是不劳而获。一个在别的地方只卖二十两银子的东西,到了这里去买四十两。纷纷指责我们做人不厚道。可我们商人的职责是把货物调余至缺。打个比方,东方长安的丝绸只卖了二十两,因为大家人人都能买到,制造局就在附近。但远在西域的人就不一样,他们没有织造局,连蚕都养不了。于是,我们商人就在长安买一大批丝绸,然后运到西域卖掉。来赚取中间的差价。可这些差价与路费相比利润基本就没多少了。而且一路上十分凶险,左边一个契丹右边一个马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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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尖上跳舞。最后还被人骂缺德。而且一辈子经商也不是办法,还不如当个官来个安稳。非要让我考科举。可我也不是这块的头脑,自幼对数字算盘极为敏感。但是读三字经,却是读三句忘四句。十天前,有个从江南过来的客人想要买一批蓝田玉。当天我父亲不在,我便代替他和那个客人达成了生意。想要以此来获得父亲的认可,但父亲却把我追着打。我不知为何,他说那个客人是他早年在江南的仇人。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但那是我后来才知道的。那时我和客人已经谈妥,投票这种事我显然干不出。于是私底下和他交易了。把夺取的利润放在父亲的房间。可他把我臭骂一顿。说我不务正业,不好好读书。我十分气恼,说我就是想经商。他死活不答应,还让我把钱退还给那个客人。我实在气不过,刚好狗死了,想要以此来摆脱他的控制。一开始我以为只是腹泻,生几天病就好了。趁这个时间我出逃。可谁料到?哎??”
李刚与徐岵奏听完,叹息一声,真是生不逢时。徐岵奏也开始佩服起来李刚,说到:“没想到你小子有两把刷子。”
李刚微微一笑,说到:“徐少卿,你的承诺~”
徐岵奏脸色一变,胀成了猪肝色,憋了好久。才说道:“可以是可以。但是最后的审判我还是要出场的。毕竟我是皇上任命的。”
徐岵奏与李刚一言为定。这边刚讲完商人阶级的悲惨。而朝堂之上,也是关于商人的血雨腥风。
巍峨的大殿之内,太常寺卿(2)一脸正色的说道:“记得祖上有律法,皇子不可经商。不知忠王殿下在得月楼的股份是什么回事?”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注释一:出自洗冤集录。卷四,服毒。
二:太常寺是唐代九寺、明代五寺之一。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本章完)